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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十四五”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加强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

2022-02-11 17:26来源:国务院关键词:煤炭生物质能清洁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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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建设文明和谐乡村

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突出组织引领、社会服务和民主参与,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第一节 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选优配强乡镇、村领导班子,持续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发展农村年轻党员。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村级民主协商、议事决策机制,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动乡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严格依法设定县级对乡镇赋权赋能范围,整合乡镇和县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交叉工作事项,健全乡镇和县级部门联动机制,压实乡镇政府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责任。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健全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深入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等形式。建设法治乡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巩固充实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创新完善乡村矛盾纠纷多元化、一站式解决机制。深化农村网格化管理服务,推进农村基层管理服务精细化。充分依托已有设施,提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交通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农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事故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

第二节 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健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立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的农民教育培训制度,促进农民终身学习。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农业龙头企业等作用,引导优质教育资源下沉乡村,推进教育培训资源共建共享、优势互补。

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以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设立专门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选树一批乡村能工巧匠。实施农民企业家、农村创业人才培育工程。深化农业职业教育改革,扩大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招收农民学员规模。健全完善农业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定向培养一批农村高层次人才。

第三节 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培养新时代农民。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让精神引领和道德力量深度融入乡村治理。加强农村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面向农村开展送理论、送文明、送服务、送人才活动。

繁荣发展乡村优秀文化。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农业文化遗产发掘认定和转化创新。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民居、农村文物、地名文化遗产和古树名木保护。继承发扬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建设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点)。振兴传统农业节庆,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中心、文体广场等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实施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和乡村工程,在民族地区推广普及有线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机顶盒,完善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专项文明行动,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加强农村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倡导敬老孝亲、健康卫生、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深化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创建。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快在农村普及科学知识,反对迷信活动。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专栏8 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程

1.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培养培训计划。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带头人力度,通过多种方式为每个村储备村级后备力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村干部专业化管理。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加大在青年农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妇女中发展党员的力度。

2.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及时公开组织建设、公共服务、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3.乡村治理试点示范行动。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制、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机制、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路径,完善基层治理方式和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

4.平安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农村警务工作,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深入推进乡村“雪亮工程”建设。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整治乱建宗教活动场所。

5.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和百万乡村振兴带头人学历提升行动,推介100所涉农人才培养优质院校,培育300万名高素质农民,每年培训2万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

第八章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能力,让脱贫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逐步走上共同富裕道路。

第一节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要求。保持兜底救助类政策稳定,落实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适时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开展定期核查,实行动态清零。

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教育扶贫成果,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巩固健康扶贫、医保扶贫成果,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稳步扩大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覆盖范围。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聚焦原深度贫困地区、大中型集中安置区,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提升等方面,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多措并举提高搬迁群众务工就业和自主创业能力,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摸底,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到户类资产等分类建立管理台账。明确扶贫项目资产产权主体管护责任,引导受益主体参与管护,探索多样化的资产运营和管理模式。规范收益分配,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

第二节 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加强产业发展设施条件建设。建立产业技术顾问制度,组建专家队伍长期跟踪帮扶。拓展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完善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体系,支持销售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地区精准对接。深化拓展消费帮扶。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稳定扩大脱贫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延续扶贫车间支持政策。支持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以工代赈实施范围和建设领域。建立农民在乡务工就业监测制度,跟踪掌握农民就业状况。

改善脱贫地区发展条件。扩大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覆盖面,促进县域内整体提升。在脱贫地区重点谋划建设一批高速公路、客货共线铁路、水利、电力、机场、通信网络等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持续支持脱贫地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农村道路、中小型水利工程、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农村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客运发展。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水平,普遍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供给,实施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加大中央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力度。

第三节 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

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分类帮扶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通过发展产业、参与就业,依靠双手勤劳致富。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强化投入保障,对西部地区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集中支持,尽快补齐区域发展短板。支持各地自主选择部分脱贫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支持欠发达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持续改善欠发达地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改善边疆地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抵边村镇和边境农场建设。多措并举解决高海拔地区农牧民生产生活困难。

深入推进东西部协作和社会力量帮扶。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加强产业合作、资源互补、劳务协作、人才交流,推进产业梯度转移,鼓励东西部共建产业园区。健全中央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定点帮扶机制,对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力度,扎实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

专栏9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程

1.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组织脱贫县编制特色种养业发展规划,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和产销精准对接。

2.以工代赈工程。因地制宜在脱贫地区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吸纳已脱贫户特别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工程建设。

3.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集中支持。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对西部地区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力度,增强其区域发展能力。

4.东西部协作。加大帮扶资金投入,加强产业合作,共建产业园区,推动产业梯度转移。建立健全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有序转移西部地区劳动力到东部地区就业。东部地区继续选派干部、教师、医生、农技人员等到西部地区帮扶。

5.定点帮扶。发挥中央单位人才、信息、资源等优势,创新帮扶举措,帮助定点帮扶县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继续选派挂职干部,强化当地人才培养。

6.“万企兴万村”行动。聚焦乡村产业和乡村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引领做大做强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带动更多资源和要素投向乡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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