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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好煤电安全保障兜底作用!内蒙古印发“十四五”能源规划

2022-03-08 11:0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键词:十四五能源规划煤电火电灵活性改造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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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其中提到巩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地位,围绕煤电油气安全稳定供应,强化能源兜底保障能力,提升能源供给质量,稳定能源外送能力,构建安全可靠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夯实全国能源供应保障的“压舱石”。

煤电机组供电煤耗下降到每千瓦时305克标准煤以下,灵活调节电源占比超过11%。加快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能改造,持续降低发电煤耗。严格控制燃煤机组装机规模,加大落后燃煤机组淘汰力度,合理安排已纳入规划的煤电项目建设投产节奏,广泛拓展新能源场景应用,在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的前提下,考虑进行燃煤机组增量的可再生能源替代。详情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2月28日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发展形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规划思路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壮大风光氢储产业,培育现代能源新增长极

第四章 实施新能源倍增工程,建设现代能源新中心

第五章 实施灵活电网工程,构筑现代新型电力系统

第六章 实施控煤减碳工程,打造低碳发展新样板

第七章 实施源网荷储工程,探索供需匹配新途径

第八章 实施再电气化工程,倡导消费转型新模式

第九章 实施绿氢经济工程,打造能源发展新引擎

第十章 实施数字能源工程,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十一章 实施惠民提升工程,树立福祉共享新典范

第十二章 实施科技赋能工程,打造创新驱动试验田

第十三章 实施区域合作工程,打造向北开放桥头堡

第十四章 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第十五章 保障措施

前 言

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我区能源生产总量约占全国的1/6,外输能源占全国跨区能源输送总量的1/3,在保障全国能源供应和经济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能源也是自治区支柱产业,贡献了50%以上的工业增加值和税收,对促进自治区边疆稳定和经济繁荣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推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的第一个五年,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关键起步期。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为打造祖国北部边疆这道亮丽风景线作出更大贡献。

本规划根据国家《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阐明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十四五”时期自治区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也是编制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油气、能源技术创新等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实施能源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源发展质量不断提高,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供应保障进一步增强。初步形成了煤电油气风光并举的综合能源生产体系,全区一次能源生产总量6.5亿吨标准煤,为2015年的1.15倍。能源生产总量、煤炭产能、外送煤炭和外送电力等均居全国第一,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地位持续巩固;新增大型现代化煤矿产能7750万吨、清洁高效燃煤机组1800万千瓦,原油和天然气产能稳定在100万吨和250亿立方米以上,能源保障能力继续升级;新增5条特高压外送电通道,电力外送能力达到7000万千瓦,新增油气管道里程1911公里。

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新能源成为能源结构调整的主力军,占近1/3电力装机和1/5的全社会用电量,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2.7个百分点,自治区成为全国最大新能源生产基地和消纳利用地区。推广能源生态治理,治理沙漠、矿区面积超过20万亩,库布齐建成全国最大光伏治沙基地,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共赢;推进煤炭、煤电绿色改造,完成1/3生产煤矿绿色改造和6600万千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清洁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蒙西电力现货市场启动试运行,多边交易、大用户直供交易电量占比超过40%,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近400亿元,共5批次19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项目纳入国家试点,能源市场改革持续深化;在全国率先推进通辽风光火储一体化、乌兰察布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加快培育能源新模式新业态;率先应用褐煤发电烟气提水、煤炭地下气化等新技术,全面推进露天矿无人驾驶、煤矿智能化和智能变电站建设,创新驱动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能源惠民进一步提升。把精准扶贫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建成光伏扶贫电站165.5万千瓦,2322个建档立卡贫困嘎查村从中持续受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偏远农牧户用电升级、边防部队通电、抵边村寨农网建设攻坚等民心工程,更好地满足了全区各族群众生活用电需求。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分类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清洁取暖率超过60%,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持续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能源经济进一步壮大。围绕改变“四多四少”,推进能源产业链向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实施煤炭就地加工转化增值,煤制烯烃、甲醇产量已居全国首位,简单挖煤卖煤的粗放型资源开发模式正在改变。依托能源基地建设,推进能源装备制造和能源新兴产业培育,晶硅产能已占到全国1/3左右,矿区运输、公共交通、市政物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快速替代。能源产业增加值和税收均占规上工业的50%以上,能源产业成为稳定自治区工业发展的“压舱石”。

国际合作进一步深化。截至目前,已建成10个对蒙、4个对俄陆路边境口岸,投运7条至蒙古国南部地区的供电线路,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内蒙古段)如期投产,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口岸年进口煤炭占全国进口煤炭总量约15%,向蒙古国送电能力达到25万千瓦,年送出电量13亿千瓦时,能源边境贸易量持续增加;连续举办内蒙古国际能源大会,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合作,能源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专栏1 “十三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十三五”期间,自治区能源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能源资源富集与生态环境脆弱并存,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融合发展不充分;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绿色能源消费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1/3,绿色低碳发展转型还不充分;能源数字化发展水平不高,大规模消纳新能源支撑能力不足,能源管线建设尚未覆盖所有盟市,亟需补齐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能源科技创新投入不足,创新能力不强,原创性科技成果不多,亟需加速赶上高质量发展要求;鼓励绿色能源消纳利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政策体系还不健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有待深化。

第二节 发展形势

从国际层面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地缘政治对能源供给影响持续加大。从国内层面看,“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将全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对能源提出更高质量的发展要求。从自治区层面看,“十四五”是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关键时期,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建设要扬帆启航,自治区能源发展将面临以下挑战:

能源供应保障责任重大。国家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对我国“十四五”及未来更长时期经济发展战略和路径做出的重大调整完善。自治区能源资源和区位优势独特,在双循环发展格局下,能源供应保障压舱石作用将愈发重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区域布局优化调整、社会民生持续改善等也对能源发展提出更高要求,能源产业面临从“保供应”转向“保供应与促发展并重”的挑战。

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为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我国能源发展必将加速绿色低碳转型,风光等新能源将迎来跨越发展期,能源系统亟需加快适应和调整。自治区幅员辽阔、风光资源丰富,是大规模开发新能源首选区域。同时,自治区也是化石能源生产消费大区,煤炭消费占比高,二氧化碳排放大,碳减排压力大、任务重,能源结构调整缓慢,已直接影响经济后续发展,能源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发展模式升级挑战严峻。能源发展正由主要依靠资源投入向创新驱动转变,以智能化为特征的能源利用新模式、新业态快速发展,区域式、分布式供能系统越来越多用于满足新增用能需求。当前,煤炭和煤电等传统能源产业仍是自治区主导产业,简单挖煤卖煤的粗放型资源开发模式仍在继续,需要坚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千方百计推动产业链往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方面狠下功夫。

创新驱动发展面临不足。科技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新兴能源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迭代,推进体制和发展模式创新,培育形成新产业和新业态,为能源行业带来全面变革。自治区能源产业创新基础不强、创新能力不足、原创成果不多,需要抓住世界能源新技术突破有利时机,发挥能源基地建设应用优势,提升能源产业创新链整体效能,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新局面,塑造能源发展新优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牢牢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以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为总体目标,围绕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两率先”“两超过”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清洁用能需求为根本目的,以促进碳达峰、碳中和为工作重点,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壮大能源新型产业,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着力补齐能源技术短板,着力培育能源新型业态,着力提升能源普遍服务,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全力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可靠。巩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地位,围绕煤电油气安全稳定供应,强化能源兜底保障能力,提升能源供给质量,稳定能源外送能力,构建安全可靠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夯实全国能源供应保障的“压舱石”。

坚持绿色低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探索能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相融合发展新路径,以更大力度、更强措施推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利用效率提升、新型产业培育,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用能模式,推动实现碳达峰目标。

坚持创新驱动。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强能源领域科技创新,塑造能源发展新优势。深化能源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增强发展活力,促进能源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开放合作。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扩大清洁能源配置范围,深化区域能源供给和产能技术合作。推进与周边国家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能源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提升能源贸易质量,构建开放发展格局。

坚持民生共享。补齐城乡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短板,提升能源保障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普遍服务水平。将能源发展和惠民共享有机结合,建立能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三节 规划思路

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基本思路是:实现“一个目标”、推进“三个转型”、打造“四大产业”、实施“十大工程”。

“一个目标”就是要建成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依托通辽市和鄂尔多斯市两个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在能源生态融合发展、绿色能源保障供应、多种能源综合利用、新型产业培育壮大和能源发展创新驱动等领域取得突破、作出示范,推动自治区由化石能源大区向清洁能源大区转变。

“三个转型”就是要着力推进绿色、数字、创新转型。把绿色低碳作为调整能源结构主攻方向,筑牢碳达峰基础,优化生产布局,促进能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相融合;发挥好煤炭、煤电安全保障兜底作用,大规模开发利用新能源,主要由新能源满足新增用能需求,大幅提升新能源占比,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促进能源发展“绿色转型”。以数字赋能为方向,加快“云大物移智链”等信息技术与能源深度融合,提升能源行业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快能源数字资源整合,壮大能源数字产业,推动能源数字经济发展,促进能源发展“数字转型”。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企业,提升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效能;深化能源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商业模式创新,促进能源发展“创新转型”。

“四大产业”就是着力打造风能、太阳能、氢能和储能等四大新型能源产业。依托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抢抓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难得机遇,结合巨大市场需求,以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吸引新型能源产业,引进行业领军企业,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和运维服务业,壮大风光氢储四大产业集群,推动新能源产业从单一发电卖电向全产业链发展转变,打造全国乃至国际新能源产业高地。

“十大工程”就是着力实施新能源倍增、灵活电网、控煤减碳、源网荷储、再电气化、绿氢经济、数字能源、惠民提升、科技赋能、区域合作等十项工程。

第四节 发展目标

——能源安全保障。保持能源供应稳步增长,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8.2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产量稳定在10.5亿吨左右,发电装机达到2.71亿千瓦。

——能源结构优化。煤炭消费实现零增长,消费占比降低到75%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新能源装机比重超过50%。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比达到35%。新增非化石能源装机占全部新增装机60%以上。

——能源效率提升。能耗强度比2020年下降15%以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不低于国家目标要求,支持有条件盟市率先实现碳达峰。煤电机组供电煤耗下降到每千瓦时305克标准煤以下,灵活调节电源占比超过11%。

——能源创新变革。能源研发投入强度实现倍增,氢能、大规模储能、碳捕集封存等重大关键技术应用率先突破,全区能源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迈上新台阶。

——能源惠民服务。城乡居民生活人均用电量提高到900千瓦时以上,管道天然气覆盖66%以上旗(县、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超过80%,以“获得电力”为代表的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到2025年,能源走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初步建成。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全面升级,能源综合生产能力、外送煤炭和电力继续位居全国第一,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地位更加巩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能源开发与生态融合发展,清洁能源满足80%以上新增用能需求,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碳达峰基础基本筑牢。能源行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风光氢储产业和数字能源经济初具规模,能源研发投入显著提高,创新驱动发展力量更加强大。能源惠民利民水平显著增强,能源开发收益惠及更多群众,能源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继续提升,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清洁用能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到2035年,自治区全面建成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能源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和谐共融,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建成。能源发展绿色、数字、创新转型全面形成,能源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风、光、氢、储成为自治区新主导产业,全国现代能源供给中心全面建成。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城乡能源基础设施发展差距显著缩小,能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能源发展红利共享迈出坚实步伐。

专栏2 “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第三章 壮大风光氢储产业,培育现代能源新增长极

抢抓新能源跨越发展有利契机,推动自治区能源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着力打造风能、光伏产业集群,扶持培育氢能、储能产业集群,形成技术先进、竞争力强、规模体量大的风光氢储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着力打造风能产业集群。利用自治区风能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大型风电基地建设带动效应,促进全区风能产业发展。围绕风电装备制造,聚焦风机塔筒、发电机、齿轮箱、轴承、叶片材料等关键零部件生产和风电厂咨询、建设、运维等技术服务,加快引进国内技术领先企业,打造集研发、制造、设计、咨询、服务为一体的风能产业体系,形成以呼包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为龙头的风机制造与运维服务产业。聚焦风电核心技术突破,加快国内产业链汇集,在呼和浩特市构建自主化技术联合创新中心,通过创新链带动供应链。到2025年,主轴承、齿轮箱、发电机、叶片材料等关键零部件实现本地化配套生产,风机整机制造能力达到5500台套,可以满足80%以上本地建设需求,风机制造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

着力打造光伏产业集群。重点依托“光伏+生态治理”和“光伏+生态修复”发电基地建设,促进光伏全产业链发展。以硅产业布局为核心,吸引光伏制造、电站运维、设计咨询、技术培训等龙头企业落户自治区,支持单晶硅、多晶硅生产向下游硅片、电池、组件方向拓展,鼓励薄膜、聚光等太阳能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应用,补全智能逆变器、先进运维等配套设备制造,推进电子级晶硅生产,促进全区光伏产业全面升级,形成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为龙头的光伏装备制造产业。到2025年,晶硅材料生产规模占全国的40%以上,太阳能电池组件产能达到300万千瓦,可以满足80%以上本地建设需求,光伏制造整体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

扶持培育氢能产业集群。利用自治区风光制氢成本低和矿用重卡应用广优势,依托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建设,带动氢能产业发展。聚焦新能源高效制氢、氢气纯化、氢气储运、车用燃料电池及关键材料和燃料电池整车关键技术等方向,引进行业领军企业,开展氢能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提高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水平,发展新能源大规模制氢、氢能装备制造、储运和加注基础设施建设、氢燃料电池整车制造。形成以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为龙头,其他地区协调发展的氢能制取和燃料电池零部件制造产业,打造“制运储用”一体化氢能产业集群。到2025年,氢能关键核心零部件实现本地化生产,氢能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

扶持培育储能产业集群。结合新能源基地建设、偏远地区供电保障、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电网灵活性提升等对储能的大规模需求,围绕正负极材料、电解液、电芯制造、电源集成等储能关键材料和零部件制造,引进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发展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电磁储能、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等先进装备制造,打造储能制造全产业链,形成以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为龙头的储能装备制造与技术研发服务产业。到2025年,储能装备生产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时,储能核心部件完全实现就地生产,形成1000亿元产值的储能制造产业集群。

专栏3 风光氢储产业集群

风能产业集群:重点建设包头稀土高新区,包头固阳和达茂旗、通辽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乌兰察布现代能源创新示范园区,乌兰察布零碳产业园区,鄂尔多斯零碳工业园区,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风电关键零部件制造及整机制造基地。

光伏产业集群:重点建设包头昆区和土右旗、呼和浩特太阳能产业园区等晶硅材料生产基地以及鄂尔多斯等光伏装备制造项目。

氢能产业集群:重点建设呼和浩特氢能技术研发基地,包头氢冶金、氢化工产业链及燃料电池整车研发制造基地,乌兰察布和鄂尔多斯氢能产业园,乌海氢燃料发动机氢能装备制造等项目。

储能产业集群:重点建设包头、乌兰察布、鄂尔多斯、乌海等储能及动力电池装备制造项目。

第四章 实施新能源倍增工程,建设现代能源新中心

聚焦“两率先”“两超过”目标任务,坚持集中和分布开发并重、自用和外送消纳并举,实施新能源倍增工程,推进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利用。到2025年,在全国率先建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给体系,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35亿千瓦以上,新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年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左右,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做出贡献。

推进新能源基地化建设。统筹新能源开发与草原生态保护,严守自治区“三区三线”,自然保护区、生态脆弱区、生态功能区原则上不再新建风电和光伏项目。重点打造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和内蒙古东部的通辽市等地区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在边境沿线推进风电集中连片开发,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风电项目。实施沿边风光带、沿黄绿能走廊、沙漠光伏亮点、煤矿采空区绿色建设行动,新上光伏电站优先布局在边境沿线、沙漠戈壁、荒漠半荒漠地区,重点在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毛乌素沙漠和浑善达克沙地推进大规模“光伏+生态治理”建设,鼓励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等地区在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推进“光伏+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构建新能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同融合的发展格局。

推进新能源分布式开发。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老旧城区改造,在公路沿线服务区和边坡、医院、学校、新建楼宇等地,鼓励开发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推进新能源发电自发自用和就地消纳。鼓励工业企业和园区开发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牧区建设“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分布式光伏电站,结合供电和供热需求推进风光农牧互补综合能源项目建设,鼓励自发自用,助力乡村振兴。在呼和浩特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和鄂尔多斯市等地区,鼓励聚合可调节负荷资源、储能和分布式新能源,发展供需智能互动的虚拟电厂,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完善新能源就近消纳直接交易机制,破除制约分布式发电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扩大新能源外送规模。提升电力外送通道新能源电量占比,在保障华北、华东地区电力稳定供应基础上,提升绿色电力供给能力。扩大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等地区已建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配套新能源规模,提升新能源外送比重。在托克托、上都、岱海等500千伏“点对网”外送通道中新增配套新能源,将原有纯煤电外送通道改造为高比例新能源电力外送通道。结合中东部地区绿电需求,新建一批输送高比例新能源的绿色电力通道。

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应用。以高效清洁利用为重点,推动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垃圾焚烧发电、沼气直接利用和生物天然气等多种形式的生物质能综合应用。在黄河沿线、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和通辽市等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区,有序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围绕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鼓励重点城镇开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在农作物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有机废水量较大地区推进大中型沼气发电项目建设,推广户用沼气、联户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示范项目,带动农村有机废弃物处理、有机肥生产消费和清洁燃气利用的新兴产业,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和农村能源革命。到2025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含热电联产)达到60万千瓦,生物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亿立方米。

专栏4 新能源倍增工程

黄河几字湾大型风电基地:充分利用黄河几字湾地区丰富的风能资源,在呼包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等盟市的边境沿线、荒漠地区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基地。

光伏生态治理:充分考虑系统接入、生态保护等因素,在库布齐沙漠、乌兰布和沙漠、腾格里沙漠等地区规划建设光伏治沙基地,在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建设矿区光伏生态治理项目。

新能源外送基地:在蒙西至天津南、上海庙至山东等既有特高压外送通道增配一批新能源基地;积极推进蒙西至华北、华东地区等外送通道建设,推动新能源基地建设,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外送。

分布式项目:因地制宜在全区推进建设一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

生物质能综合应用:在黄河沿线、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和通辽市等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区有序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第五章 实施灵活电网工程,构筑现代新型电力系统

围绕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和电力安全保障,实施灵活电网工程,推进电源灵活性提升、主干网架结构优化、区域供电系统重构、灵活交易调度机制应用,率先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大力提升电源灵活性。按照“应改尽改”原则,积极推进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实现燃煤机组由主体保障功能向提供可靠容量、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功能转型。重点实施燃煤热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推进热电机组“热电解耦”运行,鼓励30万千瓦级以上纯凝机组实施灵活性改造,推进自备燃煤机组参与系统调峰,并具有不低于20%机组额定容量的调峰能力。推广“新能源+储能”建设模式,新建新能源电站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5%(2小时)配置储能,鼓励存量新能源电站配置一定规模储能设施。在电网末端、工业园区、供电中枢、能源基地等推进储能规模化应用,提升系统运行灵活性。根据调节能力实际需要,合理布局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重点加快赤峰芝瑞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进包头美岱、乌海、乌兰察布丰镇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做好兴安盟索伦抽水蓄能项目储备工作。

优化调整电网网架。加快升级区内骨干电网网架,重点围绕满足负荷增长、适应大规模新能源接入、汇集、送出和消纳需要,构建结构清晰、分区合理、网架坚强、运行灵活的蒙西和蒙东电网500千伏主干网,探索应用柔性直流或直流背靠背实现区内电网异步互联,着力解决电网结构性问题,提升新能源消纳送出能力。加快500千伏、220千伏电网向末端延伸,推进汇集大规模新能源的局域电网建设,着力解决局部供电不足问题,提升局部电网自我保障能力,形成局部自我平衡、分区相互救济、上下相互支援的多层次供电体系。

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推进智能作业、智能监测、智能巡视等新技术应用,提升电网装备智能化水平。推进配电自动化建设,实现配电网运行的集中控制和就地控制,提升配电网多元化供电服务承载能力。推进电力系统数字化建设,构建智能电网大数据平台,加强数据管理和应用,提升智能化运行效率。以呼包鄂为重点打造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区,其他盟市因地制宜开展特色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智能电网建设有序推进。

建立灵活调节机制。加快构建智能化电力调度,提升大电网运行调度水平、多种能源协同互补能力、发电单元与用电终端之间快速交互能力,建立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电力调度运行体系。加快完善电力现货、电力容量、辅助服务等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机制,通过市场形成合理价格信号,引导形成灵活性电源参与调峰,需求侧灵活响应,电动汽车和电供暖等可中断负荷灵活用电的智慧高效供需互动模式。鼓励聚合蓄热式电锅炉、智慧楼宇、智能家居、用户侧储能、工商业负荷等可调资源,推动综合能源服务、辅助服务供应商、能源聚合商等多元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交易,打造虚拟电厂生态体系,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到2025年,构建最大负荷3%的需求响应资源库。

专栏5 灵活电网工程

电源灵活性提升:优先推进呼包鄂、通辽市等地区火电灵活性改造,全区力争完成火电灵活性改造规模3000万千瓦左右。

抽水蓄能电站:加快建设赤峰芝瑞抽水蓄能电站,推进包头美岱、呼伦贝尔牙克石、兴安盟索伦、乌兰察布丰镇、乌海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

优化电网结构:蒙西电网共新增线路超过3万公里,新增主变9000万千伏安以上,重点建设宁格尔—巨宝庄、甘迪尔—川掌、河套—祥泰—千里山等输变电加强工程。蒙东电网共新增线路超过3万公里,新增主变3500万千伏安以上,重点建设巴林—金沙—阜新(内蒙古段)、平川、东山、宁城、珠日河、铝都—平川等输变电工程。

电网智能化建设:推进通辽奈曼500千伏变电站、满洲里500千伏变电站、向德(乌兰布和)220千伏变电站、乌兰察布东宇220千伏变电站等智能化改造,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

建立灵活调节机制:提高电力调度系统智能化水平,提升大电网的调度水平;完善电力现货、电力容量、辅助服务等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机制,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

增量配电网建设:继续推进鄂尔多斯市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等已纳入试点的增量配电网示范项目建设。

第六章 实施控煤减碳工程,打造低碳发展新样板

围绕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和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实施控煤减碳工程,合理控制煤炭开发强度、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实施差异化节能降碳机制,全力打造低碳发展新样板。

合理控制煤炭开发强度。落实最严格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草原上不再新建煤矿。根据国家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生态环境承载力和煤炭资源赋存条件,优化提升鄂尔多斯市煤炭产能,保护性开采乌海市、阿拉善盟等地区稀有煤种。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分类处置60万吨/年以下煤矿,鼓励通过产能置换释放优质产能,引导资源向优质产能聚集,“十四五”期间,全区煤炭产能、产量动态稳定在13亿吨、10.5亿吨左右。

深入推进节煤减碳。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最大限度以电力、新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民用散煤。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煤炭就地转化率和精深加工度。加快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能改造,持续降低发电煤耗。严格控制燃煤机组装机规模,加大落后燃煤机组淘汰力度,合理安排已纳入规划的煤电项目建设投产节奏,广泛拓展新能源场景应用,在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的前提下,考虑进行燃煤机组增量的可再生能源替代。推进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应用,在乌兰察布推进零碳(低碳)园区示范建设,率先开展兴安盟阿尔山、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锡林郭勒盟白音高勒、乌海市APEC等智慧零碳小镇试点示范,在鄂尔多斯市探索开展碳捕集与封存示范工程。围绕化工、钢铁、电厂、有色金属、煤炭开采等余热资源富集行业,开展余热发电、余热供暖,提高系统综合能效,减少煤炭消费。“十四五”期间,煤炭消费实现零增长,煤炭消费占比降低7.9个百分点。

实施差异化节能降碳机制。以化石能源为重点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鼓励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支持各盟市超额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推进差异化节能降耗减碳,重点生态功能区率先实现碳达峰,服务业集聚地区碳排放总量“近零”增长,重点用能地区实现碳排放强度“近零”增长。

专栏6 控煤减碳工程

合理控制煤炭开发强度:开展落后产能退出行动,关闭退出产能1000万吨以上,通过产能置换方式新增优质产能。

推进节煤减碳:力争完成燃煤电厂节能改造2000万千瓦、淘汰落后机组95万千瓦左右,加快推进蒙能金山热电厂、京能集宁二期热电联产等自用煤电项目建设。建设乌兰察布零碳(低碳)园区示范项目,兴安盟阿尔山、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锡林郭勒盟白音高勒、乌海市APEC等零碳小镇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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