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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推动解决补贴资金缺口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2022-03-14 09:24来源:新华网关键词:可再生能源补贴碳达峰碳中和风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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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今年将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对财政经济运行的分析研判,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一)2022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持续,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难度加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从财政收入看,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持续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动力有所增强,经济稳定恢复态势不断巩固,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新的经济下行压力对财政收入增长形成制约,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需要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疫情形势变化也会加大财政收入不确定性。从财政支出看,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较大,基本民生、科技攻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环保、国防等支出需要加强保障,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以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也需要新增支出。总体来看,2022年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合理编制好预算,切实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我们既要正视困难,又要坚定信心,我国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宏观政策有空间有手段,完全有基础有条件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2022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做好2022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为稳定宏观经济出力,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保证财政支出强度,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推动财力下沉,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严肃财经纪律,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提升政策效能,按照宏观政策要稳健有效的要求,统筹财政资源,强化预算编制、审核、支出和绩效管理,推进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加强与货币、就业、产业等政策协调。要落实精准要求,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中小微企业减负纾困、聚焦科技创新,实施新的减税降费,大力改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对基本民生的保障、对重点领域的保障、对地方特别是基层的财力保障。要增强可持续性,统筹需要和可能安排财政支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好高骛远、吊高胃口,避免超越发展阶段;适当降低赤字率,合理安排债务规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重点要把握6个方面:

一是加大减负纾困力度,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延续实施部分2021年到期的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政策成效;研究出台新的政策举措,精准实施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税降费;显著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精准支持增加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现金流。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资金直达企业。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财力支持,补助资金直达市县。

二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今年赤字率拟按2.8%左右安排、比上年有所下调。预计今年财政收入继续增长,加之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依法上缴近年结存的利润、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71万亿元、比上年扩大2万亿元以上,增长8.4%,可用财力明显增加。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支持已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重点专项规划等的重点项目,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加大对科技攻关、生态环保、基本民生、现代农业等领域及区域重大战略的支持力度。

三是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按照保持政府总体杠杆率基本稳定要求,2022年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3.65万亿元,与上年持平。经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已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46万亿元。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做深做细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用好用足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政策,优化专项债券投向领域,严格资金使用监管,不撒“胡椒面”,重点支持在建和能够尽快开工的项目,扩大有效投资。

四是推动财力下沉,支持基层做好“三保”工作。较大幅度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特别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近9.8万亿元、增加约1.5万亿元,增长18%、比往年大幅提高,地方财政支出增长达到8.9%。省级财政也要最大限度下沉财力,支持基层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和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进一步扩大范围,推动资金快速精准下达和使用。

五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建设节约型机关、节约型社会。中央部门带头过紧日子,重点保障刚性支出、急需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22年中央部门支出下降2.1%。地方各级政府也要从严从紧,把更多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切实做到节用为民。健全财政支出约束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不断完善过紧日子的制度体系,加强落实情况评估。引导全社会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节俭办一切事业。

六是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制止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偷逃税款、财务造假等行为。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扎紧制度“笼子”,坚决维护制度严肃性。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规范收支行为,不得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不得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偷税骗税等行为。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遏制财务造假行为。组织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行为严查重处,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三)2022年主要收支政策。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宏观政策要稳健有效、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构政策要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改革开放政策要激活发展动力、区域政策要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社会政策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等要求,细化完善财税政策举措,政策发力适当靠前。

1.加强对市场主体支持,着力稳企业保就业。

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综合考虑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支持、促进消费投资、大力改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今年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重点支持制造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科研和技术服务、生态环保、电力燃气、交通运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留抵退税问题。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完善设备器具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通过实施上述政策与企业同向发力、效应叠加,促进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由10%降至5%。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等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受疫情影响重、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等特殊困难行业,研究精准帮扶的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地方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出台税费减免政策,使减税降费力度只增不减。

加强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等支持。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引导撬动金融资源流向中小微企业。实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研究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风险补偿机制,继续实行融资担保降费奖补,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引导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帮助企业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物流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压力。督促各部门、事业单位等及时支付采购账款,防止拖欠。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覆盖面,强化出口信贷支持,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帮助外贸企业稳订单稳生产。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地方及社会资本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海外仓发展。

推动就业优先政策提质加力。强化就业优先导向,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安排617.58亿元、增加51.68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明显提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优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强化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扩容提质,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加强对稳岗和培训的支持。

2.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支持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加强长期稳定支持。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资金需求,支持疫情防控、疾病防治、种业、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科技攻关。支持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支持国际科技合作。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持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以及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继续支持中央级科研院所建设。大幅增加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规模,支持地方建设区域创新高地。加强重大人才工程、人才计划、人才项目经费保障,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推进科普事业发展。

深入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优化调整科技经费支出结构,重点投向战略性、关键性领域。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督促有关部门、地方、单位及时制定修订相关管理制度,确保科研经费自主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绩效管理。优化科技创新类引导基金使用,支持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项目,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坚持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新增支持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聚焦重点产业链,进一步增加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着力解决基础零部件、关键材料、核心软件、短板装备等“卡脖子”问题。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支持集成电路等重点行业创新发展,提升芯片生产水平。

3.充分挖掘内需潜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

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支持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项目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适当提高使用集中度,向项目准备充分地区倾斜,并加快债券发行使用,对违规使用专项债券的地区实施扣减新增限额、暂停发行使用、收回闲置资金等处罚。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400亿元、增加300亿元,优化投资结构,加强与专项债券衔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运营。

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完善教育、养老、医疗、育幼、住房等支持政策体系,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增强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等政策,支持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县乡村商贸流通改造升级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贯通畅达,扩大农村消费。推动重点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更好满足公共服务需求。

提升区域发展协调性。有效发挥转移支付作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协调发展。落实好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雄安新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相关财税政策。支持自贸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研究出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方案。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以及资源枯竭型城市加快发展。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继续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安排400亿元,向农业转移人口流入地倾斜,推动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更好融入城市。遴选新一批示范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支持开展综合货运枢纽试点示范,推动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支持再开工改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有序推进城市更新。

4.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巩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支持新建1亿亩高标准农田,加大对黑土地保护支持力度,加强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推进种业振兴和农业核心技术攻关,促进大豆油料增产。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加大对粮食主产区财政奖补力度,给种粮农民再次发放农资补贴,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和主产区抓粮积极性。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提升收储调控能力。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安排416.39亿元、增长30.8%,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探索实施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作用,更好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坚持农机农技农田农艺相结合,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

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5年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扶上马送一程等要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安排1650亿元、增加84.76亿元,并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推进乡村振兴底子薄的地区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统筹用好公益岗位、以工代赈等,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和持续增收。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增强脱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整治人居环境,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提升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水平。支持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继续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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