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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月起,碳关税进入欧盟立法快车道。同年3月~10月,欧委会走完了行业、公众咨询程序,共收到224份反馈意见。
2021年3月10日,欧洲议会通过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迈向与WTO兼容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提出碳关税机制应体现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污染者付费”原则,外国同类进口产品也需要为碳排放付费。
2021年6月,欧盟《气候变化法》通过立法程序,将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承诺转变为强制性的法律约束,备受争议的碳关税由此合法“落地”。
终于在2022年3月15日,欧盟理事会的经济与金融事务委员会(ECOFIN)的会议上,欧盟27国的财政部长采纳了欧盟理事会轮值主席国法国的碳关税提案。
这意味着欧洲各国支持采取碳关税措施。
法国倡导的欧洲理事会采纳一个搁置争议的方案——将CBAM最具争议的三个棘手问题都留待以后另行解决:
1、欧盟产业获得的免费排放配额的退出时间表
2、CBAM的收入分配方案
3、欧盟出口产品的碳成本“退税”
可以看出,法国作为欧洲理事会轮值主席国急于推动完成CBAM立法。有分析认为,法国希望能够在4月份总体选举前推动欧盟各国在欧洲理事会内部就CBAM达成妥协,形成一致立场。排除上述三个争论不休的问题非常有助于欧洲理事会内部达成一致意见。
这份“主席案文”在其他方面并没有改动欧委会提出的CBAM方案:产品范围仍限于水泥、电力、化肥、钢铁和铝;只承认出口国的“显性碳价”(可用于抵扣碳关税);只对直接排放征税;碳关税由欧盟各成员国执行(不设欧委会层面的统一执行机构)。
这一进展并不意味着欧盟碳关税已经走完立法程序。它意味着继欧委会之后,欧盟理事会也形成了自己的碳关税方案。
欧洲议会的方案预计在今年7月确定。然后就进入三方协商阶段,以得到最终通过的法律文本。
欧盟为什么急着要实施碳关税呢?
1.维护欧盟企业竞争力。碳关税可拉平进口产品与欧盟产品的碳成本,消除进口产品相较欧盟产品的价格优势,削弱碳减排政策宽松的国家和地区的贸易竞争力,有效保护欧盟企业。
2.推动全球碳减排进程。欧盟试图以碳关税这种贸易手段,达到“倒逼”其他国家加大减排力度、提高低碳发展投资、促进减碳措施公平性的目的。
3.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巨大财政压力。碳关税收入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欧盟各国政府财政压力,还可用于资助清洁技术创新和基础设施现代化,或用作国际气候融资。
4.建立全球治理新秩序。欧盟想借助碳关税,一方面向发展中国家出售碳减排技术,抢占清洁能源和新兴产业市场;另一方面,在双边和国际层面将环境恶化、应对气候变化等议题纳入双边贸易协定或国际贸易规则,建立新的全球治理秩序。
欧盟碳关税政策将对温室气体排放量高的企业带来重大挑战。
碳关税对行业利润的侵蚀影响可高达40%,而且整个产业链上的企业都将感受到成本增加带来的影响。碳关税还可能改变出口欧盟企业的竞争优势。
以钢材行业为例,中国钢材企业因为碳排放较高,出口欧盟需要缴纳高额的碳关税,相较于其他国家碳效率更高的钢材企业而言,中国出口钢材的成本优势将会缩小。此外,欧盟现在已经要求企业评估、报告、计算产品的碳足迹成本,在全球减排压力倍增的情况下,欧盟可能很快会对向欧洲出口产品的企业作出同样要求。在全球低碳转型的大背景下,中国企业应该积极响应,巩固市场竞争力。
中国的能源结构属于“富煤、贫油、少气”,现在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耗国,2020年能耗折合标准煤将近50亿吨,碳排放将近100亿吨,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家,占全世界碳排放28%左右,我们的碳排放超过了“美国+欧盟+日本”三大经济体排放的总和,大约是美国的2倍,欧盟的3倍。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近期指出,我国煤炭消费占比仍然超过50%,我国单位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4倍,是发达国家的2.1倍,而我国单位能源碳排放强度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3倍。
另一面,利好中国新能源产业特别是光伏、风电产品。SolarPower Europe 的最新报告《2021-2025年欧盟太阳能市场展望》显示,2021年是欧洲太阳能行业又创纪录的一年。2021年,欧盟估计将有25.9GW的新光伏装机容量并网,比2020年19.3GW增长了34%,并且打破了十年内21.4GW的最高记录。
在国际贸易中,中国是“碳排放”的净输出国。
中国对外出口制造业产品大多处于国际产业链的中低端,能耗高,增加值低,是对外贸易隐含二氧化碳排放的净输出国。考虑到我国的能源结构,煤炭发电是我国电力结构的重要部分,因此我国的电力碳排放因子要远远高于欧盟的平均水平,生产的产品在碳税上不占任何优势。这意味着,在“碳关税”实施之后,中国出口企业面临的压力将空前增加。同时,以欧盟为主的低碳产品会更具竞争优势,从而增加对中国的出口。一进一出意味着中国的贸易格局会随之发生变化。
当然,长期来看,这种新的机制会倒逼中国产业调整和升级,推动中国的产业结构优化。可以说,“碳关税”机制落地意味着全球正在形成以气候变化为主题的新国际贸易体系和产业竞争格局。无论是主动调整还是被动转变,都意味着中国经济发展格局转变必将发生。
总的来说,中国面临的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建立中国自身的“碳交易”、“碳定价”等绿色发展的制度体系,以便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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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7月7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在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80届会议(MEPC80)上通过了“2023年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战略”(简称战略)。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表示,如果要将全球气温上升限制在1.5摄氏度,航运业将起到关键作用,因为它占据全球排放的近3%。本次战略制定了多个中期减排措施及核查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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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曼谷邮报》9月12日报道,泰国将引入碳税,以适应全球碳监管趋势。泰国税务局局长EknitiNitithanprapas表示,因应欧盟国家从2026年起对一些碳密集型进口产品征收碳边境税的计划,泰国正在考虑引入碳税政策,从而为泰国产品在出口市场争取关税减免建立谈判资本。Ekniti解释说,引入碳税也有助于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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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印尼政府近期表示将在年底前征收碳税,这是该国实现碳中和的初步措施,印度尼西亚将成为亚洲第一个对排放征税的发展中国家。官员们此前曾表示,最初将对燃煤电厂征收每吨二氧化碳当量30,000盾(2.01美元)的税。折合人民币大约13.8元。据了解,近期我国碳排放配额交易大致在50~60
据外媒报道,世界最大产镍国印度尼西亚希望在国内发展这种动力电池用金属冶炼业,今年有可能征收镍出口税。2022年初,印尼政府透露正在研究对镍铁征收累进税。全球电动汽车加快普及刺激包括镍、锂和钴在内的电池金属需求增长。镍过去常用来生产不锈钢,虽然镍价上涨已经使印尼政府受益,但该国政府希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消费品工业集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省级消费品特色园区发展资金支持政策,对达到规定标准和规模要求的特色园区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支持。引导现有各类产业和招商引资支持政策向重点
2023年4月25日,欧盟理事会投票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这标志着欧盟CBAM走完了全部立法程序,CBAM范围涵盖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氢等商品,以及特定条件下的间接排放,2023年10月1日CBAM开始试运行,将于2026年正式实施。最近CBAM开始了首次报告,虽然只有小部分欧洲企业提交的报告符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俗称“碳关税”)将于2026年正式实施,被纳入的行业产品在出口到欧盟国家时,需要提供碳排放数据,并为产品制造时产生的碳排放交税。全国人大代表,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薛济萍指出,中国和欧盟都是世界主要的经济体之一,彼此之间保持着长期稳定的贸易关系。来自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如商总会会长薛济萍,准备了一份《关于应对欧盟“碳关税”的建议》。去年10月,全球首个“碳关税”即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开始试运行,目前已试运行近五个月。据欧洲议会官网消息,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将于2026年正式实施。欧盟碳边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如商总会会长薛济萍,准备了一份《关于应对欧盟“碳关税”的建议》。去年10月,全球首个“碳关税”即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开始试运行,目前已试运行近五个月。据欧洲议会官网消息,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将于2026年正式实施。欧盟碳边
欧盟碳关税已经开始成为影响进出口的关键因素之一。(来源:能源新媒文|魏旭东国家能源集团战略规划部)2023年5月,欧洲议会通过的碳关税机制已进入试运行阶段,两年多之后,中欧贸易将受到这一政策的实质性影响。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的担忧日益加深,碳关税作为一种环保手段被提出并逐渐得到实施。欧盟
11月13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发展战略和规划司2023年第三批研究课题入选名单。名单包括: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实施路径研究、国际碳关税机制的趋势和影响研究、统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安全保障研究等19个课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2023年第三批研究课题入选公告2023年10月20日,我司在
10月1日开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进入过渡期,过渡期将持续到2025年年底。过渡期内,涉及到的第一批6个行业需履行排放报告义务,欧盟在此期间不征收任何费用。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是过渡期的第一个报告季度,报告需要在2024年1月底之前提交至CBAM过渡期登记处。11月13日下午,在第十五
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绿色热能、生物天然气、生物液体燃料、绿氢、电子燃料等等)环境权益如何实现?企业如何应对欧盟碳关税(CBAM)?在双碳和CBAM双重政策驱动下,生物能源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十四五、十五五”生物质能产业何去何从?这些行业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将在2023年12月1日为您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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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碳关税只是欧盟绿色贸易壁垒工具箱中的一个,打着应对气候危机幌子的各种俱乐部,其实是新的贸易联盟。在碳中和共识下,全球贸易格局将发生巨大变化。做了十几年外贸生意的朋友说,这两年外贸很不好做,形势大不如以前,很多订单做着做着就“飞了”。单看数据好像还不错,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11月11日印发《湖北省2023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鄂环发〔2024〕18号),确定449家纳入湖北省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范围的企业,涉及钢铁、水泥、化工等17个行业。根据2020-2022年度纳入湖北省碳市场控排企业排放量占湖北省总排放量比例及2023年度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与碳强度下降
11月8日,根据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对2023年履约期碳排放配额预分配及核定确认,国能连江公司加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来首年履约即实现配额盈余11.54万吨。国能连江公司高度重视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提升,成立碳排放管理工作组织机构,修编并严格执行碳排放管理相关工作制度;积极推进煤检验工作标准化
11月5日,从省生态环境厅在长沙举办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履约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于11月4日完成了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履约的企业。今年以来,伴随《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中国碳市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11月1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该办法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包括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报送和审核,月度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化存
2024年10月30日,澳门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所暨澳门碳中和研究院开业典礼在澳门举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贺一诚,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吕玉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特派员刘显法,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联合国前副秘书长兼环境
为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强制碳市场)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配额分配相关工作,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了《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以下简称《配额方案》),此次《配额方案》
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图解:供稿|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全文点击:《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编制了《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全文如下: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
10月13日,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发布《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借碳交易业务细则》。详情如下: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10月10日印发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和回购管理办法》(京环发〔2024〕18号),本办法适用于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的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和回购活动,由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回购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北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意见》明确,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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