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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天津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眼高质量建设京津冀东部生态屏障带,服务“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按照陆海统筹、河海共治、系统治理要求,系统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形成渤海之滨产绿融合发展的典型模式,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低碳转型。坚持“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坚守绿色基底,把新发展理念贯穿试点建设的整个过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碳汇能力,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以高水平保护引导推动高质量发展。
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全面贯彻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思想。打造生态资源富集的“绿谷”、引领转型发展的“绿峰”,更好服务“紧凑城市、精明增长”发展之路,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力保障共享发展。
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流域的自然与社会服务功能,精准识别突出问题,合理确定试点目标、任务和措施,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并举,系统谋划各项任务。
系统治理,多措并举。科学把握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等重大关系,加强顶层规划设计,采用工程、调度、监管、服务等综合措施,系统解决水资源、水灾害、水生态、水环境、水管理等新老水问题,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
创新机制,协同管理。强化监督管理,实现从后期治理向前期保护转变,强调河湖管控机制与生态补偿机制的落实。科学评估河湖生态健康状况,系统分析河湖生态特点与问题,综合考虑水量、水质、水生态,推进上下游生态水量联合调度与管理,实现跨行政区、跨部门之间的协同管理。
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环境、大生态、大系统着眼,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构建京津冀六河五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长效机制及大运河保护结合起来。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之间的关系,分阶段提出治理目标与治理方案。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与市场配置的协同作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制定方面先行先试,调动相关市场主体参与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保障,大力促进创新发展。
(三)主要目标及评价指标
1.主要目标
以节水优先为前提,统筹调配水资源,协调外调水,增蓄地表水,多用再生水,多水源解决生态用水;同时依托该地区河湖众多、水网发达的优势,在现有的水系连通循环基础上,坚持蓄水、补水、净水、活水多措并举,以一级河道、污水处理厂出水为水源,完善二级河道、湖库、湿地的连通循环体系,充分发挥湖库调蓄以及湿地净化功能,从水源保障、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三个方面构筑“清水畅流”的绿色生态水网,为构建“津城”“滨城”双城格局提供规划引导和生态支撑,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贡献天津之为。
2.主要评价指标
(1)布局调整指标。到2024年,试点区域内蓝绿空间占比接近67%。
(2)结构优化指标。到2024年,试点区域内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34%,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25%,高端、智能、绿色产业全面发展。
(3)水量保障指标。到2024年,基本保障生态和农业用水量2.5亿立方米/年,基本实现试点流域内水系南北互济、连通顺畅、水清岸绿、引调自如。
(4)污染削减指标。到202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5)水质改善指标。到2024年,全面构筑“清水畅流”的绿色生态水网,地表水主要指标达到V类,部分河湖达到III-IV类。
(6)水生态修复指标。到2024年,改善、修复区内水生态环境,形成“多源保障、水体连通、南北互济、水清岸绿”的水生态格局。
(7)生态系统健康指标。到2024年,丰富地区生物多样性,形成稳定的生态系统,最终达到调节径流和小气候、涵养水源、蓄洪防旱、净化水质的生态效果。
(8)项目建设运营指标。到2024年,实施各类重点工程不少于24项,采取工程措施和自然生态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改善试点区域水环境质量。
(9)综合管理能力指标。到2024年,河湖跨区域、跨部门协同管理体制全面形成,试点顺利实施并取得较好成效,建立健全水量、水质、水生态监控预警体系。
表3-1 主要评价指标表
序号 评价指标 现状情况 评价目标
1 布局调整指标 蓝绿空间占比63.5% 蓝绿空间占比接近67%
2 结构优化指标 部分园区存在产业结构偏重、产业层级偏低等问题,试点区域内传统制造业仍是支柱产业,承载着全市50%的钢铁产能、11%的煤电机组装机容量、100%的焦化产能 试点区域内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34%,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25%,高端、智能、绿色产业全面发展
3 水量保障指标 试点区域多年平均降水量仅550mm,水资源严重短缺,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挤占农业和河湖生态环境用水,导致生态环境用水保障程度低,试点区域生态(含农业)远期(2035年)规划总需水量3.21亿立方米/年,其中农业需水量0.94亿立方米,环境绿化需水量0.41亿立方米,河湖需水量1.86亿立方米 基本保障生态和农业用水量2.5亿立方米/年
4 污染削减指标 水体跨界污染,循环度差,区域内有村庄生活排污口41个,小型工业排污口15个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5 水质改善指标 地表水多为Ⅳ-Ⅴ类,并存在少量劣Ⅴ类,详见表3-2 地表水主要指标达到V类,部分河湖达到III-IV类,详见表3-2
6 水生态修复指标 水体自净能力低,水环境质量差 改善、修复区内水生态环境,形成“多源保障、水体连通、南北互济、水清岸绿”的水生态格局
7 生态系统健康指标 水体中浮游生物、底栖生物种类有所下降 丰富地区生物多样性,形成稳定的生态系统
8 项目建设运营指标 —— 实施各类重点工程不少于24项
9 综合管理能力指标 —— 河湖跨区域、跨部门协同管理体制全面形成,试点顺利实施并取得较好成效,建立健全水量、水质、水生态监控预警体系。
注:现状情况指2020-2021年情况。
表3-2 试点区域部分河湖现状水质和目标水质类别
序号 河湖等级 河流名称 现状水质类别 目标水质类别
1 一级河道 海河干流 Ⅴ Ⅴ
2 一级河道 永定新河 Ⅳ Ⅳ
3 一级河道 独流减河 Ⅴ Ⅴ
4 一级河道 新开河--金钟河 劣Ⅴ Ⅴ
5 二级河道 北塘排水河 Ⅴ Ⅴ
6 二级河道 新地河 Ⅳ Ⅳ
7 二级河道 中心桥北干渠 Ⅳ Ⅳ
8 二级河道 红排河(横沟) Ⅳ Ⅳ
9 二级河道 黑潴河 Ⅴ Ⅴ
10 二级河道 大沽排水河 Ⅴ Ⅴ
11 二级河道 马厂减河 Ⅴ Ⅴ
12 二级河道 洪泥河 Ⅳ Ⅳ
13 二级河道 月牙河 Ⅴ Ⅳ
14 二级河道 幸福河 Ⅳ Ⅳ
15 二级河道 四丈河 劣Ⅴ Ⅳ
16 二级河道 石柱子河 劣Ⅴ Ⅳ
17 中型湖库 黄港一库 Ⅳ Ⅳ
18 中型湖库 官港湖 Ⅳ Ⅳ
表3-3 试点区域一级河道目标水质详表
序号 河流名称 代表断面 现状水质类别 目标水质类别 目标主要污染物指标
1 海河干流 海河大闸 Ⅴ Ⅴ 高锰酸盐指数 ≤15 化学需氧量 ≤40 氨氮 ≤2 总磷 ≤0.4
2 永定新河 永和大桥 Ⅳ Ⅳ 高锰酸盐指数 ≤10 化学需氧量 ≤30 氨氮 ≤1.5 总磷 ≤0.3
3 独流减河 万家码头 Ⅴ Ⅴ 高锰酸盐指数 ≤15 化学需氧量 ≤40 氨氮 ≤2 总磷 ≤0.4
4 新开河--金钟河 金钟河防潮闸 劣Ⅴ Ⅴ 高锰酸盐指数 ≤15 化学需氧量 ≤40 氨氮 ≤2 总磷 ≤0.4
四、重点任务
(一)核心任务
1.深化污染治理
(1)强化工业污染治理
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保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试点区域内工业企业废水全部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强化工业废水直排企业、工业园区(集聚区)废水处理设施排放监管,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坚决打击超标、超总量等违法排污行为。
(2)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污水治理设施,确保生活污水不直排。推进种植业节水减污,发展节水农业,因地制宜选择灌溉方式,在农田退水区域建设生态截留沟及湿地,最大程度减少农田退水对水体的污染。强化监管乡镇农村、水产养殖等农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督促其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督促畜禽养殖粪污处理配套设施稳定运行,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3)强化城镇污染治理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加强城镇组团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统筹污水处理厂建设,解决区域内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偏高问题。加快城镇排水管网建设,大力开展雨污合流地区排水改造,排查改造雨污混接、串接,减少城市面源污染。
2.构建生态水网
(1)保障生态用水
以节水优先为前提,统筹调配水资源,协调外调水,增蓄地表水,多用再生水,多水源保障试点区域生态用水。
(2)推进生态修复
依托该地区河湖众多、水网发达的优势,在现有的水系连通循环基础上,坚持蓄水、补水、净水、活水等多措并举,采取工程措施和自然生态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物理、化学、生物方法,不断改善试点区域水环境质量,实现水系互联互通、水清岸绿、引调自如,构筑“清水畅流”的绿色生态水网。
3.加快结构调整
(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会展商务和科技服务等重点产业,积极培育新型服务业态,建设绿色高端服务业示范区。
(2)持续改善能源结构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执行燃煤总量替代,煤炭消费总量逐年下降,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
(3)调整农业投入结构
开展化肥、农药负增长行动,大力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高效植保机械,不断提高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
4.强化体制创新
(1)完善协同管理
落实京津冀河(湖)长制联动机制,加强京津冀上下游联防联控,建立区域生态保护网络,构建生态协同体系,加强区域内外联动发展。
(2)提升治理能力
持续推进和完善监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融合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全面提升建设、维养和监测水平。完善制度,健全有效的监测体系,为试点区域科学高效管理提供支撑,促进各级生态环境数据和监控管理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
(二)构建科学空间开发格局
1.有效管控空间布局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采取生态环境导向型(EOD)城市开发模式,遵循生态平衡及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一轴、两廊、两带、三区、多组团”的总体空间格局,落实三级管控。分级管控区如图4-1。
一级管控区主要是指生态廊道和外围的田园生态地区等,应当统筹生态廊道、农田、林地、湿地、河道格局,维护、修复和提升生态功能,保障城市生态安全。一级管控区严格控制项目开发建设活动,除生态保护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大民生保障工程、相关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营造人可接近的环境景观和绿道等附属设施外,禁止一切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
二级管控区主要是指规划管控范围内的示范小城镇、特色小镇和示范工业园区等地区以及重要生态廊道周边尚未
开发的地区。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开发强度,建设高标准绿色建筑,完善环境保护配套及绿化工程,提升城市发展品质。
三级管控区主要是指现状开发建设比较成熟的地区、未来重点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的地区,突出绿色提升,实施城市修补工程,拓展绿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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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管控区分级控制图
2.科学规划土地资源
根据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施永久保护,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原则,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充分挖潜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效控制人均建设用地面积。
坚持依法依规和推动改革创新相结合,科学管理和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大力提高土地资源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坚持加强土地供应保障与抓好违法用地整治相结合,做好土地收储出让工作,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3.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加强生态红线区域生态建设,制定并实施郊野公园、城市绿廊道、楔形绿地的规划建设。优先保护良好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栖息地,建立和完善生态廊道,提高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全面保障流域生态安全,保护和提升森林、河流、湖泊、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人类活动退出机制政策研究,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4.划分农业发展分区
按照区域农业产业发展特点,将农业产业发展划分为三大片区如图4-2:北部优势特色农业培育区、中南部生态种养观光区和东南部田园综合体示范区。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以打造现代都市农业、生态农业为目标,重现津沽鱼米之乡风貌,带动区域内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图4-2 农业产业划分区域图
5.规划美丽乡村布局
试点区域现有行政村222个。结合城镇化发展,193个村庄已纳入示范小城镇建设,29个村庄未纳入城镇化建设范围。保留现有津南区29个尚未纳入城镇化建设范围的村庄。根据村庄基础条件进行分类,将保留村庄划分为农业主导型村庄、工商业主导型村庄、一般村庄三种类型。农业主导型村庄以农业发展为主导,打造特色都市农业品牌;工商业主导型村庄宜以村庄传统工商业为基础,发展符合绿色生态区域管控要求的新型产业业态,联动城镇发展,打造城乡融合实践区域;一般村庄深入挖掘村庄潜力,广泛借助区域发展条件,推动村庄振兴发展。拆除村庄实施土地复垦,关停与农业不相关、低效、高污染的农村小散乱污企业,引导新建工业项目向规范的产业园区集中,对闲置的村庄产业用地进行生态化整治。
(三)实现绿色低碳生产转变
1.严控产业准入门槛
二三级管控区内各类工业园区严格按照《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274-2015)进行规划建设,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建立完善生态工业链。从工业园区项目准入、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等方面引导试点区域内园区高质量发展,提高园区产出效益。二三级管控区新建工业项目全部进入规划保留和整合的园区内,严格禁止工业园区以外区域新建工业项目。二三级管控区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要求,并按照区域定位适当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制定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鼓励发展清洁生产水平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高、单位面积产值高的绿色低碳产业。
2.倒逼产业结构调整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定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严格的生态环保措施来倒逼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坚持和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严格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用双控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新兴产业培育同步发展,奋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3.推进生态增汇工程
遵循“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田则田、宜水则水”的原则,建设生态廊道、生态保育、农林复合、滨河生态与滨湖生态五大功能类型区域。生态廊道主要采用道路林带模
式、湿地林带模式;生态保育区主要采用道路林带模式、湿地林带模式、片林模式;农林复合区主要采用生态林网模式;滨河生态区主要采用湿地林带模式、片林模式;滨湖生态区主要采用湿地林带模式、片林模式。
4.调整农业投入结构
以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体,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农民积造农家肥,施用商品有机肥,通过精准施肥、调整肥料结构、改进施肥方式及有机肥替代等,减少化肥使用量。大力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高效植保机械,不断提高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实现农药、化肥使用总量负增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
(四)开展流域全面控源减污
1.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继续强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扎实推动重点减排工程落地见效。深化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实现排污许可制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严格环境准入,原则上停止审批园区外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新改扩建项目继续实行主要污染物减量替代。
2.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
加强二三级管控区城镇组团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统筹污水处理厂建设,解决区域内
行负荷率偏高问题。加快城镇排水管网建设,大力开展雨污合流地区排水改造,排查改造雨污混接、串接,减少城市面源污染。建成区雨污混流问题深入住宅小区等毛细管网排查,进一步提升雨水泵站排水水质。加强二三级管控区海绵城市建设,建成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现有城区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新建城镇地区同步建设雨水、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实施雨污分流。
3.加大城乡黑臭水体治理
加快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强化畜禽养殖粪污、农业面源污染等岸上污染源治理。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快整治主要河流沿岸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根据实际情况选取清淤疏浚、补水循环、生态修复等措施。严格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执法,多措并举治理黑臭水体,确保区域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4.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污水治理设施,一级管控区规划保留村因地制宜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接入周边城镇污水处理厂,其他尚未实施搬迁的村庄在过渡期间采取适宜的污水处理方式,确保生活污水不直排,实现规划保留村及尚未搬迁村庄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巩固清洁村庄行动建设成果,补足配齐村庄垃圾收运设施,配齐村庄保洁人员,购置专业运输车辆,全面取缔非正规垃圾堆存点和填埋场,农村生活垃圾收处体系持续保持全覆盖。
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生活污水与厕所改造有效衔接,在农村户用厕所改造中配套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规划保留村及尚未搬迁村庄实现户厕改造全覆盖、户厕废水全处理。
5.积极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确保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大力推广水产养殖生态化。合理确定养殖容量,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鼓励发展不投饵的生态养殖。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生态循环水养殖等技术,推进水产养殖减排减药。
推进种植业节水减污。发展节水农业,实施节水压采战略,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推广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抗旱技术,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完成主要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2以上。在一级管控区内,对水稻种植进一步优化养分管理和耕作管理,对农田灌溉系统进行系统规划,严格控制灌溉的时间、总量和速度,因地制宜选择灌溉方式,并科学管理田间水量和农田排水。
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源监管。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依法开展环评监督检查和排污许可管理;禁止未经处理达标的工业和城镇污染物进入农田、养殖水域等
农业区域,强化日常执法监管。
(五)提升水体生态系统功能
1.全力保障生态用水需求
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争取引滦入津、南水北调东线用水指标,主动对接上游省市加大优质水资源下泄水量,争取入境河流“有水”,保障流域生态水量。合理存蓄雨洪水、充分利用再生水、适度补充外调水,提升河湖生态用水保障水平。努力提高境内河流、湖库、湿地调蓄能力,积极存蓄、盘活河流水源及汛期入境水,适时反哺周边河道生态用水。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厂达标出水,以修复水生态环境、缓解水资源紧缺等突出问题为导向,加强向河流补水。
2.完善区域水系连通体系
构建“三横一纵两片区”的河湖连通循环体系,“三横”是指横穿试点流域的永定新河、海河和独流减河三条一级河道。“一纵”主要是指“北水南调”东线工程。“两片区”主要是指以海河为界的南北片区。以海河为界,分为海河北和海河南两个连通片区,每个片区结合现状河网格局,以当地地表水、海河环境水和再生水为水源,通过河道清淤疏浚、新挖或连通断头河,新建或改造闸站等工程措施,形成河道、湖库、湿地大多可以相互连通的连通体系,实现水系循环、活水提质、丰枯互补、优化调度。
3.开展河道生态保护修复
综合考虑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优化生态空间格局,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生态屏障建设,提升重点河
道沿线林木绿化水平,构建绿色生态廊道,开展河道生态缓冲带建设,推进河道植被恢复,修复河道生态系统。逐步提升水生态系统功能,因地制宜开展增殖放流,保护水生生物,选取有条件的河湖配置沉水植物、浮水植物,推动重要水体逐步构建完善的水生态系统。以各区政府为责任主体,推动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打造美丽河道。
4.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
严守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东丽湖、天嘉湖、官港水库等重要湿地保护和修复力度。严格执行《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生物生态及工程技术手段,修复退化的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津南区、西青区湿地稻田,增强湿地农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加自然化的湿地景观;绿色生态区域的各组团间建设湿地通廊,强化湿地的调蓄和净化功能。通过多元手段,形成稳定的生态系统,最终达到调节径流和小气候、涵养水源、蓄洪防旱、净化水质的生态效果。
(六)加强流域治理体制机制创新
1.完善协同治理机制
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水功能区水质达标为目标,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面源、内源同治,控源、截污、减排、连通、净化“五措并举”,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
加强京津冀上下游联防联控。落实京津冀河(湖)长制联动机制,实现上下游闸坝调度信息共享,联动开展流域河流水生态修复工作。开展流域上下游水污染源联合执法,健
全水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开展重要河道周边环境风险隐患抽查,联合应急演练。
完善河海共治的治理体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理念,强化流域上下游协同治理,减少陆源污染物排放。强化入海河流、近岸海域污染协同治理,推动区域联动、跨行政区联动、河海联动,实现入海河流、近岸海域水质稳步改善。
2.创新考核监督机制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继续落实水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完善流域水环境监测预警、排名通报、经济奖惩等管理制度。
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监督机制。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加强入河排污口分类管控,落实口门污染问题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治理,按照国家要求,完成重点河流入河排污口整治。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水生态环境损害的,各区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机构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天津市相关规定及时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3.创新污染治理模式
采取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建设,鼓励工业企业采取第三方治理模式开展治理设施建设及提升改造。
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聘请“环保管家”,
为企业或园区提供监测、监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
规划保留工业园区全面落实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要求,制定实施环境治理提升“一园一案”,明确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能源资源利用、生态环境治理、污染物排放等方面重点任务和重要指标。重点排污企业结合园区治理提升要求,制定实施“一企一策”。
4.创新监测评估制度
优化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流域生态环境监测平台,优化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精准溯源、精细化监管。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推动纳入我市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与市级生态管理部门联网。
5.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强化废水直排企业、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等水污染源的监管,采取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坚决打击超标、超总量等违法排污行为,提高稳定达标水平。强化排污者责任,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处罚。
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研究建立区域水生态环境空间精细化体系构建及管控大数据、全市入河排污口信息平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6.搭建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基础性制度,逐步
规范化、标准化区域性交易市场环境权益交易产品。同时,落实履约体系、市场运行体系、监管体系等相关政策。鼓励区域内超额完成任务的企业单位,经相关部门复核其削减量后,开展排污权、碳排放等环境权益交易,依法转让,推动资金向更绿色、更环保的领域流动和倾斜,用市场机制解决不断恶化的环境问题,促进基于环境权益的绿色金融创新。
7.搭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研究建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规范,有序推进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划清所有权和使用权边界。基于现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利用网格化监测手段,适时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摸清各类生态产品数量、质量等底数,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针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不同路径,探索构建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推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建设,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8.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加大宣传力度。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坚持典型示范、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综合运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平台,传播贴近大众、通俗易懂的水生态价值理念,不断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以及传统节日等开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良好氛围。
动员公众参与。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
护体验和实践活动,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践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充分利用国家文化公园、各类城市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公园等公共服务场所,结合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打造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引导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务。
加强社会监督。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重大问题,通过公开征集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对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立信息披露机制,积极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为加快水环境综合治理和规范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咨询,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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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13日宣布,已于2024年实现碳中和。香港交易所在新闻稿中表示,截至2024年底,香港交易所全球约99%的办公地点及设施已采用可再生能源电力。通过直接采购绿色电力或购买可再生能源证书,有效地降低了来自电力的碳足迹。此外,香港交易所通过旗下国际碳市场平台,投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到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继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据中国石油网消息,截至3月10日,独山子石化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塔里木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二期的全厂地上管网完成率88%,混凝土浇筑完成率71%。这个项目利用副产氢气生产合成氨,对推动工业领域氢能应用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近年来,独山子石化公司加快推进加氢裂化、加氢精制等环节利用清洁低碳
2024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委发布《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这是继2022年《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出台后的又一重磅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的国家政策文件,将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炼化行业是氢能生产和消纳的重要领域,绿色低碳转型需要大量的清洁低
近日,南方能源大数据中心与南方电网大湾区数字产业基地顺利投产,标志着南方电网公司基本建成“3+1+X”架构的绿色节能新型数据基础设施。南方能源大数据中心位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贵州(贵安)枢纽,首期规划建成两栋机楼及一栋运检楼,承载约2000架10千瓦机柜,定位南方电网公司双活生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建设“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发展海上风电,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通道建设。“双碳”战略目标下,我国大力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已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2024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接近40%。“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是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为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传达贯彻国家能源局和省安委会工作要求,总结2024年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025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任务,3月7日,湖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2025年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湖南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南能源监管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为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财政部制定了《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下称专项资金)是指通过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清洁化石能源以及化石能源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2025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印发。文件提出,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宣传推介国管局评选的2024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推广清洁低碳供暖。引导公
2024能源成绩单●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幅超过3%;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3.7亿千瓦。●新能源汽车年产量突破1300万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持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新培育一批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商业航天、北斗应用、新型储能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全国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2024)》第三批。文件提到,浦东新区黎明生态园清洁能源制冷(供热)项目,项目投资边界划分,能源中心区域内相关设备由上海黎明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焚烧厂)出资建设和运营维护,至用户区域范围内的输送管网及转
3月13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林业局印发《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5年修订版)》。详情如下: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粤环函〔2025〕52号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林业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
岳阳林纸碳汇开发系统已启动与人工智能大模型的深度集成工作,四大AI智能服务模块进入分阶段探索和测试,分阶段上线。通过融合人工智能的算法优势与行业数据资源,公司碳汇开发系统将在图形矢量化处理、资料存储智能化、项目管理数字化等核心环节开展建设性思考并形成了清晰的路径。此举将优化碳汇项目
山西水土保持经过70多年的不懈奋斗,其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果已经蕴含了大量的水土保持碳汇。右玉县是全国5个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之一,作为水利部确定的碳汇交易试点县,率先在山西省开展先试先行,在水利部指导下,右玉县小南山流域本次用于交易的碳汇量6.75万吨。经多方沟通,确定厦门产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8日,上海崇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本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积极参与生态权益交易。探索开展林业碳汇、湿地碳汇、碳普惠等方法学研究,拓展碳汇交易场景。探索可再生能源领域权益交易模式,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加快实施一批重大渔光互补项目,鼓励
1月6日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赤峰市生态碳汇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生态碳汇项目开发交易是把全市生态碳汇项目重点开发为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其中林业项目可开发为CCER碳汇项目;盘活草原、湿地、农业、农畜粪污资源,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益、碳汇开发生态工程产业
据成都城市管理消息,12月18日,国内首个厨余垃圾项目碳汇交易——四川天府新区绿色生态科技全产业链循环经济项目,在在天府新区科创生态岛正式签约。成都天投蔚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成功将厨余垃圾处置项目产生的4034吨碳汇量交易给成都市绿色低碳发展协会。此次碳汇交易项目是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送审稿)意见的公告,征集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包含《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通则》、《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第1部分:红树林》、《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第2部分
11月20日,全国首个绿电碳汇联合服务工作站在北京正式启用,在国内首次实现市场化用户绿电绿证、碳配额及“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一体化、全链条服务。北京绿电碳汇联合服务工作站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由北京经开区、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和北京绿色交易所共同成立。该服务工作站
11月6日,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水土保持项目碳汇交易在第五届中国水土保持学术大会上成功签约。此次交易转让水土保持碳汇量11.56万吨,金额381.48万元,平均每吨33元。这是云南省首单水土保持碳汇交易,也是西南地区金额最大的水土保持项目碳普惠交易。此次交易买方多元,共有5个单位和个人作为受让方,
据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信息平台首批CCER项目结束公示。截止到11月5日,有43个项目结束公示,其中有19个项目进入未申请状态,需要审定机构上传审定附件,进程停滞;有23个项目进入“待国家管理员审核”阶段,可进入下一阶段。除了已结束公示的首批项目外,目前还有4个项目正在公示中,包
10月28日,云南红河州政府印发《红河州林业碳汇试点建设行动方案(2024年—2026年)》。方案要求,到2026年,完成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营造林6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3亿立方米,森林碳储量7400万吨;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8.2‰以下;策划培
项目概况:深圳碳市场2024履约年碳排放核查服务项目A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要求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ZDL20250003392.项目名称:深圳碳市场2024履约年碳排放核查服务项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3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该办法已经于2025年2月10日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2025年2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公布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文件提出,上海市建立完善碳普惠机制,基于碳普惠方法学开发相应的减排项目、减排场景,将单位或者个人的减碳行为进行量化并赋予价值,运用商业激励、市场交易等方式,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上海市实行碳排放
2025年1月1日起,欧盟正式实施新的乘用车碳排放标准,要求所有在欧盟销售的乘用车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降至每公里93.6克(油耗小于3.5升/百公里),相较于2021年的每公里116克(油耗4.3升/百公里),这一标准大幅提升。这一近乎“宣判燃油车死刑”的严苛标准,直接推动了全球汽车行业向电动化的加速转型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3月13日,工信部等15部门办公厅(秘书局、办公室、综合司)发布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加强合规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节能环保合规。引导中小企业依法依规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要求,提升
3月1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纳入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月度信息化存证情况的通报发布。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纳入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月度信息化存证情况的通报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按照《生
3月11日,重庆市2023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质量考评结果表公示,其中3家为优,3家良,3家合格,一家不合格。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反馈2023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质量考评结果的通知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发〔2023〕6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重庆市2023
3月1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重庆地方碳市场2022年度和2023年度未完成履约重点排放单位名单。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重庆地方碳市场2022年度和2023年度未完成履约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的通知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有关单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为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财政部制定了《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下称专项资金)是指通过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清洁化石能源以及化石能源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全国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典型案例汇编(2024)》第三批。文件提到,浦东新区黎明生态园清洁能源制冷(供热)项目,项目投资边界划分,能源中心区域内相关设备由上海黎明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焚烧厂)出资建设和运营维护,至用户区域范围内的输送管网及转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3月11日,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高要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6.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完成肇庆市下达的目标,为全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全文如下:肇庆市高要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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