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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能源网获悉,3月2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天津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持续推进节能、提高能效。(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煤炭集约高效利用,进一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城乡电网一体化发展,提高电网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研发。(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原文如下: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天津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
天津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重点突破、创新引领、稳中求进、市场导向,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本市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1600家,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1.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4.5%,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8%。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生态宜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
二、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三)加快工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培育一批绿色制造单位,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为依托,开展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医疗器械等机电产品的再制造业务和市场培育。发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天津自贸试验区)和综合保税区优势,拓展航空、船舶、数控机床、工程机械、通信设备等保税维修业务,探索开展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再制造业务。(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天津海关、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广粉煤灰、钢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能耗”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服务,持续推进小站稻振兴计划,擦亮“津农精品”金字招牌,推动优质农产品进入全国高端市场。(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规划资源局、有农业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提高至90%,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开展农业节水示范,推广微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实施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市农业农村委、有农业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发展林业循环经济,开展生态标志产品、生态产品工程创建和申报工作。(市规划资源局负责)实施《天津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年)》。(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和相关水域禁渔管理制度。(市农业农村委、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培育150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发展都市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市农业农村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农业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服务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序发展出行、住宿等领域共享经济,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等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数据中心使用绿色技术产品,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会展业绿色发展,宣传贯彻相关绿色标准,推广可循环使用的办展设施,减少使用一次性材料。(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修订完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现场核查手册,推动汽修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创建,鼓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产业园区明确主导产业,引导绿色产业集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培育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推动布局固体废弃物与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河道及土壤修复等领域,构建绿色大环保业务格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精准服务,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贯彻执行绿色产业指导目录,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服务、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等模式,引导产业发展方向。(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产业园区(集群)循环化水平。制定实施天津市工业布局规划,优化工业空间布局,引导产业协同联动、集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对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和监管,督促各产业园区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开展评价,提升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效力。(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行产业园区综合能源管理模式,建设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构建绿色供应链。推进产品全周期绿色环保,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申报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九)打造绿色物流体系。优化运输结构,促进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广高效运输组织模式。高标准建设航空物流园,积极打造多式融合、灵活高效的货运服务体系。(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加快相关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市交通运输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行邮件快件绿色包装,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船,推进绿色船舶示范应用,推动水路运输、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运输工具。(市交通运输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天津港绿色智慧专业化码头科技示范工程,推进港口装卸、运输、仓储等关键环节升级改造。(天津港集团负责)新改扩建码头工程(油气化工码头除外)同步设计、建设岸电设施,港作船舶岸电使用率达到100%。(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海事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港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发展。(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电池等产品生产企业开展生态设计、建立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探索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规范报废汽车拆解利用,探索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加强与生产企业合作,加强回收模式创新,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积极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支持绿色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开展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申请境外专利,从严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出口。(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深化天津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形成一批绿色贸易制度创新成果。(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二)促进绿色产品消费。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推动市管国有企业建立绿色采购制度。(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引导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加强绿色产品集中展示和宣传,挖掘绿色消费需求。(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加强认证监管,推动绿色产品和绿色服务认证,推广应用绿色产品。(市市场监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导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法核查虚标绿色产品线索,严厉打击能效、水效等虚标行为。(市市场监管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宣传贯彻餐饮行业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规范,坚决制止餐饮行业的浪费行为。(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市城市管理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计量监督专项检查、邮件快件过度包装和随意包装专项整治。(市市场监管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交通系统智能化水平,积极引导绿色出行。(市交通运输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打造宜居生活环境。(市爱卫办、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妇联、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四)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持续推进节能、提高能效。(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扩大非化石能源电力装机规模。(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储能技术应用,提升电网消纳、调峰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煤炭集约高效利用,进一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城乡电网一体化发展,提高电网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研发。(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落实《天津市排水专项规划(2020—2035年)》,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巩固26条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治理成效,推动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厨余垃圾、建筑垃圾、粪便、园林垃圾、大件垃圾等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设,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严格执行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全流程监管,推进医疗废物处置全流程监管平台建设,完善中转处置收集模式,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聚焦核心技术研发和先进装备制造,推进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将海水淡化水纳入本市水资源供给体系,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全面提升产业聚集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全国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推进土地等资源集约利用,合理避让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空港。(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天津港集团、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推广清单管理,更新发布天津市交通运输新技术推广清单,积极推广辅助动力替代和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市交通运输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工程建设中对废旧路面、沥青、疏浚土等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等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力度。(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科学编制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构建“三区两带中屏障”的生态空间格局,打造“一市双城多节点”的城镇功能空间格局,引导城镇空间高质量、绿色集约发展。加快推进“871”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到2025年一级管控区森林(绿化)覆盖率达到25%。(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水利工程防汛安全检查,推动积水片改造提升排水能力,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研究建立本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制度,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清洁田园建设、村容村貌提升等为重点,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农村全域清洁化工程,建设一批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持续做好农村老旧危房改造,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美丽的村庄环境。(市农业农村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有农业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八)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针对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技术创新的基础需求,推动储能、氢能、海水淡化关键材料和核心装备、浓盐水综合利用等领域绿色技术创新攻关。(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优化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和平台。推动北辰区、津南区、静海区打造京津微创新中心。深化海河教育园区体制机制创新,加快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推进创新发展聚集区建设,打造“天津智谷”。支持南开区与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合力打造启航创新产业区。围绕西青大学城、东丽科研机构聚集区等科教资源密集区,培育研发产业聚集区,持续提升绿色技术研发能力。(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通过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计划、建立“雏鹰—瞪羚—领军”梯度培育机制等措施,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发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引导作用,支持绿色技术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坚持“以用立业”,加强大学科技园、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产业化载体建设,加速绿色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为核心,发展技术转移机构,构建与国内外技术市场互联互通的技术转移网络。鼓励企业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熟化基地,培育一批绿色技术成果转化示范企业。积极引导各类投资基金支持本市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广泛征集、及时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加快先进成熟技术推广应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政策制度体系
(二十)强化政策制度支撑。持续完善强化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污染治理、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绿色设计、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扩大绿色消费等方面政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司法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落实天津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健全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根据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环节情况,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收费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和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持续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积极谋划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项目,争取国家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加强数据比对分析,开展政策落实和改革试点效应分析,做好资源税征收和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工作。(市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等创新性业务。(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对环境恢复治理、资源循环利用、污染防治、绿色农业发展等项目提供绿色保险服务。(市金融局、天津银保监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绿色产业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挖掘培育工作,着力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在新三板挂牌、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市金融局、天津证监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发挥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和自由贸易(FT)账户的优势,为相关企业及绿色低碳项目跨境融资提供更加便利化的金融服务,支持募集人民币资金调回境内使用。(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负责)
(二十四)完善绿色标准和统计监测制度。对接北京市、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资源等部门,共同编制适用于京津冀三地的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推动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 29—204—2021),形成京津冀区域统一、全面、系统的绿色标准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对标国家标准,健全相关制度,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强化统计信息共享。(市统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深化天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建设,推动市场机制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中发挥更大作用。(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适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交易机制建设,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十六)抓好贯彻落实。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各区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确保本实施方案落实落细落地。(市级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加强统筹协调。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重点工作推动,及时总结推广各区、各有关部门的好经验、好模式。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国家最新部署,不断优化细化政策措施,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本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工作成效,积极宣扬先进典型,适时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和违规乱上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等方面的负面典型,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市级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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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原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工会主席王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王宏丧失党性原则,背弃职责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由他人支付旅游费用;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晋升方面谋取利益;
近日,经14天紧张施工,宁德发电公司完成输煤系统DCS系统改造。目前,输煤系统上煤段设备运行、监视、控制已接入DCS系统,实现安全平稳运行。经过20年运行,该公司输煤系统原程控方式已不能满足数字化、智能化运行要求,安全性能也得不到保障。自去年列入技改项目以来,该公司成立专项攻关组,精心研究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2024年4月中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发布。据对全国流通领域9大类50种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测显示,2024年4月中旬与4月上旬相比,34种产品价格上涨,16种下降。煤炭方面:无烟煤(洗中块)1053.3元/吨,比上期涨5.3%;普通混煤(4500大卡)628.9元/吨,比上期涨0
一、全省供应情况3月份,全省管道天然气供应量27.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9%。1-3月份,全省管道天然气供应量80.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1%。二、全省消费情况3月份,城市燃气天然气消费量18.2亿方,同比增长9.9%;发电天然气消费量7.0亿方,同比减少5.4%;直供工业天然气消费量1.8亿方,同比增长17.2%。1-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蠡县虓志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批复,蠡县虓志燃气有限公司(高阳至蠡县线、蠡县至清苑线)天然气输气管道运输价格调整为0.084元/立方米(含税),有效期三年。详情如下: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蠡县虓志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价
4月23日,浙能舟山六横LNG项目建设现场,塔吊林立、机器轰鸣,处处涌动着奋进的春潮。随着输送泵吊臂缓缓收起,4座储罐全部完成承台浇筑,总浇筑方量达39200立方米,钢筋使用总量约7200吨,标志着该项目储罐工程由基础施工迈入外罐施工阶段。浙能六横LNG接收站项目地处海岛,交通不便。为最大限度创造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2024年4月中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发布。据对全国流通领域9大类50种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测显示,2024年4月中旬与4月上旬相比,34种产品价格上涨,16种下降。天然气方面:液化天然气(LNG)3994.8元/吨,比上期涨1.5%;液化石油气(LPG)4956.4元/吨,比上期涨
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石油剩余技术可采储量38.5亿吨,天然气剩余技术可采储量66834.7亿立方米。在第55个世界地球日,我国油气能源新“家底”引人瞩目。根据2023中国自然资源公报及2023年全国油气储量统计快报数据,全国油气勘查新增探明储量保持高位水平,石油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连续4年稳定在12亿吨以
四季更迭,万物复苏。伴着和煦春风,去冬今春天然气保供季落下帷幕。自2023年11月进入冬季保供期以来,历时150余天,广西能源集团旗下广投管网公司累计向广西输送天然气超6亿立方米,单日最大管输量突破470万立方米,再次刷新历史峰值,未发生一起安全环保事件和非计划停输事件,为去冬今春天然气保供
“12号燃气轮机FCB触发后相关逻辑动作正常”、“机组各参数良好,燃机燃烧稳定”、“机组带厂用负荷稳定,具备重新同期并网条件”、“机组成功并入主网,各参数正常”、“机组恢复满负荷运行”……4月19日10时04分,军粮城公司12号9H型65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带100%负荷孤岛运行(FCB)验证动态试
4月14日,由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中原设计公司牵头承揽的大牛地气田乙烷回收EPC总承包项目启动,这是国内首个乙烷回收联产LNG工程。目前,大牛地气田集输系统仅回收天然气中的丙烷等组分,天然气中含量丰富、附加值较高的乙烷尚未被充分回收利用。该项目可在回收乙烷的同时,结合当地LNG市场需求,对外输干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淮河能源集团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核准前公示,项目地点位于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高安街道,项目主要新建2台45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机组及配套设施。详情如下:淮河能源集团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核准前公示现将淮河能源集团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
针对近期部分市民反映燃气表更换后燃气费用明显上涨等问题,19日晚,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联合调查组进驻燃气企业调查情况,查明重庆燃气集团等燃气企业存在部分市民反映的多计多收费等问题。在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全伟介绍,联合调查组成立4个专项检查组进驻重庆燃
本期核心观点4月,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原油市场的“风险溢价”明显抬升。以色列轰炸伊朗驻叙利亚使馆,伊朗则向以色列发射导弹和无人机作为“报复”,中东地区局势再度紧张。在“欧佩克+”维持减产计划、天气转暖带动开工和出行消费有所增长的背景下,伊朗和以色列之间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强化了市场对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针对太阳能、风电、水电、核电等能源产业生产、建设和运营期间的风险特性,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探索推进新型储能、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领域的保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4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方案》提到,结合能源禀赋,合理确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路径。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力度,提升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占比。扩大绿电和绿证交易规模,充分挖掘分布式能源开发潜力。详情如下:
近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了进一步做好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能源企业要充分认识落实能源监管统计制度、依法依规报送能源规划重点项目进度信息,是服务能源保供、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方式。各有关单位要在省级公司层面明确信息报送
4月15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一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全国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公司全年工作“十二字”总要求和年度任务目标,总结一季度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确保上
【项目背景】“节能”时代机遇空前,天津大学将推出《节能低碳领军班》,旨在让陆续出台的节能、双碳政策尽快落地,助力企业快速掌握政策、调整方向、找准定位、跟紧节奏,积极探索节能低碳转型之策,走上高品质、高质量发展之路。【项目宗旨】(一)宏观层面立足国家“十四五”规划高度,打通节能、双碳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3年度北京市低碳试点优秀项目,将华能北京热电厂燃气机组烟气余热利用项目等14个项目评为“2023年度北京市先进低碳技术试点优秀项目”,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评为“2023年度北京市低碳领跑者试点优秀单位”,顺义区江山赋社区等6个社区/村评为“2023年度北京市
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引领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我国重要的能源消费区,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机制创新,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进程中发挥先行者和示范区作用,为“双碳”目标实现作出积极贡献。目前大湾区能源发展现状如何?未来大湾区能源发展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进一步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西北能源监管局会同甘肃能源监管办、新疆能源监管办以及有关能源企业,组织开展西北区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与市场机制建设重点问题应对研究,4月2日在西安召开工作启动会。西北能源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生态环境局4月10日发布《漳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全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漳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
4月10日,云南省与国家能源局在昆明举行座谈。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受省委书记王宁委托,王予波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国家能源局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说,云南坚持把能源作为全局性战略性工作,着力增煤电、扩光伏、优水电、配储能、强电
今年,国家能源局发布23个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申报的“广东深圳虚拟电厂智慧调度运行管理云平台”成功入选。作为绿色能源供给新模式类的典型案例,该平台在探索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创新模式方面有哪些有益实践和成功经验,在推动新能源对传统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方面有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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