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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创新联合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聚焦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储能等重点产业创新链

2022-04-22 10:30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储能新能源汽车储能产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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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1日,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温州市创新联合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通知,计划中提出组织行业共性攻关,攻克核心技术难题。聚焦激光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复合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储能、数字安防等重点产业创新链,紧盯全省三大科创高地和十大标志性产业链,以“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清单、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清单为牵引,组织优势创新力量协同开展战略研究和技术攻关,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基础底层等“卡脖子”难题,抢占前沿技术制高点,建立常态化高效的研发攻关机制,力争攻克一批重大创新难题。

原文如下:

温州市创新联合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予印发《温州市创新联合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温州市委科技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温州市创新联合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我市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作为创新组织的引导推动作用和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导地位,由创新能力突出的优势企业协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组建任务型、体系化攻坚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组织,探索更具高效的协同创新机制,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围绕我市5+5产业,聚焦激光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储能、数字安防、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产业创新链,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为原则,充分发挥我市民营经济创新创业优势,以创新联合体专项形式开展项目群攻关,形成涵盖省、市、县(市)梯队建设机制,紧盯全省三大科创高地和十大标志性产业链,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和战略性产品(以下简称“3个一批”),助推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形成。

(二)发展目标

到2024年,支撑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技术供给能力显著增强,争取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1家以上,新增省级创新联合体5家以上,市级创新联合体10家左右,以创新联合体形式争取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市级创新联合体项目群10项左右。鼓励支持县(市、区)、功能区围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创新联合体建设对标“技术标准”“产品标准”“产业标准”三个标准(以下简称“3个标准”),“更新、迭代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清单、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清单、国产替代清单、成果转化清单”等四张清单(以下简称“4张清单”)。

二、创新联合体重点任务

(一)协同优势创新力量,打造大中小融通创新。发挥龙头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强化与国内外优势高校、科研院所、省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协同联动,打造高效协同的创新生态圈。强化上下游企业协同,整合产业、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完善创新投入机制,打造高效开放的创新微系统,赋能产业链上中下游,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增强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

(二)组织行业共性攻关,攻克核心技术难题。聚焦激光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复合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储能、数字安防等重点产业创新链,紧盯全省三大科创高地和十大标志性产业链,以“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清单、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清单为牵引,组织优势创新力量协同开展战略研究和技术攻关,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基础底层等“卡脖子”难题,抢占前沿技术制高点,建立常态化高效的研发攻关机制,力争攻克一批重大创新难题。

(三)聚焦标志性成果引领,助推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围绕“国产替代清单、成果转化清单”主动布局重点新兴产业,推动重大技术创新成果示范应用与产业化,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快实现关键材料、关键零部件和关键产品的国产化,实现产业链的自主可控,带动产业链和创新链竞争力提升,支撑、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

(四)构建新型创新机制,形成高端技术人才生态圈。发挥民营经济创新优势,探索创新联合体联动运行机制,鼓励创新联合体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广泛人才合作,建立“全职为主、柔性为辅”的引才引智机制,促进高端创新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向企业转移,打造开放的人才生态圈。

三、创新联合体组建条件与方式

(一)组建条件

1.有明确目标任务。围绕重点优势产业开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3个标准”为导向,以“4张清单”迭代升级为路径,明确创新联合体的聚焦领域、技术链条和项目群攻关体系,以实现“3个一批”为建设目标。

2.有依托优势单位。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原则上为行业龙头高新技术企业,近3年研发投入占比在4.5%或2000万元以上,投入费用占创新联合体实际总投入70%以上。牵头单位建有省级企业研究院,具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优势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的能力。牵头单位是创新联合体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创新联合体的主要负责人,依据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变化,可调整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

3.有完善组织架构。创新联合体建立责权利统一的利益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应制定组织实施方案,统筹管理创新联合体攻关组织和建设运行,各参与单位共同签订组建协议,明确建设分工及协作方式,成立高效的创新联合体管理协调机构,可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技术攻关“路线图”,着力推动技术研发和生态孵化。

4.有健全运行机制。根据不同攻关技术领域,创新联合体要建立健全产学研协同攻关、收益分配激励、知识产权权益等运行机制,充分激发各方协同创新活力。创新联合体应建有完善的协调推进机制,协调人由牵头单位、属地科技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负责联合体日常运营的协调。

(二)组建程序

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按照《温州市创新联合体申报书》要求组织材料自主申报,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审核推荐,市科技局按照成熟一家认定一家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认定。市科技局、属地科技部门、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三方依据论证通过的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要求,签订三年建设责任书,责任书应体现“3个标准”、“4张清单”、“3个一批”的内容。

(三)实施绩效评估

实行动态调整的运行评价机制。市科技局会同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每年对已认定的创新联合体建设情况开展评估。从创新联合体建设责任书完成情况,包括3个标准对标情况、4张清单实施情况和3个一批完成情况、内部管理和创新机制建设、成员单位合作和对外人才交流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合格的,给予后续财政补助支持,评价结果不合格给予中止。如期完成建设责任书的牵头企业,鼓励再次成立、申报市级创新联合体开展任务攻关,建设责任书完成不合格的牵头单位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市级创新联合体。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管理。市委科技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负责对创新联合体建设的统筹布局,以市场为导向,在特色优势产业中择优布局创新联合体建设。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纳入市对县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县(市、区)、功能区加强本辖区创新联合体建设的引导和管理,鼓励设立县级创新联合体。

(二)强化政策支撑。列入市级创新联合体的,连续三年按创新联合体实际投入的35%,每年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攻关项目补助,市区范围外市级创新联合体由属地进行补助。优先支持市级创新联合体申报省级创新联合体,列入省级创新联合体的按省里要求给予配套支撑。鼓励各县(市)加大创新联合体梯队培育,对县级创新联合体给予财政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联合体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

(三)强化精准服务。建立市、县联动支撑和跨部门协同支撑机制,市相关部门加大对创新联合体的扶持。高校院所、省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行业协会加大对创新联合体的协同服务和参与力度。鼓励政府基金、社会资本以各种形式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

温州市委科技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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