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3.推动智慧能源发展。
加快推进能源全领域、全环节智慧化发展,实施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改造,推进能源监测、调度和管理智能化。推广新能源云应用,加快智能电网发展,积极推进智能变电站、智能调度系统建设,扩大智能电表、智能气表等智能计量设施、智能信息系统、智能用能设施应用范围,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推进能源产业与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统筹铁路、公路、水运、管道基础设施协同发展,加强能源运输保障。推动电网、燃气网、热力网与交通网的柔性互动和配合调控,促进基础设施协同优化运行和多种能源融合发展,构建能源生产、输送、使用和多种能源、储能体系协调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鼓励在产业园区、大型企业、大型公用设施和商务区等建设多能互补、高效存储、智能协调的综合能源服务站,发展新能源数字化运营系统、绿色数据中心等能源互联网和智慧用能新模式,打造主体多元化、领域多样化、服务专业化的综合能源服务新业态。
(五)建设现代高效能源治理体系。
深入推进能源体制革命,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油气体制改革,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服务职能,健全能源监管体系,加快建立以法律法规、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和监管服务为主的现代能源治理框架。
1.推动落实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系统谋划、供需发力、先立后破、安全替代”,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基础上,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减少能源产业碳足迹,加快转变用能方式,科学有序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绿色低碳转型。统筹考虑全省能源资源禀赋、空间布局、发展状况、用能需求、排放情况等,明确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分步骤路线图、时间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目标任务完成。坚持市场主导,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市场监管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到能源各行业、各环节。
2.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放宽能源市场准入,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能源领域。进一步简化能源项目审批程序,完善“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能源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实现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促进相关产业门类关系协调。支持能源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依法破除市场准入、投资运营、参与市场交易等体制机制壁垒,营造有利于商业模式创新的市场环境,培育壮大综合能源服务、储能、充电桩、氢能源企业等新兴市场主体。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等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建立健全负荷侧激励响应措施,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探索实行可中断负荷电价。加快电力市场建设,优化电力交易机构的独立规范运行机制,建立以日前电能量市场和实时平衡市场为主的全电量集中优化的现货交易机制,建立调频、备用辅助服务市场,鼓励电力市场各类主体主动参与系统调峰,形成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有机衔接的电力市场交易体系。
推进油气体制改革。放宽勘查开采市场准入,促进油气勘探开发环节竞争,推动形成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市场格局。引导推动省级管网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建立完善管网上下游衔接保障机制。强化油气管网运营调度和公平开放监管。推动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完善储气设施商业化运营机制。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支持各地加强城镇燃气企业整合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供气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完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与土地、环保、林业等政策的衔接协调。完善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落实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善省内可再生能源、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责任机制。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推进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发展监测评价体系。
3.优化用能营商环境。
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推广低压用户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服务,统一标准流程、共享平台、评价体系、督查考核,优化办电流程、压减办电时间、降低办电用电成本、提升服务能力,推动我省获得电力便利化水平进入全国前列。精简用气报装材料,压缩办理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不见面”报装服务。
4.加强能源监管。
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效力。加强能源规划、政策、标准落实情况和简政放权承接落实情况监管,推进能源项目依法依规建设、财政资金依法依规使用。健全能源市场监管机制,加大能源市场秩序、可再生能源消纳、安全生产、普遍服务、电力市场交易、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电力营商环境、价格成本等方面监管力度。研究探索信用监管,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5.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控。
强化能源安全生产。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在能源规划、项目审批、建设运行等环节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煤矿标准化建设,落实年度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预防电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加强炼油安全生产和油气管道保护,推进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提高管道安全技防水平,加强管道高后果区管控,严防第三方施工风险。深入开展煤炭电力、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维护能源基础设施安全。加强重要能源基础设施巡检维护和安全保卫,重点确保水电站、枢纽变电站、油气管网等设施安全,强化风险普查、预报预警,提高能源基础设施抵御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能力。加强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加强组件和系统运行状态在线监测,有效提升安全运行水平,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强能源网络安全管控,增强态势感知、预警及协同处理能力,提升电力系统等能源基础设施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水平。
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加强能源供需形势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完善能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体系,及时协调解决能源保障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大面积停电事件防范应对举措,加强电网分区运行能力、负荷中心电源支撑能力建设,到2025年全省电网黑启动电源数量8个以上、总容量40万千瓦以上,重要用户应急电源配置规范率达到80%以上。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库建设,强化装备、物资配备,持续开展安全风险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
四、重点工程
(一)新能源倍增工程。
积极推进“光伏+”发展模式,充分利用襄阳、宜昌、黄石、十堰、荆州、孝感、黄冈、随州等地区的一般农用地、鱼塘、水面、采矿废弃地等土地资源,建设一批光伏+农业(养殖、种植)、光伏+多能互补、光伏+储能、光伏+旅游项目。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积极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支持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区等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居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安装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在襄阳、宜昌、荆门、孝感、黄冈、咸宁、随州、恩施等风能资源丰富区,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支持已投运风电场扩容改造。加快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在江汉平原、港口、开发区等区域,结合用电负荷需求和接入条件,建设以就地消纳为主的分散式风电项目、风光互补和风电+旅游等项目。鼓励创新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开展“田园风电”“景观风电”项目建设。到2025年,光伏发电、风电装机分别达到2200、1000万千瓦。
(二)煤电绿色转型工程。
持续提升煤电发电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推动煤电机组向保障电网运行安全、提供可靠电力和灵活调节能力的基础性电源转变,积极参与调峰、调频、调压、备用等辅助服务,提升电力系统新能源消纳能力。有序推进已纳入国家规划的大型清洁电源项目建设,按照国家应急调峰能力要求和全省中长期能源安全需求,规划一批应急调峰电源并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淘汰关停落后煤电机组,提高大容量、高参数、低排放煤电机组比重。推动煤电节能降耗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大力开展碳捕捉技术应用。到2025年全省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低至297克标煤/千瓦时以下,全省53台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完成灵活性改造,新增调峰容量500万千瓦。
(三)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工程。
结合各地资源条件和能源特点,充分发挥常规电站调节性能,适度配置储能设施,调动需求侧灵活响应积极性,因地制宜开展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具备较高灵活调节能力的现役火电和已纳入国家规划的火电项目,适度配置储能设施,布局建设一批风光火储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以存量大中型水电站、中型抽水蓄能和一定规模储能设施为基础,布局建设一批风光水储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实现打捆上网,提高新能源电量比例。在武汉、襄阳、宜昌等重点区域,结合城市电网改造提升、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清洁取暖、清洁能源消纳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在城市商业区、综合体、工业园区、居民区,依托光伏发电、微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等开展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
(四)能源储备调峰工程。
以应对资源区域性时段性短缺风险和保持全省能源供需动态平衡为目标,加强能源储备调峰能力建设,增强系统保障能力。落实“地方政府不低于保障行政区域3天日均消费量、城镇燃气企业不低于年用气量5%”储气能力建设目标。完成地方政府成品油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石油储备任务。健全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为主体,地方政府储备为补充的煤炭储备体系,严格落实最低库存制度,确保储煤基地、电厂存煤量保持在合理水平。按照需求侧有序用电最大负荷20%左右和发电侧最大发电负荷10%左右的目标,加强电力调峰和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应用。提高需求侧响应能力,充分挖掘需求侧调节资源。建立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调峰运行管理机制,完善交易和价格形成机制,鼓励电力市场各类主体主动参与系统调峰。
(五)“两线一点一网”电网工程。
优化输送通道布局,建成陕北至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同步协调推进陕西黄陵、富县等地配套电源项目建设,建设金沙江上游至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加大清洁能源输入能力。提高三峡电留存湖北消纳比例,推进三峡近区电网改造及网架结构优化,三峡电消纳能力达到1000万千瓦。服务“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加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电网建设,提高综合承载能力,推进武汉世界一流城市电网建设,实现湖北城市电网整体水平提档升级。“十四五”电网投资规模超过1000亿元,2025年城镇配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85%,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999%。
(六)“五纵四横一通道”油气管网工程。
加强管道项目建设与国土空间、城乡发展、交通运输等规划衔接,推进国家干线油气管道和省内支线管道项目实施,打造由淮武线、西气东输二线、西气东输三线、兰郑长成品油管道、新疆煤制气外输通道湖北段五条南北管道,忠武线、川气东送线、川气东送二线、仪长原油管道四条东西管道和长江LNG水运通道组成的油气输送主干管网,加强管网互联互通工程建设,实施老旧管道隐患治理及迁改,石油、天然气管道里程分别达到1850、7050公里,全面提升油气资源供应保障能力。
(七)数字能源工程。
加快信息技术和能源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能源产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开展电网、油气管网、电厂、终端用能等领域设备设施智能化升级。推广电力设备状态检修、厂站智能运行、作业机器人替代、大数据辅助决策等技术应用,加快发展“智慧风电场”“智能风机”,推进光伏电站数字化与无人化管理,开展新一代调度自动化系统示范。以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园区能源综合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为依托,开展智能调度、能效管理等智慧能源技术示范,推动随州广水市100%新能源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工程、武汉光谷生态创新示范区能源互联网综合示范项目等建设。推动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智慧节能建筑等能源与交通、建筑领域的跨界融合,探索推广V2G、商业储能、虚拟电厂、“光伏+”等新型商业模式。充分挖掘能源数据价值,完善电力消费、能耗指标等指标数据收集体系,建设全省能源大数据中心、数字化管理示范平台,探索能源数字经济新模式。
(八)能源惠企利民工程。
推动“获得电力”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服务,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收费,加快推进“转改直”,切实加强消费者用能合法权益保护。进一步提高城乡供电可靠性,推广不停电作业技术,提高电网故障抢修效率,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用电保障,2025年全省城镇、农村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降至1.5、7.5小时以内。提升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持续加强脱贫地区农村电网建设,推动农村用能电气化升级。有序推动供气服务向乡镇、农村延伸,满足更多群众天然气清洁能源需求。积极探索开展集中供暖(冷)、冷热联供。继续做好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因地制宜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动形成新能源富民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能源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全省能源改革和发展工作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强化组织协调,推进落实落效。做好本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加强能源领域各专项规划、市州能源规划与本规划的统筹协调。强化本规划对全省能源发展、重点项目布局、公共资源配置、社会资本投向的引导约束,全省重大能源项目实施应以能源规划为重要依据。
(二)明确责任分工。
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要牵头抓好本规划组织实施,根据本规划制定年度能源工作目标举措,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职责分工细化任务举措,加大对能源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加大财政资金对能源安全保障、能源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发挥税收、价格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优先保障能源重大项目用地需要。
(三)加强监测评估。
完善全省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库存等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能源统计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组织做好煤电油气等能源运行情况监测分析,为规划实施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建立规划动态评估机制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必要时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下文简称《规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随着新能源占比不断提高,电力系统对调频、备用等资源的需求大幅增加,需要通过市场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电网调节能力,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与高效。《规则》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4月20日,新疆办市场监管处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部分条款修订稿》意见的通知。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部分条款修订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重要精神,进一步规范新疆电力中长期市场运营管理,维护市场经营
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公司推动构建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促进能源电力资源和相关要素市场化配置,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发展格局下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加快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加快全国统
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背景下,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正崛起成为我国电力系统的主力电源。2025年以来,新能源全面入市步伐加快,灵活调节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也纷纷入市,电力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电力市场步入“3.0”全新时代!2025年4月24日-25日,由中关村华电能源电力产业联盟、
新型电力体制改革浪潮翻涌,市场形势复杂多变。面对挑战,国家电投集团河南公司持续深化改革,扎实开展“一分钱”提质增效专项工作,从“五个强化”全面发力,一季度同比增利1.52亿元。强化市场营销。面对省内电力需求疲软、全产业电价下调的严峻挑战,河南公司积极求变,深化国家电投集团“113”营销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推动虚拟电厂因地制宜发展,针对省级、地市级电力调节需要,培育不同特点的虚拟电厂主体,完善虚拟电厂发展体系。此前,多地已针对虚拟电厂建设和运营开展了积极探索。为了解当前虚拟电厂建设情况,中能传媒记者
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战略指引下,2024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委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纲领性政策和建设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加强电网调峰储能、智能化调度、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等各电力关键环节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统筹发挥源网荷储各类调节资源作用,加快
新电改十年历程中,“双碳”目标和体制改革双轮驱动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完成从政策培育到市场化运营的范式转变。在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背景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引发的系统波动性矛盾与灵活性资源结构性短缺,催生了源网荷储协同调节的刚性需求;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制度创新与多层次价格传导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3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的通知。文件明确,重点监管2024年以来市场经营主体公平合规参与市场化交易有关情况。具体包括:市场经营主体串通报价、滥用市场力操纵市场价格、违规开展特定交易或利用“发售一体”优势违规抢占市场
能源法作为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其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能源法律法规在顶层设计上的空白,重构了我国能源法律体系,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法治意义。为贯彻落实宪法法制统一原则,需加快修订电力法,并确保精神与能源法保持一致。加快修订电力法是当务之急能源法是能源革命的顶层制度设计。自20
2015年电改9号文出台开启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已历经十年,处于改革潮头的南方区域从独具特色的省级市场发展为创新融合的区域市场,走过了一条破冰、融合、发展的电力市场化改革之路。正可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让我们重温十年改革历程,总结经验教训,在新的历史起点再出发。(来源:电联新媒作者:梁
技术驱动、机制护航,助力破解电网灵活调节难题——《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解读一、政策背景和市场环境为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指导和规范全国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运营管理,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能源电力安全供应,国家发展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特点浅析——《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解读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原副主任《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出台,对于完备电力市场法规体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标志着我国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从逐步探索迈向制度规范的新阶段。理解《规则》的主要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6日,山西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年报》,其中显示当前山西注册独立储能企业16家,在批发市场结算均价441.42元/兆瓦时,远远高于其他发电种类的结算价格。截至2024年底,山西电力交易平台在册经营主体20202家,其中直调发电企业627家,售电公司452家,电力用户19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6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关于投票表决青海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管理办法(审议稿)的通知。现组织委员单位对《青海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障凭证管理办法》(审议稿)进行书面投票表决,各委员单位于5月7日18:00前反馈书面意见。文件明确,本办法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派出机构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各派出机构要突出执法重点,聚焦市场成员关切、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问题,聚焦影响行业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科学配置执法资源,强化大案要案办理,集中力量查办在全国、全行业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6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青海省电力零售市场交易规则意见建议的通知。文件明确,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对零售套餐的发布、选择、终止和取消的交易组织管理工作。电力交易机构按季将生效和取消的套餐情况报送青海省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备案。零售套餐按照交易方式分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能源局有关部署,推动西北区域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4月23日,西北能源监管局会同甘肃能源监管办、新疆能源监管办以及有关能源企业,在陕西西安组织召开2025年度西北区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与市场机制建设重点问题应对研究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30日,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印发《浙江电力领域新型主体市场化响应实施细则(试行)》,市场化电力响应的市场成员包括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电网企业、新型主体等。新型主体现阶段主要为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后续根据市场运行情况,扩大主体范围。市场化电力响应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30日,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相关机制优化的公告》,根据《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方案》,为防范巨额盈亏风险,促进发用两侧进一步公平竞争,对发电侧(统调煤电)整体和用电侧(批发用户、售电公司)整体实施中长期曲线偏差损益调节机制,发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30日,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印发《浙江省虚拟电厂运营管理细则(试行)》,首次系统规范虚拟电厂主体注册、能力认证、变更退出等运营管理全流程,《细则》共11章49条内容,明确了虚拟电厂的定义、准入条件、运营规则及责任分工,构建了涵盖注册接入、能力认证、市场交易、保供
近期,六大发电集团2024年度报告已陆续披露。国家能源集团以全年营收7748.48亿元、利润总额1235.38亿元的绝对优势稳居榜首,其资产规模更是突破2.24万亿元,持续巩固电力央企“一哥”地位;华能集团在利润总额上反超国家电投,重回第3;三峡集团则在“够格”参与五大发电集团竞争之后,持续进行大额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30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自动注销经营主体名单的公告(2025年4月第一批)。根据《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规〔2024〕76号)《湖北省电力市场注册实施细则》(鄂电交易〔2025〕8号)相关规定,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拟对湖北丰和纤维板材有限公司等244家经营主体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9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牢记嘱托建成支点——‘七大战略’行动方案”系列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郑袁鸿提到,通过推进煤电容量电价、工商业分时电价、电力现货市场价格机制改革,一季度全省工商业电价同比下降1.2分/千瓦时,市场主体获得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8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发布湖北省电力现货市场发电侧5月新增经营主体名单的通知,总计新增10家,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2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电力零售交易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签订时限。电子合同文本的签订,包括交易下单、电子签章(或登记申请)等各环节,应在合同执行起始月前完成。详情如下:附件:零售合同电子签章操作指南.pdf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1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湖北省电力市场结算操作指引的通知。文件明确,本指引适用于2025年湖北省电力市场交易结算工作,包括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执行政府定价的优先发电电量视为厂网间双边交易电量,纳入中长期管理;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市场化采购电量部分与发电企业
4月8日,《省发改委关于实行节假日深谷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发布,湖北省今年首度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五一”等小长假期间,全省工商业用电需求大幅减少,为消化中午发电量剧增的光伏绿色电能,提高新能源利用率,将春节、劳动节、国庆节9:00-15:00划分为深谷时段,电价在原有政策基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1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5年3月全省发用电情况。详情如下:一、用电情况3月全社会用电量238.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2.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70%;第二产业用电量146.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6%;第三产业用电量48.06亿千瓦时,同
“我们采纳供电公司的建议,在园区规划时就融入了节能减碳的环保理念。”4月7日,在位于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东风猛士科技智慧园区内,该园区制造支持室主任吴青海说。此前,在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建议下,园区利用员工停车场、焊装车间及总装车间屋顶,安装了总容量为6200千瓦的光伏发电设备
为进一步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节假日连续生产和错峰用电,缓解电力阶段性供大于求的现象,促进光伏等新能源消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省发改委制定了重大节假日工商业深谷电价政策。一、政策出台背景从分时电价体系完整性来看,我省现行分时电价虽然“高峰之上有尖峰”,但是“低谷之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湖北省电力市场主体运营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本细则适用于已获得电力市场准入、在湖北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注册生效并参与湖北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市场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独立辅助服务供应商(储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1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湖北省电力市场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本细则所称的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分布式电源等)。参加市场化交易(含批发、零售交易)的电力用户全部工商业用电性质的电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