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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降低氢气存储企业成本
(一)支持标准
对专门从事能源用高压氢气/液氢存储的企业,按设备投资的20%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从事能源用高压氢气或液氢存储相关资质。
3.申报期内在成都范围内建成并实际开展独立储氢业务。
4.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三)申报材料
1. 《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降低氢气存储企业成本)》。
2.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从事能源用高压氢气或液氢存储的资质凭证。
4. 储氢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
5. 储氢项目设备购买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6. 与从事储氢业务相关的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7. 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8.诚信承诺书。
二、降低氢气运输成本
(一)支持标准
按照上年度累计氢气实际承运量,给予专业从事能源用氢气运输业务的企业1.5元/千克、最高150万元运营补贴。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人为独立法人企业,申报期内开展成都市域内氢气运输业务。
2. 具有能源用氢气运输相关资质,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连续开展氢气运输业务两年以上或危化品运输业务五年以上。
3. 操作人员完成上岗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
4. 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三)申报材料
1. 《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降低氢气运输成本)》。
2.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从事能源用氢气运输的资质凭证。
4. 操作人员相关培训证明和资质证书。
5. 2019年12月31日起开展氢气运输业务的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开展氢气运输业务未满两年的,须提供2016年12月31日至今开展危化品运输业务的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
6. 运氢设备检修及合格证明。
7. 能够反映申报期内实际能源用氢承运量的成都市域内运氢业务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8. 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9. 诚信承诺书。
三、支持加氢站建设
(一)支持标准
1. 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35MPa固定式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固定式加氢站指由加氢站的投资方(或由投资方专门成立的经营公司)取得该站土地出让协议且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氢站。
2. 对新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35MPa临时加氢站,且正式运营(以首张售氢发票日期计)一年以上,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临时加氢站指投资方(或由投资方专门成立的经营公司)暂未取得该站土地出让协议的加氢站。
3. 临时加氢站取得原址土地出让协议及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后,符合上述固定式加氢站标准的,可根据初次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30%给予扣除已获得临时加氢站建设补贴后的一次性差额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4. 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70MPa加氢站、符合条件的“制氢-加氢”示范一体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5. 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氢(35MPa/70MPa)-油-气-电”综合能源站,按加氢功能部分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在申报期内投资建成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加氢站。
3. 加氢站完成验收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车用压缩氢气《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临时加氢站须从开具首张售氢发票日起正式运营一年以上。
4. 符合我市加氢站建设相关布局规划及试点条件。
5. 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6. 固定式加氢站需取得符合要求的土地出让协议。
7. 同一套加氢装备仅享受一次补贴。
(三)申报材料
1. 《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支持加氢站建设)》。
2.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加氢站建设备案(审批或核准)、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
4. 市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车用压缩氢气《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 加氢站、“氢-油-气-电”综合能源站加氢功能部分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包括设备、施工等)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6. 固定式加氢站须提供投资方(或投资方专门成立的经营公司)所取得的土地出让协议。
7. 临时加氢站须提供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一年以上的售氢业务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和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8. 诚信承诺书。
四、加氢站运营补贴
(一)支持标准
对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且销售价格不高于40元/千克的加氢站,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每千克20元、最高500万元的运营补贴。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资建设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加氢站。
3. 加氢站完成验收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车用压缩氢气《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 加氢站在申报期内正式投入运营(以开具正式售氢发票为准);临时加氢站须从开具首张售氢发票日起正式运营一年以上。
5. 连续一年(不满一年的固定式站以正式运营之日起)每日氢气挂牌售价均不超过40元/千克。
6. 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三)申报材料
1. 《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加氢站运营补贴)》。
2.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市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车用压缩氢气《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 申报期内开展售氢业务的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且应反映出氢气售价及售氢量)。
5. 临时加氢站须提供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一年以上的售氢业务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和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6. 申报期内每日氢气挂牌价不超过40元/千克的售价记录表单。
7. 诚信承诺书。
五、扩大产业链关键零部件应用规模
(一)支持标准
对氢燃料电池以及制氢、储氢、运氢、加氢、掺氢等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的生产企业,按照相关产品年销售额的2%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1. 从事氢燃料电池以及制氢、储氢、运氢、加氢、掺氢等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生产的独立法人企业。
2. 相关产品形成销售收入。
(三)申报材料
1. 《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扩大产业链关键零部件应用规模)》。
2.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所生产氢能关键零部件产品主要参数、技术水平、上下游配套、市场占有率等情况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
4. 申报期内相关氢能关键零部件产品的销售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5. 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6. 诚信承诺书。
六、拓宽氢能示范应用场景
(一)支持标准
对于我市组织开展的氢燃料电池轨道机车、无人机、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系统、掺氢及供氢管网建设等示范项目,按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在申报期内建成并实际运营氢燃料电池轨道机车、无人机、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系统、掺氢及供氢管网建设等氢能示范项目。
3. 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三)申报材料
1. 《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拓宽氢能示范应用场景)》。
2.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项目立项、审批、验收等相关意见性文件。
4. 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包括设备、施工等)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5. 申报期内开展示范应用的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6. 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7. 诚信承诺书。
七、支持开通跨城市氢燃料交通示范线
(一)支持标准
支持成渝、“成德眉资”等氢能客运、物流等示范线开通运营,对形成一定示范规模和效应的线路,按车辆实际加氢费用的5%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条件
1. 示范线建设运营方为独立法人企业。
2.开通成渝、“成德眉资”等城市间氢能客运、物流等示范线路,并连续正常运营一年以上。
3. 运营车辆车型纳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运营状况良好。
4. 运营车辆为在我市新购置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不包括二手车),且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无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查封、扣押等情形。
5. 车辆已接入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监测监管平台,并按要求录入数据。
6. “成渝”氢燃料客运示范线须具备不低于20辆氢燃料电池客车示范规模,“成德眉资”氢燃料客运示范线须具备不低于10辆氢燃料电池客车示范规模。
7. 氢燃料物流示范线须具备不低于200辆氢燃料物流车示范规模。
8. “成渝”氢燃料交通示范线车辆一年内平均累计运营里程不低于20万公里/车,“成德眉资”氢燃料交通示范线车辆一年内平均累计运营里程不低于10万公里/车。
9. 纳入奖励申报范围的加氢量中,在成都进行加注的占比不低于80%。
10. 示范运营中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三)申报材料
1. 《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支持开通跨城市氢燃料交通示范线)》。
2. 氢燃料交通示范线运营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客运示范线线路许可或物流示范线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4. 示范线氢燃料电池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
5. 纳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证明文件。
6.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须提供原件备查)。
7. 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8. 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监测监管平台记录的示范线车辆实际运营里程。
9. 能够反映示范线运营车辆上年度实际加氢费用和加注地的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10. 氢燃料交通示范线运营企业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11. 诚信承诺书。
八、鼓励优质企业及机构落户
(一)支持标准
支持氢能领域外资比例不低于25%且为境外直接投资的重大外资项目以及重大内资项目在我市落户。
1. 对外资部分实缴资本超过5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或实缴资本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内资项目,以及我市重点招引的高能级“500强”企业,三年内(以注册日期为准)按不超过其对我市实际贡献的100%给予奖励。
2. 外资部分实缴资本超过3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或实缴资本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内资项目,三年内(以注册日期为准)按不超过其对我市实际贡献的75%给予奖励。
3. 外资部分实缴资本超过1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或实缴资本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内资项目,三年内(以注册日期为准)按不超过其对我市实际贡献的50%给予奖励。
4. 对于企业新增项目的,按其新增部分参照执行。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氢能领域企业及机构。
2. 符合对应的实缴资本条件。
3. 在项目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
4.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5. 会计信用、纳税信用良好。
(三)申报材料
1. 《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鼓励优质企业及机构落户)》。
2. 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3. 企业设立或项目立项的备案回执(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境外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等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投资资金到位证明。
5. 产业功能区(园区)出具的项目开工证明。
6. 2021年企业纳税证明。
7. 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均需具二维码标识)。
8. 诚信承诺书。
九、着力提升产业链水平
(一)支持标准
对新引进或现有企业新增项目,经认定属填补我市氢能产业链关键环节空白或延伸、强化产业链的,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在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
3. 属于我市氢气“制备-储存-运输-加注-应用”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并起到补链强链延链作用的氢能产业化项目。
4. 在项目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
(三)申报材料
1. 《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着力提升产业链水平)》。
2. 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3. 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4.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对我市氢能产业具有填补产业链空白、提升核心竞争力作用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有效证明文件、发明专利证书,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查新报告、产品鉴定意见,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特种设备行业产品许可证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6. 产业功能区(园区)出具的项目开工证明。
7. 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8. 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9. 诚信承诺书。
十、支持氢能检测认证机构落地建设
(一)支持标准
鼓励国家级氢能领域检测认证中心或平台落地。
1. 对于新建成的氢能领域国家级检测认证中心或服务平台,按检测设备投入的3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 在原有国家级检测认证中心或平台机构等基础上扩充氢能相关检测能力的,按氢能相关检测设备投入的25%给予不超过2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 为国家级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检测认证中心或服务平台。
3. 取得氢能相关检测资质认定(CMA)或CNAS认证认可机构资质,对外开展氢能相关关键材料、关键零部件、重点应用产品检测、认证服务;能力范围包括氢能涉及的关键材料及零部件、氢气质量及等级评定、氢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等。
4. 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三)申报材料
1. 《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支持氢能检测认证机构落地建设)》。
2.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国家级相关职能部门批复/核定文件或公告通知等。
4. 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证书及与氢能相关检测能力附表。
5. 申报期内为企业提供氢能相关测试、认证服务的证明材料(合同、发票等)。
6. 检测设备购置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7. 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8. 诚信承诺书。
9. 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十一、支持本地化配套率提升
(一)支持标准
氢能企业每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配套项目,在生产并形成销售后,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该项目的引进企业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的引进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氢能企业。
2. 引进企业在被引进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前,与被引进企业在氢能领域已完成两年以上的持续产品配套合作。
3. 被引进企业的主营业务包括氢能相关领域,且符合成都市氢能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4. 被引进企业自项目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
5. 申报期内被引进企业的氢能领域产品正式投产并在本地形成销售。
(三)申报材料
1. 《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支持本地化配套率提升)》。
2. 被引进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3. 双方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被引进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前两年内与引进企业的氢能领域产品配套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5. 产业功能区(园区)出具的项目开工证明。
6. 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7. 被引进项目购置设备、土地及厂房建设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8. 被引进企业在申报期内实现氢能领域产品销售的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9. 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10. 诚信承诺书。
十二、支持非氢能企业技术改造
(一)支持标准
原非氢能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进行经营转型,专门从事氢能相关产品生产:
1. 用于技术改造的设备投资10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按设备投资额的6%补助。
2. 用于技术改造的设备投资2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按设备投资额的7%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
3. 用于技术改造的设备投资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一次性补助400万元。
4. 用于技术改造的设备投资1亿元以上(含),一次性补助8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满三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技改项目立项前企业不生产氢能领域产品。
3. 2019年12月31日以后备案,并已在申报期内竣工的技术改造项目。
(三)申报材料
1. 《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支持非氢能企业技术改造)》。
2. 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3. 项目竣工报告。
4.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购置氢能相关设备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6. 诚信承诺书。
十三、鼓励并购市外氢能企业
(一)支持标准
对企业成功并购成都市外知名氢能企业并取得绝对控股权,且并购方与被并购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并购企业对被并购企业实际出资额达1亿元以上(含)的,并购手续办理完成纳入我市合并报表,其氢能领域产品在成都实现销售纳税后,按相应销售额的2%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1. 并购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被并购方为原注册地在成都市外,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氢能企业,并购前连续两年氢能领域产品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
3. 并购交易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已取得相关批准手续的非关联企业交易,并购方的实际出资额达1亿元及以上。
4. 并购方取得被并购方绝对控股权并纳入我市合并报表,且于申报期内在我市实现氢能领域产品销售纳税。
5. 并购交易在2019年12月31日后完成(以工商变更登记日期为准)。
6. 双方具有开展并购交易的必要条件和能力。
(三)申报材料
1. 《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鼓励并购市外氢能企业)》。
2. 双方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新、旧公司章程。
3. 工商变更登记通知书。
4. 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 上年度纳税证明和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兼并重组交易税收情况。
6. 企业并购实施情况(包括企业简况、并购的背景和意义、实施路径和具体做法、取得的经济社会成效等)。
7. 董事会决议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书面意见。
8. 并购方与被并购方的并购协议或合同。
9. 银行提供的资金交易转账凭证。
10. 申报期内氢能领域产品在蓉销售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11. 2020年和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均需具二维码标识)。
12. 诚信承诺书。
13. 对于债转股项目、资产收购项目、股权间接并购项目、吸收合并(兼并)等不同类型的兼并重组,需提供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十四、给予氢能特色产业园运营补贴
(一)支持标准
由专业机构在主导产业功能区内建设、运营、管理的氢能特色产业园,全部建成且运营状况良好的,给予运营管理机构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
2. 符合规划布局的氢能特色产业园。
3. 氢能产业销售收入占产业园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70%。
4. 产业园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2%。
5. 氢能产品市场占有率国内领先,具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
6. 由所在区(市)县政府正式委托运营管理,并明确完成双方约定事项。
7. 全部建设完毕并投入运营一年以上。
8. 园区内企业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三)申报材料
1. 《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给予氢能特色产业园运营补贴)》。
2. 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申请报告。
3. 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氢能特色产业园内入驻企业及运营发展情况报告。
4. 专业运营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区(市)县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与专业运营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凭证。
6. 能够反映申报期内氢能产业销售收入占比、产业园研发投入占比的佐证票据和审计报告(需具二维码标识)。
7. 诚信承诺书。
十五、支持开展氢能团体标准研制
(一)支持标准
对技术水平较高、应用效果较好,且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氢能团体标准项目第一承担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氢能企业。
2. 为氢能行业相关团体标准制定的第一承担单位。
3. 团体标准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协会、联合会、学会、商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
4. 团体标准属成都市氢能产业重点发展领域,且至少实施6个月以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
5. 团体标准填补国家和行业标准空白,或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和行业标准,或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
6. 团体标准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
(三)申报材料
1. 《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支持开展氢能团体标准研制)》。
2.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 市级标准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证明。
5. 团体标准的正式发布文本。
6. 能够反映标准的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等技术水平的说明及证明。
7. 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
8. 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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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2日晚,亿华通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据悉,亿华通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定州旭阳氢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氢能”)100%的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完成后,旭
3月11日,华旺(青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氢能单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拟采购1000辆。招标公示如下: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俊瑞绿氢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瑞内蒙古”)与内蒙古东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科技集团”)正式签署了绿氢购销意向书,标志着双方在绿色能源领域的合作迈出了重要一步。根据意向书,俊瑞内蒙古将投资建设大规模一体化项目,通过可再生能源制取绿氢
2025年3月12日,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1907.HK)(以下简称“旭阳集团”)发布公告,宣布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39.SH)(以下简称“亿华通”)签署框架协议,旭阳集团拟以定州旭阳氢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州旭阳氢能”)的全部股权认购亿华通发行的A股股份,并配套总价约5.5亿元人民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1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发布了《重庆市巴南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将在社区层面积极推动氢能的应用,具体涉及燃料电池车辆、综合发电系统、备用电源以及热电联供系统等领域,作为传统能源的替代。同时,通知还强调了绿氢的推广使用,特别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三星EA(SamsungEA)与全球知名的电解槽制造商Nel达成重大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三星EA将成为Nel的最大股东,并与其建立工程、采购、施工(EPC)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广和销售完整的氢能工厂解决方案。基于EPC合作协议,三星EA将利用Nel的碱性电解槽、质子交换膜(PEM)电解槽以及电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湖南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通知,方案指出,要坚持全面、协同、创新、安全转型,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美丽湖南建设成效明显。到2030年,全省能源、
近日,吕梁市氢能产业合作项目推介会暨签约仪式在吕梁经开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隆重举行,市委副书记、市长熊义志出席并讲话,吕梁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尹新明作招商推介。本次大会以“氢聚未来绿动吕梁”为主题,吸引了氢能领域的专家学者、行业精英及企业代表等120余人参会,现场签订合作协议20
近日,吕梁市氢能产业合作项目推介会暨签约仪式在吕梁经开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隆重举行,市委副书记、市长熊义志出席并讲话,吕梁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尹新明作招商推介。本次大会以“氢聚未来绿动吕梁”为主题,吸引了氢能领域的专家学者、行业精英及企业代表等120余人参会,现场签订合作协议20
从两会提案看中国氢能的“黄金三年”——一场关于“钱”的能源革命“氢能源是个烧钱的大玩具”这句话在氢能圈流传已久。过去三年,中国氢能行业上演了一场史诗级“逆袭”:加氢站数量从2022年的270座增至2024年的超450座,2025年预计将突破1000座;氢燃料重卡价格从180万元降到120万元,绿氢生产成本从
近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分别于2025年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盛大启幕,能源领域相关提案一跃成为各方瞩目的焦点。而氢能,这一被视作撬动能源结构转型、助力实现“双碳”宏伟目标的关键力量,已然成为各省市布局政策、推动产业升级的重中之重。在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阿曼日报》2月24日报道,壳牌阿曼公司与阿曼Nama集团电力水务公司合作在阿曼启用了首个绿氢汽车加油站,该站位于马斯喀特国际机场附近,使用太阳能电解制氢,日生产氢燃料能力达130公斤,并提供包括电动汽车快速充电装置和传统燃料加注在内的综合服务。这标志着阿曼在推动绿色能源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正式实施,明确了积极有序推进氢能开发利用,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当前,氢能产业正在我国加速培育,制备、储运、加氢、燃料电池等主要技术不断突破,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进行,产业规模日益壮大。在制造业基础雄厚的江苏张家港,一条氢能“制、储、输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月27日,安徽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合肥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推进氢能产业发展,报告指出:①制定并推进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科学谋划加氢站布局,推动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为氢能产业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②在加
北极星氢能网汇总整理了2.24-2.28日氢能项目动态,项目涉及加氢站、氢能综合利用、绿色甲醇项目等项目。具体项目信息如下:1、中石油新疆首座加氢站正式启动!2月18日,中国石油集团新疆销售克拉玛依分公司白碱滩综合能源站改扩建项目正式启动,这也是中国石油集团在全疆建设的首座加氢站。该项目位于
近日,青岛康普锐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成功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双方将在氢能装备制造以及加氢站建设运营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携手推动产业发展迈向新高度。签约前,双方进行了亲切友好的座谈。座谈会上,康普锐斯董事长尹智详细介绍了公司的发展历程、现有业务布局以
2月21日,内蒙古杭锦旗神然千顺润L-CNG加油加气加氢充电供应站项目备案获批,项目单位:杭锦旗神然千顺润加油加气供应站项目,项目总投资8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沙日召嘎查建设内容:项目拟占地面1.1394公顷;LNG日处理50t;年供应LNG3500立方米;CNG
2月18日,中国石油集团新疆销售克拉玛依分公司白碱滩综合能源站改扩建项目正式启动,这也是中国石油集团在全疆建设的首座加氢站。该项目位于白碱滩区门户路与沙河路交叉口,总投资1500余万元,占地面积超8000平方米。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一座集油、气、氢加注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能源站。改扩建期
2月18日,河北沧州市发改委发布《沧州市氢气补贴管理办法(试行)》,补贴对象:社会经营性固定式/撬装式加氢站。补贴标准: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提供加氢服务,且氢气市场销售价格不高于25元/公斤的社会经营性固定式/撬装式加氢站,在补贴期限内给予补贴,加氢站氢气销售价格、加氢量以发票为准,具体
2月13日,2025年四川省第一季度重大项目现场推进活动举行,本次现场推进活动的重大项目共2956个,总投资11318亿元,活动现场推进项目分为三大类,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创新及产业发展项目和民生社会事业及其他项目。其中,创新及产业发展项目数量最多、总投资最大、占比最高,共1341个,总投资6332亿元、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月14日,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市政协第十六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函。答复提出,氢能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自贡市将加快氢能高质量发展视为新能源行业的重点工作。原文如下: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第十六届委员会三次会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四川省经信厅发布了《2024年度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产品公告》。根据北极星氢能网统计,共有8项氢能相关产品入选,包括了氢能制储运用等多环节,如岷山绿氢的SOFC、东方电气的有液体储氢系统和PEM制氢系统、中车的氢能轨道车等。具体如下:
在“双碳”目标的时代大考与绿色发展的浪潮之下,广元发展集团紧扣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定位与主责主业,将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首要关键任务,在氢能产业这片新“蓝海”中破浪前行,全力加快布局,为广元市抢占“零碳”发展先机注入强劲动力。广元发展集团深刻领悟发展氢能产业对于我国践行“碳达峰、碳中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四川省经信厅针对《关于加大氢能产业示范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进行了答复,其中指出将切实推动政策内容落地落实,突破政策制约,在攀枝花、雅安、甘孜、阿坝、凉山等地,打造一批集中式、规模化水风光发电制氢工程,推动氢储能与多种形式储能协同发展,为新型能源体系和战略腹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1月6日,四川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在4月份,四川曾发布《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并在其中同时提出氢车高速免费+绿氢生产无需危化品生产许可,成为全国首个具备上述“双料”政策的省份
9月2日,成都经信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提出以“揭榜挂帅”方式稳步推进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推广工作,2024年实现全市新增推广500辆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成经信财〔2024〕82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城市管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4年6月4日,在位于四川省宜宾三江新区的中车铁投轨道交通产业基地生产车间,工人们正在生产新型氢能源智轨电车。氢能源智轨电车是继新能源智轨电车之后我国再次自主研发、全球首创的一种新型绿色智能轨道交通工具,整车通过智能化设计升级,拥有更高“智慧”,车辆采用氢能源作为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5月9日,四川攀枝花市委书记张正红,市委副书记、市长范继跃会见了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国家电投集团西南能源研究院董事长、总经理(院长)卢岸健一行,双方围绕赓续地企情谊,深化务实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会见中,张正红、范继跃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国家电投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7日,四川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征求《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其中指出:在全省范围内放宽氢燃料电池车辆市区通行限制。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在四川省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部分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月26日,为推进四川乐山市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规范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审批及经营管理工作,按照确保安全、统一规划、有序建设、规范经营的原则,为全国碳达峰、碳中和作贡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乐山市实际,四川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8部门印发燃料电池汽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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