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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新能源发电项目应按照不低于“15%装机容量、2小时”规模配置储能设备

2022-06-21 11:12来源:商丘市发改委关键词:储能技术储能项目光储直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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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融合创新驱动,培育现代能源发展新优势

坚持把创新摆在发展的逻辑起点、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位置,推动能源低碳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做优做强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谋篇布局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支撑能源低碳转型的新增长点。

(一)打造智慧能源系统。

1.加快数字能源建设。加快能源大数据应用,推动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等环节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进数值能源管理运行平台建设,深挖能源+经济、能源+生态、能源+社会治理等应用场景,提高能源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能源使用向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交易开发的方向发展,激活能源供给端和消费端潜力,形成新型的能源生产消费体系和管控体制。

2.推动“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抢抓新基建机遇,促进能源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整合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设施及电气化交通,结合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加强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信息对接和生产消费智能化,推动能源生产管理和营销模式变革,重塑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增强发展新动力。

3.推动电网升级,打造清洁能源优化配置平台。加强配电网互联互通和智能控制,满足分布式清洁能源并网和多元负荷用电需要。做好并网型微电网接入服务,发挥微电网就地消纳分布式电源、集成优化供需资源作用。加快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加强“大云物移智链”等技术在能源电力领域的融合创新和应用,促进各类能源互通互济,源网荷储协调互动,支撑新能源发电、多元化储能、新型负荷大规模友好接入。加快信息采集、感知、处理、应用等环节建设,推进各能源品种的数据共享和价值挖掘。

(二)加强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利用。

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牵引作用,以需求侧响应为导向,统筹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建立多能互补、综合优化的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积极发展先进储能技术和智能控制等技术,加强可再生能源与增量配电网、电动汽车、充电桩、氢能等融合发展,研究建立源网荷储灵活高效互动的能源体系,实现多能协调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打造绿色环保、低碳高效的先行示范。

重点在消纳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县(市、区),开展可再生能源为主、分布式电源多元互补、与储能深入融合的新能源微电网应用示范工程、综合能源服务等能源新业态;在既有开发区、大型公共建筑、居民小区等集中用能区域,实施供能系统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改造,推广应用多能互补功能模式,加强余能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实现能效提高、可靠性提高、用能成本降低、碳排放和污染物减少“两高三低”。

(三)推进能源科技产业发展。

推动“智慧矿山”建设,打造智能煤矿及绿色矿山,实现常态化无人作业、大数据动态分析巡检、远程智能操作的生产模式。加强与相关企业技术合作,开展氢能源制备项目布局,同步延伸运氢、储氢、用氢等产业链相关项目,助力氢能产业培育和发展。加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开发与示范,探索低成本、低能耗CCUS技术,发展与能源耦合的负碳排放技术。加强太阳能产业提质增效,建设商丘中国建材光电玻璃生产线(二期)项目。支持新能源装备工程建设,以河南布尔通科技公司、商丘迈科能源公司等为基础,以与北汽福田深度合作为突破,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车载充电器等动力模块系统,提升装备制造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先进制造产能,推动新能源商用车零部件本地化和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打造新能源商用车生产基地。

第七章 创新体制机制、助力碳中和碳达峰

坚持破解瓶颈和增强活力相结合,持续深化能源领域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和商业模式创新,为能源高质量发展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

1.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政策落实的精准度和时效性。持续推进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试点,加快推进试点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提升配电网内清洁能源利用效率和运行效率。加快建立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建立和完善电力需求侧和可再生能源市场参与机制。加强电力市场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推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化运行。稳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进一步完善峰谷电价机制,实施尖峰电价和季节性电价政策,逐步形成结构优化、水平合理的输配电价体系。

2.深化油气体制改革。按照国家和省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政企、政资、网运、主辅分开改革,明确油气管网、城市储备调峰设施的公共基础设施属性,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逐步建立公平接入、供需导向、有效竞争的运营机制,探索燃气大用户直供试点。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3.推进新一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示范。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县域、开发区、村镇为单位,采取多能互补、智能园区、产业融合等模式,建设新一批试点示范区,推动农村能源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促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充分开发和就地消纳,推动试点示范区逐步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供应消费体系。鼓励结合能源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特点,积极探索城乡清洁能源融合发展新路径,构建城乡统筹、多能互补的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新模式。

(二)强化政策保障和能源监管。

1.加强能源低碳转型政策保障。推动健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以市场化的方式支持新能源、储能、氢能、CCUS等绿色低碳技术应用。鼓励商业银行通过优惠利率、专项再贷款等绿色信贷方式,对低碳项目建设提供长周期低息贷款。支持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专项债券,为低碳技术推广、高碳产业及高碳项目低碳化转型提供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政府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能源领域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或绿色发展基金,支持新兴技术研发和低碳产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2.强化安全保障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能源行业贯穿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健全能源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加强对煤炭、油气等重要能源产品供应情况的动态跟踪监控,持续开展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及时发现问题并予协调解决。科学运用视频智能分析、精密监测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能源重大设施运行数据实时采集,实现预警监测监控,辨识并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健全能源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强化能源生产、运行、环境等领域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完善演练制度和应急调度机制,有效减少能源中断损失。

第八章 重点工程

围绕能源领域强支撑、补短板、利长远,谋划建设11项工程,204个项目,计划投资1898.7亿元。具体包括:

(一)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工程。淘汰落后产能,建设永夏矿区李大庄等接续矿井,推进神火集团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工程,提高瓦斯抽采系统能力和防治水能力;建成永煤等5个智能化示范矿、永煤新桥煤矿“5G+智慧煤矿”。

(二)煤炭储配基地建设工程。建设豫东大型煤炭储配基地。

(三)石油基新材料工程。加快建设商丘石油基新材料项目。

(四)坚强智能电网工程。新建沙盟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扩建庄周500千伏变电站,建设500千伏“第三通道”线路工程,新增变电容量2400兆伏安;新建、扩建民权子休、虞城郑集、夏邑冯楼等220千伏变电站9座,新增变电容量1620兆伏安;新建110千伏变电站28座,新增变电容量1552兆伏安;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建设永城、梁园、宁陵增量配电项目。实现市区配电自动化主干线路重要节点全覆盖,智能融合终端县域及以上区域全覆盖。

(五)绿色火电工程。加快推进永城裕东电厂二期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机组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国电民权电厂、中电民生热电厂等现有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推进宁陵县开发区综合能源项目建设,建成宁陵“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

(六)清洁取暖工程。积极推进中电民生热电厂二期2×600MW热电联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国电民权电厂热电联产改造,建成虞城、夏邑、柘城热电联产项目。推进中深层地热、空气源等可再生能源供暖利用示范区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提升市区及各县(市)集中供热普及率,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200万平方米以上。

(七)环境友好型风电工程。建设虞城县、民权县、睢县、柘城县、宁陵县、夏邑县、永城市等区域平原风电项目;积极推动黄河故道沿线百万千瓦风电示范基地建设。力争新增风电并网容量140万千瓦以上。

(八)高质量光伏发电工程。以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为重点,建设睢县、柘城县、宁陵县、民权县、夏邑县整县屋顶光伏示范项目,打造2-3个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的“光伏+”阳光工程;积极推动1-2个国家级、省级现代绿色农业产业园建设。力争新增光伏发电并网容量100万千瓦以上。

(九)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有序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建设宁陵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推进夏邑县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扩建;加快商丘垃圾发电厂项目二期建设,夏邑县光大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扩建工程。

(十)天然气工程。加快引进海上天然气,建设苏皖豫(滨海-商丘)输气管网;建设柘城西气东输支线工程、商丘—太康—叶县盐穴储气库接入管道建设,推进睢县、民权县等农村天然气项目建设。推进夏邑县LNG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

(十一)氢能示范工程。推进黄河故道零碳绿色能源项目,建设“绿氢”制备库。

第九章 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一)健全规划实施。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建立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分工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能源企业细化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与省能源规划、全市经济社会和城乡发展规划的衔接协调机制,做好能源年度计划和规划对接;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和适时滚动修编制度,强化规划刚性管理,加强评估考核,将规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和绩效评价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创新市场调控。强化政府引导和约束作用,完善财政支持、要素保障等激励政策,建立健全节能降耗、碳排放总量、可再生能源发展、压减煤炭消费等约束性指标统计、考核制度;优化固有资本布局,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投资效率,充分发挥在保护资源环境、加快转型升级、履行社会责任中的引领和表率作用。

(三)完善监督管理。建立与省、县(市、区)之间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相互配合的能源监管工作机制;深化简政放权,建立能源负面清单、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划定政府与市场、企业边界,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行在线动态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建立能源领域信用体系,强化能源市场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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