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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超常规稳住经济大盘行动方案》和
《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的通知
琼府办〔2022〕2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超常规稳住经济大盘行动方案》和《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5日
(本文有删减)
海南省超常规稳住经济大盘行动方案
(公开版)
根据2022年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八届省委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全省稳住经济大盘会议决策部署,为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决心、增强信心、顶住压力、迎难而上,以超常规的认识、举措和行动增添经济增长动力、挖掘高质量发展潜力、激发全社会开放创新活力,推动主要经济指标“4月见底、5月回升、6月恢复正常”,确保全省第二季度经济平稳增长和就业总体充分,全年经济增速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22年5月27日至12月31日。
二、行动目标
第二季度:全省经济增速4月份见底、5月份转正回升、6月份全面恢复,第二季度实现一定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速4月份见底、5月份转正、6月份较快回升,第二季度实现平稳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降幅4月份见底、5月份收窄,增速6月份快速回升、第二季度力争转正。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第二季度实现较快增长。城镇调查失业率有所回落,第二季度低于6%。
第三季度:全省GDP(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当季增速基本恢复正常水平,累计经济增速稳步回升。对外贸易继续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城镇调查失业率进一步向5.5%靠拢。
全年目标:全力争取实现全省年初既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保GDP平稳较快增长、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货物和服务进出口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达到全国较好水平。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5%左右。千方百计确保实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三、行动机制
(一)建立上下协同推进机制
在省委财经委领导机制下,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牵头,各分管领域副省长参加,依托省政府经济形势分析制度,建立稳住经济大盘省级工作推进机制,综合研判总体形势,推动重点任务全面落实,谋划强化政策举措。各市县、省级各部门分别建立稳住经济大盘工作机制,全面贯彻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深入落实责任事项,切实解决具体问题。(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各其他部门,各市县政府)
(二)建立统分结合评估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结合“按季抓、月跟踪”工作机制,按季度开展全省稳住经济大盘阶段性综合评估。各市县、省级各部门分别同步开展本地区、本领域稳住经济大盘专项评估,形成统分结合评估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各其他部门,各市县政府)
(三)建立三位一体监督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形成工作任务台账清单,会同省级各部门建立稳住经济大盘调度机制,常态化跟踪行动总体进展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同步建立通报督办制度。围绕实施稳住经济大盘行动,省工商联牵头建立市场主体评价反馈、问题反映机制,省数字化转型工作专班牵头建立市民群众获得感监测机制,形成全社会共促工作落实的良好态势。(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省数字化转型工作专班、省级各其他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四、行动措施
(一)超常规强化投资关键支撑
1.顶压追加全年投资目标
在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前提下,实施全年投资项目计划前移行动,推动在建项目加快进度,计划开工项目提前开工,以时间换增量,力争全省全年投资增速达到10%,较年初目标提高2个百分点。(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各其他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制定投资任务调整方案,分领域、分市县统筹调整、分解加压投资任务,强化投资增长主体责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各其他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2.大力强化项目谋划储备
建立战略性、基础性项目研究储备机制。建立前瞻性、引导性产业项目谋划机制。启动编制海南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全力争取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试点。开展项目谋划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水务厅,各市县政府,海南电网公司)
编制重大产业基础性要素保障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依照有关规定引进第三方机构建立市县、园区项目谋划考核机制,开展定期评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完善省级部门对市县项目谋划指导和项目申报成果复盘机制,支持市县通过引入专业化团队、购买服务等方式强化项目谋划专班力量。(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3.强化产业投资提升年行动
强化产业园区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实施园区考核评价办法,激发产业集聚发展平台动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加快高质量产业项目建设。围绕打赢种业翻身仗,加快推进崖州湾种子实验室建设。加快打造深海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大力推进百万吨乙烯等产业链强链项目,推动海口国际免税城如期建成开业。力促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区建设项目、三亚国际免税城三期等高质量产业项目尽快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快推进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海南海底数据中心等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全年产业投资同比增长9%。(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各其他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各重点项目业主单位)
强化产业投资驱动力。制定国际旅游消费中心重大产业项目落地若干措施。全面实施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系列政策措施,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民营企业投资非营利性教育、医疗卫生等设施建设给予用地支持。加大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保持贷款余额增速与经济名义增速基本同步。将环评服务前置至规划谋划、招商引资阶段,提高环评管理的可预期性。充分发挥自由贸易港政策和海南资源禀赋叠加优势,围绕四大主导产业持续谋划生成高质量产业项目,千方百计吸引多渠道资金投入。(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级各主导产业主管部门)
建立产业项目推进奖惩机制,设置颁发项目推进“优秀实践奖”和“蜗牛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政府)
4.力促基础设施推进年行动提质升级
推动提升项目谋划内涵。探索编制“五网”合一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包装策划。积极推动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内容纳入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在重点区域统筹管廊与其他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启动全岛地下综合管廊网络谋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电网公司,各市县政府)
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新增量。推动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洋浦疏港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项目及牛路岭灌区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开工,大力推进“六水共治”工程,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完成审批并启动建设。鼓励银行机构特别是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将基础设施建设列为年度信贷投放的重点领域。力争全年“五网”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0%。(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务厅,海南电网公司,各市县政府,国开行海南省分行,各重点项目业主单位)
提速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三亚机场改扩建、美兰机场三期、儋州机场、东方机场、“海澄文定”综合经济圈城际轨道、“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城际轨道、洋浦至儋州铁路、既有西环普速铁路海口至东方段扩能改造、马村港三期、G98环岛高速海口至博鳌段改扩建、海口至儋州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连接线等项目前期研究和设计优化,加快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谋划跨海联网第二通道、光伏等一批电网、气网项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海南电网公司,各市县政府,各重点项目业主单位)
5.持续推动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
推动海南大学协同创新项目、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新药筛选及评价平台等高校科研提升项目开工,力促江东新区配套学校等基础教育项目、省艺术中心等公共文化标志性项目尽快实施,加快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省人民医院国际精准医学创新中心、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心医院(海南)项目等医疗卫生项目进展,推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海南医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三亚分院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各市县政府,各重点项目业主单位)
6.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引领作用
加快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对已安排但无法支出或支出进度较慢的项目,按程序调整资金用于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政府)
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撬动作用。用足用好重点投资领域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政策,实现新申请项目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能用尽用”。加强信贷资金与专项债券资金的有效衔接,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建立政府债券项目融资对接机制,加快重点项目四项审批,采用多种方式充分对接投融资供需,拓展项目资金渠道。(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行海口中心支行、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国开行海南省分行)
提高精准谋划专项债券项目能力。建立专项债券管理使用跨部门协调机制,精准指导各市县、省级各部门围绕专项债券重点投向持续开展项目谋划。聚焦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专项债券投资新领域抓紧谋划项目。发挥水务、交通、教育、卫生、农业等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功能,对接市县将分行业领域小散项目一体打包,统筹谋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
7.大力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大力挖掘政府投资项目商业价值,引入民间资本参与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力促一批项目动工建设。研究制定省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研究建立省级水务投融资平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省国资委,各市县政府)
研究编制基础设施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项目年度推进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参与我省基础设施REITs试点,推动建设省级示范REITs项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县政府)
8.构建项目管理新机制
强化项目建设推进机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政府)
完善投资进度奖惩机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建立在建项目激励机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政府)
强化项目跟踪服务机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加强社会投资项目沟通协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商务厅)
9.强化土地、用能要素保障
精准加强用地保障。实施省重点(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机制。分级分类匹配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林地定额指标,保障重大项目土地需求。深化“标准地”改革,探索产业园区项目“签约即拿地”“拿地即开工”。推行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切实抓好耕地占补平衡。大力推动实施耕地垦造专项行动,满足本地项目建设需求。加强补充耕地指标全省统筹,采取分级保障、市场化交易、争取国家统筹、急需重大项目临时性调借等综合举措,保障补充耕地指标需求。(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全力突破用能瓶颈制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市县政府)
(二)超常规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10.全面落实纾困解难政策
围绕近期国务院出台的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按照“尽快落、顶格用、多争取、早见效”原则,第一时间分解压实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制定实施细则、出台配套政策。同步抓好今年以来国家和省级系列纾困解难政策落实落细,最大限度发挥央地政策叠加放大效应。(责任单位:省级各有关部门)
建设完善海南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将中央、省级层面涉企、涉民扶持政策按要求全部纳入“海易兑”平台,确保尽知尽享,打通政策制定到政策落实“关键一公里”。(牵头单位: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省级各有关部门)
切实做好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加快解急难、促发展政策研究制定,谨慎出台对经济产生紧缩性效应的政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级各有关部门)
11.大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在6个行业企业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基础上,按要求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政策范围。(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按规定给予减免。允许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和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牵头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
12.扩大延长社保扶持措施
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至今年底。(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水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并按要求将政策范围扩大至其他困难行业。相关行业所属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至2022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不超过1年。(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省税务局)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于2022年4月30日到期后,进一步延续至2023年4月30日。(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13.加强融资支持力度
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用好省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和降费奖补资金,推动融资担保扩面降费。鼓励各市县建立“政保贷”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平台,发挥“信易贷”平台作用,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支持。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牵头单位: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财政厅、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县政府)
充分发挥海南省小微企业贷款服务中心线下服务功能,打通信贷融资“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
14.加大中小微企业倾斜扶持力度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门槛,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阶段性提高到40%以上。(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全面落实“欠费不停供”政策,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欠费不停供、免收欠费滞纳金。(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务厅,海南电网公司,各市县政府)
减轻市场主体用房负担。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减免或返还3个月房屋租金;被列为重点涉疫区或严重涉疫区的,2022年减免或返还6个月房屋租金。出租人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号召在琼央企和外省国企履行社会责任参照实施。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政策优惠。受疫情影响的企业,2022年5月至12月可按规定申请缓缴、减缴住房公积金。在申请缓缴、减缴住房公积金期间,正常申请和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上限提高至1200元每人每月。(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各市县政府,人行海口中心支行)
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工作力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带头及时清偿欠款。(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
15.做好上市公司风险处置
建立由市县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部门共同组成的上市公司纾困机制,全力帮助缓解上市公司因行业普遍性问题遭遇的暂时困境。(牵头单位:省民营企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各市县政府)
支持航空运输企业争取民航抗疫低息贷款、民航应急贷款,推动发行民航业债券,克服流动性困难。(牵头单位:人行海口中心支行、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省财政厅、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超常规促进充分就业
16.加强就业工作考核力度
强化市县工作考核,全面推进高质量就业,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1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省统计局,各市县政府)
17.多措并举支持企业扩大就业
开展“就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就业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行动”“金秋招聘月活动”,落实社保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补贴等系列政策。(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扶持。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至90%,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招用本省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18.实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
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专项活动。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照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
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应安排场地,免费提供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使用。(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各市县政府)
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19.实施助力农民工创业就业行动
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按规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贴息。对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首次创办商事主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按规定给予补贴。(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人行海口中心支行、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
支持省属和市县重点国有企业、省级重点项目、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各市县政府)
20.加强失业人员生活保障
根据全省就业形势,有针对性地面向就业困难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优化失业保险待遇线上申领统一入口,方便失业人员申领。(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四)超常规加强民生保障与保供稳价
21.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健全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切实做好受灾、受疫情影响临时受困群众紧急救助工作,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等各项救助补助资金。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根据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上涨情况,必要时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2.落实医疗保障政策
稳定医疗保障水平,兜牢医疗保障民生底线。(牵头单位:省医疗保障局)
23.实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行动
加强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供应量、储备量等监测,力保蔬菜稳产稳供稳价,畅通重要民生商品绿色通道,确保居民消费价格总体平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压实市县“米袋子”责任制,出台粮食生产农资补贴方案,确保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07万亩、产量29亿斤硬任务。切实抓好粮食储备,确保粮食供应充足。(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市县政府)
实时监测P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上涨问题,落实工业领域保供稳价系列措施,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24.全力做好能源保供工作
协调加快新能源点项目建设,力争如期建成投用。落实煤电企业存煤天数要求。加强气电企业用气保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海南电网公司)
积极协调加大云电入琼电量。督导电力企业加强机组运维管理,确保电力高峰期不发生非计划停运。研究制定需求侧响应机制,做好极端情况下有序用电准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海南电网公司)
25.全力保障交通物流通畅
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严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区段同一方向设置2个(含)以上防疫检查点,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和服务区设置防疫检查点。(牵头单位: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省卫生健康委)
做好重点物资通行证启用储备工作,对持全国统一格式通行证的货车实行全面互认。在港口、物流园区、货车司机聚集地等建立健康码申诉绿色通道。(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商务厅,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超常规刺激消费回补
26.强化离岛免税购物热点
实施《促进2022年离岛免税销售行动方案》,发放2000万元离岛免税购物满减消费券,适时追加安排资金,持续加强离岛免税购物促销。(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实施离岛免税销售主体经营激励措施。(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27.开展餐饮购物旅游消费回补行动
完成1亿元消费券发放,适时再追加发放1亿元消费券,促进餐饮、购物、旅游等消费增长。(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财政厅)
开展海南旅游美食购物嘉年华活动。聚焦重点领域连月举办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促进消费活动。(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县政府)
支持海口市、三亚市等旅游热点城市对旅客入住酒店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有关市县政府)
28.激活汽车销售市场
至2022年底,适当增加燃油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并盘活逾期未使用指标,提高指标中签率。(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落实《海南省促进消费若干措施》,对汽车展销活动、汽车企业促销活动、汽车下乡活动给予资金补助。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统筹推动燃油公务车、国企用车等报废更新为新能源车辆。(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资委、省财政厅)
29.实施促进家电消费行动
举办家用电器线上专场促消费活动。(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支持发放家用电器消费券。(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鼓励各市县组织家电销售企业推出惠民让利促消费活动,重点加大绿色家电让利力度。(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30.实施消费市场主体升级行动
出台关于激励餐饮业和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上规模财政措施的实施细则,鼓励餐饮业、零售业企业升规纳统、做大规模。(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财政厅)
(六)超常规稳住外贸外资增势
31.加强外贸企业财政金融支持
支持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和开展国际贸易融资。支持外贸生产型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大力拓宽销售终端。(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发挥融资担保、应收账款融资、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授信项下远期进口信用证等多种金融工具作用,多渠道满足外贸企业保订单、拓市场、扩进口资金需求。(牵头单位:人行海口中心支行、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
出台政策鼓励企业购买汇率避险产品,支持外贸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财政厅)
32.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制定出台完善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机制政策,支持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持续开展优势水产品内外贸“同线同标同质”推广行动,深化“海南鲷”品牌建设及宣传推广。(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
33.培育对外贸易新增长点
推动洋浦保税港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等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适用“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管理制度和加工增值免关税等政策做大货物贸易规模,支持医药制造、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做大外向型经济规模,形成外贸新增量。(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落实加注保税油政策,做大船用燃料油外贸新增长点。(牵头单位:省商务厅、海口海关)
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培育数字贸易新增长点,推动各市县加大对行业领军企业协调力度,推动出台服务贸易纾困措施。(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县政府)
34.强化招商引资统筹协调机制
强化省招商工作联席会议统筹机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管招商职能,压实市县、园区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主体责任,协同推进产业链招商、项目落地建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级各主导产业主管部门,各市县政府、各重点产业园区管理机构)
35.开展精准专题招商活动
开展与外方机构和重点国别联系行动,加强与外方商务合作机构及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重点国别联系,借力国际顶级咨询机构,深度挖掘合作潜力。梳理世界知名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资源清单,充实重点外商信息库。(牵头单位:省商务厅、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
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定位,瞄准医疗健康、高新技术、高端制造、新能源等细分领域,谋划开展产业专题招商推介系列活动。(牵头单位:省级各主导产业主管部门,省商务厅、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
36.夯实外资项目储备库
压实引进外资年度任务,省级产业发展主管部门、市县、园区每年至少策划包装1个产业项目,其中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各不少于10个。(责任单位:省级各主导产业主管部门,各市县政府、各重点产业园区管理机构)
37.开展政策落地和推介专项行动
实施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吸引外商投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开展减税降费、出口退税、物流运费补贴及通关便利化等政策宣讲和指导适用行动。(牵头单位:省税务局、省商务厅、海口海关、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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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5)上,上海融和元储能源有限公司与中晟智慧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智慧能源)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举行“核心授权经销商”授牌仪式。中晟智慧能源董事长牟昊、融和元储副总经理夏雨代表双方参与并见证签约和授牌。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
2025年4月16日,南方电网控股上市公司2024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成功举办。南方电网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钱朝阳表示,下一步南方电网公司将抢抓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战略机遇,推动控股上市公司勇当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排头兵、硬核科技攻关特战队、资本市场模范生,为所有股东创造可持续价值增长,实现
市场主体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作为社会生产力的基本载体,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作用举足轻重。人才是最活跃的先进生产力,市场的基石则在于培育先进的市场主体。当发电企业开始研究负荷曲线,当售电公司开始重视天气预测,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7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推动虚拟电厂试验示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发改运行〔2025〕279号),其中提到,给予符合条件的试验示范项目政策支持。对符合《虚拟电厂试验示范项目建设成效评价细则》相关要求,且定期检验合格,能够按规定参与需求侧响应的试验
2024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对于“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依法按照市场规则公平参与能源领域竞争性业务”的要求,强调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以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
浙江电网具有高外电依赖、高新能源渗透、高峰谷差压力“三高”特征,与此同时,煤电占比下降,新能源随机性加剧,极端气候下频率、电压稳定性承压。新型电力系统背景下,需求侧资源已具备发挥更大价值的技术条件。虚拟电厂通过聚合空调、储能、充电桩等分散资源,可形成百万千瓦级可调能力,其“灵活聚
备受期待的国家级虚拟电厂专项政策终于落地!4月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我国首个国家级虚拟电厂专项政策,这份文件的出台标志着虚拟电厂发展正式进入规范化、规模化新阶段。我们将从专业视角
136号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新能源从“计划+市场”双轨制向完全市场化过渡。新能源发电具有随机性和间歇性,市场化交易量扩大后,系统需要更强的灵活性来平衡供需。136号文件的发布和实施不仅对新能源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也对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资源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灵活性调节资源提供更大发展空间
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给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带来重大变革,在此转变中,需要实现顶层机制与底层技术的有机结合,为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入市提供有力支撑。在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的同时,行业面临两大挑战:顶层机制层面,需优化新能源与火电、新型经营主体同台竞价的制度设计;底层技术层面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一季度,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健全完善市场运营体系,积极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持续创新交易机制,全面服务新能源入市,不断提升跨区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助力电力保供与能源转型
虚拟电厂近年来已成为能源转型的焦点,各类主体围绕顶层设计、市场模式、应用落地方面加快探索。政策方面,国家层面近一年来出台的电力需求侧管理、电力市场、配电网发展、新型主体发展等相关政策中均有条款提及虚拟电厂,涵盖其发展方向、功能作用、参与市场方式等多个方面;山西、宁夏、上海、广东等
4月15日,宁波市镇海区2025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市级下达的有序用电负荷指标,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镇海区须安排86.33万千瓦有序用电负荷,分六级执行:A级供电缺口:14.4万千瓦(缺口14.4万千瓦以下)B级供电缺口:28.79万千瓦(缺口14.4万至28.79万千瓦)C级供电缺口:43.16万
这里对发改能源【2025】357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做个简单的分析,总结出几个关键点,供大家参考。(来源:微信公众号“鱼眼看电改”作者:俞庆)1、虚拟电厂的定义意见中提到: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架构、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
北极星储能网讯:4月1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及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召开北京市2025年能源工作推进部署会,部署《2025年北京市能源工作要点》。其中提出,谋划推动北京新型储能电站应用示范区建设,会同房山区编制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11个试点项目,重点聚焦用户侧和电网侧,鼓励高安全性固态/半固态锂
过去一年,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北京能源领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有关能源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推进能源领域安全韧性、低碳转型、节能增效、区域协同、改革创新、优化服务等各方面工作,能源领域发
为福建能源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福建能源监管办党组书记、监管专员丁勇军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国家能源局监管工作会议召开后,福建能源监管办党组认真组织学习研讨会议精神,结合福建实际,研究贯彻落实具体举措,扎实推进福建能源监管工作,奋力推动福建能源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能源监管“四个属性
紧扣“一条主线”聚力“四个强化”奋力推动山东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共山东能源监管办党组2024年,在国家能源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山东能源监管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紧扣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这“一条主线”、聚力“四个强化”,全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华北能源监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能源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认真抓好国家能源局重点任务,推动“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建设,稳大局、应变局、开新局,实现区域能源高
2015年3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9号文),一场电力领域的深刻变革就此拉开帷幕。十年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从理念到实践,从局部探索到全面推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构建起了崭新的电力市场格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市场化交易
3月19日,乐清市召开2025年度电网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攻坚大会,会议通报电网和5G通信基站建设2024年完成情况及2025年重点任务。市长戴旭强表示,今年是乐清有电100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电力工作意义更为特殊。要牢固树立“宁可电等发展,不让发展等电”理念,扎实推进项目选址、政
3月12日,重庆印发2025年度电力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渝经信执法〔2025〕8号)。其中指出,本次检查对象为电力供应企业。具体检查对象将按照电力供应企业总数10%的比例抽取4家企业,具体检查对象名单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为电力供应企业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前不久,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国家能源局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总结了2024年成绩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形势,明确了2025年需要落实的重点任务,为能源监管机构进一步指明了主攻方向,提供了实践路径。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司”)在能源监管中
芳源股份17日公告,决定终止投资不超过30亿元的“电池级碳酸锂生产及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并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投资事项后办理后续芳源锂业注销等有关事项。公告称,该决定旨在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历时两年,战略性
4月18日,国新办举行经济数据例行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陶青表示,下一步将出台机械、汽车、电力装备等三个行业新一轮的稳增长工作方案,推动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从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全方位扩大有效需求。陶青介绍,今年一季度,在提振消费专项行动、“
日前,山西生态环境厅对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环评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位于忻州市河曲县西口镇,本次三期工程利用电厂二期工程北侧预留建设场地,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空冷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2×2100t/h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7日,先惠技术披露2024年年报,公司营业收入为24.6亿元,上升0.6%;归母净利润为2.23亿元,上升458.2%;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07亿元,上升601.9%;经营现金流净额为9.88亿元,增长1787.6%;EPS(全面摊薄)为1.7835元。其中第四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6.21亿元,同比下降8.6%;归母净利
4月17日,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全省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接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的通知。其中明确,全面推进全省公共充换电设施高质量接入。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新能源汽车企业运营的公共充换电设施要按照新版《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接口说明书》要求,全面实现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4日,广东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花都区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重点支持光伏产业、新型储能产业、氢能产业、智能电网产业。氢能产业中包含原材料(电解催化剂、电堆组件等)、制氢装备(电解槽、制氢站等)、氢储运装备、氢利用装备(加氢
近日,南充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南充锂电绿色经济循环综合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并对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项目位于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占地66680.07m2。项目主要从退役锂离子电池中提取镍、钴、锰、锂等有价金属生产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碳酸锂、三元前驱体等高附加值产品。主要建设内容
煤炭发展迎新“增长极”中煤协预计2028年前后我国煤炭消费总量进入峰值平台期4月9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举行煤炭行业年度新闻发布会,发布《2024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系统回顾了“十四五”以来煤炭行业改革发展,并对2025年煤炭市场走势进行分析研判。面对“十五五”
沧州明珠4月15日发布公告,收到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函》,由于东塑集团和河北沧州交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最终就本次交易方案所涉事项达成共识,目前双方已决定终止筹划本次交易事项。根据此前协议,东塑集团原计划转让11%股份并委托7.77%股份表决权,届时交控集团将成为沧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5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推进美丽丰台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显示,在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中,加快重点行业车新能源化,年底前完成研究制定快递车辆、轻型商超配送车辆新能源化工作方案。新增和更新的快递轻型配送车
3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5)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6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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