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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嵊州开展2022年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申报

2022-06-29 09:43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推广新能源汽车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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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8日,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嵊州市财政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嵊州市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范围包含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国产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原文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嵊州市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加强2021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发改产业函[2020]357号)、《嵊州市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建〔2021〕158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度嵊州市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新能源公交车购置。

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说明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必须为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国产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列入本次补助范围;

3、购买新能源公交车必须在嵊州范围内运行。

(二)申报材料

申报资金项目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并整理装订成册:

1.2022年度嵊州市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车辆购置发票;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在嵊州市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车辆行驶证;

5.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购买电动车车型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在申报时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市发改局将不予受理其资金申请报告;

2.若经查实在嵊州市外营运,由项目实施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收回已取得的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对弄虚作假的除收回补助资金外,还将取消今后的申报资格。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于2022年6月30日前上报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纸质版各一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跟纸质材料一致)各一份,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市发改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市财政局根据市发改局核定意见提出审核意见,并拨付资金。

联系人:市发改局产业发展科:林桦;电话:83037278。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王梨英;电话:83015845。

附件:2022年度嵊州市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docx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嵊州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3日

微信图片_20220629094227.png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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