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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起!碳排放配额未按时足额履约案件

2022-08-15 16:40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关键词:全国碳市场碳排放碳排放交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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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又有8起碳排放配额未按时足额履约案件曝光,详情如下。

通过对碳排放交易市场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有利于促进市场有序、良性运行,维护市场信用信心和国家政策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企业遵法守法意识,督促企业依法依法开展碳排放交易及相关活动,倒逼减碳绩效较差的企业加快提升改造,从而推动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到实处,为实现“双碳”目标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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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市四川久大制盐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时清缴碳排放配额案

该公司按规定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9年至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应清缴共计16.8万吨的碳排放配额。截至检查当天,该公司未按规定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时限内,向分配配额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清缴上年度的碳排放配额。清缴量应当大于等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结果确认的该单位上年度温室气体实际排放量”的规定。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条的规定,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6万元。

吉林省四平市某开发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案

某开发有限公司属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今年1月,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重点排放单位足额履约工作的通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配额清缴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某开发有限公司2019-2020年实际碳排放量大于配额量,且在生态环境部门告知其碳排放量配额和最后履约期限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购买差额碳排放量并完成2019-2020年度碳配额清缴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四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某火力发电企业履约周期内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案

灵武市有6家火力发电企业被纳入宁夏2019-2020年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在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结束前,有5家发电企业按时足额清缴了碳排放,有1家发电企业在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内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

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银川市对该企业碳排放配额清缴情况进行立案调查,并于今年3月下达了处罚决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目前,该企业已缴纳了罚款,并积极整改,计划利用该企业及上级单位的碳资产盈余额度、CCER盈余配额转让及交易平台购买配额3种方式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完成全部履约。

广西永凯大桥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案

广西永凯大桥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履约周期(2019-2020)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应清缴配额量为74720吨,其中免费配额量为56503吨。根据《办法》和《实施方案》规定,须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清缴履约。2022年1月7日,南宁市宾阳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时完成足额履约,仅清缴免费配额量56503吨,未清缴配额量18217吨。4月8日,依据《办法》第四十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的规定,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7日内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截至4月15日,该公司仍未能清缴碳排放配额。6月29日,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1251万元。

广西防城港宏源浆纸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案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核查发现,截至2022年1月15日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结算关闭,该公司未按时完成足额履约,仅清缴免费配额量49838吨,未清缴配额量为15102吨。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办法》第四十条规定,2022年1月10日,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改正通知,要求其1月14日前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截至1月15日,该公司仍未能清缴碳排放配额。5月7日,依据《办法》第四十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的规定,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1563万元。

新疆和田某信用评价绿标企业未按照规定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案

2022年3月,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正面清单企业某公司进行现场帮扶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中2019年、2020年碳实际排放量超过配额量合计68万余吨,该企业未按照规定缴纳配额。

该公司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履行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款,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经案件集体审议讨论,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2万余元。

新疆伊犁州某热电公司违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制度案

2022年1月17日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该热电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行为。违反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时限内,向分配配额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清缴上年度的碳排放配额。清缴量应当大于等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结果确认的该单位上年度温室气体实际排放量”规定。

对其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条:“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对欠缴部分,由重点排放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量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规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办法》,处罚人民币2万余元,同时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昌吉州某有限公司违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制度案

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过现场调查核实,某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完成碳排放权配额履约事项,违反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时限内,向分配配额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清缴上年度的碳排放配额。清缴量应当大于等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结果确认的该单位上年度温室气体实际排放量”规定。

2022年2月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对新疆某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要求完成碳排放权配额履约的违法行为,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条:“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对欠缴部分,由重点排放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量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规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办法》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依法对该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万余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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