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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发布

2022-08-17 10:25来源:肇庆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大面积停电电网安全电力供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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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平战结合,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3)属地为主,处置有序。建立健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确保处置工作规范有序。

(4)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以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组织体系

2.1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2.1.1 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市政府设立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市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召集事发地政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会商,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和相关工作部署;

(2)启动、调整和终止应急响应;

(3)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导向工作;

(4)向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汇报有关应对情况;

(5)督促落实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主要组成:

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局局长,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负责人。

成员:肇庆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肇庆海关、武警肇庆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以下简称电网企业),国能肇庆热电有限公司、中电(四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大唐国际肇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发电企业)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及工作职责见附件2。

2.1.2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启动I级、Ⅱ级应急响应,市领导小组立即调整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市电力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任务分工见附件3。

2.2 肇庆市电力应急指挥中心

肇庆市电力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指挥中心)负责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发改局管理。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领导小组决定和部署,指挥、协调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县级以上县(市、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汇总、上报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

(3)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分析大面积停电事件发展趋势,评估事件损失及影响情况;

(4)提出应急处置方案;

(5)办理市领导小组文件,起草相关简报;

(6)组织发布应急处置信息;

(7)承担市领导小组和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县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参照市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市指挥中心应加强督促指导。

2.4 现场指挥部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领导小组应当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应对工作。

2.5 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各级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6 专家组

市指挥中心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 风险评估

市指挥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评估机制,适时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评估,明确大面积停电事件防范和应对目标。

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主要分为电力系统风险、城市生命线系统风险和社会民生系统风险等三个方面。

3.1 电力系统风险

3.1.1 自然灾害风险

暴雨洪涝、热带气旋、强对流天气、雷击及冰(霜)冻等自然灾害导致电网遭受破坏或连锁跳闸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1.2 电网运行风险

电网设备故障,电网设计方面的不足及电网保护装置、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的稳定性,电网控制、保护水平与电网安全运行的要求难以实现有效匹配等因素导致或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1.3 外力破坏风险

蓄意人为因素、工程施工、电力网络安全事故等外力破坏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

3.2 城市生命线系统风险

城市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对电力的依赖性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城市生命线工程造成较大威胁,易导致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3.3 社会民生系统风险

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对商业运营、金融证券业、企业生产、教育、医院以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等公众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冲击。

3.4 风险防控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工作的领导,建立风险防范协调机制,严格落实电力设施保护职责,加强局部电网建设和协调力度,持续提升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防控能力。电网企业应建立本单位风险管控机制,优化电网规划布局和应急电源点建设,实现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防范全过程管理。

3.4.1 协同治理

市指挥中心要协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面临的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和趋势分析,研究制定风险等级标准和管理办法,并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报送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市应急局。

3.4.2 信息共享

市领导小组建立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市指挥中心统筹协调建立电力企业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地震、气象等部门的风险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防范应对能力。

3.4.3 宣教培训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将应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相关培训。

4 情景构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常见应急情景包括电力系统情景、城市生命线系统情景和社会民生系统情景等三个方面。

4.1 电力系统情景

肇庆区域主网重要枢纽变电设备、关键输电线路发生故障,肇庆电力系统失稳甚至解列,肇庆电网孤网运行,低频、低压减载装置大量动作,损失负荷超过肇庆负荷的30%及以上,局部地区电网停止运行,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4.2 城市生命线系统情景

(1)重点保障单位:党政军机关、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停电、通信中断、安保系统失效等。

(2)道路交通:城市交通监控系统及指示灯停止工作,道路交通出现拥堵;高速公路收费作业受到影响,造成高速公路交通拥堵;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3)城市轨道交通:调度通信及排水、通风系统停止运行;列车停运,大量乘客滞留。

(4)铁路交通:列车停运,沿途车站人员滞留;铁路运行调度系统及安检系统、售票系统、检票系统无法正常运转;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5)通信:通信枢纽机房因停电、停水停止运转,大部分基站停电,公网通信大面积中断。

(6)供排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无法正常供应;城市排水、排污因停电导致系统瘫痪,引发城市内涝及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等。

(7)供油:成品油销售系统因停电导致业务中断;重要行业移动应急电源和救灾运输车辆用油急需保障。

4.3 社会民生系统情景

(1)临时安置:人员因交通受阻需临时安置。

(2)高层建筑:电梯停止运行,大量人员被困,引发火灾等衍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3)商业运营:人员紧急疏散过程中发生挤压、踩踏,部分人员受伤。

(4)物资供应:长时间停电导致居民生活必需品紧缺;不法分子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5)供气:部分以燃气为燃料的企业生产及市民正常生活受到影响。

(6)企业生产:石油、化工、采矿等高危企业因停电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甚至引发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

(7)金融证券: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无法交易结算,信息存储及其他相关业务中断。

(8)医疗:长时间停电难以保障手术室、重病监护室、产房等重要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持续供电,病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9)教育:教学秩序受到影响;如遇重要考试,可能诱发不稳定事件。

(10)广播电视:广播电视信号传输中断,影响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信息发布。

5 监测预警

5.1 监测

各级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当协调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地震、气象等部门与电力企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所管辖的水电站大坝运行等情况的监测,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范围和程度。

5.2 预警

电力企业要加强电力系统运行监控,完善电网运行风险预测预警报告及发布制度,健全电力突发事件研判机制。

5.2.1 预警发布

(1)电力企业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2)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同级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向市指挥中心报告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单位)。可能发生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指挥中心应及时组织有关电力企业和专家进行会商,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发布预警。必要时,通报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市(区)人民政府。

5.2.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交通、通信、供水、电力、供油等行业要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燃料。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公安、交通、供电、通信、供水、供气、供油等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维护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油、通信、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联动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2.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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