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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印发:确保煤电项目能效提升 提高电煤消费比重

2022-09-16 09:27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煤电生物质发电电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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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大力发展绿色产业

积极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加快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深化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推动节能环保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引导中小型节能环保企业专精特新9化发展,推动形成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配套、协同创新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提升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质量,加强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装备推广和示范应用,积极发展节能技术服务、节能咨询服务、节能设施运营、节能金融服务以及节能推广和交易等节能服务业。推动环保领域高附加值产品装备本地化生产,加强重点领域环保装备推广和示范应用。做强做优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环卫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领域。加强节能环保科技攻关,争取一批节能低碳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大科学装置和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落户广州。到2025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2000亿元。

二、积极培育清洁生产产业

完善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鼓励行业、团体制定排放标准。加强清洁生产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创新性研究。推动清洁生产技术装备产业化,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发挥清洁生产相关协会和联盟等平台作用,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清洁生产技术装备应用,加快清洁生产关键共性技术装备的产业化发展。创新清洁生产服务模式,探索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清洁生产服务支付机制。加快建立规范的清洁生产咨询服务市场,鼓励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清洁生产服务企业为用户提供咨询、审核、评价、认证、设计、改造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到2025年,创建清洁生产企业不少于1000家。

三、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

坚持规模化、绿色化、集聚化发展,以氢能、核电、风电、太阳能、智能电网等产业为重点,打造成为珠三角新能源基地与运营服务中心、南方氢能枢纽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集群。加快突破电解水制氢技术、光化学制氢技术,推进氢气提纯、液态储氢等技术和产业化,积极布局生物质制氢技术,重点发展氢气制造设备、站用高压储氢罐、高压氢气加注设备。开展氢气制备、储运等应用示范,有序推进加氢站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公务、公交、环卫、物流等领域的应用。积极推进核电装备研发制造。加快风力发电机变流器纯水冷却设备的生产制造,推动实现风电关键零部件的本地化生产。积极发展以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为代表的热能利用装备、太阳能高温热发电系统等热发电装备。加强光伏电池生产设备和辅助材料、光伏检验技术及检测装备创新研发,推动光伏生产装备、电站集成和运营维护智能化,提升光伏电池片质量和可靠性。加快推进智能电网产业与新能源技术、信息技术、储能技术深入融合,建立起智能配电网与智能用户端、新能源接入与控制、电力电子应用及核心器件、智能变电站系统及智能设备等较完善的智能电网产业链,推动智能电网产业向成套化、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四、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统筹考虑城镇人口容量和分布、配套管网建设等因素,科学确定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与布局,推行建管一体化、厂网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加快推进海珠西部净水厂以及黄埔、番禺、花都、南沙、增城等人口快速增长区域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污水收集和转输设施的维护和建设,着力补齐污水收集传输管网缺口,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的配套公共污水管网。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成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和第四、第五、第六、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等垃圾焚烧厂建设以及福山生物质综合厂二期和南沙、花都、从化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等。加强工业废物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南沙区、花都区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协同处置医疗废物,鼓励支持利用生活垃圾焚烧炉补足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短板。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和工艺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统筹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完善村、户收运系统。提升改造农村供水设施,实施市政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到2025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30000吨/日,餐厨生化处理能力达4800吨/日,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五、鼓励绿色技术创新发展

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发展资源高效开发和集约利用技术,支持各相关机构制定和推广应用节能环保与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科技标准,鼓励企业和市民应用节能环保与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加快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油气与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金属和非金属资源清洁开发与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积极发展建筑垃圾和道路废物高值利用技术、废旧消费品资源收运与清洁再生利用技术、含重金属湿法冶炼废渣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大力发展垃圾集中分选、生物处理、清洁焚烧、衍生燃料制备、飞灰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置、填埋气收集利用、渗滤液处理、臭气控制、不达标填埋场治理和大型环保设备国产化等先进技术。支持研究地下水、饮用水微污染防治与安全利用技术,加强对外来入侵有害物种防治与综合利用研究。深入发展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技术、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发展汽车零部件、机床、造船、工程机械、办公耗材、家用电器等再制造技术。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健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的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国家和省对科技人员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收入奖励方面的政策措施。

六、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大力引进培育绿色金融机构,打造绿色金融总部集聚区。积极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拓宽绿色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在穗企业注册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支持融资租赁等地方金融机构开展特色绿色金融业务。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探索在绿色金融通用基础标准、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标准、绿色信用评级评估标准、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标准、绿色金融统计与共享标准、绿色金融风险管理与保障标准先行先试。发挥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平台功能,探索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所。加快推动碳排放权及其他环境权益交易,稳步推进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等碳金融业务创新。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外汇试点,允许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格审查的境外投资者(境外机构及个人),以外汇或人民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碳排放权交易。运用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企业和项目库建设成果,动态管理绿色企业和项目库,建立入库企业和项目与绿色金融扶持政策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加快培育和引进绿色信用评级机构、绿色金融产品认证机构、绿色资产评估机构、绿色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机构以及环境风险评估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完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评价体系。加强学术交流,提升绿色金融研究水平,推动绿色金融学科设置和人才培养引进。

专栏6 绿色产业发展重点工程

1.节能环保产业。培育一批节能环保领域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支持一批“专精特新”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和产品。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科学城、番禺节能科技园等节能环保相关园区建设。

2.清洁生产产业。推动创建一批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标杆企业建设工程、清洁生产能力提升工程、清洁生产产业培育工程等。

3.清洁能源产业。依托广州开发区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花都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增城太阳能光伏产业园、增城低碳总部园、番禺节能科技园、越秀区广东省综合能源产业园、各新能源汽车基地等,建设若干个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基地,推动形成黄埔区、番禺区、增城区、南沙区、白云区“多园互补”的优势明显、配套齐全、特色鲜明的新能源产业基地和集聚区。

4.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建成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和第四、第五、第六、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等垃圾焚烧厂。建成福山生物质综合厂二期和南沙、花都、从化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等。扩建兴丰应急填埋场第三填埋区、增城棠厦填埋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建成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建设、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推进南沙区、花都区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协同处置医疗废物项目。

第五章 建设绿色低碳美丽宜居花城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城市发展理念,深刻反思整改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有关问题,强化全周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提升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美丽广州。

第一节 大力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坚持提质增效、优化升级、绿色安全、融合共享、改革创新,以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包容性为目标,开展城市有机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面貌大变化大提升,全面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

一、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提质增效

加强城市更新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坚决防止大拆大建,老城区范围内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鼓励就地、就近安置,推动节约用地、集约用地、高效用地,坚持分区施策、分类指导,探索超大城市有机更新之路。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划定城市更新片区,旧城改造坚持“留改拆”并举,鼓励采用“微改造”、渐进式方式进行改造,用“绣花”功夫统筹开展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坚决不破坏地形地貌,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以中心城区、重点功能区为重点,协同推进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中心城区物流园区疏解外迁和布局优化,加快导入高端产业,打造成为产业转型升级先行区、功能优化完善承载区、环境改善提升示范区。推进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打造一批村级工业园功能转换示范项目。推进专业批发市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培育一批转型升级示范性批发市场。分类有序推进物流园区转型升级,规划建设一批现代化智慧物流产业集聚区。加强违法建设、黑臭水体、“散乱污”场所等“三乱”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改善人居环境。

二、建设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城市

优化城市形态和公共空间设计,对标雄安新区等国内外先进标准,以城市传统中轴线、城市现代中轴线和珠江景观带为纽带,加强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开放空间管理,优化文体设施、儿童活动场地、绿色生态街巷等设计。提高城市环卫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城市陆域、水域环境卫生治理,提升珠江两岸、旅游景点、商业繁华地段、交通枢纽、城市主干道沿线和城郊结合部等环境品质,推进绿化美化亮化艺术化。深入创建容貌示范社区,提升城市容貌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健全市、区、街(镇)、村四级一体的城乡环卫管理机制,理顺环卫管理权责,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推动融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要求,以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广州行动为抓手,聚焦城中村、农贸市场、密闭场所、学校等城乡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创建市容环境卫生示范街,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提升社会健康治理水平,全面推动卫生改善和人群健康协同发展。规范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管理。加强物业服务监管,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提升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到2025年,建设培育容貌品质社区150个左右。

三、构筑更具韧性的城市安全防护设施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巩固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应急避护、公共消防设施,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建设安全韧性城市。加快提升片区防洪排涝能力,城市新区建设、老城区更新改造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以防洪排涝安全为前提,减缓区域排涝压力。优化提升片区防洪排涝能力,利用碧道、绿地、城市公园、运动场和自然洼地、沟塘渠等实现雨水调蓄功能。新城区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防洪排涝基础设施,老城区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完善雨水管渠、泵站、调蓄池等设施建设,优化地势低洼区域的城市竖向规划,解决易涝片区积水问题。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排水设施,充分发挥绿地、水系等海绵体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净化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完善水务基础设施更新建设,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和雨洪管理能力,推动建设自净自渗、蓄泄得当、排用结合的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扩展自然灾害短临预警功能,提升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的精细化预报预警能力。根据省统一部署,实施森林火灾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广清一体化”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提升森林火灾防治基础能力。以江河安澜、秀水长清为首要任务高质量完成省万里碧道建设的广州任务,构建北部山水、中部现代、南部水乡千里碧道格局。到2025年底,建成区45%以上面积(以2019年为水平年)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专栏7 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提升重点工程

1.城乡公园体系工程。依托古树名木等自然生态资源,建设6个古树公园或古树园。高标准规划新增14个城市公园。推进55个社区公园和300个口袋公园建设。

2.市容景观提质重点工程。开展社区容貌品质提升行动、新“门前三包”全民行动,建筑物外立面保洁管理行动,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提升行动。

3.碧道建设工程。实施一江两岸绿色廊道工程,建设增江画廊碧道、石马河碧道、沙井河碧道、观澜河碧道等工程,到2025年,建成碧道1506公里。

一、加强城市规划建设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强文明传承、文化延续,抓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加强乡土树种、古树名木保护,用“绣花”功夫做好城市精细化治理。加强与港澳在城市规划建设领域合作,引入高水平规划策划设计单位及专家团队参与南沙规划编制、设计研究,探索引入港澳规划、建筑、设计、测量、工程等顾问公司和工程承建商的准入标准。稳步推进粤港澳教育合作,在南沙划定专门区域,打造高等教育开放试验田、高水平高校集聚地、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新高地,支持依法合规引进境外一流教育资源到南沙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积极增加优质资源供给,携手港澳共建国际健康产业,加快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强化与港澳的直接交通联系,加快启动建设南沙枢纽,着力构建以南沙为原点的大湾区“半小时交通圈”。

二、稳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运用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智能传感、卫星、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技术,加快南沙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第五代移动通信(5G)全覆盖,提高基础设施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快建设交通信息感知设施,建立统一的智能化城市综合交通管理和服务系统,全面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推进建设南沙智能电网、智能气网和智能供排水保障系统。

三、强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

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等绿色产业发展交流合作,在合作开展珠江口海域海洋环境综合治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建立健全环保协同联动机制。坚持陆海统筹、以海定陆,协同推进陆源污染治理、海域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风险防范。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精细化管理,加强生态重要区和敏感区保护,探索建立刚性和弹性有效结合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机制,严格耕地保护,在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和不突破城镇开发边界的前提下,按程序开展土地管理综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和资源循环利用,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构建低碳环保园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消除黑臭水体,提升河流水质。实施更严格的清洁航运政策,减少船舶污染排放。

第三节 加快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以建设岭南特色精美农村为主攻方向,立足城乡一体、突出以人为本、尊重地域特色、传承风土人情,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

一、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

统筹城镇和乡村规划建设,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全面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建设水平。加强重点镇规划建设,强化中心镇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农民功能,统筹规划布局镇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镇村功能有效衔接与优势互补。综合考虑村庄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和历史文化传承,全面优化提升村庄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分类推进集聚提升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撤并改造类村庄、全面改造类村庄建设。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推广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乡村建设模式,完善农房设计资源图库,引导农村宅基地集中建设,保护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和乡村风貌,促进村庄整体形态与自然环境、乡村独特风貌、传统文化相得益彰,确保乡村有“烟火气”,留住“乡愁”。

二、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分级落实保护传承体系重点任务,以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水利灌溉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为重点,建立保护对象的保护名录和分布图,加快明确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严格拆除管理,统筹规范施工许可管理。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更改老地名,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及古民居。统筹乡村建设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农业文化遗产、水利灌溉遗产、海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加大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力度,实施原址保护,防止改变不可移动文物原状。加大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工业遗产活化利用力度,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倡导创新技术方法和材料使用,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提升非遗活态传承与系统保护水平,推动非遗与城市更新、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加强红色资源保护管理和利用,建立红色资源名录动态管理制度,把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点串珠成链,建设红色历史文化游径。建立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保护和培养传统工匠队伍,传承传统建筑绿色营造方式。

三、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10,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动“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行动。落实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和运行机制。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推动农村公厕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市场化与监督社会化,全面提高乡村旅游区等公共厕所覆盖率。提升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水平,推进农村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建设,推进农户房前屋后院内、村道巷道、村边水边、空地闲地绿化美化。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提高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创建水平,建设岭南特色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群。建设北部乡村旅游景观公路,将美丽乡村和生态景观串点连线成面。到2025年,100%行政村达到省定美丽宜居村标准,30%以上行政村达到省定特色精品村标准。

四、建设乡村便捷高效生产生活圈

全面改善乡村硬件基础设施,增强城乡基础设施的协调性,加快推动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等传统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不断满足城乡居民高品质美好生活的现实需求。加快实施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高等级道路向农村地区延伸,构建更加畅达的综合交通网络。加快补齐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强化江河堤围、水库、生态调蓄湖(池)等防洪滞蓄工程的联合调度。实施市政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提升农村供水设施管养水平。大力推进农村供电网提质建设,提高农村配电网能力,推进农村燃气全面普及使用。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5G覆盖,推动物联网、地理信息、智能设备等与农村生产生活的深度融合。以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为重点,不断提高城乡、区域、人群间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到2025年,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专栏8 乡村建设重点工程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程。持续巩固提升农村厕所革命、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大力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农村“三线”整治。

2.实施“五大美丽”行动。实施村庄清洁与示范创建工程,建设“美丽家园”;实施田园整治工程,建设“美丽田园”;实施河道整治提升工程,建设“美丽河湖”;实施村级工业园改造升级工程,建设“美丽园区”;实施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建设“美丽廊道”。

第四节 推进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保持攻坚力度、延伸攻坚深度、拓展攻坚广度,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出发点,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一、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提升大气污染精准防控能力,建设大气环境预警防控网络,深化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来源解析,完善污染减排清单,加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强化市区两级跨部门、跨区域会商联动机制,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大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力度,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持续推进巡游出租车、泥头车电动化,全面完成公交车纯电动化,推广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和泥头车。加强港口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促进新增或更新的港口作业车辆全部使用纯电动或其他清洁能源,鼓励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严格落实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管控措施。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分级管控,推动生产全过程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推进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替代。加快建设重点监管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系统,探索建设工业集中区挥发性有机物监控网络。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实施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到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8%。

二、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继续保好水、治差水、增生态用水。持续优化供水格局,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北江引水工程。加大河涌整治工作力度,科学发展河涌水上运动。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应急安全保障,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强化重要湖库水质保护。健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体系,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强化考核断面、水功能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管理。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工业、城镇、农业农村、港口船舶等污染源治理。深入推进重污染河流系统治污,加强流域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中心城区和郊区农村协同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排查和治理。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深入推进美丽河湖创建,推进中心城区河涌生态整治,重建河涌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结合海幢寺、潘氏大院、秀洲村等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将黑臭水体治理、河涌修复、碧道建设等与景观、历史、人文相融合,创新推进河涌、流域水生态保护和修复。落实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约束,合理划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继续推进湖库富营养化、蓝藻水华治理。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设水环境预警防控网络。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点流域内重点一级支流劣Ⅴ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三、系统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加强污染源头控制,严格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企业全口径排查整治,动态完善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完成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工业园区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严格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管理,推进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管控修复,把好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环境准入关,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积极探索“污染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农用地,以优先保护类农用地集中区为重点,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源头减量,完善废旧地膜回收处理制度,深化花都区、增城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

四、强化固体废物安全利用处置

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建立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完善广州市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工作。加强医疗废物和医疗垃圾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过程的环境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以医疗废物、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酸、废弃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危险废物等危险废物以及污泥、建筑废弃物等一般固体废物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推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鼓励开展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实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到2025年,危险废物安全贮存、处置、综合利用率达10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五、加强噪声及光污染治理

完善噪声监管制度体系,研究开展全市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调整工作,推进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加强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有序推动交通隔声屏障建设。加强建筑物室内声环境质量验收,推动交通干线两侧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强制执行《建筑环境通用规范》。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大力推进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加强夜间施工管控,严防夜间施工噪声扰民。严格工业噪声污染防治,严肃查处未办理环评手续、未配套建设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噪声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有效监管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对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社会生活噪声监管,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要求纳入绿色(宜居)社区建设评价标准。加强对玻璃幕墙等反射墙体使用区域和材料种类的规范管理,深化户外广告和招牌光污染防治,合理控制城市夜景照明、道路照明亮度和开启时间。加强对振动、电磁辐射污染的动态管理。2025年,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总点次达标率达到80%。

专栏9 污染治理重点工程

1.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工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工程等重点工程。

2.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实施污染减排治理工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水资源优化调度工程等重点工程。

3.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实施本地化风险评估参数等基础科学研究,建设广州市土壤修复与资源化利用工程中心。

第六章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强化系统观念,统筹山水林田湖海系统治理,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建设城在水边、山在城中、绿在四周的生态宜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一节 高质量建设华南国家植物园

坚持对标最高最好最优,主动作为、跨前一步,高标准全力推进华南国家植物园各项建设任务,为推动构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万物和谐的国家植物园体系作出广州贡献。

一、科学编制建设实施方案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保护第一、惠益分享,对照国务院批复意见和华南国家植物园设立方案,配合做好规划和建设方案编制等工作。聚焦华南地区植物迁地保护及科研功能,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要和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细化完善广州市建设实施方案,抓好园区周边环境综合提升和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全力打造“大城名园”。推动国家植物园与城市融合发展,科学有序推进植物迁地保护示范片区、植物园专类园和生态科普点建设,构建全域覆盖、功能互补的广州植物园体系,推动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和公园体系,建设更高品质美丽广州。

二、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建设任务

聚焦华南地区植物迁地保护及科研功能,优化提升物种保育、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园艺园林展示、种质资源可持续利用等功能。全面提升迁地保护能力,对华南地区优势植物类群、珍稀濒危植物、经济植物等类群进行系统收集、完整保存和可持续利用。全面提升科研水平,深化科研成果运用转化与产业化,发挥广州生态、生物多样性优势,推进华南植物资源研发中心技术研究平台建设,抓好物种保育基地、繁育基地、示范推广基地等建设,推动更多科研成果在穗转化应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将热带亚热带植物知识和岭南园林文化融合展示,提升科普教育功能,讲好中国植物故事,彰显中华文化和生物多样性魅力。深化院地合作,全力做好属地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抓好华南植物资源研发中心技术研究平台、南方林木种质资源库、物种保育基地等建设,完善科研基础设施,加强人才引进培养,深化院地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与推广合作,全面提升植物科研能力和水平,推动城园融合、共同发展。

三、建立完善强有力工作推进机制

建立密切协作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重点功能区、馆藏设施、科研平台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科研能力和建设运行管理水平。发挥好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压实市有关部门和各区责任,强化政策支持、服务保障和宣传引导,形成推进华南国家植物园建设强大合力。全力做好规划、用地、资金、人才等的支持和服务保障,加强宣传引导,讲好中国植物故事,广泛开展科普教育,营造多方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节 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

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加强森林抚育和改造,推进公益林提质增效,加快建设南粤秀美山川。

一、深入推进科学绿化

全面践行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城市绿化理念,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长制体系。实施“森林围城、森林进城”,推动公园下乡,使绿化“进社区、进校区、进园区、进村宅、进楼宇”,展现“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森林城市风采。坚持科学、生态、节俭绿化,加强绿化规划引领,合理安排绿化用地,避免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加强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绿化项目的科学论证。科学选择绿化树种和草种,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优先选用榕树等乡土树种,杜绝“天然大树进城”“一夜成景”等急功近利行为,拒绝奇花异草,不伐移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大树,促进原有绿化树种与城市基础设施和谐共存。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高质量水源林、营造高质量防火林带,巩固沿海防护林安全屏障,继续实施新一期沿海防护林建设,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沿海防护林一体化,提高抵御台风、海啸和风暴潮等主要自然灾害的能力,牢筑大湾区沿海生态安全屏障。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1.65%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6%。

二、开展林业生态保护

实行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分区施策,采取封禁管理,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或其他复合生态修复措施,遏制天然林林分退化,提高天然林质量。持续推进生态公益林提质增效,重点推进从化、增城和花都区低效生态公益林林分改造,以乡土阔叶树种为主,营造针阔混交林,加强抚育管理,构建多层次、多树种的林分结构,增加森林碳汇,提高生态公益林生态功能。加快推进退化生态公益林人工修复,开展近自然改造,增强人工林生态系统稳定性,集中力量打造一批高质量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加强高质量水源林生态修复,增加森林结构的复杂性,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十四五”期间,全市建设高质量水源林1.4万公顷。

三、发展富民林业生态产业

调整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做实做稳以森林资源培育为重点的林业第一产业,做大做强以林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的林业第二产业,做精做旺以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为重点的林业第三产业。优化花卉产业总体布局,打造花卉产业集群。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林业香料、森林药材、森林食品及森林景观利用等产业,实现在兴林中富民,在富民中兴林。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产业化运作模式,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依托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等,结合林下经济产业,积极推进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森林+”新业态,拓展生态公共服务功能,将森林湿地资源活化为多元化生态产品,实现生态价值提升与绿色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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