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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规划设计总院院长杜忠明:围绕电力可靠供给和低碳转型 深化中国—东盟电力合作

2022-09-19 09:01来源:新华社关键词:清洁能源碳减排清洁能源消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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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在第19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开幕之际,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党委书记、院长杜忠明做客新华访谈,围绕电力可靠供给和低碳转型、深化中国-东盟电力领域的合作等方面进行介绍。

东盟国家电力需求在快速增长,电力保供的压力日益增加,我国有哪些探索可以作为东盟的参考?

杜忠明:近年来,东盟国家工业化进程不断加速,电力需求也在快速增长。与此同时,在碳减排趋紧和全球能源价格持续高位的背景下,传统电源发展面临越来越多外部约束,东南亚的电力缺口问题也在逐渐凸显。制造业是东盟国家支柱产业之一,制造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可靠稳定的能源和电力供应。所以,“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能源转型路线是东盟国家的现实选择。为此,既需要更好地发挥传统电源的托底保供作用,又要加强技术创新力度,提升新能源的可靠替代能力。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相关探索可以为东盟提供参考。

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火电等传统电源仍然是中国和东盟电力系统的基础性电源,发挥好煤电等传统电源的作用至关重要。近年来,中国积极推动煤电的转型升级,不断优化煤电发展,支持煤电逐步由提供电力电量的主体电源转变为电力电量并重的支撑性和调节性电源;启动火电“三改联动”,在提升煤电综合能效、降低煤电排放的同时,也为新能源让渡出更多的发电空间;同时,支持煤电减碳降碳技术应用示范,积极研发碳捕捉和利用等技术,推动其在煤电中的应用示范。

另一方面,我国也在加强创新技术的研发和部署,实现新能源对于传统电源的可靠替代。研究表明,如果不采用额外技术手段,新能源的容量可信度仅为5%-10%。特别是“极热无风、极寒无光、晚峰无光”等现象的存在,使得新能源还无法成为电力系统的支撑性电源。如何实现新能源对于化石能源的可靠替代,是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面临的重要问题。

目前,为了实现新能源可靠替代,我国开展了大量的研发和示范,取得了多方面进展。通过研究长时间尺度功率预测技术和风光储智慧调控技术,推动系统友好型绿色电站的建设,使得绿色电站在用电高峰时段具备一定的顶峰发电能力。相关技术已经在内蒙古乌兰察布新能源友好电站中得到应用,新能源发电站容量可信度提升到了20%左右;同时,推动新能源与用能产业融合发展,根据本地新能源特性优化高耗能产业的生产和用电方式,构建“源网荷储”协同消纳体系,实现新能源的就近高效利用。通过综合应用已有的技术手段,可将新能源的可信容量提升至20%左右;未来,随着长时储能、氢能等新技术的部署,这一数值可以进一步提高到30%以上,进而实现新能源对于化石能源的可靠替代。

未来十年,东盟国家新能源的占比将大幅增加,在促进新能源消纳方面,您有哪些建议?

杜忠明:为了应对新能源渗透率的增加,电力系统的各个环节均需要更大的幅度、更快的速度和更高的精度调节功率,以响应风电和光伏的功率波动。如果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无法与新能源发展同步提升,则可能造成弃风弃光弃水等问题,影响新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自“十三五”以来,中国高度重视电力系统灵活性提升和新能源消纳,开展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新能源规模快速扩大的同时,新能源的利用水平也在逐年提高。

一是大力推动煤电灵活性改造。综合比较各类提升灵活性措施的成本和效益,火电灵活性改造仍是最具经济性的方案。中国已经对超过1亿千瓦煤电机组进行了灵活性改造,并计划在2025年完成对2亿千瓦机组的改造。为了激励火电企业进行灵活性改造,我国制定了辅助服务市场、现货市场等机制,让灵活性更高的机组获得更高收益;与此同时,我们正在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新能源的新模式,探索煤电与新能源联营,构建对灵活性改造的全方位的支撑体系。

二是充分发挥跨省区通道的互联互补互济效益。中国已经建立了全球最大的电力系统,跨省区电力输送能力不断增加,“西电东送”的规模已经达到3亿千瓦。为了应对新能源的波动性,电网不断优化调度运行方式,更加灵活地调度省间、区域间联络线的功率,实现在更大范围内的电力供需匹配和平衡,跨省区通道的输电能力和新能源电量占比不断提升。

三是合理部署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在根据系统需要布局和规划建设抽水蓄能的同时,加大新型储能领域的技术攻关,统筹推进集中式和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加大对长时储能技术的研究,推广储能聚合、储能共享等新兴业态。预计到2025年,中国投产抽水蓄能电站将超过6000万千瓦,新型储能电站超过3000万千瓦。

根据相关规划,未来十年东盟地区新能源的占比将由目前的不足10%提升到20%以上,新能源消纳也将成为一个重要问题,相信我国在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灵活性提升领域的探索,可以为东盟国家提供借鉴和参考。

电规总院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智库,在东盟区域开展了那些工作?对于未来进一步深化与东盟国家清洁能源领域合作有哪些建议?

杜忠明:电规总院高度重视与东盟国家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合作,在能力建设、电力规划和智库研究领域开展了大量工作,助力东盟国家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自2019年起,电规总院陆续举办了五次澜湄电力互联互通培训,累计培训澜湄国家学员超过百余名,并被国家能源局评为能源国际合作最佳实践案例。同时,电规总院发挥自身优势,协助东盟国家和地区制定电力和新能源发展规划;其中,电规总院完成的《老挝电力规划研究》和《马来西亚沙捞越州光伏消纳规划研究》均获得当地政府的高度评价。2021年,电规总院对外发布《中国-东南亚能源合作报告》,研判东盟国家能源发展趋势,识别我国与东盟能源合作重点方向,为深化政府间合作和电力行业“走出去”提供科学参考。未来,我们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深化中国东盟的电力领域合作:

第一,建议大力推动我国与东盟区域电力互联互通。电力互联互通有助于提升区域新能源利用水平,保障电力供需平衡。为此,建议启动区域电力互联互通规划研究,谋划在新能源快速发展背景下区域电力互联互通的路线图和行动方案,扩大跨境电力交易的规模。

第二,建议加强先进技术创新合作。重点围绕氢能、储能、综合能源、智慧能源、煤电灵活性改造、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等领域开展先进技术的联合研发,推动先进技术的部署和应用,打造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示范项目。

第三,建议加强新能源消纳领域联合研究和标准合作。为了应对大规模新能源并网带来的挑战,建议双方加强在新能源消纳和规划研究、并网标准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制定适应各国具体情况的新能源消纳和并网方案。

第四,建议定期开展技术交流和能力建设活动。依托“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培训项目、澜湄电力互联互通能力建设项目等平台,聚焦能源转型以及高比例新能源消纳等双方共同关注的议题,定期开展技术交流和能力建设活动,分享各国的优秀实践成果与经验,促进各国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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