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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北京市政府印发《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从7方面28项措施书写“双碳”新篇,推动全市继续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
方案指出,逐步理顺外调绿电输配、交易和消纳机制,加强需求侧管理,形成有利于促进绿色电力调入和消纳的政策环境。深化与河北、内蒙古、山西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利用方面合作,大力推动绿电进京输送通道和调峰储能设施建设,建设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70万千瓦,电网高峰负荷削峰能力达到最高用电负荷3%—5%,市外调入绿色电力规模力争达到300亿千瓦时,太阳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80万千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1.45亿平方米左右。到2030年,太阳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比重约为15%。
深化电力、热力、天然气价格改革,研究完善差别电价、分时电价、居民阶梯电价和供热计量收费政策。继续完善碳市场要素建设,充分发挥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作用,创新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和碳普惠机制,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扩大碳市场影响力。实现本市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有序衔接,做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建设。率先探索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持续推进绿电交易,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加大财政资金对低碳技术和项目的支持力度,逐步削减对燃气供暖等化石能源消费的政策补贴,加强对光伏发电、地热及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支持。推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大力推进气候投融资发展,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流向低碳领域,支持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信贷、债券、基金、期货、保险等绿色金融创新实践。
详情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发〔2022〕3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1日
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体现负责任大国首都担当,扎实推进本市相关工作,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北京力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牢牢牵住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这个“牛鼻子”,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让绿色低碳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首都的鲜明底色,聚焦效率引领、科技支撑、机制创新,为全国实现碳达峰作出北京贡献。
(二)工作原则
统筹谋划,协调推动。坚持全市统筹,突出系统观念,强化总体部署,实行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鼓励各区、各领域主动作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强区域协同,发挥北京驱动引领作用,促进京津冀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节约优先,重点推进。坚持将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围绕建筑、交通、工业等重点领域,发挥技术、管理和工程的协同作用,推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从全国领先逐步达到国际先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培育绿色文化。
创新驱动,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作用,大力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应用,为全国实现碳达峰提供重要科技支撑。强化政府引导,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法规制度标准体系,深化能源和相关领域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发挥先行示范作用。
先立后破,防范风险。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立足超大型城市特点,有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有效应对绿色低碳转型可能伴随的经济、金融、社会风险,确保首都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实现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保持省级地区最优水平,安全韧性低碳的能源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明显进展,具有首都特点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4.4%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十五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部分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区域辐射力的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基本建成,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率先取得显著成效,碳达峰、碳中和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深化落实城市功能定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各级各类规划。加强各级各类规划间衔接协调,确保各区、各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协调一致。(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差异化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构建推动减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和职住平衡,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基于不同区域功能定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减排潜力等因素,推动各区探索差异化碳达峰、碳中和路径。中心城区要持续疏解非首都功能,以低碳化为导向推动城市更新。平原新城要加强低碳技术示范应用,探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实现低碳发展转型升级。生态涵养区要以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为抓手探索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加快建设绿色社区,推进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贯彻绿色低碳理念,高水平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力争走在全市前列,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强化绿色技术示范应用,推进可再生能源和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示范,建设近零碳排放示范园区,在张家湾、宋庄、台湖等特色小镇打造一批绿色低碳样板。构建绿色智慧基础设施体系,布局智能高效电网,实现新建公共建筑光伏应用全覆盖,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绿色电力替代。构建大尺度绿色空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城市副中心党工委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机关事务局、通州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筑绿色低碳全民共同行动格局。加强教育引导,推动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鼓励高校设立应对气候变化专业,建设科普教育基地和碳达峰、碳中和展区,注重青少年低碳知识和行为培养。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宣传,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引导购买节能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光盘行动”、义务植树和低碳出行,倡导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让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市教委、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商务局、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构建绿色低碳经济体系
(七)强化低碳技术创新。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技术需求,推进能源领域国家实验室建设,谋划布局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和科研平台。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行动,打造能源技术迭代验证平台,围绕新能源利用、智慧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智慧交通系统、氢能、储能、建筑零碳技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森林增汇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研发攻关,尽快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化示范应用。充分发挥“三城一区”主平台作用,加速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成果转化,搭建应用场景,在智慧低碳能源供应、低碳交通和低碳建筑等方面逐步形成完备的技术支撑能力,将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区域辐射力的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园林绿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未来科学城管委会、怀柔科学城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积极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激发的产业需求,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和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氢能、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抢占绿色产业发展制高点。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咨询和智能化技术服务新业态,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产业集群,积极推动国家鼓励的绿色技术和服务的出口,带动绿色产业的辐射和输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产业结构深度优化。加快推动科技含量高、能效水平高、污染物和碳排放低的高精尖产业发展,综合提升劳动生产率和产业附加值。持续推进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业调整退出,严控、压减在京石化生产规模和剩余水泥产能,研究制定石化行业低碳转型工作方案。适时修订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统筹纳入碳排放控制要求,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在为建设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提供有力保障的基础上,合理控制数据中心建设规模,提升新建数据中心能效标准,持续开展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开展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健全废旧物资和材料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强化生产与生活系统循环连接。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形成产业循环耦合。推动各类园区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升级,鼓励建设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实现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80%。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十一)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坚持节约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增强能耗总量管理弹性,在政策激励和考核指标设计等方面,促进社会主体积极主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深挖工程节能潜力,综合实施能量系统优化、供热系统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网节能降损、绿色高效制冷、节能产品惠民等工程建设。强化能源精细化、智能化管控,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效领跑者制度,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严控化石能源利用规模。近期按照“节能、净煤、减气、少油”总体思路,推进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通过实施农村供暖“煤改电”、机动车“油换电”、燃气机组热电解耦、可再生能源替代等措施,实现化石能源消费总量逐步下降。远期通过电力供应脱碳化,持续削减化石能源消费。加强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建设及相关政策研究,大幅提升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平稳过渡。非应急情况下基本不使用煤炭。(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大力发展本市可再生能源,将可再生能源利用作为各级规划体系的约束性指标,以灵活多样的方式推动光伏、地热及热泵应用,适度发展风电,实现经济可得的本地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在产业园区、公共机构和建筑领域推广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建设,大力促进分布式发电就地并网使用。大力发展地热及热泵、太阳能、储能蓄热等清洁供热模式,实现平原地区地热资源有序利用。积极争取国家宏观政策、电力设施规划、核算和调度等方面支持,逐步理顺外调绿电输配、交易和消纳机制,加强需求侧管理,形成有利于促进绿色电力调入和消纳的政策环境。深化与河北、内蒙古、山西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利用方面合作,大力推动绿电进京输送通道和调峰储能设施建设,建设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70万千瓦,电网高峰负荷削峰能力达到最高用电负荷3%—5%,市外调入绿色电力规模力争达到300亿千瓦时,太阳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80万千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1.45亿平方米左右。到2030年,太阳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比重约为15%。(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机关事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十四)大力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新建政府投资和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到2025年,新建居住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力争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5%。积极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到2025年,力争累计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规模达到500万平方米。按照碳达峰目标和阶段性要求,完善低碳建筑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农宅抗震节能标准等节能减碳标准。建筑领域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和热泵技术应用,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新建政府投资工程至少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其中,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提高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开展产能建筑试点。建立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长效机制,结合生命周期管理,在城市更新中持续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到2025年,力争完成3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加快推进农房节能改造,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到2025年,新增热泵供暖应用建筑面积4500万平方米。“十五五”期间,建筑领域碳排放持续下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机关事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深度推进供热系统重构。禁止新建和扩建燃气独立供暖系统,坚持可再生能源供热优先原则,推动供热系统能源低碳转型替代,有序开展地热及再生水源热泵替代燃气供暖行动,全面布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大力推进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充分利用余热资源,逐步建立绿色低碳的热源结构。统筹实施智能化控制、供热资源整合、热网系统重组等措施,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热比重,持续降低供热系统碳排放。(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着力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优化出行结构,践行低碳理念,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持续推进轨道交通体系建设,逐步降低小客车出行强度。调整车辆结构,制定新能源汽车中长期发展规划,大力推进机动车“油换电”,“十四五”时期市属公交车(山区线路及应急保障车辆除外)、巡游出租车(社会保障和个体车辆除外)、新增轻型环卫车(无替代车型除外)全面实现新能源化,办理货车通行证的4.5吨以下物流配送车辆(不含危险品运输车辆、冷链运输车辆、邮政机要通信车和郊区邮路盘驳邮政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动氢燃料汽车规模化应用,逐步完善城市公路充换电和加氢网络。在符合条件的地铁车辆段和检修场、公交场站设施、停车设施、高速公路边坡闲置空间、服务区及隔音墙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改善货运结构,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实现铁路运输与城市配送有效对接。推动航空运输企业加强节能减碳管理,加强新能源航空器和可持续航空燃料研发应用。提升机场运行电动化智能化水平,除消防、救护、加油、除冰雪、应急保障等车辆外,机场场内车辆设备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到2025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6.5%,新能源汽车累计保有量力争达到200万辆,公交、巡游出租、环卫等公共领域用车基本实现电动化。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交通工具比例不低于40%,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10%,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力争达到78%。(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北京铁路局、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统筹推动建设空间减量和生态空间增量,继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形成以生态涵养区为屏障、森林为主体、河流为脉络、农田湖泊为点缀,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城市生态系统,推进林地、绿地增汇。加强林业生态系统管护,研究建立适合本地生态系统的高碳汇、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树种库。加强湿地保护,逐步提升湿地碳汇功能。建立生态高效的耕作制度,开展耕地资源保护,加强土壤培肥,增加土壤有机碳储量,提升农田土壤碳汇能力。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健全完善河流湖泊保护修复制度。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5%,森林蓄积量达到3450万立方米。“十五五”期间,森林覆盖率持续增长。(市园林绿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各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对本市甲烷、六氟化硫、氧化亚氮、全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监测统计和排放控制。研究制定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和标准,开展燃气泄漏、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的甲烷排放控制和污水处理设施甲烷收集利用等示范工程建设。推动污水处理厂采用节能、污水余热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甲烷回收等综合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农药、化肥使用强度,减少农业领域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改革创新,健全法规政策标准保障体系
(十九)着力构建低碳法规标准体系。推动应对气候变化、节约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建筑绿色发展等方面地方性法规、制度的制修订。发挥标准约束引领作用,加快地方节能、低碳标准更新升级,逐步形成严于国家的节能、低碳标准体系,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落实国家节能、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推动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提升统计、计量和监测能力。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市、区两级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强化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建筑、可再生能源等重点行业领域能耗计量、监测和统计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完善二氧化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实现碳排放智能化管理,确保数据的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等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园林绿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完善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办法,明确排放单位减排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自主自愿减排动力。推动重点排放单位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推广应用低碳技术,主动公开碳排放信息。实施低碳领跑者行动,开展行业对标。在京中央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制定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战略,开展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形成一批绿色低碳的灯塔企业。“十四五”期间,市管企业率先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实现所属建筑、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尽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制定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政策和价格政策,落实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市场机制。深化电力、热力、天然气价格改革,研究完善差别电价、分时电价、居民阶梯电价和供热计量收费政策。继续完善碳市场要素建设,充分发挥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作用,创新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和碳普惠机制,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扩大碳市场影响力。实现本市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有序衔接,做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建设。率先探索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持续推进绿电交易,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加大财政资金对低碳技术和项目的支持力度,逐步削减对燃气供暖等化石能源消费的政策补贴,加强对光伏发电、地热及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支持。推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大力推进气候投融资发展,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流向低碳领域,支持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信贷、债券、基金、期货、保险等绿色金融创新实践。(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证监局、北京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推动开展多领域、多层级、多方位的低碳试点示范,为深入推进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累经验。鼓励重点区域、工业园区、街乡社区从规划设计和项目示范入手建设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开展低碳学校、低碳社区、低碳建筑创建活动,推动大型活动碳中和实践。支持绿色低碳、零碳及负排放技术的应用示范。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在低碳发展中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机关事务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创新区域低碳合作机制,协同合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
(二十四)弘扬冬奥碳中和遗产。推进冬奥遗产可持续利用,以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为标杆,总结大型活动可持续性管理典型经验和实施路径,持续推进在北京市举办大型活动的可持续性管理标准及体系建设,探索大型活动碳中和评估方法。(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
(二十五)推动京津冀能源低碳转型。加强区域低碳能源合作开发,推进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大力开发区域风电、光伏和绿氢资源,研究建设抽水蓄能电站,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上网,扩大绿色电力消纳,助力张家口高标准建设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探索开展区域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加快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协同推进碳达峰工作,以北京率先碳达峰带动京津冀区域能源低碳转型。(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委市政府京津冀协同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加强区域绿色低碳合作。发挥北京科技优势,推动京津冀区域创新资源开放共享,促进区域节能环保、新能源开发、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合作,支持头部企业加强资源对接,推动区域产业绿色化改造,实现区域产业低碳转型升级。推动京津冀规模化、协同化布局氢能产业,打造氢能产业集群,联合开展氢燃料电池核心技术攻关、新材料研发和商业化应用。合作扩大绿色生态空间,积极开发区域林业碳汇项目,促进跨区域生态补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园林绿化局、市委市政府京津冀协同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深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深化与国际友好城市和国际组织的低碳政策对话、务实合作和经验分享,宣传北京低碳发展实践成效,讲好北京故事。支持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研发,推动低碳技术转移和服务输出,为建设绿色“一带一路”作出北京贡献。(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施保障
(二十八)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党对碳达峰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统筹协调,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工作落实,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形成逐级管理推动的工作格局。各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区域、本领域碳达峰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扎实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建立健全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权重。率先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将碳排放控制目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目标分解到各区、各行业部门,研究制定考核评估体系。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对工作突出的区、部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区、部门、单位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开展动态评估。建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动态评估机制,根据国家总体要求、技术进步和阶段性工作进展等情况,科学优化政策措施,及时调整、完善和细化相关目标、技术路径和具体任务。(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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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通知,公布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共27个。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5〕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为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
3月2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共涉及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7个试点单位。详情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5〕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第二批27个国家碳达峰试点,现予公布。详情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5〕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3月19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详情如下: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省级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浙江省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加快建立以区域碳预算、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为重点的碳排放双控制度,扎实推进“6+1”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全省碳排放强度力争降低4.48%以上,为“十五五”高质量完成
3月18日,《重庆市大型会议和活动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发布。《方案》提出,到2025年,建立以市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等为实施主体的大型会议和活动(赛事、展览、演出)碳中和工作体系。全文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中共重庆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文化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计划》指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等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培育绿色建筑等低碳产业新增长点。打好能耗双控收官战,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
近日,阳泉市人民政府发布《阳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37%、发电量占比达到14%以上。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以上、发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逐步提升煤电兜底保障能力。利用
3月14日,山西阳泉发布《阳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37%、发电量占比达到14%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25.87%,为全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全文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到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继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3月11日,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建设全国碳市场中心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到2027年,碳市场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流动性进一步增强,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中碳登国家级基础设施平台功能进一步发挥,碳金融功能进一步拓展,湖北区域碳市场持续保持领先地位,全国碳市场中心建设初见成效。到2030年,
2025年2月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标志着新能源全面入市时代的到来,将对我国新能源发展以及电力市场建设与运营带来深刻变革。能源绿色转型是我国能源发展不变的目标,新能源全面入市是必经之路,136号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1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中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文件提到,关于“打造完备优质的要素环境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综合施策,全力降低工商业电价水平,2024年全年累计降低用电成本75亿元。二是全力推进电价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起到了正向积极作用,对新能源企业乃至各类型电源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据商务部3月20日消息,南非能源监管机构(Nersa)已正式批准南非国家电力公司(Eskom)的电价调整方案。根据批准费率,预计2025年、2026年和2027年Eskom的直供用户电价将分别上涨12.7%、5.4%和6.2%。其中,2025年的电价调整将于4月1日起生效。由于该调整并未考虑Eskom的新零售电价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0日,安徽省蚌埠市发展改革委、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蚌发改价管函〔2025〕7号),其中提到,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无论是否属于电网直接供电用户,均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不满1千伏按照每千瓦时0.58元执
三峡集团电力市场研究中心积极开展国内外电价研究、全电源品种成本分析、电力市场模型与交易策略研究、绿电、绿证、碳市场研究等,密切关注电力行业重点、热点及难点问题,发布专业研究成果、专著论文与政策建议。本期电力市场研究中心分析了新能源全面入市背景下增量项目参与竞价的策略思路,供分享学
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而算力和电力正是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两大关键基础支撑。算力和电力协同发展,既是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同时又通过算力赋能电力系统,实现源网荷储协调互动、电力负荷精准预测与调度,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和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国
国家电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新疆已建成新型储能电站超过200座,总装机规模977.7万千瓦/3266.3万千瓦时,装机规模位居全国前列,有效促进新能源消纳,为新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保驾护航”。国网新疆经研院能源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昌陵介绍,当前,新疆新型储能发展呈现规模
“这是新能源的‘毕业礼’,标志着新能源开始正式走向‘社会’”“文件发布意味着新能源行业实现关键‘成人礼’”“我国发用电价格市场化改革取得了质的飞跃和突破”#x2026;#x2026;“未来新能源电站收益如何测算?投资决策以什么作为参考标准?”“新能源入市做交易会导致现货电价走低吗?”“各地细化
加强市场机制建设应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带来的电价波动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作者:朱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随着可再生能源接入电网的比例逐渐增加,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强调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鼓励新能源报量报价
136号文推出的价格结算机制需要一笔结算费用,这个费用并不在市场内发生,而是核定好之后纳入到系统运行费中,由工商业用户分享或者分摊。虽说可能存在分享,也就是机制电价差价结算时会发生小于同类项目实时均价的情况,但我觉得一旦这种事情长期出现,那势必也是该类型项目通过躺平的实时市场价格就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0日,北京市统计局发布北京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文件显示,2024年,北京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全是发电装机容量中,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比为22.0%,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生物质能、水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为12.5%,比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3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业务范围变更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辽宁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3月11日发布《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关于部分售电公司注销的公示》,公告中根据2024年辽宁电力市场售电公司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查情况,广能亿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售电公司因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要求
2月25日,北京城市副中心举行“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首场新闻发布会——“绿色副中心”发布会,介绍“十四五”城市副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成效及“十五五”重点工作。北京城市副中心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姚伟龙在会上介绍,北京城市副中心在绿色发展能级上,集聚了北京绿色交易所、北京市绿色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4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文件明确,光伏发电项目支持范围包括:光伏发电设施作为建筑构件的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应用光伏发电的综合能源服务、虚拟电厂项目等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应用类项目;产业
2025年1月14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公布,其中提出,2025年将积极打造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加强电力、交通等重点行业绿色转型,推进先进能源、替代蛋白等战略性基础性绿色产业发展,加快国际氢能示范区、能源谷建设。完善新能源调入、消纳和调控措施,外调绿电
为推动本市参与京津唐电力现货市场工作,近日,市城市管理委组织召开了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专题会。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首都电力交易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专题汇报了京津唐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情况,各单位围绕建设总体原则、市场机制、各方利益诉求、社会经济效益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年度交易工作安排,详情如下:一、签订2025年北京市电力零售市场购售电合同及零售关系建立1.申报主体:拟参与2025年年度京津唐绿电交易和京津唐电网(北京地区)电力直接交易的售电公司、零售用户。2.提交时间:自《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绿色
文件图解——《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绿色电力交易方案的通知》的解读相关阅读:北京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正式印发:直接市场交易规模300亿千瓦时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电力用户绿电结算每度奖励0.02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12月12日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绿色电力交易方案的通知(京管发〔2024〕11号),其中绿色电力交易方案中提到,2025年本市绿色电力交易主要包括本市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参与京津唐电网绿色电力交易和跨区跨省绿色电力交易。绿色电力交易依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12月12日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绿色电力交易方案的通知(京管发〔2024〕11号),其中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中提到:2025年,北京市电力市场化交易总电量规模拟安排910亿千瓦时,其中,直接市场交易规模300亿千瓦时,电网代理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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