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兰溪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兰溪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其中提到,对综合评价确定的A、B、C、D类企业在用地、用电、用能、用水、用气、用汽、排污、信贷等资源要素配置上实施差别化措施,由各职能部门实施。
A类企业。
1.优先进行项目审核备案,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和申报省重点产业项目。
2.按照参评面积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100%。
B类企业。
1.按照参评面积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80%。
2.允许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
3.实施有序用电、有序用气管理时给予适当支持。
C类企业。
1.除开展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技术改造外,严格控制低效落后产能扩张,原则上不予核准和备案与原生产工艺相同(近)的新建项目。
2.允许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
3.列入有序用电、有序用气管理限电限气对象。
D类企业。
1.不予核准和备案与原产能相同(近)的新建项目。
2.按有关规定或会议要求实施差别化用地、用能、财税、金融等政策,国家、省和金华市出台的相关规定可参照执行。
3.实施差别化气价,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3元。实施有序用电、有序用气管理时,作为首要限电限气对象。不得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
详情如下:
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溪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2年修订)》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
(2022年修订)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亩产论英雄”的发展理念,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亩均办《2022年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浙亩均办〔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对《兰溪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1年修订)》(兰政办发〔2021〕21号)进行修订。
一、评价范围
全市范围内规上企业及实际用地面积在3亩(含)以上的规下企业,采矿业、电力、燃气、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企业除外。
二、评价指标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
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单位电耗税收。
三、计算方法
(一)指标权重设置(100分值)。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占30%、亩均工业增加值占20%、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占15%、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占10%、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占15%、全员劳动生产率占10%。
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占70%、单位电耗税收占30%。
(二)基准值设定。
亩均税收为20万元,亩均工业增加值为100万元,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为2万元/吨标准煤,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3%,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0万元,单位电耗税收为评价年度全市参评规下企业的平均值。
(三)得分计算。
企业得分为每项指标数据得分之和。单项指标得分=该指标上年度数据÷该指标基准值×权重×修正系数。单项指标最高分不超过该项权重的1.5倍,最低为0分。企业某项指标为负值或空缺的,该项得分为0分。
修正系数标准如下:
1.上年度销售收入20亿元(含)以上、销售收入10亿元(含)-20亿元、销售收入5亿元(含)-10亿元、销售收入3亿元(含)-5亿元的企业,亩均税收指标修正系数分别为1.8、1.5、1.4、1.3。
2.上年度工业增加值5亿元(含)以上、3亿元(含)-5亿元、2亿元(含)-3亿元、1亿元(含)-2亿元的企业,亩均工业增加值指标修正系数分别为1.8、1.5、1.4、1.3。
3.上年度科研经费支出3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企业,科研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指标修正系数分别为1.5、1.4、1.3。
四、分类排序
(一)分类类别和比例。
原则上按照宗地进行综合评价,根据企业计算得分进行排序,分规上、规下两类,并按纺织、医药化工、冶金机械及其他四大行业进行排序,将每个行业内企业分成A、B(B1、B2类)、C、D四档。
A类(重点扶持类)企业:指原则上亩均税收12万元(含)以上,资源占用产出高、经营效益好、转型发展成效明显的企业。
综合评价得分排名规上前25%(含)和规下前3%(含)的企业。
B类(鼓励提升类)企业:指原则上亩均税收8万元(含)以上,资源占用产出较高、经营效益较好,但转型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的企业。
综合评价得分排名规上25-70%(含)和规下3-45%(含)的企业。
B类企业中,评价得分排名规上前60%(含)和规下前20%(含)的企业为B1类企业,其余为B2类企业。其中,土地拥有者企业销售收入占宗地销售收入不足80%或自用面积占厂区总建筑面积不足50%的不得评为B1类企业;纯出租企业的不得评为B1类企业,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完成股改的拟上市企业、上市培育企业以及新三板挂牌培育企业承租在内的除外。
C类(监管整治类)企业:指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综合效益不佳,需要重点帮扶、重点整治的企业。
综合评价得分排名规上70-95%(含)和规下45-93%(含)的企业。
D类(落后淘汰类)企业:指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企业,污染物排放、安全生产、能耗限额等不达标且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以及其他依法淘汰关停的企业。
(1)综合评价得分排名规上末5%和规下末7%的企业;
(2)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企业直接列入。
(二)特别调整规则。
1.合并。
(1)承租企业:
①全部用于出租的企业:承租企业数据可合并至土地使用权拥有者企业进行评价,土地使用权拥有者企业和承租企业列为同一档,评价结果最高为C档(整体出租给一家企业的除外);
②部分用于出租的企业:承租企业数据可合并至土地使用权拥有者企业进行评价,土地使用权拥有者企业和承租企业列为同一档,评价结果最高为B档,但A类企业评价时需将承租企业数据剔除;
③土地使用权拥有者企业须提供租赁协议、承租企业营业执照等资料,未提供的不纳入合并评价;
④没有自有用地的承租企业合并到工商登记所在地块上进行评价。
(2)关联企业:在同一产权所有人(或共同产权所有人)的同一块土地上,注册有多个实体企业法人单位的,可以合并评价,并列为同一档。
(3)企业集团下属制造业企业(集团控股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要求合并评价的,由集团公司提出申请,经市产出效益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价办”)确认后,按集团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进行合并评价,闲置地块所在子公司不予合并评价。集团公司参股企业仍以纳税主体为单位进行评价。企业下属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制造业)要求合并评价的,由企业总公司提出申请,经评价办确认后,进行合并评价。
2.拆分。
由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租赁协议、营业执照、独立用电户号及容积率等资料,经评价办审核后,可从土地使用权拥有者企业中拆分进行独立评价,未提供的不予拆分。
3.限档。
(1)用地15亩(含)以上的规下企业不列入A类企业;
(2)用地20亩(含)以上的规下企业(除地块上亩均税收达到非低效标准或拥有规上企业外)直接评为D类企业。
4.过渡。
(1)对评价年度新上规企业设置2年过渡期,期间可作为规下企业进行评价,且原则上不列入D类;
(2)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或企业间转让的,经认定清闲促产项目的企业,在2个自然年内可不列入评价。
5.提档。
(1)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可提升一档;
(2)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兴兰工程”企业获评当年可提升一档;
(3)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提升一档(亩均税收10万元以下企业不得提档到A类,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企业不得提档到B类,D类企业不得提档);
(4)提档不适用于合并评价的企业。
6.加分。
对企业人均社保缴纳金额进行排序,并予以适当加分。人均社保缴纳金额在前20%(含)的企业,加6分;人均社保缴纳金额在前20%-40%(含)的企业,加4分;人均社保缴纳金额在前40%-60%(含)的企业,加2分,后40%的企业不加分。
7.豁免。
(1)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院、研发(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拥有“千人”、“万人”计划等高端人才的企业,“浙江制造”品牌、省级绿色企业或节水企业原则上不列入D类。
(2)原国有、二轻改制企业,经市政府相关会议确定的重大产业合作项目、签约项目实施主体原则上不列入C类及以下。
8.暂不评价。
(1)新增工业用地在建项目原则上在土地受让后3年内暂不评价,若企业提出申请的,可列入评价。3年期内因完成升规而必须参与评价的,参评后按3年建设期享受相关政策;
(2)经认定的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科技人才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园、篮鹏智汇产业园及小微企业园区,适时另行制定评价办法开展评价。
五、数据审核流程及评价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数据统计和上报等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负责收集并经市统计局审核后上报规上企业综合评价使用相关数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企业用地面积;市供电公司负责提供企业用电数据;市税务局负责提供企业税收、销售收入等数据;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提供企业主要污染物排量;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企业基础信息;市经信局负责对相关部门提供的各项指标数据进行汇总和评价分类。市有关部门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相关数据提供给市经信局。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负责调查出租型企业情况、核实完善企业基本信息,上报审核意见。企业需按时登入评价系统确认、上报评价数据。
根据企业每年综合评价结果,对A、B、C、D四类企业的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在每年4月底前按照企业上一年度数据进行评价,并按评价得分调整分类。
六、结果应用
对综合评价确定的A、B、C、D类企业在用地、用电、用能、用水、用气、用汽、排污、信贷等资源要素配置上实施差别化措施,由各职能部门实施。
(一)A类企业。
1.优先进行项目审核备案,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和申报省重点产业项目。
2.按照参评面积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100%。
3.允许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给予一定电费补贴。
4.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为基准价;需新增排污权指标的,允许申请参加政府储备库排污权指标,为金华市政府储备排污权最新三期竞拍价的平均价(执收基准价);需要临时新增排污权指标的,允许向政府储备库租赁,租赁价格为政府储备库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基准价。
5.优先保障用电、用气、用汽、用水和新增用能需求,给予企业一定用气价格补贴,引导固废处置企业给予A类企业一定的固废处置价格优惠。
6.重点保障信贷需求,金融机构在企业信用评级、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中给予优先支持,优先作为金融创新试点和绿色信贷支持对象,优先享受政府性转贷资金、政策性担保相关扶持政策。在出口信用保险政策享受方面给予倾斜。
7.优先推荐政府性评奖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参加政府组织的学习考察和招商引资等活动。
8.保障企业高管子女就学。对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及符合条件的副总经理、总监等高管的子女(每家企业每年限1人)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允许在兰溪范围内统筹安排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9.各类财政扶持政策按100%比率享受。
(二)B类企业。
1.按照参评面积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80%。
2.允许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
3.实施有序用电、有序用气管理时给予适当支持。
4.B1类企业各类财政扶持政策按95%比率享受,B2类企业各类财政扶持政策按90%比率享受。
(三)C类企业。
1.除开展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技术改造外,严格控制低效落后产能扩张,原则上不予核准和备案与原生产工艺相同(近)的新建项目。
2.允许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
3.列入有序用电、有序用气管理限电限气对象。
4.城镇土地使用税不予减征。
5.从严控制信用评级、贷款投放。
6.各类财政扶持政策按70%比率享受。
(四)D类企业。
1.不予核准和备案与原产能相同(近)的新建项目。
2.按有关规定或会议要求实施差别化用地、用能、财税、金融等政策,国家、省和金华市出台的相关规定可参照执行。
3.实施差别化气价,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3元。实施有序用电、有序用气管理时,作为首要限电限气对象。不得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
4.不予安排新增工业用地指标。
5.城镇土地使用税不予减征。
6.原则上不得享受省以下其他各类税费优惠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严格按照各类标准征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各项费用。
7.经信、公安、人力社保、税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和频度,对发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依法严格查处。
8.鼓励D类企业主动关停退出或兼并重组,具体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其他政策。
1.设立“亩均税收20强”奖,授以当年亩均税收前20位的工业企业,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奖励企业经营者5万元。
2.通过技改项目备案,并纳入投资统计库管理,当年实际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完成总投资额三分之一以上的改扩建企业(项目),可保留上一年度评价结果。(实际投资1000万元-3000万元,最高保留C类;实际投资3000万元-5000万元,最高保留B类;实际投资5000万元以上,最高保留A类。)
七、其他
1.相关指标计算方法及说明见附件。
2.本意见自2022年10月12日起实施,并可根据实施情况制定补充意见和实施细则,原《兰溪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1年修订)》(兰政办发〔2021〕21号)停止执行。国家、省出台的相关规定,遵照执行。
3.市经信局可根据实际实施情况制定补充意见。
附件:《全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相关指标计算
方法及说明》
附件
全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
相关指标计算方法及说明
一、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万元/亩)
亩均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用地面积
二、亩均税收(单位:万元/亩)
亩均税收=实缴税金/用地面积
实缴税金:指评价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缴纳税费实际入(退)库数,企业税费实际入(退)库数=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指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其中:增值税=增值税直接净入库税收+生产性出口企业发生的“免抵”税额+即征即退税额。
三、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万元/吨标煤)
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四、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
根据上年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对配套印染(含专业印染)、化工、建材三个重点污染行业和其他污染企业共四个类别分别排名,同类别内排名按从高到低20%、50%、20%、10%企业数赋分,得分分别为10分、9分、8分、7分。
非污染企业的基本分为10分。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值:现阶段采用环境统计量、排污许可量或排污权核准量,待排污权许可证全覆盖后,统一采用排污许可证登载的排污许可量数据。主要污染物指标应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
五、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单位:%)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主营业务收入
1.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指研究与试验发展内部经费支出。
2.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六、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万元/人·年)
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增加值/年平均职工人数
年平均职工人数:指企业年度平均从业人员数
七、单位电耗税收(单位:元/千瓦时)
单位电耗税收=实缴税金/用电量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024年,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市场化电量42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8%。服务经营主体数量超过4万家。绿电交易电量2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3月26日,在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召开的公司“三会”上,山东电力交易中心董事长、党委书记李锋全面总结2024年工作时,一组组亮眼数据,勾勒出其蓬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新疆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3.0版)》的通知,其中提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随绿色电力交易由发电企业转移至电力用户,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应确保唯一,不得重复计算或出售。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主要为已建档立卡的风电、光伏发电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广西电力市场年报。2024年广西电力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电量1102.48亿千瓦时,平均成交价格444.85元/兆瓦时;用电侧完成电量1000.27亿千瓦时,约占主电网区内售电量50.8%,电能量平均价格446.19元/兆瓦时,叠加损益资金
2024年售电行业年度报告重磅发布!报告是由北极星售电网编制的售电行业分析报告,旨在全面分析过去一年的电力市场全面情况,报告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2024年电力市场发展成效,第二部分各省(区市)电力市场发展情况,第三部分电力市场趋势与展望,第四部分发电量、用电量及装机量,第五部分电力集团20
1-2月,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950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6%,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1%,同比下降0.62个百分点,占电网售电量比重为75.5%,同比下降0.18个百分点。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4219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2月份,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组
近日,海南电网公司供电人员在位于海南省琼海市阳江镇的海南500千伏主网架工程项目线路上作业。绿色发展是新时代现代化的鲜明标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南方电网公司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紧扣海南“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坚
绿色发展是新时代现代化的鲜明标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南方电网公司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紧扣海南“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推进建设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
3月24日,央视新闻联播报道:今年博鳌亚洲论坛将继续凸显绿色办会的理念,年会期间使用的是100%绿电。3月25日,央视新闻频道推出“博鳌听潮”特别节目。其中,“博鳌有新知”第一集聚焦《“零碳”是如何实现的?》对南方电网自主研发的驭电大模型,提升新能源发电预测、调度和分配精准度,推动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1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工商业电力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补充通知,其中提到,年用电量5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10千伏及以上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以及新投产的10千伏及以上且报装容量大于10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要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0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度电力交易成交电量、价格情况。详情如下:1.跨区跨省交易情况截至2024年底省间交易外购电电量445.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71%。通过省间交易消纳省外新能源电量89.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54%。2.电力直接交易情况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成交直接
近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甘肃电力市场年报。2024年,甘肃省内中长期交易按自然日连续运营,交易总成交电量1027.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9%,均价276.08元/兆瓦时。其中电力直接交易837.45亿千瓦时(含绿电、D#x2B;3净增量),同比下降22.89%;代理购电189.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32%。跨省跨
我们习惯把属于用户电力资产的部分称为表后,把归属于电网电力资产的部分称为表前。(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在表前,也就是公共电网的范围内,电力市场每个交易周期出清交易结果,连接到这个大电网上的电源和负荷都会出清本周期的电量,同时也伴有该周期的价格。基于集中竞价,统一出清的方
2025年4月15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正式发布《2025年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以下简称结算细则)。相较2024年,新版结算细则全面优化结算机制,涵盖发电侧、用电侧、新型储能及资金管理四大领域,为四川电力市场结算提供制度保障。(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一、发电侧结算1、结算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7日,山东省东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山东省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解读,详情如下:山东省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解读一、政策背景目前,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已连续运行,根据电力现货市场呈现的市场价格信号,山东电力系统负荷特征为:中午(12:00-14:00左右,6-8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7日,山东省东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山东省居民生活分时电价政策解读,详情如下:山东省居民生活分时电价政策解读一、政策背景分时电价政策有力促进了全省需求侧移峰填谷,在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保障电力安全供应、提升电力系统经济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全省新能源装机规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7日,山东省东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山东省农业生产分时电价政策解读,详情如下:山东省农业生产分时电价政策解读一、政策背景我国现行电价结构主要分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工商业三大类。山东省自1994年起对工商业实施分时电价政策,2016年扩展至居民生活用电领域。2023年1月推出
为了进一步强化服务风险防控能力,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部协同生产专业,牵头4家地市公司业务骨干开展生产专业知识集中梳理,累计完成19项生产专业专项知识修订迭代,帮助国网客服专员直接答复相关诉求3156件,有效压降客诉工单。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只有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才能赢得客
4月17日,秀强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珠海可口可乐将其厂区建筑屋顶及项目所需的配电室占地和电缆沿线场地以每年2元/㎡的价格出租给港秀新能源用于建设、安装、运营装机容量为1.41M
根据德国EUPDResearch与插拔式光储系统制造商Anker的最新联合研究揭示:阳台光伏+储能组合正成为德国家庭降低能源支出的高效解决方案。数据显示:一套2kW插拔式阳台光伏系统搭配2kWh储能电池,可减少64%的电网用电成本,投资回收期仅需4年。随着阳台光伏在德国市场的持续升温,配套储能电池的安装量呈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能源转型的紧迫性日益凸显,电力系统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并网,电力系统的能源结构也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传统的“源随荷动”模式正在向“源网荷储”一体化转型,这一转型不仅涉及技术革新,还包含了管理和运营模式的深刻变化。(来源:电联新媒作者:姜庆国)
自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贵州列为全国第一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以来,经过近9年的探索与实践,贵州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化交易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已经基本构建了体系完备、竞争充分、健康有序的中长期电力市场。同时,圆满完成7轮次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贵州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有序推进,为贵州能源
微电网与虚拟电厂被我视为硬币的两面,在一个工商业主体内部,分布式电源、储能、用电负荷和网侧功率这四个部分构成了微电网(虚拟电厂)的四要素,也就是源网荷储。而通过对电源、负荷和储能的控制,就可以实现对于网侧功率的控制。当网侧功率为正,即用户从电网取电时,源网荷储呈现微电网形态,主打
日前,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浙江电力市场年报》,“绿保稳”成效显著。绿电绿证交易活跃,分布式绿电成交总量、绿证成交总量在国网经营区中位列第一,完成年度外购电目标的107%,充分发挥电力保供作用,全面深化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省间、省内价格保持稳定。自2015年9号文发布开启新一轮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规范分布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规范注册入市的通知。文件明确,原在浙江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为“发电企业”类型的分布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应注册为“分布式电源”类型;分布式电源应与电网企业签订负荷确认协议或并网调度协议,根据电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提升浙江省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出,强化虚拟电厂运行管理。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虚拟电厂按月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交可调节资源清单和变更申请,月内原则上不得随
4月14日,从国网浙江电力了解到,今年一季度,浙江全社会用电量1526.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4%,显示经济运行开局平稳,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数据显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及居民生活用电量分别为7.18亿千瓦时、987.19亿千瓦时、280.95亿千瓦时和251.63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2.03%、5.35%
近日,随着宁夏送浙江外来电协议的签订,浙江已和多个能源大省签订中长期协议,全年计划外购电量2050亿千瓦时,较上年增加50亿千瓦时,规模创历史新高。其中,浙江计划外购中长期清洁能源电量1117亿千瓦时,占比54.5%,同样创历史新高。浙江是能源资源小省和消费大省,电力供应对外依存度高。2024年,
“电力改造后,原来私拉乱接形成的‘蜘蛛网’都不见了。村里出租房比较多,以前空调多开一台就跳闸,夏天我们的租客终于可以放心使用空调了。”2024年夏天,义乌市东莲塘村书记任春茂兴奋地说。(来源:浙电e家作者:金华公司胡建平杨学君融媒体中心张悦)东莲塘村是较早提出临时用电转正改造需求的村
翻开2024年浙江电力生产消费统计表,两个数据很有意思。一个是2024年浙江最高负荷1.23亿千瓦,其中受入外来电力4594万千瓦,约占1/3。另一个是2024年浙江全社会用电量6780亿千瓦时,其中受入外来电量2297亿千瓦时(包括中长期电量和现货市场购入电量),同样约占三分之一。两个占比1/3,可见外来电无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7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连续3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的售电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截止2025年2月底首注地为浙江的16家售电公司连续3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依据规定,对这些售电公司启动强制退出程序。经报地方主管部门同意,相关售电公司符合《售电公司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5年1-2月浙江省内发电量680.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9%。分类型看,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45.88%,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6.15%,核电发电量同比下降3.05%,风电发电量同比增长2.03%,太阳能同比增长61.95%。其中2月全社会发电量322.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34%。2025年1-2月浙江省全社
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能源监管工作会议对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部署。浙江能源监管办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以更大担当和作为助力浙江能源高质量发展。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浙江能源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2024年,浙江能
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监管工作会议对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部署。浙江能源监管办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围绕一条主线、锚定两个目标、聚焦“四个监管”,以更大担当和作为助力浙江能源高质量发展,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