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河南能源监管办日前发布关于征求《河南省地方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并网发电厂与电力调度机构应参照《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及时签订并网调度协议,与电网企业参照《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及时签订购售电合同,不得无合同交易、无协议并网运行。
并网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度通信、调度自动化及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等运行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等,应符合行业管理及所在电网安全管理的规定。
电力调度机构根据电网运行情况变更并网发电厂检修计划,包括发电厂检修计划无法按期开工、中止检修工作等,电力调度机构应提前与并网发电厂协商。对推迟计划检修期间,发生发电厂的设备故障或影响本细则规定的指标完成时,不对该机组进行考核处理;由于推迟计划检修引起的发电设备故障(非电厂责任)而需增加计划检修项目、工期时,电力调度机构应视情况批准其延长计划检修工期。
详情如下:
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征求《河南省地方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通知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保障电力供应,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促进厂网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河南电力系统运行实际,我们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了《河南省地方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反馈情况请于12月8日前反馈我办。
传真:0371-65836663
邮箱:schenb@nea.gov.cn。
附件:河南省地方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
河南省地方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保障电力供应,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促进厂网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河南电力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并网发电厂,指河南电网地县级电力调度机构管辖、接入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且全厂装机容量达到10兆瓦及以上的地方公用电厂(含燃煤电厂、生物质电站两类)。本细则所称电力调度机构,指河南省内的地县级电力调度机构。
发电厂并网运行应遵循电力系统客观规律、市场经济规律以及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要求,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河南能源监管办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地方电厂运行管理及结算实施监管。电力调度机构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具体实施所辖电网内并网发电厂运行考核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运行管理
第四条 电力调度机构应按其调度管辖范围负责电力系统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企业、并网发电厂有义务共同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 并网发电厂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所在电网的电力调度规程。
第六条 并网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度通信、调度自动化及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等运行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等,应符合行业管理及所在电网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 电力调度机构针对电力系统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及时制定反事故措施;并网发电厂应落实电力调度机构制定的反事故措施。对并网发电厂一、二次设备中存在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问题,并网发电厂应与电力调度机构共同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并确保计划按期完成。
第八条 并网发电厂应按照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和所在电网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预案的统一部署,制定事故处理预案,参加电网联合反事故演习。
第三章 调度管理
第九条 并网发电厂与电力调度机构应参照《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及时签订并网调度协议,与电网企业参照《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及时签订购售电合同,不得无合同交易、无协议并网运行。
第十条 并网发电厂应按电力调度机构要求实时上传机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等电气模拟量,并网点设备运行状态、故障信息、远动终端状态、通信状态等状态量,以及并网调度协议要求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条 并网发电厂应具备与电力调度机构进行调度运行信息(机组发电计划、考核结果、机组可调出力、可调时段、邮件通知等)交互系统,满足数据传输质量要求与安全防护要求。
第十二条 所有并网发电厂有义务共同维护电网频率和电压合格,提高电网电能质量,并保证电网电能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 并网发电厂运行应严格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指挥,迅速、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接受调度指令的并网发电厂值班人员认为执行调度指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系统安全的,应立即向发布调度指令的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决定该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
并网发电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1%。
(一)未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擅自改变调度管辖范围内一、二次设备的状态(危及人身及主设备安全的情况除外)。
(二)不执行或无故拖延执行调度指令,
(三)在调度管辖设备上发生误操作事故。
(四)未如实向电力调度机构反映设备运行状态或运行信息以及未如实报告调度指令执行情况。
(五)调度管辖设备发生事故或异常,未向电力调度机构及时汇报(可先汇报事故或异常现象,详细情况待查清后汇报)。
第十四条 并网发电厂应按电力调度机构要求及时上报最大可调出力、最小可调出力、发电计划。每日12时前申报次日发电最大可调出力、最小可调出力、发电计划变化情况,并上报次日0时到24时每15分钟共96点的预计发电计划,并报告影响其发电设备能力的缺陷和故障。并网发电厂日前信息上报率按月进行统计、考核,上报率应达到100%,每降低1个百分点(含不足一个百分点),考核当月全厂上网电量的0.1%,累计考核电量不超过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1%。
第十五条 并网发电厂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日发电计划曲线(含修正)。根据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电量平衡的需要,电力调度机构有权修改发电计划曲线。电力调度机构修改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应提前15分钟并通知并网发电厂(紧急情况除外)。计划曲线考核取每5分钟整点值计算。
如果:|P计划-P实际|- P计划*5%>0,则考核。
式中:P计划为计划有功出力;P实际为实际有功出力。即实际出力允许偏差范围为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5%。
考核电量为:
W考核=2*(|P计划-P实际|- P计划*5%)*5/60 (MWh)
下列情况下应免于考核:
1.电力调度机构调整负荷曲线后,15分钟内免除发电计划曲线考核。
2.当出现系统事故、设备跳闸等紧急情况,机组按照调度指令紧急调整出力时。
3.当电网频率高于50.1Hz而机组有功出力越下限,或当电网频率低于49.9Hz而机组有功出力越上限时。
4.在机组启动与停机过程期间,或进行与出力调整有关的试验期间。
5.其他非电厂运行原因。
第十六条 并网发电厂应按照调度运行要求确保并网点电压(电厂升压站高压侧母线)运行在电力调度机构下发的电压曲线范围内,电力调度机构按季向并网发电厂下发母线电压曲线,并按月统计各电厂电压合格率,电厂母线电压合格点与不合格点每5分钟按以下规则统计:
月度母线电压合格率=月累计全厂合格点数/(月累计全厂合格点数+月累计全厂不合格点数)*100%
月度母线电压合格率应大于等于99.9%,每降低0.05个百分点,按总上网电量的0.05%的标准进行考核,当月考核电量的最大值不超过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1%。
机组无功出力或进相深度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后,电压仍不合格,免于考核。全厂机组停运期间,免于考核。
第十七条 电力调度机构对并网发电厂非计划停运情况进行统计和考核,凡并网发电厂因自身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纳入机组非计划停运考核范围:
(一)正常运行的机组发生突然跳闸和被迫停运;
(二)机组停运前未得到电力调度机构批准;
(三)备用机组不能按调度指令并网发电;
(四)电力调度机构批准低谷停机消缺但未按时并网;
(五)计划停运的机组因故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
非计划停运发生一次按机组额定容量×0.2小时计为考核电量;机组非计划停运期间,按0.02×机组额定容量×停运时间计为考核电量。
第十八条 非电厂原因导致的非计划停运,包括电厂送出线路跳闸、稳控装置正确动作切机等,不计入考核。发电厂发生非计划停运,自电力调度机构同意该电厂转为计划检修或转备用状态开始,不再按非计划停运考核。
第十九条 并网发电厂应严格执行所属电力调度机构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设备和通信设备等的参数管理规定。并网发电厂应按所属电力调度机构的要求书面提供设备(装置)参数,并对所提供设备(装置)参数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设备(装置)参数整定值应按照所属电力调度机构调管范围下达的整定值执行。并网发电厂改变设备(装置)状态和参数前,应经所属电力调度机构批准。
第四章 检修管理
第二十条 并网发电厂应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及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相关规定,向电力调度机构提出年度、月度及日常检修申请,并按照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年度、月度、日常检修计划严格执行。并网发电厂应按照电力调度机构批准的检修工期按时完成检修任务。
第二十一条 电力调度机构应统筹安排并网发电厂发电机组及其外送输变电设备的检修,尽可能安排发电厂外送输变电设备与发电机组检修同时进行。
第二十二条 并网发电厂涉网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及及网络安全防护装置、通信等二次设备的检修管理应按照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规程和有关规定执行。电力调度机构对并网发电厂一次和二次设备的检修在检修工期和停电范围等方面应统筹安排、统一考虑。电力调度机构管辖范围内的二次设备检修应与并网发电厂一次设备的检修相配合。
第二十三条 并网发电厂变更检修计划,包括无法按时开工、延长检修工期、增加检修工作项目等,应及时向电力调度机构进行报告。电力调度机构视电网运行情况和其它并网发电厂的检修计划统筹安排,若无法安排变更检修计划,应及时通知并网发电厂,并说明原因。
第二十四条 电力调度机构根据电网运行情况变更并网发电厂检修计划,包括发电厂检修计划无法按期开工、中止检修工作等,电力调度机构应提前与并网发电厂协商。对推迟计划检修期间,发生发电厂的设备故障或影响本细则规定的指标完成时,不对该机组进行考核处理;由于推迟计划检修引起的发电设备故障(非电厂责任)而需增加计划检修项目、工期时,电力调度机构应视情况批准其延长计划检修工期。
第二十五条 并网发电厂检修工作由于电厂自身原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每次按当月上网电量的0.1%的标准进行考核,当月累计不超过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1%。
(一)未按调度规程规定及相关发输变电设备停运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报送年、月、日检修计划。
(二)计划检修工作不能按期完工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延期手续。
(三)设备检修期间现场未及时与电力调度机构沟通,改变工作内容,造成设备恢复送电的复杂性增加。
(四)因电厂自身原因,使电力调度机构批准的计划检修工作临时取消。
(五)检修期间违反监控系统网络安全要求,发生违规接入、违规外联等事件,给电力监控系统网络造成安全威胁。
第二十六条 并网发电厂检修工作由于电厂自身原因出现超期情况,对电力保供及电网安全造成影响的,电力调度机构应视其为非计划停运,并按0.02×机组额定容量×超期时长计算考核电量。
第五章技术管理
第二十七条 电力调度机构应开展并网发电厂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范围主要包括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度通信、调度自动化、监控系统网络安全及涉网性能管理等方面内容。
第二十八条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指导和管理内容主要包括装置和参数是否满足电力系统安全运行要求、配合电网企业改造计划按期更换的情况、重大问题按期整改情况等。相关考核如下:
(一)继电保护主保护月投运率低于99.5%,或者安全自动装置月投运率低于99%,每项按全厂额定容量×0.5小时计为考核电量。
(二)并网发电厂应及时对运行中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异常信号和缺陷进行处理,若因电厂侧装置原因未及时处理,造成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退出运行超过24小时,每次按全厂额定容量×0.2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
(三)并网发电厂应配合电网企业及时改造、更换到年限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未按规定改造、更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每月按全厂容量×1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直至完成更换为止。
(四)由于并网发电厂原因导致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不正确动作,每次按全厂额定容量×1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造成电网事故的,每次按全厂额定容量×2小时计为考核电量。
第二十九条 调度通信技术指导和管理内容主要包括设备和参数是否满足调度通信要求、重大问题按期整改情况。相关考核如下:
(一)通信电路(载波、光纤、交换机设备等)月运行率低于99.95%,或调度电话月可通率低于100%,每项按全厂额定容量×0.5小时计为考核电量。
(二)并网发电厂通信光缆连续故障时间超过 48 小时,或调度交换终端故障全停超过 6 小时,影响电网调度和发供电设备运行操作的,每次按全厂额定容量×0.2小时计为考核电量。
(三)并网发电厂至电力调度机构不具备两个完全独立的通信通道传输要求的,必须在电力调度机构下达整改通知期限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的按每月按全厂容量×1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直至完成整改为止。
(四)并网发电厂通信设备故障,引起继电保护或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拒动,造成电网事故或造成电网事故处理时间延长、事故范围扩大,每次考核电量按全厂额定容量×2小时计为考核电量。
第三十条 调度自动化技术指导和管理内容包括自动化及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设备的功能、性能参数和运行情况、重大问题按期整改情况等。相关考核如下:
(一)自动化信息传输不完整,遥测量数据跳变,事故时遥信误动、拒动等情况,每次按全厂额定容量×0.2小时计为考核电量。
(二)并网发电厂计量点所安装的电能表电量数据采集月度完整率与准确率低于100%,每项按全厂额定容量×0.5小时计为考核电量。
(三)由于并网发电厂原因造成电力调度机构业务系统被病毒或黑客攻击、网络异常等网络安全事件,每次按全厂额定容量×1小时计为考核电量;如造成电网事故,每次按全厂额定容量×2小时计为考核电量。
(四)并网电厂自动化及监控系统网络安全设备配置和运行工况不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电网安全运行要求的,应在电力调度机构下达整改通知期限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的每月按全厂额定容量×1小时计为考核电量。
第三十一条 涉网性能管理技术指导和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励磁系统、电力系统稳定器、调速系统以及一次调频系统等涉网设备性能是否满足标准要求、重大问题按期整改情况,相关考核如下:
(一)新建机组应于并网运行6个月内完成全部涉网试验项目,并提供合格的试验报告。逾期未完成的,每月按全厂额定容量×1小时的标准进行考核。
(二)未经电力调度机构许可,发电企业不得擅自更改与电力系统稳定性密切相关的励磁、PSS、调速系统相关控制模式、控制逻辑、定值或参数,否则每月按全厂额定容量×1小时的标准考核电量。
(三)发电企业应对机组励磁、调速系统性能开展定期复核性试验,复核周期不大于五年。逾期未进行的,每月按全厂额定容量×0.5小时的标准考核电量。
(四)在开展涉及励磁、调速系统性能变化的检修后,发电企业应对机组励磁、调速系统性能开展复核性试验。否则每月按全厂额定容量×0.5小时的标准考核电量。
第六章 考核实施
第三十二条 并网发电厂运行考核的基本原则:全省统一评价标准;每月由电力调度机构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分别对发电厂进行考核;考核电量和考核费用分地市单独统筹计帐。
第三十三条 发电厂按以下两种类型单独进行考核结算:第一类燃煤电厂;第二类生物质电站(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等)。若该地区内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的同一类型电厂不足两家,则对此类型电厂暂缓实施考核。
第三十四条 并网运行考核的数据和有效支撑材料包括:并网调度协议,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制定的发电计划曲线、检修计划、电压曲线,能量管理系统(EMS)、发电机组调节系统运行工况在线上传系统等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实时数据,电能量遥测采集计费系统的电量数据,当值调度员的调度录音、调度日志,保护启动动作报告及故障录波报告。
第三十五条 并网发电厂的实际考核费用按照所在地市所有同类型参与考核的电厂上年平均上网电价计算得出考核金额。
发电厂的月度考核费用=并网发电厂考核电量×地方电厂上年平均上网电价。
第三十六条 所有项目均按月度进行考核,并按月进行统计和结算,在下一个月度的电费支付环节兑现。月度总考核费用按不同类型发电厂单独进行平衡结算,按占同类型并网发电厂上网电量比例进行返还。
并网发电厂月度考核结算费用等于该电厂月度考核返还费用减去月度考核费用。当出现结算费用为负数,且当期发电上网电费不足以抵扣结算费用时,不足部分在下月结算,以此类推,直至将全部结算费用结清为止。
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七条 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企业应按照能源监管机构的要求报送相关文件、资料,向并网发电厂披露相关信息。信息披露应当采用网站、会议、简报等多种形式,季度、年度信息披露应当发布书面材料。
第三十八条 每日10:00前,电力调度机构应向并网发电厂披露前一日日发电计划偏差考核信息。
第三十九条 每月10日前(节假日顺延),电力调度机构应向所有并网发电厂披露上月所有机组并网运行管理统计和考核结果。
并网发电厂对统计结果有疑问,应在每月15日前向相应电力调度机构提出复核。电力调度机构应在接到问询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网发电厂经与电力调度机构协商后仍有争议,可以向能源监管机构提出申诉。
每月20日前,电力调度机构将明细报告报送能源监管机构。经能源监管机构审核后,并网运行考核结果生效。
每月25日前,能源监管机构发布上月发电厂并网运行考核结果。并网发电厂、电网企业根据能源监管机构发布结果,随同当月厂网电费一并结算。
第四十条 并网发电厂的考核电量、考核费用及其使用情况由河南能源监管办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监管。
第四十一条 并网发电厂与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企业之间因并网运行考核、统计及结算等情况存在争议的,可申请河南能源监管办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 河南能源监管办、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可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并网考核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企业、并网发电厂应予以配合。现场检查措施包括: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
(二)询问被检查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被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三)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损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四十三条 电力调度机构应严格按照本细则实施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不得擅自调整算法和参数,不得无故减免考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及时,应保存并网运行管理数据至少两年。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规定的违规情况,未经特别申明,均指由并网发电厂责任引起的,非并网发电厂责任引起的不予考核。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由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细则自2022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X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3月12日,重庆印发2025年度电力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渝经信执法〔2025〕8号)。其中指出,本次检查对象为电力供应企业。具体检查对象将按照电力供应企业总数10%的比例抽取4家企业,具体检查对象名单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为电力供应企业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如何更好发挥能源电力行业作用,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赋能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委书记王学军。记者:吴忠市能源资源富集,新能源发电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幅超过3%,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3.7亿千瓦。在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电网能发挥哪些作用?电网企业与各方如何加强合作,推动能源电力高质量发展?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洁。记者:今年政府工作
山东是经济大省,也是能源生产与消费大省。去年,山东能源电力发展实现了两个“破亿”:电网负荷61天常态化“破亿”,风电、光伏装机省级电网率先“破亿”,反映出山东经济发展含金量十足、含绿量十足。3月6日,围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内容,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国网山东电力党
“以前开发票还要叫号排队,打印一张发票得等十几分钟,现在1分钟就能搞定,还能直接保存到手机里,太方便了!”3月3日,在亳州公司光明路营业厅智慧办电柜前,安徽人民医药有限公司会计张女士开出第一张数电发票后开心地说道。该数电发票(数字化电子发票)自助开出,标志着亳州公司在全省率先实现数
问:您常年从事汽车相关教学工作,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较为关注。随着新能源汽车越来越普及,我国充电基础设施也在快速发展,您对此有何看法?杨金龙: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我所生活的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无论是旅游景区还是公共停车场
2月17日,民营企业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齐向东参加了此次座谈会。日前,齐向东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阐述了他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人工智能、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观点和建议。记者:作为来自网络和数据安全领域的企业家代表,您在今年全
近年来,我国绿色能源产业链规模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快绿色转型步伐。石化行业在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中会有哪些探索?电网企业应如何助力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盛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缪汉根。记者:去年全国两会,您就提交了关于推动生产环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2025年3月工商业电力客户代理购电价格,价格为:282元/兆瓦时。详情如下:延伸阅读:全国各地2025年3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公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公布2025年3月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代理购电价格为409.594元/兆瓦时。详情如下:延伸阅读:全国各地2025年3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公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公布2025年3月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代理购电价格为404.312元/兆瓦时。详情如下:延伸阅读:全国各地2025年3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公布!
为进一步加强厂网信息沟通交流,规范调度交易秩序,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与市场监管,3月3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2025年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当前能源行业正处于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期,推动能源发展改革和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的任
2月24日,新疆阿克苏供电公司调度大厅响起急促的告警声——阿克苏地区某110千伏线路出现故障。调度员胡伟立即通过输电线路故障智能辨识分析系统展开排查。几分钟后,屏幕上就呈现出故障的详细信息。根据系统提供的精确信息,调度团队迅速制订了复电方案并启动应急处置,不到一小时,线路恢复正常运行。
近日,南方电网电力调度大模型“大瓦特—天璇”基于南网调度云平台,完成DeepSeek-R1本地化部署,充分验证了“大瓦特—天璇”大模型平台能够快速适配、兼容主流开源基座模型,全面兼容国产化AI生态,标志着南方电网“电力调度+AI”深度赋能步伐加快。“大瓦特—天璇”是南方电网2023年底发布的国内首个
2月17日,云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2025年云南电网运行方式汇报会,专题听取云南电网公司2024年电网整体运行情况、2025年电力供需平衡情况、电网安全稳定分析、电网运行安全风险及对策等方面工作汇报,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工作提出监管要求。会议指出,当前,云南电力行业持续快速发展,新型电力系统
去冬今春以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保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煤电油气运保障相关工作,推动提升顶峰保供能力,筑牢支撑能源供应平稳有序的坚实基础。一、强化统筹协调。积极发挥省煤电
2024年,新疆电网新能源发电量达到116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7%,新能源发电量增量超总电源发电量增量的80%,新能源发电量及占比持续增长,成为新疆第一大电源和发电量增量主体。记者14日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获悉,在1161.6亿千瓦时新能源发电量中,光伏发电407.7亿千瓦时,同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网黑龙江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黑龙江电力调度中长期交易安全校核规范》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黑龙江电力调度中长期交易安全校核规范》提到,本规范适用于现阶段黑龙江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调”)管辖范围内的发电厂开展电力中长期市场双边交易、集中交易、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强化现有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刚性执行。《通知》主要明确了以下六方面内容:一是准确把握涉网安全管理工作的总要求,其中包
日前,由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自主研发的基于调控云平台的变压器及线路故障智能辨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在天津电网两级调度实现应用。该系统解决了人工巡查故障耗时长、影响供电可靠性的难题,实现了变压器故障的精准定位和线路故障原因的智能辨识。据了解,该系统可自动采集继电保护装置和故障录波器的录
随着新能源和电力电子装备的高占比特征日益凸显,电力调度运行的控制难度在不断增长。“大云物移智链”等先进信息通信技术与电力调度运行正不断深化融合,在提升电力调度安全、经济、高效运行的同时,也为电力调控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宝贵的机遇。电网升级新“机”无限!为助力新型调度系统
记者25日从中国国家电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获悉,由该院牵头的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以下简称IEEE)国际标准《电力调度元宇宙培训仿真系统设计导则》工作组日前正式成立,标志着全球首个电力调度元宇宙IEEE国际标准的编制工作正式启动,这也是IEEE首次针对电力调度领域推出的标准。元宇宙,
清晨七点的津南双港,晨雾未散的教学楼传来琅琅书声,静谧庭院中的居民推开窗户,远处蓝白相间的厂房正吞吐着都市的晨光。这不是工业与生活的割裂图景,而是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用二十余年光阴绘就的和谐画卷——当双港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冷却塔与城市天际线相映,这座承载国家级示范使命的环保设施,正
项目概况: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义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原灰)外运资源化利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3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WCG2025009GK项目
随着首车垃圾车辆缓缓驶入,封丘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迎来重要的里程碑时刻,标志着这座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于一体的现代化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式进入垃圾处理阶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封丘县委、县政府实施的重点项目,投运后,每日可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21.9万吨,年发电量约
项目概况:普洱市思茅区乡镇生活垃圾转运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02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EZC2025-G3-00111-YNRT-0002项目名称:思茅区乡镇生活垃圾转运处置项目预算金额(万元):550最高限价(万元)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3号机组延寿安全性评估检测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3号机组延寿安全性评估检测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
项目概况:农安县首创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填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24号-XYZX-2503-01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24号项目名称:农安县首创垃
项目概况:石屏县异龙湖流域生活垃圾转运焚烧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01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HZC2025-G3-00551-YNDH-0004项目名称:石屏县异龙湖流域生活垃圾转运焚烧服务预算金额(万元):447最高限价(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雅安市(汉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项目总投资费用为41000万元,新建日处理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500吨/天的焚烧发电厂一座。配置垃圾焚烧系统1x12MW汽轮机、1x12MW发电机、除灰渣系统、余热锅炉及全厂热力系统等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等。公示如下:根据《
江苏公司大唐南京发电厂二期2x74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施工监理招标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案由农林生物质发电是新能源领域的“三驾马车”之一,我国自2006年首个项目启动以来,历经19年的积累与发展,如今装机容量已达2000万千瓦以上,遍布全国500多个县市,行业总投资超过2000亿元,产业链上下游关联着数百万人口的生计,其细分领域位居全球第一。生物质发电既是新能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3月7日,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碾子山热源替代改造工程40蒸吨及65蒸吨锅炉超低排放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