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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发生了什么?
一.持续高温,电网负荷屡创新高
2022年7、8两个月,湖北省经历多轮大范围持续性高温过程,平均气温和平均高温日数分别较常年同期偏高,且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极端性强。
7、8月份,湖北全省全社会用电量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2.67%、27.86 %,其中居民生活用电同比增长32.99%、80.74%,农业生产用电同比增长25.08%、46.64%。
极端天气导致空调负荷急剧上升,湖北电网最大用电负荷、最大日用电量屡创新高,同比分别增长11.9%、14.9%,负荷超去年极值的天数有27天。
二.汛期反枯,电力供应持续紧张
7、8月份,传统意义上本应是水电大发的丰水季节,但是,天公不作美,作为保底供应居民农业生活用电的水电资源出现了极端现象——汛期反枯且极枯。
7、8月份,三峡电厂发电量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2.69%、44.31%,省内其他水电发电量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46.31%、51.57%,全省几乎所有流域水电站均陷于无水可发电的极枯状态,历史罕见。
7、8月份,全省用电负荷处于高位运行,水电顶峰发电能力大幅削弱,煤电及新能源开足马力全发,加大外省购电力度......即便如此,我省电力负荷供应缺口从7月中旬的100万千瓦急增至8月下旬的500万千瓦,电网供应能力达到极限,电力保供形势非常严峻。
用户用电需求在增加,电力供应能力在受限。既不触碰拉闸限电红线,又要保供保电网安全,这是摆在湖北电力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及发电企业面前的一道难题。
2022年,做了什么?
一、多措并举,全力保供不拉闸
面对今夏用电高峰期“电力电量双缺”的严峻形势,为缓解供应矛盾,在省委省政府部署下,省能源主管部门全力组织各方电力资源、电网侧保供手段“能出尽出”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了19轮次需求侧响应,坚决守住了民生用电底线、不碰拉闸限电红线。
国网湖北电力按照省能源主管部门安排,遵循“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节约用电助力”的原则,认真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各项措施,积极挖掘负荷管理资源,2022年7月14日至8月23日,全省组织实施了19轮次(25个事件)需求响应,执行时长192.75小时,参与需求响应用户55,449户次,最大响应负荷510.26万千瓦,打赢了迎峰度夏供电保卫战。
二、未雨绸缪,加强分时政策部署
11月2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806号(经济发展类178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关于在需求侧积极引导调节消费习惯方面表示,国家能源局将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分时电价机制政策的落地执行,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高峰少用电、低谷多用电,提升电力系统运行效率效益。
为响应国家能源局政策部署,结合今年各地相应出现的电力供应紧张局面,继该文件后,11月7日河南、江西等省市立即相应出台“完善分时电价”政策,并要求自今年12月1日执行,以加强需求侧响应的推进。其中,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峰谷比价、实施季节性电价和尖峰电价机制;江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按季节调整峰谷分时时段和比价关系。
2022年,还要做什么?
一、电力保供形势依然严峻
迎峰度冬即将来临,受历史罕见的“三重”拉尼娜现象影响,湖北全省预计12月下旬至来年1月中旬,最低温度可至-6~-8℃,最大用电负荷将达4150—4450万千瓦,叠加来水特枯、跨区购电资源紧张,最大电力缺口达275—575万千瓦,电量缺口约12-18亿千瓦时。
二、需求侧管理优先考虑尖峰电价政策
需求侧响应策略主要分为两种:基于价格和基于激励。其中基于价格的需求侧响应策略分为分时电价、尖峰电价和实时电价。基于激励的响应策略是指政府部门根据电力系统供需状况制定相应政策,用户在系统需要或电力紧张时减少电力需求,以此获得直接补偿或其他时段的优惠电价,这个补偿一般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来规定。
基于价格的需求侧响应策略应作为削峰的“优先项”,包括分时电价和季节性尖峰电价。
2022年7、8月份我省参与需求响应用户55,449户次,累计调整负荷约3766万千瓦,累计发生需求侧响应资金约7亿元。这充分证明两点:一是目前全省很多行业都具备削峰能力,可以调整经营行为或采取其他策略,将部分可转移的尖峰负荷移到谷段;二是货币激励方式和经济利益驱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引导企业主动错峰、避峰用电。
用户为啥要主动“响应”?奥妙就在于经济性考量,参与需求侧响应的用户能按照政策规定和约定的响应方式获取额外补贴,除此以外,用户还借助分时电价机制,在低谷时段用上便宜电,降低用能成本。
工业设备按运行的连续性一般可分为间断生产设备和连续生产设备两类。由于尖峰电价较高、低谷电价较低,价差较大,经济性驱动工商业用电客户主动调整生产班次、改进工艺,将可转移的尖峰负荷(譬如间断生产设备用电负荷)移到谷段。在高峰、尖峰时段用电多的用户用电成本将有所上升,而通过调整生产流程错峰用电、在低谷时段多用电的用户用电成本则会下降。
2022年开展的19次需求侧响应,主要是“基于激励”的方式,政府承担了较高的补偿资金。为了减少财政压力和全社会的经济负担,应转变策略,将需求侧响应策略从“基于激励”调整为“基于价格”方式,通过“价格杠杆”提高用户主动调整用电时序的积极性,这是需求侧管理优先考虑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解决用户“想不想”节约用电或调整用电行为存在的矛盾,对于季节性尖峰电价,核心和关键是“尖峰电价”如何设置,如果尖峰时段电价倍率(即尖峰电价相对于平段电价的倍数)过低,则对用户在尖峰时段用电行为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增加的成本低,不足以刺激用户主动调整用电行为。
因此,季节性尖峰电价应该遵从电力需求价格弹性原则,充分考虑用户用电行为对电价的敏感程度,尖峰电价设置倍率不应低于平段电价水平的2倍,只有增强刺激强度,才能将用户从“想不想”犹豫不决的被动态度调整到“积极参与”的主观意愿上来。
越多用户“响应”,就越有利于实现电力供需平衡,从而减轻电力系统的整体压力,保障运行的稳定性,进而保障全社会电力供应和使用的安全。正因为如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提出,要求对现行分时电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包括优化峰谷电价机制、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及加强与电力市场的衔接等。
南网能源发展研究院能源战略与政策研究所所长陈政认为,“对于具备灵活调节能力的用电企业,可以通过调整用电时段安排,增加谷段用电、减少峰段用电,从而节约用电成本。对于调节能力弱的用电企业,尤其是用电负荷集中在高峰负荷时段的用户,实施分时电价则可能会抬升其用电成本,当然也会激励这类用户改进生产方式或就地装设储能等,引导其用电曲线持续优化。”
显然,分时电价政策在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进程中得到了大家的共识,使全社会用电主体普遍意识到电力也是一种资源性商品,接受其真实价值,从而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式用能观念,强化全社会的能效意识、成本意识,有利于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文字撰写:范先国 资料来源:湖北省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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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燃煤标杆电价为0.4298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方面,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代购价格由平均上网电价和各类损益折价组成。期间平均上网电价一直为0.51576元/度,即标杆电价的1.2倍,也是市场化交易允许的价格上限。2024年起,煤电容量电价开始执行,平均上网电价有所下降,不再是固定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5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试行重大节日深谷电价,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00-15: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前述三个节假日具体
日前,江西发改委下发《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为契合用电负荷特性变化,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8:00~20:00为尖峰时段,8:30~11:30、20:00~21:00为高峰时段,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夏季(7~9月)每日20:30~22:3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冀北地区统调电厂优先发电量计划的通知。优先发电用于保障清洁能源资源利用、保障电网安全和民生、保障跨省跨区资源利用及保障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等政策奖励。京津唐电网统调燃煤电厂优先发电量由电厂
能源保障和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须臾不可忽视的“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能源保障基础不断夯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能源发展仍面临需求压力巨大、供给制约较多、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等一系列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5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文件提出,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12: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原文如下: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
近日,欧洲议会通过欧盟电力市场改革法案,瞄准稳电价。4月11日,欧洲议会以433票赞成、140票反对、15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欧盟电力市场改革法案。该法案将稳定电力市场和保护普通消费者置于首要位置,并在此基础之上推动可再生能源快速、大规模部署,同时建立了新的市场机制以缓解能源危机。稳定电力
自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1439号文)文件发布以来已经过了2年多,于2021年12月份开始执行的电网代理购电机制也完整地运行了两年。一方面是售电市场的活跃,一方面是用户的茫然,突然从目录电价直接到市场化交易,让很多用户不知所以,时有被“忽悠
笔者前一段时间有幸手写了一遍SCUC和SCED算法,以及节点电价的计算模型;虽然总体还算顺利,但对其中的一些细节机制仍有不解,下文特别描述其中一个技术问题,笔者认为这个问题是模型需要解释清楚的。(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王超一)众所周知,现货出清大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
天津市燃煤标杆电价为0.3655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由当月平均上网电价和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构成。(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23年6月份至24年4月,天津代理购电价格统计如图:输配电价:天津市输配电价如图:上网线损费:天津电网第三监管周期综合线损率为4.09%,23年6月份至24年4月
PART.01本周市场综述市场供需趋势市场供需趋势,本周网供电量环比上周上涨5.7%;水电上网电量环比上周上涨25.2%;火电上网电量环比上涨0.2%;新能源上网电量环比上周下降3.4%;外购电量环比上周下降3.91%;留川电量环比上周下降1.2%;外送电量环比上周上升130.5%。综合来看,本周各项指标的趋势表现为
3月份,全省全社会用电量85.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7%;全省全口径发电量96.6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06%;全省原油产量37.99万吨,同比增长2.57%;原油加工量80.37万吨,同比下降0.22%;天然气产量1.57亿立方米,同比下降6.80%;天然气消费量3.17亿立方米,同比下降2.60%;原煤产量65.56万吨,同比下降
一季度,全省能源供需总体平衡,能源经济运行实现平稳开局。电力保供形势平衡有序。一季度,全社会累计用电量84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增速高于全国5.4个百分点。截至3月底,全社会发电装机容量1.1亿千瓦,较上年末增加260万千瓦。电煤稳产保供扎实推进。一季度,全省累计原煤产量2688.6万吨,日
4月24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发布了2024年一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报告显示,一季度,全国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电力消费稳中向好。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8.0%,制造业中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增速领先,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趋势明显。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比增14.
一季度,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五省区全社会用电量36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5%,高于全国0.7个百分点,增速较2019年同期高5个百分点。分产业看,一季度五省区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9.6%、9.4%、14.1%和10.4%;从细分行业看,国民经济分类133个行业中,五省区有10
据南方电网海南电网公司19日发布消息,随着海南消费市场持续升温影响,今年一季度,海南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13.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60%。其中,充换电服务业用电同比增长52.57%,是带动第三产业增长的主要动力。从产业用电看,今年一季度,海南第一产业用电量5.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99%;第二产
2024年第一季度,河南省全社会用电量达1052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比增长8.3%,增速较去年全年水平4.6%加快3.7个百分点。
深圳市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达22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0%,实现开门红。分产业看,深圳第二、第三产业及居民用电量分别为113.7亿千瓦时、81.7亿千瓦时、32.5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1.8%、8.8%、13.8%。
4月23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比亚迪整车制造车间内,一辆辆电动汽车下线。电力数据精准反映出这里的“热度”——厂区前一日用电量达76万千瓦时,为去年同期的近2倍。用电量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电力数据实时性强、准确度高、覆盖面广,能精准反映企业、行业、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国网济南供
一季度,电力行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电力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弘扬电力精神,经受住了部分时段大范围极端严寒、雨雪冰冻等考验,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
数说●3月,广东用电量位居全国省级电网第一●一季度,广东二、三产业用电增速均超10%●一季度,广东代表新质生产力产业基础的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3.57%●截至今年一季度,全省新能源累计并网容量同比增长近43%,占总装机容量超过25%●一季度,广东与数字消费相关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用电
一季度,全省全社会用电量496.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9%。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合计用电量388.91亿千瓦时,增长8.0%。第一产业用电量3.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其中,农业、渔业、畜牧业用电量分别增长15.5%、12.8%、10.2%。近年来,农村地区发展转型,电气化改造升级,拉动第一产业用电量较快增
海南省燃煤标杆电价为0.4298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方面,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代购价格由平均上网电价和各类损益折价组成。期间平均上网电价一直为0.51576元/度,即标杆电价的1.2倍,也是市场化交易允许的价格上限。2024年起,煤电容量电价开始执行,平均上网电价有所下降,不再是固定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5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试行重大节日深谷电价,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00-15: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前述三个节假日具体
日前,江西发改委下发《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为契合用电负荷特性变化,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8:00~20:00为尖峰时段,8:30~11:30、20:00~21:00为高峰时段,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夏季(7~9月)每日20:30~22:30
一、为什么调整分时电价机制?2022年10月,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2〕898号),分时电价机制实施一年来,在缓解我省电力供需紧张形势、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支持新型储能设施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此次对我省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机制作适当调整,主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5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文件提出,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12: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原文如下: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
近日,南方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南方电网新型储能调度运行规则(试行)》,在文件解读中南网调度中心表示:南方电网已初步建成“一体多用、分时复用”的新型储能市场化调用体系。预期《新型储能调度规则》的实施落地,将进一步提升新型储能利用率。在新型储能不具备参与市场的条件时,要求调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
2024年3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调整方案》。新分时电价方案重新划分时段区间,有意解决原分时政策下湖北区域电力市场现货电价“峰段不峰、谷段不谷”的不足,更真实地反映湖北区域用电曲线,促进湖北省新能源电量消纳,推动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总体下降。截至2023年底,新能源装
天津市燃煤标杆电价为0.3655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由当月平均上网电价和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构成。(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23年6月份至24年4月,天津代理购电价格统计如图:输配电价:天津市输配电价如图:上网线损费:天津电网第三监管周期综合线损率为4.09%,23年6月份至24年4月
4月17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9: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11月,高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9: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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