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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创新创业高地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

2022-11-14 11:10来源:吉林市科学技术局关键词:机器人工业互联网智能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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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吉林市科学技术局发布《吉林市创新创业高地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

《计划》指出,统筹双链融合,构建支撑现代产业的技术体系,实施产业技术创新促进工程。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前瞻性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聚焦六大产业集群,建设现代产业基地,推动碳纤维、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向集群化高端化发展。

原文如下:

吉林市创新创业高地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和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意见,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精神,聚焦打造全国创新创业高地发展定位,聚力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治理能力,深度融入国家和省创新体系,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突出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围绕我省“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大力实施我市“四六四五”发展战略,聚焦六大产业集群,因地制宜探索差异化的创新发展路径,强化市级统筹、市县联动,形成创新要素完备、创新主体突出、创新创业互动、科技经济互为支撑、开放融合协同发展的创新生态体系,为吉林市全面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四个面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强化开放合作,推动两链融合和企业孵化。坚持两个导向。以需求导向确定技术创新重点发展方向,以问题导向确定科技改革重大任务,着力加强产业支撑体系、企业引育体系、产学研融合体系、要素保障体系等建设与发展。坚持引领带动。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借鉴先进经验,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创新机制,全力打造龙头企业,以点带面促进区域创新发展。坚持支撑发展。以“内部整合,外部联盟,重点引进”为原则,统筹科技创新资源,深入推进校城融合,深化区域科技合作,促进企业主体、高校科研院所参与、政府引导的创新平台建设。坚持双创融合。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题,不断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面向重点就业创业群体,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坚持全局谋划。坚持全市创新驱动发展一盘棋,攻坚克难,切实保障创新创业高地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科技创新实力稳步增强,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R&D)投入强度、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主要科技创新指标争创东北地区地级城市前列;确保营商环境主要指标进入全国前列;创新主体充满活力,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机衔接,区域创新生态体系架构和自适应政策机制基本形成,科技创新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初步建成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科技与社会民生更加融通、创新人才聚集、创新生态优良的创新创业高地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将吉林市打造成全省创新发展的增长极。

吉林市创新创业高地建设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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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双链融合,构建支撑现代产业的技术体系,实施产业技术创新促进工程。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前瞻性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聚焦六大产业集群,建设现代产业基地,推动碳纤维、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向集群化高端化发展。围绕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技术瓶颈问题,探索开展“揭榜挂帅”等新型科研攻关模式,解决产业链“卡脖子”技术难题。围绕旅游文化、精细化工、先进材料、装备制造、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及生物等产业领域,打造实施重点行业与产业科技创新计划,加速形成一批标志性科技成果。狠抓绿色低碳技术、生物技术等攻关,探索“双碳”、“数据产业化”领域先进平台搭建、先进技术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承担国家、省各类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支持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逐渐形成围绕做强企业推动产业创新、围绕细分产业研究推动龙头企业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和开发区)

专栏一:重点产业科技支撑平台(项目)

碳纤维产业:吉林碳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研究院、吉林市碳纤维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吉林国家碳纤维应用研发中心项目、化纤集团40万吨碳纤维全产业链项目、碳纤维科技创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碳纤维复合材料回收再利用项目(见附表1)。

其他相关产业:中国农业科学院东北农业科技中心、市农科院吉林省中东部山区半山区农作物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国家级北药科创基地、吉林省特色中药材融合发展创新园(一期)项目、高新北区创新产业园项目、磐石大健康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二期)项目、筑石国际健康产业双创基地医养双创综合体(小镇)、吉林化工学院100万吨零排放秸秆纺织溶解浆产业化、吉林化工学院吉林省黑土地保护与环境治理为导向的寒地浆果产业开发平台项目、吉林化工学院玉米及秸秆全收获机器人、昌邑吉林都市工业产业园项目、中科院苏州医工所吉林市生殖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东电促进高寒地区新能源规模化消纳的城市智慧能源系统灵活性与韧性提升关键技术、东电严寒地区生物天然气共享储能综合能源供给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东电风能太阳能间歇能源的二氧化碳催化转化储能关键技术研究、东电光伏电站智能巡检与清洗维护一体化机器人研制与应用(见附表2)

(二)统筹企业力量,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实施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招引、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企业,构建从“种子企业”到“龙头企业”的良性发展梯队,壮大科技企业规模,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融合发展、“身份兼任”。引导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引导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引导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打造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专注于细分市场的行业“单项冠军”。发挥企业在产学研融合中的主导作用,围绕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提出创新方向、凝练技术问题,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内驱力,按规定对企业引进适用技术的予以奖补,对开展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予以支持。积极建立助企科技特派员-督导员-指导员-联络员“四员联动”制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有效落实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及加计扣除政策。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加快建立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合理保护、共同管理的一体化合作机制,突出知识产权强企培育。(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和开发区)

专栏二:龙头企业重点平台(项目)

华微汽车电子器件检测中心项目、DCPD汽车轻量化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博大东方30万吨/年二氧化碳基生物降解塑料项目、绿色工业赋能建筑制造项目、聚源化工二氧化碳基碳中和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创新中心、吉林建龙120万吨智能冷轧改扩建工程、吉林建龙150万吨焦化智能管控一体化平台、吉林建龙智能人事平台、吉林建龙智慧能源平台(见附表3)。

(三)统筹人才引育,激发人才活力,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兴业工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实施“一个意见、六个办法”人才新政,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探索实施“政企学”联动、“留引培”一体化的人才兴业计划。实施万名学子助企兴业、乡村人才振兴、重点产业高端人才引进、民营企业家培育、江城工匠锻造、吉人回吉等重点人才引进专项行动。大力引进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为特征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加快高素质青年人才队伍集聚。对有突出贡献人才按相关规定实施“吉林市杰出企业家”、“松花江英才”、“江城工匠”、“吉林市优秀农村返乡创业人才”等奖励计划。鼓励各驻吉高校和职业院校建设与我市重点产业配套的学科体系,着力培养留住用好各类人才。加大海外引智引才力度,推动各驻吉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国际人才引进平台建设,健全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加大对科技领军人才和核心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国(境)外培训支持力度,组织实施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外事办、市公安局、各驻吉高校和职业院校)

(四)统筹平台资源,构建科技支撑平台共享机制,实施新兴产业培育工程。抓住5G、人工智能等新科技发展机遇,重点引进域外优势技术创新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本地企业开展合作,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智慧化升级。支持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牵头建设研究院、工程实验室、创新中心、公共技术研发平台、中试基地、成果转化基地等平台,提升企业产品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承接能力。支持建设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工程化技术研究,推动应用示范、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重点产业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和第三方检验检测等服务平台。支持符合我市发展实际,面向全国细分产业领域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经济的“四新”平台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专栏三:新兴产业平台(基地)

克尔达维保在线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Ulab 吉林联合大学园区项目、东北电力大学清洁低碳能源高效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北华大学吉林省智能化冰雪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吉林医药学院新发病原体应急诊断研发协同创新中心、东北电力大学先进核能技术及应用创新平台、吉林化工学院吉林省先进分离纯化材料及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吉林化工学院秸秆原料化工程研究中心、家庭药师科学合理用药平台、智慧档案管理云平台建设、AI社区智能通行热成像监测系统开发及应用示范项目、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大数据平台研发与示范应用(见附表4)

(五)统筹校城融合,助推高校科技体制改革,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工程。坚持“内部整合,外部联盟,重点引进”原则,充分发挥我市高校的创新优势,深入实施校城融合“567”工程,积极构建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平台。鼓励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细分行业应用技术研究院、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及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推动现有双创平台与域内高校、科研单位全面对接,承接创业项目、技术、人才、团队,探索依托域内高校建立双创基地。积极承接引进域外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在我市建立科技研发及双创服务机构,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促进科研成果在我市快速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专栏四:校城融合“567”工程及细分行业研究院

5大细分产业研究中心建设工程、6大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程、7大产业创新支撑平台建设工程、25家细分行业应用

技术研究院(见附表5)

(六)统筹区域合作,构建全面融合的科技合作伙伴关系网络,实施创新资源集聚工程。围绕共建“一带一路”,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推动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平台建设。积极参与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加快建设长吉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提升产业链水平为导向,将特色资源和内需市场转化为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持续深化与中科院、浙江大学等的科技合作,重视整合省内吉林大学等“大校、大院、大所、大企”资源,强化域内高校、科研单位合作,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科技创新优势区域对接互动,高标准推进长吉一体化和吉温对口合作。探索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创新型城市间交流互动。围绕“六大产业集群”和重点发展的产业链,高标准谋划一批项目,以目标为导向开展科技合作,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创新支撑。支持建立产业协同创新工作机制,在产业、政策、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协同开展创新实践,促进创新创业资源加快向吉林市集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合作交流办、市外事办、各县(市)区和开发区)

专栏五:与大院大所合作的技术转移转化平台

中科院苏州医工所吉林市工研院、中科院苏州医工所蛟河创新产业园项目、吉林大学吉林市研究院、浙大技术转移中

心、中科院长春技术开发中心吉林市分中心、中白技术转移中心(见附表6)

(七)统筹创新创业,鼓励多元化模式打造高水平载体,实施科技创新服务优化工程。探索科技管理数字化转型,促进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科技创新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吉林科创云与科创中心“O2O”平台建设,推动科技大市场建设,加快科技服务市场化进程。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开发区探索设立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体系,提升政府科技发展计划对区域创新体系引导作用。鼓励建立科技共享服务平台,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技力量,开展技术培训和研讨活动。学习摆渡创新工场、“红色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做法,加快双创基地的专业化发展,高质量建设一批具有综合服务能力的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双创平台,积极打造“双创”升级版,推进“投资+孵化”发展模式。深化“双创”源头挖掘,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打造“双创”升级版。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双创责任部门分工负责)

(八)统筹要素资源,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实施科技经济融合发展工程。不断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探索建立市县(区)联动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建立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的风险补偿机制,通过“科贷通”风险补偿资金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设置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引导基金,通过创业投资、风险补偿、绩效奖励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加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投入。探索建立科技信贷“白名单”,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建立重点拟上市(挂牌)企业资源库,进行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鼓励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优势实现做大做强做优。加大对重点领域创新研发投入,推进设立科技型企业研究与试验开发(R&D)投入后补助专项。探索建立科技“创新券”支持政策,实施财政资金资助普惠性扶持举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和开发区)

(九)统筹环境塑造,加快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实施科技创新环境优化工程。加强创新领域干部队伍建设和编制保障,选优配强创新工作力量。以科技体制改革释放创新活力,完善科研管理机制,全面落实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三评”改革,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四唯”倾向。坚持把宣传作为重要资源,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努力形成崇尚创新创业、支持创新创业、追求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的创新热情和创新潜力。推进营商环境综合评价进入全国地级市第一方阵。推动信用吉林市、法治吉林市和平安江城建设迈上新台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改革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政数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管、科技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科技创新领导体制,以吉林市科技领导小组作为全市推进创新创业高地暨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领导机构,统筹推动行动计划落地、创新资源布局等重大事项,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对接等工作。(责任单位:吉林市科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统筹推进。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工作统筹部署,形成“1+N”政策体系,即1个方案统领、N个措施跟进的创新创业高地暨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政策体系框架新格局。明确考核指标,将主要指标纳入县(市)区、开发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吉林市科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加大政策支持。聚焦创新主体培育、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产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引育等要素,构建科技、人才、产业、金融协同互促的政策体系。强化科技、财政、投资、税收、人才、产业、金融、知识产权等政策协同。健全完善政府科技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对重大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吉林市科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激励广大干部、科研人员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新要求。健全完善科研诚信评价办法,营造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吉林市科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附表:1.碳纤维产业支撑平台(项目)

2.其他相关产业重点平台(项目)

3.龙头企业重点平台(项目)

4.新兴产业平台(基地)项目表

5.校城融合“567”工程项目表

6.与大院大所合作的技术转移转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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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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