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八、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不再追究责任人员(1 人)
1.王志保,男,1974 年 1 月出生,群众,事故当班巷道加强支护作业负责人,负责 15436 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加强支护作业。未正确履行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违章指挥无证人员操作绞车,违章站立在物料车行驶线路上,被挤压在行驶的物料车和胶带输送机机架之间,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
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人员(17人)
东坪煤业(12 人)
2.赵健,男,1991 年 10 月出生,群众,事故当班巷道加强支护作业支护工,负责 15436 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加强支护作业。盲目服从现场负责人违章指挥,未经安全确认发出绞车开车信号拉移物料车,导致物料车挤伤作业人员,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开除处分。
3.崔玉文,男,1970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事故当班巷道加强支护作业支护工,负责 15436 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加强支护作业。盲目服从现场负责人违章指挥,无证操作绞车拉移物料车,导致物料车挤伤作业人员,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
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17一款之规定,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李爱军,男,1971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综采队副队长,负责综采队运输管理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运输作业风险隐患认识不足,对作业区域运输设备检查维护疏于管理,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接到绞车授权装置损坏的汇报后未及时处理,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记大过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暂停其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 50%的罚款,计人民币叁万叁仟贰佰贰拾壹元叁角玖分(¥33,221.39)。
5.郑永明,男,1974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综采队队长,事故当班跟班队长,综采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综采队安全生产工作。未履行对巷道加强支护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职责,未按《15436 工作面巷道加强支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作业过程中未对加强支护作业点巡查检查,对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失管失控,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记大过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暂停其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 50%的罚款,计人民币叁万陆仟贰佰柒拾柒元壹角贰分(¥36,277.12)。
6.韩润录,男,1968 年 11 月出生,群众,事故当班综采队安检工,负责 15436 综采工作面安全巡检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作业前安全确认时未发现调度绞车授权装置损坏、物料车未按规定停放至车场等安全隐患,至事故发生未对巷道加强支护作业点巡查检查,未及时发现人员违章作业行为,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
建议: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撤销其安全检查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证号:T140322196811134217)。由东坪煤业将其调离安检工岗位。
7.魏万里,男,1982 年 2 月出生,群众,东坪煤业机电运输部部长,负责机电运输部全面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矿井调度绞车司机责任制、调度绞车操作规程不完善,均未对授权装置的使用、维护、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对 15436 综采工作面运输作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重要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记大过处分。
8.刘亮明,男,1973 年 3 月出生,群众,东坪煤业安监部部长,负责安监部全面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职工“三违”行为治理不到位,对 15436 工作面巷道加强支护作业安全检查工作安排不力,对跟班安检工落实监督检查职责要求不严,对事故发生负重要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记大过处分。
9.李志清,男,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东坪煤业生产副总经理,分管矿井日常生产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对 15436 巷道加强支护作业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风险认识不足,对综采队当班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职责督促不力,对综采队运输管理监督检查不够,对事故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记大过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武壮明,男,1966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东坪煤业安全副总经理,事故当班带班领导,分管全矿井安全管理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职工“三违”行为治理不到位,督促安监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力,对 15436 巷道加强支护作业现场巡查不细,对事故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记过处分。
11.韩俊海,男,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东坪煤业机电副总经理,分管矿井机电运输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对矿井运输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审核把关不严,对运输安全管理督促不力,对事故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记过处分。
12.张海军,男,1971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东坪煤业总经理(矿长),全面负责东坪煤业安全生产工作,东坪煤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职责,对 15436 巷道加强支护作业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风险认识不足,对职工安全意识教育不够,事故发生后救护处置措施不力,对事故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接到事故报告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事故迟报负直接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撤职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 40%的罚款;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 80%的罚款,两项合并共处上一年年度总收入壹拾捌万贰仟柒佰壹拾贰元整(¥182,712.00)的罚款。
13.梁卫国,男,1967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东坪煤业党委书记、董事长,行使公司章程约定的董事长职权,负责公司党群团委事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与总经理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对职工安全意识教育重视不足,未切实提高职工安全自保能力和遵章守纪意识,对事故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九)项、第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对梁卫国予以诫勉。
晋盂集团(3 人)
14.郝军青,男,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晋盂集团安全监察部副部长兼安全主管,负责晋盂集团所属煤矿的安全监管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对东坪煤业安全风险认识不足、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不细致不深入,对事故发生负重要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5.杨扬,男,1992 年 9 月出生,预备党员,晋盂集团地测防治水副主管,东坪煤业包保责任人,负责对东坪煤业进行包保检查,督促东坪煤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包保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督促东坪煤业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对 15436 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巷道加强支护作业掌握不清,对事故发生负重要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6.崔进印,男,1968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晋盂集团总经理助理,东坪煤业包保责任人,负责晋盂集团所属煤矿生产调度工作,对东坪煤业进行包保检查,督促东坪煤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指导东坪煤业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对东坪煤业生产安排情况不清楚不掌握,对事故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崔进印予以诫勉。
盂县应急管理局(2 人)
17.崔林志,男,1972 年 11 月出生,群众,盂县应急管理局第一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五人小组组员,负责东坪煤业机电运输专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东坪煤业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崔林志予以诫勉。
18.苗培华,男,1971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盂县应急管理局第一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五人小组组长,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巡查检查工作。对东坪煤业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对本起事故发生负一定责任。
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苗培华予以诫勉。
(三)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东坪煤业发生一起一般责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对东坪煤业处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的罚款。
2.东坪煤业发生事故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对东坪煤业处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的罚款。
九、事故防范措施及整改建议
(一)东坪煤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法制意识、规矩意识,坚持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严格执行事故信息上报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严禁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发生事故后严格执行应急救援预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抢救受伤人员作为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采取快速、有序、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
(二)东坪煤业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层层压实压牢各级责任,消除管理漏洞,严防漏管失控;强化现场作业管理,完善井下照明设施,满足作业现场照明需求;在井下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作业点、钻孔施工作业点、重要机电设备检修作业点、大型设备安装、回撤作业点等重要作业场所安设视频监控,用“无监控不作业”推动“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坚决遏制“三违”现象,做到不安全不作业;要淘汰小绞车运输,使用单轨吊、无轨胶轮车等运输设备,提高井下辅助运输安全保障水平。
(三)东坪煤业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升全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以案警人,切实增强职工自保、互保和联保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建全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作业现场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能力,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面掌握隐患治理薄弱环节,及时落实防控整改措施,真正做到安全隐患立行立改。
(四)晋盂集团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完善煤矿包保责任制,压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全面掌握煤矿生产重点环节,督促指导煤矿落实防控措施;要在强装备、推广先进工艺上下功夫,加大对集团所属矿井安全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加快推动矿井升级先进设备,优化辅助运输系统,构建矿井作业现场可视化监控环境;对本次事故进行复盘分析,深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提高职工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盂县应急管理局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要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队的作用,按规定调整五人小组工作安排,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力度;督促辖区煤矿在 10 月底前完成重要作业场所增设完善视频监控工作,对辅助运输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提升矿井辅助运输安全保障水平,对煤矿重点工程、薄弱环节及队组管理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企业做好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调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人员的通知。原文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人员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4〕63号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商有关单位,现对全国电力安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2024年全国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通报2023年度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情况,审议通过《国家能源局贯彻落实国务
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联合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电力管理部门召开2024年二季度电力安全风险隐患会商研判暨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题部署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认真总结今年一季度电
记者从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获悉,4月18日凌晨,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烧伤。目前,受伤人员正在全力救治中。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近日,新疆能源监管办积极落实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与自治区和兵团发展改革委加强协调联动,共同制定工作方案,联合部署新疆区域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等工作。方案要求,各电力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
3月13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整改通知书,共有627家企业被责令立即整改,其中包含多家电力企业。详情如下:整改通知书华中监能整〔2024〕11号各有关企业:为巩固持证企业许可条件持续保持专项清理成果,进一步规范企业证后管理,提升持证企业资质水平,营造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按照国家能源局资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资委近日印发《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国资发社责规〔2024〕15号,详情如下: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中央企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已经国务院国资委2024年第1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务院国资委2024年2
2月27日,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召开2月份安全工作会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公司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聚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目标,狠抓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全力以赴确保安全生产稳定。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张晓虎主持会议并作工作部署。副总经理许晓斌、韩瑞出席会议。会议集中学习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电力设施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近期我国西南部分地区持续
为进一步深化告知承诺制,提高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效能,维护电力市场准入秩序,甘肃能源监管办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强化监管,深化信用,扎实做好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和信用监管工作,持续开展持证企业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一是压实电网企业主体责任。要求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全面落实《电力业务
2月5日,中国华电党组书记、董事长江毅到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督导调研安全生产、能源保供情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绪祥参加调研。调研期间,江毅一行深入北京热电公司主厂房、集控室,详细了解能源保供、生产经营、安全保障、人员队伍等情况,看望慰问干部职工。在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后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