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第十六条 自动发电控制(AGC)按照单元(单机、全厂或多个并网主体组成的计划单元)参与所在控制区频率或者联络线偏差控制调节(ACE)的,对其贡献量进行补偿。自动发电控制(AGC)投其它控制模式的,不对其调节电量进行补偿。
第十七条 有偿一次调频补偿
对满足大扰动性能指标要求的发电侧并网主体、独立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飞轮可参照执行)等新型储能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如下:
F补偿=1000×M×Hi1(MWh)×18元/MWh
式中:M = QUOTE 0;KI>150%或Q合格率<75% 1;
KI≤150%且Q合格率≥75% QUOTE 0;
Q合格率<75% 1;
Q合格率≥75% QUOTE
Ki1为每次大扰动合格事件贡献率、Hi1为发电侧并网主体每次大扰动合格事件的调频实际贡献电量。
第十八条 有偿无功服务补偿
(一)有偿无功服务按机组计量。每台机组每5分钟按以下规则计算补偿:
1.母线电压在电压曲线范围以内时:
(1)当机组迟相运行,机组及全厂的功率因数小于规定的范围,按无功增量补偿。
(2)当机组进相运行,机组及全厂的功率因数小于规定的范围时,且不超过电力调度机构下发的发电机组进相规定值,按无功增量补偿。
2.母线电压超出电压曲线范围时:
(1)当电厂母线运行电压越电压曲线下限时:
当机组迟相运行,机组及全厂的功率因数小于规定的范围,按无功增量补偿。
(2)当电厂母线运行电压越电压曲线限定值的上限时:
当机组进相运行,机组及全厂的功率因数小于规定的范围时,且不超过电力调度机构下发的发电机组进相规定值,按无功增量补偿。
提供有偿无功电量(MVarh)=无功增量×5/60
有偿无功补偿费用(元)=提供有偿无功电量(MVarh)×50元/MVarh
(二)水电机组在低负荷调相运行工况下提供有偿无功服务,其补偿费用(元)=Y调相×PN×t调相,其中,PN为发电机组额定容量(单位为MW),t调相为机组调相运行时间(单位为小时),Y调相为调相运行补偿标准取20元/MW。t调相依据电力调度机构要求机组调相运行的起始和结束时间来计算。
第十九条 装设AVC装置的机组AVC投运率在98%以上,按机组容量和投用时间进行补偿,低于上述指标的不进行补偿:
补偿费用=PN×YAVC×TAVC
式中,PN为机组容量(MW);YAVC为AVC补偿标准,取0.1元/MWh;TAVC为机组AVC投用时间,单位为小时。
第二十条 旋转备用服务补偿
对承担系统旋转备用的水电机组在丰水期时段(16:00-次日11:00)所提供的系统必须旋转备用予以补偿。各电厂每5分钟按以下规则计算旋转备用贡献量和补偿费用:
(一)旋转备用贡献量
电厂旋转备用贡献量:
B电厂=B电网×PN/P主力
第二十一条 黑启动服务补偿
电力调度机构按照电网结构指定黑启动机组,与黑启动机组所在发电公司签订黑启动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机组黑启动技术性能指标。提供黑启动服务的发电机组应每年做一次黑启动试验,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交黑启动试验报告。
对提供黑启动服务的机组按5000元/月给予补偿;黑启动成功后获得50万元/次的调用补偿费用。待条件具备后根据电网运行需要以市场竞价方式确定黑启动服务。
若在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或其它紧急情况需要被指定的黑启动电源以外的其它并网主体(不限《两个细则》参与主体)提供黑启动服务,并且黑启动成功的,一次性补偿该电站50万元的调用补偿费用和12个月黑启动补偿资金。指定黑启动电源以外的电站不参与黑启动考核。待条件具备后根据电网运行需要以市场竞价方式确定黑启动服务。
第二十二条 电力用户签订的带负荷曲线电能量交易,应承担相应电力辅助服务的责任和费用,参照发电企业标准进行补偿和分摊,随电力用户电费一并结算。
第五章 计量与结算
第二十三条 并网主体必须接受电力调度能量管理系统(EMS)监视和控制,提供的辅助服务技术参数须经有资质试验单位校验确认。
第二十四条 辅助服务统计数据包括电能量计量采集装置数据、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记录的发电负荷指令和省(市)间联络线交换功率指令、实际有功(无功)出力,日发电计划曲线(含修改)、省(市)间联络线交换功率曲线、电网频率、电压曲线等。
第二十五条 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由电网企业单独记账,实行专项管理。并网主体所有考核费用全部用于补偿提供有偿辅助服务的电厂,辅助服务补偿费用不足部分按当月各发电侧并网主体实际上网电量比例分摊,富余部分按当月考核费用等比例返还。
第二十六条 根据各并网主体上月并网运行应考核费用、辅助服务应补偿费用及应分摊费用,计算出各并网主体上月最终应获得或应支出的费用,由电网企业根据结算关系,与并网主体月度电费一并结清。当月上网电量不足扣罚考核电量的发电侧并网主体,剩余部分记账顺延至次月结算。
第六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七条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易于使用的原则,披露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考核/补偿/分摊、具体品种、调度单元等信息类型。信息披露主体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八条 每日10:00前,电力调度机构应向所有并网主体披露前一日辅助服务相关信息。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电力调度机构应向所有并网主体披露各并网主体上月各项辅助服务补偿情况。每个并网主体的相关信息均应向所有并网主体公布,确保运行结果公允,运行结果可追溯。各并网主体应在每月8日前完成初步核对,如存在异议,应在每月8日前向电力调度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第二十九条 电力调度机构应在每月10日前向电力交易机构推送各并网主体上月辅助服务补偿费用、分摊费用、结算费用等信息。电力交易机构应在每月10日前通过信息披露平台向所有并网主体公示。信息披露平台不具备公示条件时,可暂由电力调度机构向所有并网主体披露。并网主体对结算结果有疑问,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电力调度机构提出复核。电力调度机构应在接到并网主体复核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予以答复。
第三十条 若发生异议,确需调整结算结果的,电力调度机构应立即报告能源监管机构,调整结果应重新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电力调度机构将结果盖章推送给电力交易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出具结算依据。未经公示不得进行结算。特殊情况下,结果需要能源监管机构审核发文的,电力调度机构将结果报送能源监管机构,电力交易机构根据能源监管机构文件出具结算依据。
第三十一条 电力交易机构负责通过信息披露平台向所有市场主体披露相关考核和补偿结果,制定信息披露标准格式,开放数据接口。
第三十二条 电力调度机构会同电力交易机构在每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向能源监管机构报送上月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分析报告和补偿分摊结果。
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 能源监管机构负责西藏电力辅助服务管理,组织建设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组织电网企业和并网主体确定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标准或价格机制,调解电力辅助服务管理争议,监管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市场交易规则的执行、电力辅助服务的需求确定和评估实际执行效果等工作。
第三十四条 并网主体对辅助服务调用、统计和补偿等情况有疑问,经与电力调度机构协商后仍有争议的,可以向能源监管机构提出申诉,由能源监管机构依法协调或裁决。
第三十五条 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应将辅助服务管理信息接入华中能源监管局的监管信息系统。
第三十六条 能源监管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问题线索,可以采取现场或非现场方式对本细则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违反本细则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向能源监管机构举报。
第三十七条 电力调度机构应严格按照本细则实施并网主体辅助服务管理,不得擅自调整算法和参数,不得违规减免考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及时,应保存辅助服务管理数据至少两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由华中能源监管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附件2
西藏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西藏自治区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网经营企业和并网主体协调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结合西藏电力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西藏区、地两级调度机构装机容量20MW及以上的直调水电、地热、生物质电站,装机容量10MW及以上的风电(含风储)、光伏(含光储)、光热场站等发电侧并网主体,储能容量10MWh及以上独立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飞轮可参照执行)等新型储能,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等能够响应电力调度指令的可调节负荷(含通过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形式聚合)等负荷侧并网主体的电力并网运行管理。煤电、燃机、燃油机组、自备电厂暂不参与;电网公司所属电厂参与考核,暂不参与结算。
第三条 新建并网主体完成以下工作之后的当月开展并网运行管理。水力发电机组按《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2015)要求完成负荷连续运行时纳入。风力发电场、光伏发电站分别按《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GB/T 31997-2015)、《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96-2012)、《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调试及验收标准》(GB/T 51311-2018)完成工程验收,第一台风电机组或逆变器并入电网时纳入。电化学储能电站按照《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技术规定》(GB/T 36547-2018)、《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测试规范》(GB/T 36548-2018)要求完成接入电网且具备结算条件之后纳入;可调节负荷按照《可调节负荷并网运行与控制技术规范》(DL/T 2473.1-2022)~《可调节负荷并网运行与控制技术规范》(DL/T 2473.13-2022)要求完成接入电网且具备结算条件后纳入。其它并网主体原则上自基建调试完成交付生产运行之日纳入。
第四条 并网主体并网运行管理遵循电力系统客观规律、市场经济规律以及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要求,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能源监管机构依法对并网主体并网运行管理情况实施监管。电力调度机构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具体实施并网主体的并网运行管理工作。
第二章 运行管理
第一节 安全管理
第六条 电力调度机构按其调度管辖范围负责电力系统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并网主体、电网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以及电力调度管理规程、电气设备运行规程,共同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 发电侧并网主体中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度通信设备、调度自动化设备、励磁系统和电力系统稳定器、调速系统和一次调频系统、二次调频、调压、直流系统、新能源功率预测系统、水电厂水库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以及涉及网源协调的有关设备和参数等,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电网稳定性要求。有关运行和检修管理、操作票和工作票等制度,应符合国家、行业等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其它并网主体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电网稳定性要求。
第八条 电力调度机构针对电力系统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及时制定反事故措施;并网发电厂应落实电力调度机构制定的反事故措施,对并网发电厂一、二次设备中存在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问题,并网发电厂应与电力调度机构共同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并确保计划按期完成。对于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并网发电厂,每逾期一天,每项按全厂额定容量×0.5小时计为考核电量。光储电站额定容量按照光伏板额定容量计算。
第九条 电力调度机构应制定防止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预案,合理设置黑启动电源,制定黑启动方案,还应针对电网方式变化和特点组织电网联合反事故演习和实施必要的黑启动试验。并网发电厂要按照所在电网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预案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落实事故处理预案;要制定可靠完善的保厂用电措施、全厂停电事故处理预案和内部黑启动方案,报电力调度机构备案;并根据电力调度机构的要求参加电网联合反事故演习。对于未按期制定事故处理预案的并网发电厂,每逾期一天,按全厂额定容量×1小时计为考核电量,月累计考核电量不超过并网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1%;对于无故不参加电网联合反事故演习的并网发电厂,按全厂额定容量×2小时计为考核电量。
电力调度机构确定为黑启动电源的发电厂,因电厂原因不能提供黑启动(不含计划检修),扣罚该厂当月黑启动补偿资金,并按全厂额定容量×2小时计为考核电量。
电力调度机构检查发现电厂不具备黑启动能力,而电厂隐瞒不报的,扣罚该电厂前12个月黑启动补偿资金并按全厂额定容量×24小时计为考核电量。
电力调度机构在系统发生事故或其它紧急情况需要确定为黑启动电源的发电厂提供黑启动服务,而电厂无法提供该服务或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扣罚该电厂前24个月黑启动补偿资金,按全厂额定容量×48小时计为考核电量,并追究电厂相应责任。
第十条 并网主体发生事故后,应积极配合调查和分析,并提供所需的故障录波数据、事故时运行状态和有关数据资料。并网主体拒绝配合的,拒不改正的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的,按全厂额定容量×1小时计为考核电量。
第二节 调度管理
第十一条 并网主体应与电网企业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确保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参照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制订的《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等示范文本及时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无协议(合同)不得并网运行。合同签订后按能源监管机构要求备案。双方达不成协议的,由能源监管机构协调。
第十二条 电网企业和并网主体应按照《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国家电监会13号令)《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国家电监会14号令)等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和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并网主体应严格服从所属电力调度机构的指挥,迅速、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接受调度指令的并网主体值班人员认为执行调度指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系统安全的,应立即向发布调度指令的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决定该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6月10日,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举行开工仪式,标志着储能辅助调频工程正式开工。工程总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该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开工仪式。本次储能辅助调频工程采用磷酸铁锂电池+超级电容组成的混合储能系统,总容量10兆瓦,能在电网调整负荷时快速释放或吸收存储电能,提高一期两
近年来,随着东北区域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构建,新能源装机容量快速攀升,系统频率控制难度持续加大。2024年10月东北电网曾出现晚峰时段因新能源出力快速下降,叠加用电负荷增长等因素,40分钟爬坡需求达到近十年罕见的801万千瓦,在全力调用爬坡资源的情况下,仍出现频率长时间波动问题。东北能源监管局
近年来,随着东北区域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构建,新能源装机容量快速攀升,系统频率控制难度持续加大。2024年10月东北电网曾出现晚峰时段因新能源出力快速下降,叠加用电负荷增长等因素,40分钟爬坡需求达到近十年罕见的801万千瓦,在全力调用爬坡资源的情况下,仍出现频率长时间波动问题。东北能源监管局
6月6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6月2日-6月6日)。政策篇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等,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6月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文件提到,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
5月30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对《广东省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科学界定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应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并网主体包括海上风电、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以及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30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广东省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科学界定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应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并网主体包括海上风电、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以及
136号文件的发布和实施不仅对新能源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也对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资源提出了更高要求。(来源: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文/黄少中中国能源研究会特邀首席专家)01为灵活性调节资源提供更大发展空间新能源上网电价的市场化改革,标志着以市场化方式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迈出关键步伐,将给电力
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26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印发《长三角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稿)》和《长三角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稿)》。提到,并网主体包括发电侧并网主体、可调节负荷和新型储能等,其中新型储能主要为华东区域内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的电化学、压缩空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6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4月上海电网“两个细则”补偿结果公示。《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辅助服务分摊标准及“两个细则”考核和补偿结果公示、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华东监能市场〔2023〕117号)等文件要求,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完成了2025年4
5月23日,丰收光伏电站(一期)逆变器更换项目招标中标候选人公布,中标候选人第1名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27.97万元。丰收光伏电站由广西象州航桂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地址位于广西来宾市象州县石龙镇和马坪镇之间的丰收水库。丰收光伏电站(一期)装机容量为60MWp的光伏地面发电项目于201
今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136号文”)要求新能源全电量入市,并通过机制电价、竞价规则等实现市场化转型。这也给储能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目前市面上有两个观点,一是短期内,储能发展速度将大为受限;二是长期来说,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广东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拟对万里扬高明独立储能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核准前公示。项目名称:万里扬高明独立储能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申报单位:佛山万里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佛山万里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万里扬高明独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6日,长垣市融源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州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8260.0018万元,折合单价0.7065元/Wh;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8279.997415万元,折合单价0.707元/Wh。项目招标人为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7日,首航高科新疆乌什5万千瓦/40万千瓦时磷酸铁锂电化学独立储能项目开工仪式在阿合雅镇举行。项目计划总投3.95亿元,计划新建5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含储能工程、开关站、送出工程等。工程总占地面积37.13亩,计划工期6个月,拟于年底建成并网。项目建成后,预计实现年产值
从引发行业巨震的136号文,到后来的394号文、411号文,除了“强制配储”政策的退出,政策的有形之手与市场的无形之手,始终在协力重塑中国电力市场格局,同时也深刻影响了新能源储能市场的“底层逻辑”。当行业由“政策驱动”迈向“价值驱动”之时。2025年6月12日,在SNEC2025展会现场,阳光电源举办主
北极星储能网讯:6月17日,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天皮山8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电站EPC及储能设备采购招标,项目位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期一次性建成,计划2025年建成投产。项目建设内容为中节能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天皮山8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电站规划装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3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复函同意开展河南电力现货市场2025年第一次结算试运行。6月19日~27日开展河南电力现货市场2025年第一次结算试运行,6月18日开始组织日前市场申报,6月19日、6月20日为调电试运行,调电试运行期间机组组合按照市场出清结果执行,6月21日~27日实施结算。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征求意见稿,交易方式包括集中交易和双边协商交易两种方式。其中集中交易包括集中竞价交易、滚动撮合交易和挂牌交易三种形式。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电动汽车充电等根据调节能力,设置其交易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征求意见稿,现阶段,以“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报量不报价”模式组织市场申报,市场机组申报运行日的报价信息,售电公司和批发用户申报运行日的用电需求分时曲线,不申报价格。待具备条件后,以
日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印发《创新支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虚拟电厂现阶段主要聚合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独立储能等调度未直接调管的分布式资源和具备负荷调节能力的市场化用户。聚合资源应为具有电网企业独立户号、在电力交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印发《创新支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到,根据聚合资源的不同,虚拟电厂可分为发电类资源、负荷类资源和独立储能类资源三类。其中,发电类资源、负荷类资源内均可包含储能装置,独立储能类资源指的是,符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6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已注册经营主体目录(2025年6月16日披露)。其中包括截至2025年6月16日已独立储能企业目录。详情如下:
德国虚拟电厂参与平衡市场机制的经验分析李晨阳江海燕史文博(国网(苏州)城市能源研究院)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过半,电力系统的分钟级快速灵活调节能力已成为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必然要求。德国作为能源体系快速转型、实现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的典型代表国家,其虚拟电厂深度参与电力平衡市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7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电力市场系列规则意见的通知。其中《湖南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市场结算按自然月为周期开展。电力批发市场采用“日清月结”方式,以小时为基本计算时段,按日进行市场化交易结果清分,生成日清分
6月17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了《湖南省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旨在加快建立完善湖南电力市场体系。本细则适用于湖南电网内开展的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全文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6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已注册经营主体目录(2025年6月16日披露)。其中包括截至2025年5月16日已注册辅助服务聚合商目录。详情如下: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从“试点探索”阶段转向“全国统一制度框架”阶段。(来源:《能源评论》作者:张驰李劲松)2025年4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是继《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之后,又一个全
“从2015年首次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以来,我们用电成本降低。”近日,作为电力市场化改革受益者的贵州遵义铝业公司副总经理陈静说,电力市场化交易让他们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能源及电力改革作出了部署,要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
近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5月辅助服务聚合商注册注销情况,本月新增注册生效辅助服务聚合商0家,自主注销辅助服务聚合商1家。累计注册生效辅助服务聚合商11家。
5月28日至29日,国家能源局2025年电力市场建设能力培训班暨电力市场建设工作座谈会在云南昆明举办。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市场化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市场制度规则体系加速成型,市场功能持续深化,中长期、现
5月22日,由北极星电力网主办的“2025第三届虚拟电厂运营与未来发展研讨会”在安徽合肥盛大召开。本次大会以“破界聚能,智领未来”为主题,汇聚了行业主管部门、权威智库、领军企业及优秀实践代表,共同探讨虚拟电厂的发展趋势、技术创新及落地应用。西安广林汇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林”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9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市六届人三次会议第084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件明确,2022年以来,在大家共同努力下,重庆市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取得快速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市装机项目规模达到156万千瓦/315万千瓦时,总投资约48亿元,为我市电力保障发挥和可再生能源消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7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4月华东调峰市场安徽购买调峰费用分摊统计结果的通知,详情如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