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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得售电网获悉,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根据文件,“十四五”期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电力、煤炭、钢铁、焦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进,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发电量占比达到3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完善与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相适应的价格机制,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完善分时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加大峰谷电价差,全面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
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按国家要求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范围,强化数据质量监督管理,探索制定碳普惠、公益性碳交易等激励政策。积极参与国家碳排放权、用能权等市场交易。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电力现货交易试点。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加快推动储能进入电力市场参与独立调峰。加快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绿电、绿证交易等获得合理收益补偿。
详情如下:
山西省人民政府
印发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发〔2022〕2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我省碳达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按照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立足我省能源资源禀赋,坚持“系统推进、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总方针,先立后破,通盘谋划,统筹发展和减排,统筹省内排放和能源输出,统筹传统能源和新能源,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山西碳达峰十大行动,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力争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电力、煤炭、钢铁、焦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进,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发电量占比达到3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资源型经济转型任务基本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0%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二氧化碳排放量力争达到峰值。
二、深化能源革命试点,夯实碳达峰基石
立足山西作为能源大省的基本省情,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为根本,坚持煤炭和煤电、煤电和新能源、煤炭和煤化工、煤炭产业和数字技术、煤炭产业和降碳技术“五个一体化”融合发展的主要战略方向,引深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传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节能降碳增效三大行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调整,有效控制碳排放的源头和入口。
(一)传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夯实国家能源安全基石。发挥好煤炭“压舱石”和煤电基础性调节性作用,打造国家能源保供基地。统筹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资源潜力、煤矿服务年限、环境容量等,合理控制煤炭生产总量,增强煤炭稳定供应、市场调节和应急保障能力,坚决兜住能源安全底线。以坑口煤电一体化为重点,支持大型现代化煤矿和先进高效环保煤电机组同步布局建设。统筹煤电发展和电力供应安全,有序发展大容量、高参数、低消耗、少排放煤电机组。推动煤电联营和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新增风光发电指标向煤炭及煤电企业倾斜布局,促进传统能源企业向综合能源服务供应商转型。推进山西-京津唐等通道建设,加快实施“两交”(晋北、晋中交流)特高压联网山西电网、500千伏“西电东送”通道优化调整工程,持续提升晋电外送能力。(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项任务均需各市政府贯彻落实,以下不再逐一列出。)
2.推动煤电清洁低碳发展。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有序推动在建煤电项目投产,加快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兼顾省内自用和外送需求。积极推进煤电机组“上大压小”,以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为重点,分类推进落后机组淘汰整合。科学统筹热电联产与供热、供气需求,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开辟干熄焦余热发电并网绿色通道。合理控制新增煤电规模,开展燃煤机组节煤降耗和延寿改造,到2025年,全省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力争降至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以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为方向,加快煤炭由燃料向原料、材料、终端产品转变,推动煤炭向高端高固碳率产品发展。聚焦高端炭材料和碳基合成新材料,推动高端碳纤维实现低成本生产,构建煤层气制备碳基新材料产业链条,打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集群。加快碳纤维、石墨烯、电容炭、碳化硅、煤层气合成金刚石、全合成润滑油、费托合成蜡等高端碳基新材料开发。支持“分质分级、能化结合、集成联产”新型煤炭利用示范项目,加快低阶煤利用试点项目建设,探索中低温热解产品高质化利用。(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煤炭绿色安全开发。推动智慧矿山建设,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无人化煤矿占比,提高煤炭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和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炭行业整体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动井下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煤炭绿色开采。在全省新建煤矿开展井下煤矸石智能分选系统和不可利用矸石返井试点示范工程。推广煤与瓦斯共采技术,持续开展煤矿瓦斯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有效减少煤炭生产甲烷排放。开展煤铝共采试点。适应山西煤炭资源逐步向深部开采的特点,积极推广深井废热利用技术。坚持产能置换长效机制,持续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资源枯竭煤矿关闭退出,适度布局先进接续产能项目和核增部分优质产能,到2025年,平均单井规模提升到175万吨/年以上,煤矿数量减少至820座左右,先进产能占比达到95%左右。(省能源局、省应急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行动
1.全面推进风电光伏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统筹风光资源开发和国土空间约束,加快建设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重点建设晋北风光火储一体化外送基地、忻朔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基地、晋西沿黄百里风光基地、晋东“新能源+”融合发展基地、晋南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创新推广“光伏+”融合发展模式,推进分布式光伏与建筑、交通、农业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充分利用高速公路边坡等沿线资源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推广“板上发电、板下种植养殖”光伏立体发展模式。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开展风能、太阳能功率预报,有效降低弃风弃光。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000万千瓦左右,2030年达到1.2亿千瓦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国家非常规天然气基地。发挥山西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和产业优势,以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为重点,加快探明地质储量区块资源增储和产能提升,重点建设晋城、吕梁、临汾非常规天然气示范基地。推进煤层气、页岩气、致密气“三气”综合开发,加快大宁-吉县和石楼西等区块致密气规模化开发。探索关闭煤矿(废弃矿井)剩余煤层气资源利用。有序推进管网规划建设运营,打造以太原为核、高压干线为圈、各区域管网为环的“一核一圈多环”管网格局。建立晋南、晋北两大区域储气调峰中心,构建“2+1+N”储气调峰体系。严格管道气密性管理和放散管理,有效控制甲烷逸散。(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发展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发挥山西多山地丘陵的地形优势,将抽水蓄能作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基础和主攻方向,加快浑源、垣曲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积极推进纳入国家规划“十四五”重要实施项目的抽水蓄能前期工作,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加快储能规模化应用,加强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推进电化学、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到2025年力争形成基本与新能源装机相适应的1000万千瓦储能容量。充分发挥源网荷储协调互剂能力,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积极实施存量“风光火储一体化”,稳妥推进增量“风光水(储)一体化”,探索增量“风光储一体化”。(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氢能高地。加强氢能发展顶层设计,系统谋划氢能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区域布局和关键技术突破,分层次、分阶段逐步实施,有序推进氢能产业布局的落地和关键技术突破。谋划布局氢能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加用”全链条发展。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氢,充分发挥山西焦炉煤气富氢优势,鼓励就近消纳,降低工业副产氢供给成本,逐步推动构建清洁化、低碳化、低成本的多元制氢体系。统筹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水平,稳步推进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有序推动氢燃料重卡生产、氢燃料电池生产、氢能关键零部件制造等多产业结合的氢能产业集群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有序推进地热、甲醇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地热资源勘探开发,积极推进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利用,积极开展中深层地热能利用试点示范,支持太原、忻州、运城等市创建地热供暖示范区,支持大同建设高温地热发电示范区,支持晋北地区先行建设地热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加大地热能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机构的应用,在武宿机场航站楼、太原西站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地热技术运用示范项目。到2025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比2020年增加50%以上,进一步推动地热能发电项目。统筹推动甲醇燃料生产及输配体系建设,支持晋中市打造国家级甲醇经济示范区。推进繁峙、代县、广灵等光热取暖试点。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推进临汾、长治、运城等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项目试点。因地制宜开发水电项目,加快推动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前期手续、争取尽快开工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立足可再生能源有效消纳,持续加强新能源发电并网和送出工程建设,到2025年建成10座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加快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完善煤电调峰补偿政策,大幅提升煤电调峰能力。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合理统筹新能源发电建设和电力灵活性调节资源供给,大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完善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到2025年,电网削峰能力达到最高负荷5%左右,到2030年达到5%-10%。(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1.全面提升用能管理能力。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增强能耗总量管理弹性,逐步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完善能源计量体系,鼓励采用认证手段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有序推动煤炭减量替代,巩固“禁煤区”成果,深化分散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和居民散煤治理,大力推广适用洁净燃料和高效清洁燃烧炉具,逐步实现全省范围散煤清零。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燃料用煤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因地制宜推广“煤改气”,积极推进“煤改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快提升电力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动煤电、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深入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组织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达标对标活动。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两高”项目聚集度高的园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鼓励园区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打造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节能低碳园区。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围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节能升级改造,推进绿色建筑创新技术应用示范,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全面提升能效水平。依托龙头骨干企业,发展高效粉煤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等产品,提升高效锅炉应用推广水平,培育壮大三相异步电机、稀土永磁电机等高效节能电机产品装备。建立能效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统筹谋划、优化布局、科学配置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探索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能源、水利、市政、交通等领域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低碳化升级。引导新建数据中心强化绿色设计、深化绿色施工和采购,提升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水平。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重点领域突破,打好碳达峰攻坚战
统筹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原料工艺提质、清洁能源替代等源头治理,开展工业领域碳达峰、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三大行动,优化存量排放,控制增量排放,切实推动重点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实现安全有序达峰。
(一)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1.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禁新增产能,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加快限制类工艺装备产能置换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先进产能占比。加快钢铁行业结构优化和清洁能源替代,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大力推进非高炉炼铁等低碳冶金技术示范,重点推广烧结烟气脱硫脱硝、低温轧制等炼钢、轧钢节能减排技术。鼓励钢焦化联产,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示范。以生产过程中的燃气、蒸气、余热、余压等二次能源,废水及炉渣、粉尘、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为重点,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到2025年,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焦化行业碳达峰。全面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推动化产品加工高端延伸和企业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加快大型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底前全面退出4.3米焦炉,全面实施全干熄焦改造。支持焦化企业分系统、分阶段实施数字化改造。锚定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目标,推动实现能源高效利用、资源高效转化。力争到2025年炭化室高度5.5米及以上先进焦炉产能占比达到95%以上,现有已建成的大型焦炉全部通过节能改造达到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全面建成国家绿色焦化产业基地。(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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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山西中矿科工电力销售有限公司等4家售电公司启动强制退出程序的公示,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自愿退出山西售电市场的公示,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暂停山西盛华售电有限公司等13家售电公司交易资格的公告,详情如下:
2024年3月29日下午,山西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在山西能源监管办和山西省能源局的现场监督指导下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相关文件要求,除市场运营机构代表外,采取差额选举方式,投票确定第三届市场管理委员会委员21名,其中发电企业代表6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公示拟参与山西电力市场售电公司(2024年第四批)名单,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公布参与山西电力市场售电公司(2024年第四批)名单,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第三批虚拟电厂建设试点项目的公示。拟确定方案较为成熟的国家电投山西公司“负荷类”虚拟电厂项目等4个项目为第三批虚拟电厂试点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详情如下:关于第三批虚拟电厂建设试点项目的公示各相关市场主体:根据我省《虚拟电厂建设
1-2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为51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9%。2月,全社会用电量为235.4亿千瓦时,增长0.4%。分产业看,1-2月,第一产业用电量为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第二产业用电量为360.1亿千瓦时,增长3.3%;第三产业用电量为77.1亿千瓦时,增长14.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73.9亿千瓦时,增长10
自山西市场V14新规颁布后,对山西发电侧交易影响最直接的莫过于日滚动限价的放宽,这意味着在市场看低或看高窗口,市场波动性更大,亏损和盈利阈值更大,因此限价开放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市场活跃度,但交易风险也被进一步扩大。那么如何在当前的市场中获得收益的同时做到风险控制防范就变为了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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