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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集中回复:国有企业考核分配、工资总额相关的25个问题

2023-03-31 09:18来源:国资智库作者:国务院国资委官网关键词:电力央企五大发电电力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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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关于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

(2021)的补充资料

问:以下是我对于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21)的疑问:1.请问新增“补充资料”的存货周转率、两金占流动资产比重、成本费用占营业总收入比重等6个指标如何纳入评价计分体系?2.是否可以直接将这几个指标分配进入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经营增长状况四个部分中的其中一个部分?3.如果可以的话,权重是自行调整分配吗?4.此外,这几个指标是基本指标还是修正指标?您的回答对我们改进绩效考核体系意义重大,期待您的回复!

答2021-12-27: 为满足企业开展国际国内对标工作需要,《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除公布22个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值外,对每个行业以“补充资料”形式提供了存货周转率、两金占流动资产比重、成本费用占营业总收入比重、经济增加值率、EBITDA率、资本积累率6个指标数据。企业和个人可根据工作或研究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将其纳入绩效评价计分体系以及纳入的具体方式方法。

08

关于《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中分数划分依据

问:您好, 感谢国资委对我之前留言的耐心解答,关于您的回复“分数段85、70、50、40的划分依据是根据分户企业评价得分对其绩效评价结果划分档次”,我的理解是国资委根据数千万家不同行业得企业评价得分分为五个分数段,对吗?是以每个分数段得平均值作为标准线还是每个分数段得最低值作为分数线吗?另外2006年公布得分数段是以2006年得企业评分结果作为标准吗?如果以2006年结果作为标准,此标准是否适用于现企业绩效评分?

答2021-12-01:您提出的关于《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分数划分依据的问题咨询 申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国资委基于出资人管理职责,根据有关规定,对中央企业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并以85分、70分、50分、40分作为类型判定的分数线。企业开展相关工作或个人开展研究,可结合实际对分数线进行确定。

09

可否提供中央企业工资总额

预算管理开始实行的年份

问:您好,我是北京交通大学会计系博士研究生,为助力政府部门精准施策,完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研究团队拟评估工资总额预算的政策效应,但由于缺少资总额预算管理的开始执行信息(即各央企何时开始执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想咨询一下贵部门能否提供或公开相关信息,感谢!本人及团队承诺上述信息只用于科研,同时履行保密义务。

答2021-11-23:2008年,国资委在石油石化、电信、电力等部分重点行业启动了工资总额预算试点工作,2014年实现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覆盖全部中央企业。

10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

股权激励工作指引》有何特点?

问:请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有何特点?

答2020-06-10:《指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政策上保持衔接一致。《指引》是在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框架下制定的,与国资委此前出台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政策规定也是衔接一致的,这次提出的都是具体操作上的细化规程。二是清晰界定责任与程序。国资委落实以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要求,股权激励具体实施方案的审核责任在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指引》通过细化完善操作层面的指导,帮助中央企业更好地担负起股权激励主体责任,保障该项工作职责中央企业接得住、管得好、落得实。三是重点回答了操作问题。此前我们出台的股权激励相关政策是框架性、原则性的,中央企业在实施中遇到了一些具体情况,《指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可操作的方法,在政策框架内给予阐释和细化,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在具体实践操作上与政策规定良好对接。

11

咨询《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内容

问:请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2020-06-08:《指引》共九十七条,近两万字,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各方面政策规定,从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要点、考核体系、管理办法和实施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政策梳理、系统集成,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践规范逐一明确阐释。一是重点介绍实施股权激励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原则及相关要求。二是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方式、激励对象范围、权益授予数量、授予价格、时间安排、激励收益等的内涵要义、政策规定、操作规范进行详细阐释。三是从强化公司业绩考核、健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价、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考核等方面明确出资人的导向和要求,引导企业注重价值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四是将规范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责任追究与特殊情形处理、财务处理和税收规定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进行了梳理明确。五是归纳各级国有股东的职责,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申报、实施、终止等程序事项予以梳理,并重申监督管理、信息披露等要求。

12

“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

收入能增能减”如何实现?

问:国企改革的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那么现在推进还顺利吗?

答2020-05-28:三项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进和完善的最重要基础工作,是我们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和基本目标,也是国有企业相比其他所有制企业一个重要的短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资委去年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中央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企业选树改革标杆,开展对标诊断,制定改革方案,推进改革实施。截至目前,全部中央企业均制定了分户改革方案,完成了改革顶层设计,但整体推进力度还不够,改革成效还不显著,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中央企业自身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三项制度改革是整个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国资委2020年推进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我们必须要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13

为什么要印发《中央企业控股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

问:请问国资委为什么要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

答2020-06-0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各项工作。目前国有企业改革的“1+N”文件体系已经基本定型,当前制定政策的重点是具体的操作规程。就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而言,国资委成立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确立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从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和企业改制上市的需要出发,按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要求,积极探索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有效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办法,尤其是2019年国资委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19〕102号),标志着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政策体系已经基本定型。当前的重点任务是把工作着力点从夯基垒台、立梁架柱转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落实落地上来,推动这项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出台《指引》就是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前期中央企业开展此项工作的实践经验进行了汇总梳理,着力从微观操作层面细化对中央企业的工作指导,进而推动中央企业扩大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覆盖面,构建科学、规范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14

央企的盈利亏损情况在哪里可以看到?

问:央企的盈利亏损情况在哪里可以看到?央企经营效益有无硬性要求?

答2020-01-22:中央企业的经营情况可登陆相关企业网站查询,网站链接可参考国资委网站中央企业名录栏目。

2019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修订印发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资委令第40号)。《考核办法》提出,国资委按照企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与国民经济重要支柱地位相匹配、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符合的原则,主导确定企业经营业绩总体目标。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由国资委主任或者其授权代表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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