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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严格执行产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额、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加强项目建设和产品设计阶段清洁生产。新(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分析论证原辅料使用、资源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厂内外运输方式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对使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进行说明,相关情况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鼓励企业在产品和包装物设计时充分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重点抓好钢铁、电力、化工、造纸、建材、纺织、食品七大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积极申报清洁生产先进单位。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等重点工程。探索开展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审核模式。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实施企业清洁生产领跑行动。
第三节 推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
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减量替代,按照潍坊市下达目标要求,制定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严控新增耗煤项目建设,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和发展节奏,不再新增燃煤自备电厂,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新增用电需求主要由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输电满足。基本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30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低效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对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严格执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办法。新建、改建生物质锅炉不得掺烧煤炭、重油、渣油等化石燃料。重点削减小型燃煤锅炉、民用散煤与农业用煤消费量,促进煤炭集中使用、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到2025年,现役煤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控制现有耗煤企业使用兰炭替代煤炭消费量。
提高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加快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推动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因地制宜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有序推进风电开发,率先在北部盐碱滩涂地区规划建设千万千瓦级风光储一体化基地。坚持太阳能发电与热利用并重,积极推动整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不断扩大太阳能利用规模。推动生物质能资源规模化和市场化开发,力争到2023年,生物质能年利用量相当于替代2.5万吨标准煤。实施“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科学推动生物质燃料应用、地热能循环利用,大力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积极对接并全力配合推进山东天然气环网北干线寿光段工程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天然气供应能力。加快既有通道配套电源建设,提高通道利用率和清洁电量比例。加大“外电入寿”力度,提高“外电入寿”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形成“以500千伏电网为电源支撑、220千伏电网为骨干网架、110(35)千伏电网深入负荷中心”的坚强智能电网。强化特高压骨干网络建设,提高“外电入寿”中清洁电力比例。深入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
实施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大力推广终端用能清洁化,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各用能领域电气化、智能化发展,推行清洁能源替代。对以煤、石焦油、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工厂余热、电力热力等进行替代。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在城市规划新区和热力管网难以覆盖的片区大力发展区域性清洁供暖,在集中供暖难以覆盖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推进气代煤、电代煤、热代煤、集中生物质等清洁采暖方式,力争 2023 年采暖季前清洁取暖实现应改尽改。对暂不具备清洁采暖条件的地区、偏远农村区域,可使用清洁型煤、优质无烟块煤、兰炭等清洁煤炭进行替代,采用“清洁煤炭+节能环保炉具”模式。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取暖、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
第四节 加快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大运输结构调整力度,减少公路周转量,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运输为主的格局。深入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推进羊口货场黄大铁路专用线等项目规划建设。支持砂石、煤炭、钢铁、电力、水泥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宗货物原则上由铁路运输;未建成铁路专用线的,鼓励优先采用公铁联运、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以及封闭式皮带廊道等绿色方式运输。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积极对接国家、省级油气管道工程,鼓励企业建设油气管道基础设施。开展西港区寿光作业区疏港铁路的规划研究,力争到“十四五”末,各港区全面接入疏港铁路。推动内陆河流航运业发展,按照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小清河复航工程,2023年实现全线复航。到2025年,铁路和水路大宗货物运输量占比较2020年提升3个百分点。
推动车船升级优化。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鼓励将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新能源车辆,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加强国六重型柴油货车环保达标监管,严禁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不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重型柴油车。严格落实省、潍坊市要求,加速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2023年底前,全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2025年底前,完成潍坊市下达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加快车用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内河船舶LNG加注站、加氢站、充电桩布局,在交通枢纽、批发市场、快递转运中心、物流园区等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推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2025年底前,除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新能源占比100%,新增和更新出租车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占比100%;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20%左右。开展港口、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严格控制港口和船舶污染排放,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老旧运输船舶。
构建高效集约的绿色流通体系。深入实施多式联运工程,探索开展集装箱运输、全程冷链运输等多式联运试点示范。严格执行商贸流通标准、规范,加强绿色发展。积极参与黄河流域省会和胶东经济圈“9+5”地市陆海联动开放合作倡议。发展绿色仓储,鼓励和支持在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技术与装备以及能源合同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完善仓储配送体系,建设智能云仓,鼓励生产企业商贸流通共享共用仓储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海河联运,完善中转运输作业条件。
第五节 积极推进碳排放达峰进程
积极开展碳达峰行动。严格落实潍坊市下达的达峰目标任务,制定达峰行动方案,强化各领域各层级的贯彻落实。实施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推动主要碳排放行业梯次达峰,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按照国家部署,力争提前实现达峰。开展多层级“零碳”体系建设,建设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和零碳示范区,创建低碳示范城市。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和大型企业制定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实施碳减排示范工程。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生态系统碳汇试点建设。
着力开展重点领域碳减排。加大工业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升级钢铁、建材、化工领域工艺技术,推行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利用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原辅料生产水泥。鼓励煤电、煤化工、钢铁、石化等行业开展全流程二氧化碳减排示范工程。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推动航空、航海、公路运输低碳发展,发展低碳物流,2025年底前,营运车辆和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分别下降4%、3.5%以上。加大交通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深入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逐步扩大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力争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重超过60%,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90%,实现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均比2020年下降5%以上。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油气系统甲烷控制工作。实施全氟化碳等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广六氟化硫替代技术。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相关工作,发挥市场机制降碳作用。
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主动落实省、潍坊市适应气候变化战略,提升城乡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积极争取各类应对气候变化试点示范。按照潍坊市部署,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与应对工作。完善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增强农业抗御自然风险能力,加强主要粮食作物区农业气象灾害应对防范体系建设。统筹提升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做好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定期评估工作。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推动低碳产品政府采购、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制定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协同控制方案,加强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编制实施二氧化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打造“双达”典范城市。
第四章 加强协同治理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第一节 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
协同开展PM2.5和O3污染防治。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推动城市PM2.5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实施季节性差异化管控措施,稳步增加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统筹考虑PM2.5和O3污染特征,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在夏季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主,加强氮氧化物、甲苯、二甲苯等PM2.5和O3前体物排放监管;在秋冬季以移动源、燃煤源污染管控为主,强化不利扩散条件下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排放监管。全面排查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涉挥发性有机物产排现状,编制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清单。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区域协作。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积极参与区域联合会商机制,按照预警要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落实国家、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的实施范围,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完善应急减排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渠道。修订优化应急减排清单,调整应急减排企业行业和区域结构。研究实施分行业、分区域的差别化错峰减排,降低区域和时间上的污染峰值。引导重点企业在秋冬季安排停产检维修计划,减少污染物排放。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积极参与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应急联动,推动落实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统一污染防治措施。
第二节 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
实施重点行业NOx等污染物深度治理。深入挖掘重点行业减排潜力,2023年底前,山东潍州水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动巨能特钢、鲁丽钢铁两家钢铁企业全面完成全过程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玻璃、铸造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燃煤机组、自备电站、锅炉、钢铁污染治理设施按照超低排放要求稳定运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严格控制铸造、建材等行业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实现“有组织排放稳定达标、无组织排放全流程收集处理、物料运输清洁化”。重点涉气排放企业取消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管系统及备用处置设施。
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建立完善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橡胶制品、防水卷材、塑料制品等重点行业源头替代、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控制体系。全面推进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到2025年底前,溶剂型工业涂料及溶剂型油墨使用比例、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持续降低。严格执行VOCs行业和产品标准。以重点行业企业为目标,以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废气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 VOCs 含量等为重点治理环节,持续开展 VOCs 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有机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逐步取消炼油、石化、煤化工、制药、农药、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非必要的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有效监控装置纳入监管。探索工业园区、企业集群VOCs“绿岛”项目建设,统筹规划、分类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推动企业持续、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鼓励石化、有机化工等大型企业自行开展LDAR。重点加强搅拌器、泵、压缩机等动密封点,以及低点导淋、取样口、高点放空、液位计、仪表连接件等静密封点的泄漏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每年臭氧污染高发季前,对LDAR开展情况进行抽测和检查。加强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
第三节 推动移动源综合治理
加强机动车全流程污染管控。加强新车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国家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标准,配合省级开展机动车、发动机新生产、销售及注册登记环节监督检查。持续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完善重型柴油车监管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国家要求和鼓励淘汰的柴油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迁入手续。实施柴油货车排放常态化执法检查,在主要物流通道、集中停放地、物流园区等区域开展尾气排放日常执法检查,定期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尾气超标排放、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破坏篡改车载诊断系统(OBD)等违法行为。按省、潍坊市要求逐步扩大车辆高排放控制区范围,将城市规划区、镇街政府驻地、各类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划定为高排放车辆禁行区。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治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管。开展销售端前置编码登记工作,加强源头监管。采取自动监控和人工抽测模式,加大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达标监管力度。淘汰或更新升级老旧工程机械,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具备条件的允许更换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按照潍坊市部署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按照省、潍坊市有关部署,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定位管控,消除未登记、未监管现象。实施船舶发动机第二阶段标准和油船油气回收标准。加快船舶受电装置改造,推进岸电使用常态化。
建立常态化油品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强化油品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全链条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和不达标油品生产企业。开展生产、销售环节车用油品质量日常监督抽查抽测,每年组织开展非标油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打击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清理取缔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切实保障车用油品质量。按照省、潍坊市要求,开展在用车用油品的溯源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劣质油品流入。
第四节 严格扬尘源污染管控
严格降尘监测考核。全面开展城乡清洁行动,加强各类施工工地、道路、工业企业料场堆场和港口码头扬尘精细化管控。寿光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
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规模以上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和“两个监控头”,道路、水务等线性工程分段施工。加强监管执法,对问题严重的,采取通报、限制招投标、降级资质等方式实施惩戒。
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支路街巷等道路冲洗保洁力度,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和洒水率,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扩大主次干道深度保洁覆盖范围,实施道路分类保洁分级作业方式,及时修复破损道路。规范渣土车运输管理,渣土车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落实全密闭运输,实行信用等级管理。推进渣土车车轮、底盘和车身高效冲洗,保持行驶途中全密闭,通过视频监控、车牌号识别、定位跟踪等手段,实行全过程监督。
加强裸地、堆场、港口扬尘污染控制。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闲置空地、院落、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绿化、硬化、苫盖、清扫等措施减少扬尘,强化绿化用地扬尘治理。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有条件的码头堆场实施全密闭改造。加强港口作业扬尘监管,确保寿光港、羊口港扬尘管控措施执行到位。
第五节 推进其他涉气污染源治理
推动大气氨排放控制。探索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摸清重点排放源。严格执行重点行业大气氨排放标准,探索开展工业氨排放管控,强化固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加强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排放源头防控,优化肥料、饲料结构,到2025年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氨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5%。
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拟开设餐饮服务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加强城市餐饮油烟治理,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城市建成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加大油烟超标排放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
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治理。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对恶臭投诉较多的重点企业和园区安装电子鼻。加大其它涉气污染物的治理力度,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基于现有烟气污染物控制装备,推进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汞、铅、砷、镉等多种非常规污染物强效脱除技术的研发应用。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掺烧垃圾、工业固废,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
第五章 强化三水统筹 提升水生态环境品质
第一节 加强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
强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管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渠(沟)长制、湾长制、林长制。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将水资源作为刚性约束,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管理,2025年底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成效达到潍坊市要求。统筹建立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增加生态用水保障,促进水生态恢复。持续削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探索开展总氮总磷排放控制,加强总氮总磷排放治理。继续推进中以水合作和技术引进,全力打造中以水技术示范城市。
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统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要求,加强河道水质管理,减少受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地下水污染。加强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聚集区等地下水与地表水水利交换较为频繁区域的环境风险防范。
强化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推动形成流域上下游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健全跨界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研判预警、拦污控污、信息通报、协同处置、纠纷调处、基础保障等工作,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以弥河等跨境河流、小清河为重点,建立健全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现县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全覆盖。加强重点饮用水、重要跨县(市、区)河流以及其他敏感水体风险防控,编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
深化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明确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区域,依法制定并实施限期达标规划。依托排污许可证,形成“水体-入河湖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配合完善智慧潍坊大数据平台,逐步实现流域精细化管理。
第二节 加强重要水体生态保护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入推进各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万人千吨”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完成“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加强“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大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档案。加强重点水源和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持续提升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保障水平,2025年底前,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实施黑臭水体治理。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快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评估工作,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情况。2025年底前,全面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
第三节 深化水污染防治
实施入河湖排污口分类整治。以弥河、丹河、桂河、张僧河、营子沟等河道为重点,深入开展河流(湖库)入河湖排污口溯源,建立“排污单位—排污通道—排污口—受纳水体”的排污路径,完成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和标志牌树立等工作,建立台账,形成规范的排污口“户籍”管理。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编制整治工作方案,提出“一口一策”整治措施。建立整治销号、调度督导机制,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2023年底前,完成小清河流域373个入河湖排污口整治任务。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实施差别化流域环境准入政策,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聚焦汇入莱州湾的重点河流,开展涉氮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优先完成弥河总氮浓度较高的河流治理。开展石油类、涉煤企业专项行动。完善重点涉水企业“一厂一案”“一厂一策”,确保达标排放。继续实施重点企业雨水自动在线监控管控,防止雨污混排、借雨偷排。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化工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
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强化溯源整治,逐步解决雨污管网混接、错接问题,2025年底前,完成改造城区雨污合流管网36.71余公里,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全部清零。加快提升新区、新城和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区域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确保满足区域内生活污水处理需要。2025年底前,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新改扩建工程,确保出水稳定达到准Ⅳ类。推行污水处理厂、管网与河湖水体联动“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推广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25年底前,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严控畜禽养殖排水,形成粪污收集、存储、转运、处理闭环管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发展生态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以上,绿色防控面积达到60万亩次以上。鼓励制定整市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大力推行绿色种植模式,减少大肥大水种植方式。推进农业垃圾综合利用,形成农业垃圾“产—运—处理”链条。整县制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优先完成重点河流干、支流沿线农村污水治理,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治理任务。
第四节 强化生态需水保障
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加强河湖源头集水区、水源涵养重要区水源涵养功能维护,强化重要水源涵养区监督管理,建立水源涵养监测预警机制。有序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湿地生态修复等生态修复工程,涵水于地、涵水于林草,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涵水功能。
实施节水行动。扩大节水灌溉规模,发展节水种植,2022年底前,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803以上。严格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用水管理,推进企业和园区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严格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洗浴、洗车、游泳馆、洗涤、宾馆等行业,积极推广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检漏和更新改造,推进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积极开展节水示范建设,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企业、校园等各类节水载体建设。
有效利用非常规水源。加强再生水、雨水、海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推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建设,形成污染治理、循环利用、生态保护有机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和微污染河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作为区域内生态、生产和生活补充用水。2025年底前,寿光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0%)。积极推进建筑与居住小区、公共基础设施、城市水系保护和生态修复建设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至少75%的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积极推动海水淡化利用,2025年底前,海水淡化产能规模超过3万吨/日。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推进河湖水系连通,以恢复河流生态功能为核心,采取合理的疏导、沟通、引排、调度等措施,建立或改善江河湖库水体之间的水力联系,打造河湖共生的生态水网。积极争取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恢复农村河湖生态功能。到2022年,纳入潍坊市生态流量保障重点河湖名录的首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基本确定并开展管理工作,生态流量监管体系初步建立。
第五节 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加强河湖生态恢复。在支流入干流处、河流入湖口及其他适宜的区域开展人工湿地净化工程建设。实施寿光现代水网工程,加强重点河湖保护和综合治理力度。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完善全市水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
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建设。以寿光市政府为责任主体,以重点河湖为统领,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推动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在维护河湖生态功能的基础上,合理建设亲水便民设施,使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治理成效、河湖之美。持续推进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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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护航“西电东送”大动脉平稳度冬,确保特高压输送通道安全稳定运行,近日,国网四川电力对白鹤滩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开展投运后首次检修。金沙换流站是白鹤滩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送端站,每年可向华东地区输送清洁能源超300亿千瓦时。此次检修高峰期有730名参检人员,
国家电网白鹤滩至江苏、白鹤滩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送端站——布拖换流站,已累计向我国华东地区输送清洁电能超1000亿千瓦时。据了解,布拖换流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州布拖县,由建昌±800千伏换流站和金沙江±800千伏换流站合址建设组成,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直流换流站。该站2022年建成投
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公示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输配电方面相关的装备共有14个,其中包括220千伏柔性低频输电成套装备、基于国产聚丙烯粒料的柔直换流阀用自主可控干式电容器、35kV三相统包超导电缆系统、±500kV直流输电可控换相换流阀统等装备。输配电相关装备如下:原文如下:国家
11月14日,1000千伏特高压泰州站备用高压并联电抗器整装移位工作圆满完成,标志着江苏省首次实现了1000千伏高抗整装移位运输。高抗本体高约6米,整装移位时,高压套管安装后总高可达18.6米,在移动过程中需与带电设备始终保持安全距离。以往高抗移位更换,受自身重量大、附加结构复杂等因素影响,其体
近日,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承担建设的蒙西至京津冀直流送端500千伏配套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可以为蒙西至京津冀±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提供送端网架支撑。该工程的筹备和建设积极响应了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的文件要
11月21日8时42分,±800千伏陇东—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庆阳换流站交流系统首次成功带电。这标志着庆阳换流站交流系统正式进入启动调试阶段。受国家电网公司委托,国网西北分部负责组织庆阳换流站交流系统调试工作。工作分3个阶段,拟开展7大项128小项调试项目,预计15天完成。±800千伏陇东—山东特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是国家电网的省级子公司,肩负着保障首都重要输电通道安全,服务河北省唐山、张家口、秦皇岛、承德、廊坊五市经济社会用电,促进区域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职责使命。近年来,公司积极贯彻国家电网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河北省建设新型能源强省部署,以争创“两个标杆”(新型电力系统示范
11月19日,山西省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十八场新闻发布会,忻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建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依托与保定等地共建绿色能源经济廊道,积极谋划“忻州—京津冀”特高压输电通道;进一步延伸能源发展产业链,孵化带动高端能源装备产业落地。王建峰补充道,今
2024年4月—10月,为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丰富监管手段,推动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项目落实落地,华中能源监管局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部署要求,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重大电力项目实施情况过程监管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明显实效。探索新机制,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对湖北、江西、重庆、西藏四省(区
记者从国家电网获悉,11月19日晚,雄安1000千伏特高压变电站扩建工程投运,每年可接受超700亿千瓦时的清洁电能,满足300万城镇居民日常用电。这也意味着雄安新区实现100%绿电供应更进一步。雄安变电站是张北—雄安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的终点变电站,地处京津冀负荷中心,是“西电东送、南北互
11月8日,国网宁夏超高压公司利用直升机绞车吊椅法顺利完成±1100千伏吉泉线地线接头补强工作,系全国首次使用该工法开展电压等级高、地线截面大且防护材料长的补强作业,有力保障了“西电东送”大动脉安全运行。±1100千伏吉泉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是国家“西电东送”重点工程,也是目前世界上电压等级
“遥控分闸10千伏海泉Ⅰ线与海泉Ⅱ线联络开关、负荷校验通过,一、二次设备正常,晨操方案执行完毕,成功率100%。”11月10日,南方电网海南三亚供电局执行“配网馈线组整组晨操测试”作业,10个开关20次合闸和分闸操作圆满成功,这是三亚配电网数字化建设的一个缩影。作为电网的“神经末梢”,配电网是
2024年11月15日,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工信部智库联盟指导,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主办,电气时代承办,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电联等协办的“第20届中国电气工业发展论坛暨第24届中国电气工业100强研究发布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大会以“创新破局·赢领‘新’赛道”为主题,400多位学者专家、各企业代表齐
11月20日,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光储充放”微电网项目开工。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轻工路与聚锦路沿线,总投资2亿元,首期投资2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15亩,由3个地块组成,聚焦“光伏发电、储能系统、充电基础设施和放电控制”的“光储充放”新能源技术。同时在本次活动中,项目单位被授予了“
11月19日,西藏山南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清洁能源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送审稿),其中指出,支持输配电网建设、电网老旧设备更新,加大投资建设改造力度,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着力提升电网接入新能源的能力。完善新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建立完善新能源电力消纳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2024年年中工作会议要求,“提高配电网可靠性和承载力,制定加快推进配电网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持续深化配电网建设改造三年行动”“深化数字化配电网综合示范成果应用”。本刊记者围绕配电网形态将发生怎样的变化、如何进一步夯实配电网供电保障的技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怎样的配电网?如何提升配电网的可靠性、承载力和灵活性?10月16日,在《供用电》创刊40周年之际,英大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召开现代配电系统技术交流会暨《供用电》办刊研讨会。与会专家围绕现代配电系统技术与趋势展开热烈讨论。配电网成为保供和转型主战场党的二十大以来,我国
11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试行开展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审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市监质函[2024]492号),其中指出要求申报单位具备开展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审所需的设施、设备、资金、人力等相关资源;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技术研发、标准研制、科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有关配电网发展要求,聚焦首都新形势下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结合北京市配电网发展实际,市城市管理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徐利主持召开会议,着重围绕如何提升首都电网韧性、防灾抗灾能力、综合承载能力和推动分布式智能电网发展等方面,专题研究配电网高质量发展有
11月14日,广东江门17个新能源项目签约动工运营。活动中,恩平沙湖陶瓷城屋顶光伏项目是当天集中动工的6个项目中投资额最大的项目,也是今年广东规模最大的陶瓷厂商工商业光伏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装机容量约44兆瓦,安装屋顶光伏面积约35万平方米。项目每年预计可为厂区降低传统能源能耗约24
G225乐东至三亚段(国道G225乐东至三亚段改扩建工程“五网合一”示范段)作为全国首个公路“五网合一”示范项目,目前已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将于11月中旬进场建设。该项目起点位于国道G225海榆西线乐东与东方交界处,终点位于三亚市塔岭村,路线全长89公里,将原二级公路提升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同步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我市资源禀赋优势和良好发展基础,将绿色低碳工业制造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成效显著,为创建“双碳”先行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一、工业经济稳健增长,绿色低碳转型加速工业规模质量迈上新台阶。
来源:《中国电力》2024年第10期引文:王向,谭显东,张成龙,等.近年中国全社会用电量与经济增速差距分析及展望[J].中国电力,2024,57(10):199-207.编者按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工业,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事关经济发展大局;反过来,经济发展是电力需求增长的根本动力。科学认识电力与经济关系,是开
11月21日,安徽池州洋湖110kV输变电工程核前公示。项目名称:安徽池州洋湖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410-341700-04-01-679872。项目单位:国网池州供电公司。建设地点:东至县。建设内容:本工程共分为4个子项。1.池州洋湖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洋湖110kV变电站工程站址位于池州市东至县洋湖镇境内,
11月20日,安徽亳州阳港110kV输变电工程核前公示。项目名称:安徽亳州阳港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409-341600-04-01-626910。建设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亳州供电公司。建设地点:亳州市涡阳县。建设规模及内容:1.亳州阳港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本期新建2台50MVA主变,110kV出线本期2回,35k
编者按大力发展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是中国电力系统实现绿色转型的必由之路。新能源发电的随机性、间歇性和波动性导致系统运行状态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随着“西电东送”战略的实施,一批高压交流输电线路和高压直流输电线路相继投运,形成了交直流互联的大电网格局。因此,亟需分析新
11月15日,随着包头市达茂旗查干哈达苏木那仁宝力格嘎查14户牧民家的10.32千米10千伏线路以及8台变压器的安装完成,内蒙古电力集团包头供电公司高效完成了达茂旗巴音敖包苏木、达尔罕苏木等7个苏木的175户牧民新能源转网电工程,让居住在草原深处的牧民享受到了安全可靠、源源不断的充沛电能。“以前用
11月21日,浙江乐清市2025年度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核准获批。一、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及居民生活的用电需求,提高电网的供电可靠性、安全性,增强网架结构,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乐清市2025年度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10-330382-04-0
近日,国网福建宁德寿宁县供电公司与国网浙江温州泰顺县供电公司举行浙闽边界电力一体化座谈会暨合作签约仪式。国网寿宁、泰顺县供电公司有关分管领导、部分负责人参加签约活动。会上,寿宁公司表示,寿宁泰顺两县地域相邻、文化相近、经济相融,企业跨县经营活动日益频繁。加强寿宁、泰顺跨省两县供电
11月20日,广东广州110千伏珠吉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核准获批。一、为解决珠吉站不满足主变N-1的问题,匹配周边新增用电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千伏珠吉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311-440112-04-01-185032)。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
11月19日,广东广州220千伏围福输变电工程核准获批。一、为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周边区域建设发展的用电需求,优化周边区域110kV电网结构,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220千伏围福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9-440112-44-02-041767)
2024年4月—10月,为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丰富监管手段,推动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项目落实落地,华中能源监管局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部署要求,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重大电力项目实施情况过程监管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明显实效。探索新机制,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对湖北、江西、重庆、西藏四省(区
11月19日,陕西榆林南330千伏输变电工程投运。据了解,榆林南330千伏输变电工程扩建750千伏榆横变电站间隔2个;新建330千伏银湾变电站1座,安装360兆伏安变压器2台;新建330千伏银湾变电站至750千伏榆横变电站330千伏输电线路2回。工程投运后,可全面提升榆林市区330千伏电网供电能力,满足周边工业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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