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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加快恩捷一期、亿纬一期等项目建设 打造新能源电池产业制造基地

2023-04-24 10:25来源:北极星电池网关键词:动力电池新能源电池亿纬锂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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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玉溪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坚持把新能源电池全产业链发展作为工业倍增的“新赛道”,围绕打造全省重点新能源电池产业制造基地目标,加快锂、镍、磷等资源开发利用,加速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现代产业基地二期项目建设,鼓励引导企业在特种钢、冷轧钢、钒钛应用等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此外,还提及,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恩捷一期、亿纬锂能一期等项目建设加快恩捷一期、亿纬锂能一期等项目建设。

全文如下: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

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

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号)精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尽早发挥效应,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现结合玉溪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坚定不移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一)大抓招商引资。聚焦重点产业,强化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包装,制定精准招商工作方案,加强招商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招商引资机制。持续加强东西部协作、沪滇合作,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合作。以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为重要抓手,推动形成招群引链、招新引精、招才引智大格局。突出园区主战场作用,开展好园区招商、产业链招商、平台招商,探索资本招商、基金招商、委托招商等市场化招商路径,努力招引头部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链主”型和旗舰型企业入驻玉溪。坚持“内培”与“外引”并举,加大“招商服务进万企”工作力度,积极助力落地企业增资扩股、以商招商、以企引企、联合招商。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风险防范监管和考核评价机制,守牢依法依规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线,严控地区间同质化、低端化竞争。制定市级招商引资“比学赶超”实施方案,市级财政安排资金,对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激励经费奖补。2023年引进10亿元以上优质产业项目8个以上、“链主”企业2家以上,市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增长15%以上。〔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重点产业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抓好纾困、输血、培引、双创、改革、服务六项重点培育工作,持续推进“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实施“个转企”工程,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工贸分离,新增市场主体3.6万户、“四上”企业300户。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支持企业上市倍增。以制造业全产业链为主阵地,以企业特别是“四上”企业为重中之重,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继续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对新培育纳统的“四上”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发挥市民营企业专项贷款“风险代偿资金池”、金融改革试点城市“风险资金池”作用,从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行业监管业务补助、资本金补充等方面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费。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担保费率不超过1%,单户担保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深入落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继续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高效运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全面推行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倾斜支持力度,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预算总额超过上述标准并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玉溪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深入推进“双创”能力建设。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导地位,深入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引导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加速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聚集,支持企业与省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设立研发机构、建设技术创新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积极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创新平台增效、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申报认定一批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科普基地,争取省级政策支持,对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对正常运转的国家和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按其公共服务绩效给予运行资金补助。持续实施产业人才引进、产业人才培养、园区人才汇聚、卓越企业家培养“四大工程”,深入落实“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市级按不低于3000万安排资金,支持引进教育、科技、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新能源、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做优人才“生态圈”,优化子女就学、配偶就业、医疗住房等保障。继续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和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重点群体2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各县(市、区)盘活闲置资产,建设公益性创新创业公共服务项目,服务创新创业群体。〔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制定并实施好《2023年玉溪市信贷指导意见》,确保信贷总量合理增长。持续优化信贷获得环境,深入推进“1+N”首贷服务,完善金融服务专家库制度,强化银企对接,积极推动金融政策全覆盖。用足用好用活国家货币、信贷、债券等政策工具,做好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制造业、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探索建立“金融链长”制,为制造业全产业链发展提供差异性融资服务。充分运用重大项目融资对接机制,加大金融机构对合规项目的支持。对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大力发展县域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牵头单位: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玉溪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盘活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

(六)大力发展资源经济。盘点用活优势资源,加快推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坚持巩固烟草产业支柱地位不动摇,做大做优核心烟区,推动烟草配套企业整合资源、培育新产品、拓展市场。坚持把新能源电池全产业链发展作为工业倍增的“新赛道”,围绕打造全省重点新能源电池产业制造基地目标,加快锂、镍、磷等资源开发利用,加速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现代产业基地二期项目建设,鼓励引导企业在特种钢、冷轧钢、钒钛应用等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完善资源管理办法,规范开发行为,坚决杜绝占而不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大力发展口岸经济。积极承接珠三角、长三角产业梯次转移,推动通道型经济向口岸经济转变。充分发挥玉溪在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区位优势,加快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省级物流枢纽申建步伐,推进中国西南·玉溪国际物流港物流园、云南绿色钢城化念物流园等项目建设,推动B型保税物流中心、新平农产品智慧冷链物流园等建成投运。充分发挥玉溪海关职能作用,优化通关服务,提升通关效能。积极开展RCEP关税减让和原产地证书政策宣传解读,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各项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玉溪海关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深入实施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以项目为抓手引导产业向园区差异化协同发展。支持开发区建设企业孵化器,鼓励引进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落户开发区。持续深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在园区机构设置、市场化选人用人、考核评价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工作,明确产业项目准入标准。支持各县(市、区)依托独有资源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打造一批“小而特”、“小而精”、“小而高”特色产业园区。创新园区运营管理、招商引资、土地保障等体制机制,强化要素保障,激发内生动力。完成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审批工作。积极争取省预算内投资、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省级科技计划、外经贸发展等专项资金和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股权投资等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园区标准化厂房、道路、能源、供水管网、物流、环保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全市园区开工项目25个以上、竣工15个。力争2023年园区工业总产值增长15%以上,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户。〔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推进重点产业提质增效

(九)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坚持用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科技化水平,突出特色农业设施化、高端化、品牌化发展。鼓励适度规模经营,建立联农带农富农机制,推动农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持续转变。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特色加工,加快农产品储藏、保鲜、烘干、包装等初加工设施的推广运用,积极培育“玉字号”农业区域品牌,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超过1050亿元。支持各县(市、区)统筹财政涉农资金对利用荒地、废旧矿山建设设施农业的项目给予财政贴息。持续实施“百亿金融支农行动”,深入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落实落细乡村振兴领域再贷款贴息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涉农企业新增贷款增长10%以上。积极争取省级奖补、贴息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2023年期间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完成实际资产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重点农业企业2022年内新增贷款,通过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对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积极争取省财政保费补助,鼓励保险机构扩大设施农业保险覆盖面,适当降低保费、提升理赔效率。鼓励成立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紧密参与的县级国有农业投资平台公司,完善农业产业适度规模化经营的联农惠农利益联结机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玉溪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推动重点行业延链补链强链。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充分整合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力量,以“两新两传”为重点谋划实施一批支撑项目,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制造业链式发展。推动矿冶、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数控机床智能研发及技术改造、高端数控机床铸件智能化加工生产线等项目建设,实现玉昆、仙福钢铁等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竣工投产。巩固提升卷烟及配套等优势产业,加快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烟碱技术研发制造中心、新型烟草薄片芯基材生产中心及卷包封装中心落地玉溪。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恩捷一期、亿纬锂能一期等项目建设;提升玉溪疫苗产业园区建设水平,推动沃森多糖结合疫苗扩产扩能,加快维和药业智能制造技术升级等项目落地,提速优势在研产品研发和报批进度。实施以度电附加值为主的能效有序调节措施,优先保障能效高、效益好、排放低的企业和生产线用能需求,加强管控高耗能初级产品加工用能。确保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红塔工业园区、市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强化数字经济赋能。积极争取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加快实施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市财政安排3000万元“数字玉溪”建设专项资金,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新建5G基站1000座,用户突破110万户,建成“千兆城市”,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5G应用融合项目建设。搭建玉溪产业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接入企业270家以上,新增“两化”融合贯标企业5家以上。搭建西南生物组学AI算力中心及产业创新平台,积极推动玉溪华为数据中心、联通玉溪数据中心、移动双活数据中心等入列全省行业级大数据中心,融入全省一体化算力网络枢纽节点,建成IPv6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城市。筹办好“玉溪数字峰会”,加快数字产品制造、数字产品服务企业引进和培育,争取云南太标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纳入全省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市通管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促消费扩投资释放内需潜力

(十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聚焦国家和省政策导向,精准包装项目,力争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0亿元以上,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和省级“骏马奖”奖励,力争省预算内前期费3000万元以上。安排1亿元市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加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保障力度,建立季度考评正向激励机制。强化重点行业投资支撑,开工建设工业项目100个以上、推进续建项目100个以上、抓实15个投资过亿项目前期工作,提速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建设;配合做好G8511昆磨高速复线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北研、机场、通龙和易晋高速等项目,推进澄华、峨石红高速建设,积极筹集安排资金推动建设国道213项目,加快大化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提速昆明至玉溪铁路扩能改造,建成永金高速;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00套以上;继续保持抓农业投资势头不减,加强与农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对接,尽可能形成规模以上投资,积极撬动民间资本投入农业项目;开工建设十里河、亚尼河水库,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滇中引水二期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加快构建“44533”全域现代化水网。确保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年度完成投资突破1000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鼓励壮大民间投资。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让民间和社会投资更好地参与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力争民间投资占比达40%以上。市、县两级设立激励民间投资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市级对下辖民间投资增长较快的县(市、区)进行奖励,县(市、区)对本地具有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给予奖励。将符合条件的更多民间投资项目纳入重大项目清单,强化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促进项目落地实施。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国有平台公司成立资质建筑企业,鼓励本地建筑业企业参与到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保、城乡建设、园区发展等领域的建设中来。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搭建有利于民间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沟通衔接平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国资委、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四)全面提升旅游业服务能力和水平。顺应后疫情时代新趋势,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旅游业与文化、康养、教育、现代农业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全面复苏。启动易门绿汁国家工业遗产和李家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利用项目,推进帽天山寒武纪世界自然遗产旅游区5A级和石门峡4A级景区创建,加快抚仙湖世界级旅游度假区、通海历史文化名城沉浸式旅游示范区、哀牢山—红河谷民族文化旅游区、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元江蝴蝶世界、中国萨王纳元气谷项目纳入省级重大文旅项目;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研学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开展云岭旅游名县、金牌旅游村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星级饭店、A级景区、乡村旅游星级接待户等标准化企业复核和退出机制。强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开展导游人员(讲解员)、饭店职业技能大赛。优化“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全面推广实施旅行社及从业人员“红黑榜”制度。〔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五)支持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充电设施的使用效率和便捷性。落实好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纳税人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积极鼓励出租车(含网约车、巡游车)、旅游客车、景区用车、城市物流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深入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行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和老旧营运车辆。继续组织企业参加彩云消费券和红塔消费券发放,组织开展重要节假日、地方特色节庆、银企联合等促消费活动,广泛开展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等活动,扩大家电消费。确保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

(十六)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聚焦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全面实施城市更新居住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升级改造城市排水防洪系统,完善城镇燃气管网及供水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新建改建市政管网220公里,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20个、棚户区1941套,确保江川—通海—华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完工、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投运。探索创新城市管理运营模式,加快发展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物流等形态,全方位打造智慧城市。〔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七)着力推进“五城共建”。主动服务和融入滇中城市群,推进昆玉协同发展,加快实施中心城市“双百+”、县城“双十+”行动,全面推进中心城区疏堵保畅工程,统筹推进健康美丽文明幸福智慧5类县城创建,积极申报“五城共建重点县”。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推动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人才要素向乡村流动,促进优质教育、医疗、社保资源在城乡间共享。〔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八)深入推进绿美玉溪建设。坚持规划引领,高质量完成全市和各县(市、区)十年绿美规划,挖掘绿美空间,完善管养机制,强化专家评价指导,发挥综合效益,提升绿美品质。坚持样板先行、典型引路,以红塔区为重点,全力推进城乡绿美三年行动,积极争创省级新样板,努力争取省级奖补资金。围绕“绿美、宜居、特色、韧性”的要求,着力提升城市内涵品质和区域影响力;深入推进绿美乡村建设,抓实农村“厕所革命”、“两污”治理和风貌整治,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实施农村供水保障项目70件、建设农村公路250公里。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大力发展“绿美+”经济,鼓励各县(市、区)培育引进一批技术先进、带动力强的知名苗木企业,打造玉溪苗木品牌。〔牵头单位:市林草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加大对外开放合作力度

(十九)促进外资外贸稳中提质。大力吸引和利用外资,深入落实云南省鼓励外商投资奖励办法和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借助商洽会、进博会等对外开放平台开展招商引资,加大对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完善对外资企业全流程服务帮办,协调已签约的外资项目快速推进,确保2023年实际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继续巩固农产品出口在全省的龙头地位,扩大疫苗、数控机床、矿石等产品进出口,支持贵研资源和沃森生物等优质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每个县(市、区)至少新增1项工业品出口,确保全市进出口总额增长15%左右。加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引力度,综合评估服务企业数量、培训人数、实现效益等因素,落实中央、省级财政奖补政策,给予每个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企业投入运营满1年以上的公共海外仓,按仓储面积、服务企业数量、仓储物流设备投入等因素给予资金支持,力争跨境电商业务和企业实现零突破。探索发展论坛经济,办好品质生活论坛,提升玉溪开放发展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玉溪海关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加快推进中老铁路沿线开发。抢抓中老铁路沿线开发和RCEP实施机遇,围绕“通道+枢纽+网络+平台+配套”的思路,抓好通道能力提升、物流枢纽建设,做好沿线产业开发和市场主体培育,重点推动红塔区、峨山县、新平县、通海县、元江县等发展通道经济、枢纽经济、铁路经济。加快中老铁路沿线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全省动态调整项目库和省预算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玉溪海关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做好民生保障增进民生福祉

(二十一)全力保障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坚持就业优先,健全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进行就业兜底帮扶,确保年内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万人以上。深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技能玉溪”行动、劳务品牌建设三年行动,开展多层次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实现6300人以上脱贫劳动力掌握一技之能。优化职业院校布局,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教”改革和“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就业竞争力。积极采用以工代赈方式支持乡村振兴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支持退役军人专属就业创业园地建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退役军人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二)全力确保重要民生商品量足价稳。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稳定粮食种植面积167万亩以上、粮食产量60万吨以上。实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供需协调、保障市场供应、丰富商品种类,强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精准落实“绿色通道”政策。深化政府储备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监督执法力度,优化布局政府储备库点、品种、规模,压实承储企业主体责任,有效保障民生商品供应。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兜牢民生底线。〔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三)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城施策,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出台促销售稳投资防风险“一县一策”。加大房地产促销力度,组织行业协会和有关房企做好策划宣传,提振消费信心。发挥好保交楼专项借款作用,执行保交楼项目阶段性财税优惠政策,加快推动保交楼项目建设,针对风险项目落实“一楼一策”。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化住房金融服务,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信贷需求。全面推广新供地项目“交地即交证”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推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抵押预告登记,切实有效维护企业和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收储部分房源用做高级人才公寓,与人才引进培育工作结合,拓展融资渠道。出台运用《玉溪市房地产分期规划核实措施》。〔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四)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落实“三保”支出在预算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持续压减非刚性支出,全市财政支出75%以上用于民生。统筹用好中央和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深入实施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市级财政统筹安排1.5亿元以上教体专款、0.1亿元以上文旅专款,加快补齐教育体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短板。健全多层次、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抓实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各类保险法定人群参保工作,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强化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租赁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多渠道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疾病救治、防控物资、疫苗接种等领域的资金保障,突出做好老年人和患基础疾病群体的防控,着力保健康、防重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责任单位要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精神,纵深推进“玉溪之变”,主动靠前发力,高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细化落实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行研判调度,做实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优化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明确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每季末2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董鑫,0877—2023039)、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刘泽允,0877—2077618,15969310150),市发展改革委每季度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2023年3月30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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