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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碳达峰工作方案》印发!

2023-05-16 13:33来源:烟台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碳达峰煤电新型电力系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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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发挥科技创新在碳达峰工作中的引领作用,统筹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加快构建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鼓励支持开展低碳零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挥中核能源工程化研究中心、上海核工院北方分院、山东核电零碳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烟台)、烟台核电研发中心、万华化学全球研发中心、山东南山科学技术研究院、山东冰轮海卓氢能技术研究院等重点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强化绿色低碳技术产学研协同攻关,支持企业承担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加快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相关领域碳达峰碳中和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导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共建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强化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双一流”高校及驻烟高校院所等合作,在新能源、节能、储能、氢能、生态碳汇、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等方面加强研究,建立多学科交叉的绿色低碳人才培养模式,共建一批符合全市产业发展定位、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绿色低碳研发平台,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建立完善绿色技术创新科研人员激励机制,激发领军人才绿色技术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3.全面深化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加大绿色低碳科技研发力度,重点突破绿色低碳领域“卡脖子”和共性关键技术。积极参与省级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控制、大容量风电、高效光伏、大容量电化学储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绿氢制甲醇、CCUS等关键技术研发攻关。以莱山、海阳等为重点,积极开展核能领域关键技术创新,打造中国核电装备与技术创新集成基地。支持万华化学、裕龙石化聚焦烯烃和芳烃产业链高值利用、核心催化剂等关键技术开展攻关,带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推广冰轮CCUS等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开展技术示范应用。加快氢能技术发展,推进氢能在工业、交通、城镇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4.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育。对接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专业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构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培养体系。实施顶尖人才“直通车”机制,着力引进低碳技术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培育一批优秀的青年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支持驻烟台高校开设节能、储能、氢能、碳减排、碳市场等相关专业,建立多学科交叉的绿色低碳人才培养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山水林田河岛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与稳定性,充分发挥森林、农田、湿地、海洋等固碳作用,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1.巩固生态系统碳汇作用。强化国土空间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开展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快构建形成以长岛国家公园、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银湖湿地保护区、牙山、艾山、罗山等保护区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分类系统,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着力提升森林、河湖、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推进自然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走在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提高森林质量和稳定性。坚持全域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多树种混交造林,建设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持续增加森林碳汇。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严格实施湿地资源总量管理,确保原生滩涂湿地零减少,强化滨海湿地保护。严控省级及以上重点保护滨海湿地周边地区的新增建设,修复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滨海湿地,重点在长岛实施退围还滩、退养还湿工程。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36%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水利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3.大力发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分布状况调查,完善海洋碳汇监测系统。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进丁字湾、莱州湾海域生态环境的陆海统筹治理,推动海洋、岩溶碳汇开发利用,恢复河口海湾湿地植被及近海海底海藻、海草生态系统。高质量完善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海洋牧场建设,推行贝藻鱼兼养,上中下水层综合开发的生态养殖模式,合理配置海水养殖种类和养殖容量,提高海洋渔业碳汇能力。在海上持续开展增殖放流、藻类种植、海草床及海藻场恢复,修复海底底质,进一步强化海洋碳汇功能。以长岛为试点,推动沿海区域建设海洋碳汇监测站,提升基础碳汇研究能力。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探索开发近海海洋储碳技术,建立蓝碳生态模型。发展“蓝色碳汇渔业”,探索将“蓝色碳汇渔业”纳入碳排放交易制度,以流转碳汇的形式,增加水产养殖的行业经济收益。(责任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市政府、管委)

4.强化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价值评价体系和经营开发体系,完善森林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开展森林、湿地、海洋、土壤、岩溶等碳汇本底调查。发挥中科院海岸带研究所、黄渤海蓝碳监测和评估研究中心等驻烟单位的作用,加强海洋碳汇技术研究。探索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5.深入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探索低碳农业新模式。在莱阳等地建设农光互补综合利用项目,推动光伏发电与农业结合。在海阳、莱州、牟平、龙口等地打造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试点。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农机装备和渔船推广应用,发展节能农业大棚。积极推广化肥减量施用节能减排技术,采用精准配方平衡施肥和机械化高效施肥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和农田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绿色循环农业,整县推进畜禽粪污、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整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工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专栏4:碳汇巩固提升重点工程

山水林田河岛系统保护和治理:加强五龙河口滨海湿地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创建长岛海洋类国家公园、长岛探索建立海洋碳汇监测站、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等滨海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构建黄渤海区域生态屏障。

自然保护区建设: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银湖湿地保护区、牙山、艾山、罗山等保护区。

重点海域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莱州湾生态保护修复、庙岛群岛生态保护修复、丁字湾生态保护修复。

(九)全民绿色低碳工程。强化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领全民自觉参与美丽烟台建设。

1.增强全民节能低碳意识。加强资源能源环境宣传,开展全民节能低碳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文艺作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制作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宣传节能降碳文化,培养全民绿色低碳意识。深入实施节能降碳全民行动,开展节能宣传周、科普活动周、低碳日、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推行节能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全面推行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推动低碳进商场、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鼓励宾馆、饭店、景区推出绿色旅游、绿色消费,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在机关、学校、商场、医院等场所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持续推广高效节能电机、节能环保汽车、高效照明产品等节能产品,加快畅通节能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拓展节能绿色产品农村消费市场。深化都市公交建设,引导公众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充分调动企业节能减排降碳的主动性,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鼓励重点领域用能单位制定实施碳达峰工作方案,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尽快提升专业能力素养,切实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发展改革委)

(十)绿色低碳国际合作工程。完善绿色贸易体系,加强绿色低碳对外合作,办好碳达峰碳中和烟台国际论坛等重点展会,全面提升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1.大力发展绿色贸易。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和技术贸易。落实国家关于“两高”产品退税政策,合理调节“两高”产品出口。推进国际产能深度合作,有序推动化工、装备、机械、生物医药、纺织、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走出去”。积极扩大绿色产品和技术进口比例,发挥正向促进作用,鼓励企业全面融入绿色低碳产业链。发挥烟台对外贸易优势,全面研究并有力应对国际“碳边境调节机制”等贸易规则。(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办好碳达峰碳中和烟台论坛等重点展会。办好碳达峰碳中和烟台论坛、智慧能源大会等展会,持续举办中国国际核电工业及装备展览会、中国碳达峰碳中和能源装备博览会等活动,形成“双碳”论坛知名品牌。充分发挥论坛综合功能,持续丰富提升论坛实质内容,在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储能、节能低碳新技术新模式、绿色交通、绿色建设、智能低碳城市建设、海洋碳汇、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等方面,为国内外企业、大学、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搭建高水平桥梁纽带,打造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的“双碳”成果展示平台、项目技术合作平台和政策权威发布高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外办、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3.拓展对外交流合作。在国家确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框架下,深化拓展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地方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清洁能源、生态保护、气候变化、海洋和森林资源保护等相关国际合作。加强节能环保服务和产品出口,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CCUS等绿色低碳领域科研联合攻关和技术交流。加强与日韩在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拓展合作。扩大与欧洲国家在海工装备、生命医学、能源开发、生态环保等领域合作。(责任单位:市外办、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四、开展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

坚持创新模式、前瞻布局,项目支撑、产城融合的理念,立足“双碳”目标,率先探索智能低碳城市建设,搭建绿色实践载体,培育一批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打造碳达峰“烟台模式”。

(一)“一谷”—丁字湾“双碳”智谷。深化与国家电投、中核、华能等央企国企强企合作,推动核能、风能、太阳能、氢能等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以核能供热、供汽、氢醇一体化等为重点,加快推进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形成清洁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建设海阳“零碳城市”,打造全省“绿电”生产样板区、低碳产业示范区。提升“绿电”供给能力。加快海阳核电二期工程建设,推动半岛南海上风电开发建设,规划建设“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到2030年,丁字湾核电装机容量达到870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20万千瓦。布局新型储能电站(装置)、电解制氢等储能项目,提高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到2025年储能容量不少于210万千瓦。集约集聚发展海阳核电装备制造工业园、海阳东方航天港产业园、莱阳丁字湾滨海新区等专业化园区。发挥“绿电”供应比较优势。实施“以电招商”“以汽招商”,精准导入核电、风电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与清洁能源相匹配的产业项目,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集群。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开展核能供暖、工业供汽、海水淡化等清洁能源综合利用。(责任单位:海阳市、莱阳市,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二)“一区”—烟台3060创新区。发挥莱山区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基础好、科技创新能力强等优势,坚持“低碳、集约、智能”理念,集中引进一批清洁能源总部、研发机构、“双碳”展示评价等新业态,聚集一批科研人才,孵化一批科研成果,形成一批示范应用场景,打造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高地和清洁能源技术创新策源地。建设两大产业园,清洁能源高端装备产业园,重点发展核岛主设备、新材料、制冷系统等产业研发及产业化,打造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节能环保特色产业园,承接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土壤修复和节能减碳、能源利用等行业的装备制造企业,打造绿色环保产业发展高地。大力推行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低碳负碳建筑,打造绿色建筑样板。(责任单位:莱山区,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三)“一岛”—长岛国际零碳生态岛。统筹长岛经济发展、能源安排、碳排放和居民生活,积极开展“海洋能发电、无人立体交通、GEB(电网交互节能建筑)”先进示范工程,系统推进能源、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推进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国际零碳生态岛建设。做好生态本底调查,研究绿色GDP指标建立、海洋碳汇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和实现机制。支持长岛引进绿电,开展地源热泵发电试验,配建新型储能系统。创新“零碳旅游”服务产品,建立零碳旅游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海洋碳汇功能,深入开展生态岛礁保护和人工鱼礁、增殖放流等海洋修复工程。开展“碳汇+数据+金融+文旅+民生”等新型合作,全方位高水平打造全国首个国际零碳生态岛。(责任单位:长岛综合试验区,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统计局)

(四)“一港”—中国海上风电国际母港。依托蓬莱风电装备制造、船舶制造等产业基础以及国内一流的深水良港条件,实施研发设计、装备制造、检测认证、运维、集散等全产业链培育计划,打造立足烟台、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中国海上风电国际母港和海上风电产业高地。布局风电装备制造,支持大金重工等链主企业延链聚集,发展风电主机、塔筒、管桩、叶片制造,带动海上风电场施工安装、电机、齿轮箱、法兰及轴承等配套,在全省率先打造高度融合的风电装备全产业联合体。开发海上风场,推进半岛北海上风电场建设,同步布局海上光伏、潮汐能等,打造多能互通互补能源网。突破海上风电技术,支持哈尔滨工程大学烟台研究院等研发机构开展海上风电研发、参与技术标准制定,加强7MW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研制,提升关键部件自主化水平和配套能力。推进大金重工、巨涛重工等重点企业智能焊接、智能涂装项目建设。发展风电综合服务,推进大金港、蓬莱东港、栾家口港等建设,承接风电大型装备进出口,发展风电装备运维、集散等业态。(责任单位:蓬莱区,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多层次开展低碳示范试点建设。依托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基础,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探索智能低碳城市建设,推动能源网、市政网、产业网、交通网、生态网等“五网”融合发展。积极吸引绿色低碳相关人才、资金、技术到烟台进行各种形式的探索创新,将烟台打造成为智能低碳城市建设的试验田,每年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业绿色低碳制造、建筑绿色低碳发展、绿色低碳交通、低碳市政工程、节能低碳科技、生态碳汇能力提升、生态低碳社区、校区等领域培育一批示范项目,“一项目一立档”,对项目进行全周期跟踪,对具有示范效应的项目给予财政扶持,以点带面做好推广应用,逐步实现全社会的绿色低碳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五、政策保障

(一)提升核算和监测能力。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关要求,完善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方法,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关联分析和融合应用,增强碳排放监测、计量、核算的准确性,提高统计核算水平,做好碳排放数据监管工作。建立覆盖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的碳汇核算体系,定期开展森林、湿地、耕地等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储量评估。(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经济政策支持。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财政投入,设立市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项资金,支持绿色低碳重大行动、重点项目、应用场景、示范工程、试点建设等。发挥财政激励、税收引导功能,支持产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持续加大绿色低碳领域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整合发挥现有绿色发展方向基金作用,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构建绿色银行、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绿色低碳金融体系,积极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大力开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金融业务,推行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等绿色保险,为实现碳达峰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项目投资和重点园区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相关产业的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积极争取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绿色产业加快发展。建立“两高”行业重点企业碳账户,并逐步推广到全行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各区市政府、管委)

(三)建立市场化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加强重点企业碳排放配额管理。建设能源消费指标收储使用机制,出台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碳汇补偿机制。鼓励企业置换产能、交易指标、股权合作,推动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指标向效益好的领域和企业流动。探索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四)完善价格调控机制。落实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对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差别价格、超额累进价格等政策,促进能源资源集约高效利用。落实省全面清理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优惠电价政策。全面推广供热分户计量和按供热热量收费,完善落实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用气、用电价格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党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建立政策体系、开展重大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分解落实到每个年度,明确推进措施,扎实抓好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市要结合本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统筹兼顾,协调联动,强力推进。(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三)严格监督评价。积极落实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各区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的区市和部门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区市政府(管委)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价,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附件:烟台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

附件

烟台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加强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加快构建“1+N”政策体系,确保如期实现我市“双碳”任务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走在前、开新局”为目标定位,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路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着力构建目标明确、分工协作、措施有力、衔接有序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格局,全面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主要任务

(一)碳达峰工作方案。制定《烟台市碳达峰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

(二)碳达峰分领域分行业工作方案。

1.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2.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3.制定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4.制定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5.制定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6.制定林业碳汇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7.制定海洋碳汇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三)碳达峰碳中和保障方案。

1.制定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2.制定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3.制定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4.制定绿色金融发展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5.制定领导干部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培训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6.制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督查考核方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2023年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职责分工和时间要求,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同志牵头,组织强有力工作力量,认真研究提出牵头承担的工作方案、保障方案,确保如期完成编制任务。

(二)科学测算分析。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各领域各行业实际情况,科学研判经济增长预期,算准碳排放“存量账”和“增量账”,合理预测达峰目标和时间,有针对性提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和实施路径。

(三)强化统筹协调。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全面加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做好方案审核衔接和报请审议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共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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