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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占汽车新车销售量比重达30%左右

2023-06-02 13:10来源:北极星电池网关键词: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电动车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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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江苏省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包含总体要求和八方面具体安排,共计82项举措。《方案》提出,落实好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政策,鼓励各地持续实施汽车下乡、以旧换新和新能源汽车消费等政策。提升汽车产品供给质量,优化汽车产品结构,培育江苏汽车自主品牌。加快取消非本地户口居民汽车限购、二手车限迁等行政性限制汽车购买规定,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积极发展二手车市场,落实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措施。优化汽车消费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汽车个人消费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停车设施、充(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汽车租赁、改装及养护等汽车后市场。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占汽车新车销售量比重达30%左右。

江苏省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战略的决策部署,按照《“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要求,现结合江苏实际,提出我省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化系统观念,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加快构建完整高效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促进供需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动态平衡;坚定不移以深化改革的办法激发和释放市场潜力,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着力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打造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战略枢纽,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二)主要目标

展望2035年,我省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的远景目标是:消费和投资规模再上新台阶,建成高效内需体系;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成果显著,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以创新驱动、内需拉动的国内大循环更加高效畅通;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台阶,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全省人民共同富裕走在全国前列;改革对内需发展的支撑作用大幅提升,高标准市场体系更加健全,现代流通体系全面建成,市场主体活力和竞争力大幅提高;形成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发展环境和条件,“十四五”时期我省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的主要目标是:

——促进消费投资,内需规模显著扩大。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进一步增强,“十四五”末最终消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5%以上。内需持续健康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大规模市场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培育完整高效内需体系取得明显进展。

——完善分配格局,内需潜能不断释放。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实际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明显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提升供给质量,内需得到更好满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实体经济发展根基进一步巩固壮大,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新产业新模式快速成长,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江苏制造、江苏服务、江苏品牌的影响力持续扩大,供需体系适配性持续增强。

——完善市场体系,激发内需成效明显。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现代流通体系更加畅通,商品和要素在城乡区域间流动更加顺畅,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畅通经济循环,内需效率持续提升。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区域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更加高效,国内大循环重要战略支点作用和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战略枢纽作用充分发挥,对要素资源整合配置能力明显增强。

二、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

(一)扩容提质传统消费

1.提升吃穿用消费品质。推动农产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增加健康、营养农产品和食品供给。开展“江苏味道”促消费活动,鼓励发展老字号、品牌餐饮、网红打卡新地标等消费场景。实施内外贸一体化促进行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提供更多安全放心的吃穿用消费品。

2.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序扩大住房消费。大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支持住房租赁企业专业化、机构化发展,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落实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以人口净流入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农业转移人口和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提振家电家具家装消费,推动数字家庭发展。

3.释放汽车消费潜力。落实好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政策,鼓励各地持续实施汽车下乡、以旧换新和新能源汽车消费等政策。提升汽车产品供给质量,优化汽车产品结构,培育江苏汽车自主品牌。加快取消非本地户口居民汽车限购、二手车限迁等行政性限制汽车购买规定,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积极发展二手车市场,落实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措施。优化汽车消费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汽车个人消费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停车设施、充(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汽车租赁、改装及养护等汽车后市场。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占汽车新车销售量比重达30%左右。

4.提升消费载体综合支撑能力。支持南京、苏州、徐州、无锡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型消费商圈。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打造全国性或区域性消费中心,加强中小型消费城市梯队建设,增强县城和中心镇消费集聚和辐射能力,促进城乡消费市场融合发展。推进步行街等重点消费场所改造提升,打造一批消费集聚区。

(二)提档升级服务消费

5.持续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依托文化文物单位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扩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办好大运河文旅博览会等文化展会,鼓励发展博物馆旅游、科技旅游、民俗游等文化体验游。加快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建设,打造群众身边的文化消费网点,支持开发以地域文化IP为引领,集文化创意、度假休闲等主题于一体的文化和旅游综合体。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常态化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机制,持续举办“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文旅消费推广季活动。大力繁荣假日、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支持南京、苏州等地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

6.有序发展教育培训。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到2025年,60%以上的县(市、区)通过国家和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加快构建供给充足、普职融通、多样化有特色的普通高中发展格局。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加强职业培训机构、技术服务中心和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推动高等教育分类特色发展、开放融合发展,加快一流大学建设。构建终身教育服务体系。稳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

7.提供多层次医疗健康服务。健全完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制度,深化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健全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增加专科医疗服务有效供给,做实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化健康服务,支持发展健康体检、专业护理、养生康复等健康产业。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落实中医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和中医药服务传承创新高峰行动。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三年全覆盖行动计划,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医保公共服务体系。

8.增加养老育幼消费。强化社区养老托育服务,支持专业养老托育机构开展辐射周边的养老育幼服务。增加普惠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推进“物业+养老托育”,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鼓励各地建设养老托育产业园区,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新业态,促进养老育幼用品制造提质升级。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加快构建“一街道一乡镇一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省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保持在40张以上,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

9.促进体育消费升级。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探索建立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支持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新型体育设施,有序促进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推动健身休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体育旅游等体育服务业提质增效,重点布局一批引领性强的时尚运动项目产业。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体育消费产品、赛事和健身活动品牌,鼓励各地开展体育嘉年华、体育大卖场等体育消费活动。到2025年,城乡居民体育消费总规模超过3000亿元。

10.积极发展家政服务消费。培育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实施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探索新形势下家政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教育培训体系。规范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建立“家政服务超市”,实施“家政兴农”行动,推动家政进社区。支持徐州、扬州深化全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城市建设。支持家政服务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家庭理财、园艺、收纳等新业态,推动家政与养老、育幼、物业等服务业融合发展,鼓励发展家庭管家等高端家政服务。开展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优化家政服务信用信息服务。

(三)培育壮大新型消费

11.扩大升级信息消费。推动5G和千兆光纤网络在消费领域创新应用,推广移动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等信息消费重点领域创新产品(平台)。实施信息消费“三品”行动,支持南京、苏州、无锡深化建设国家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支持各地建设星级信息消费综合体验中心,培育重点消费级互联网平台和国家级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大力推进江苏(无锡)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自动驾驶新业态。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

12.壮大“互联网+服务”消费。做强做优在线教育,推进“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建设,扩大名师空中课堂、城乡结对互动课堂等教学资源辐射,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建设远程医疗专网,加快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药品网络销售规范健康发展。深入发展在线文娱、智慧旅游,壮大数字文化、数字创意、数字艺术展示、数字娱乐、网络视听、线上演播等新产业,打造智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培育壮大智慧产品和智慧零售、智慧养老、智慧家政、智能体育、“互联网+托育”“互联网+家装”等新业态,拓展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

13.促进共享经济和新个体经济发展。培育智能制造厂房、设备、物资、劳动用工的共享平台,探索发展算力共享、产能共享、办公资源共享等新模式。支持网约车、共享汽车、共享单车、共享住宿等共享经济商业模式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培育垂直电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O2O等多样化经营模式,打造“苏货直播”等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直播品牌。

(四)积极发展绿色消费

14.培育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完善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服务相关标准,指导省内认证机构积极获取绿色认证资质,推动绿色建材、节能低碳产品等领域认证工作。推动电商平台和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设立绿色低碳产品销售专区,推广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建立完善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研究制定高耗能企业使用绿色电力刚性约束机制,加快提升公共机构和居民绿色电力消费占比。研究建立高耗水企业用水约束机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与效益。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支持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交易中心和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发展“互联网+回收”模式,允许符合条件的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城、进小区、进单位。

15.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持续开展绿色消费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社区等创建行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到2025年,新增或更新地面公交、城市物流配送、邮政车辆、出租汽车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80%。加强高品质绿色低碳建筑建设,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加快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发展绿色家装。推动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和产品替代。全面推进过度包装治理,提升商品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循环化水平。

(五)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16.完善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实施农村商贸流通体系转型升级工程,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向农村延伸网络,支持建设立足乡村、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实施“数商兴农”“快递进村”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等工程,畅通农产品和消费品双向流通渠道。加快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布局,提升农村物流服务网络节点覆盖率。完善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布局生鲜冷链物流配送网点,畅通产地生鲜冷链“最先一公里”和生鲜冷链物流末端“最后一公里”。支持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积极推进城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到2025年,实现主要快递品牌进村。

17.挖掘农村消费潜力。制定实施农村消费补贴政策,重点支持汽车、家电家具家装、时尚电子等优质耐用品下乡和更新换代。支持电商平台企业开展面向农村地区的消费促进活动,建设“网上供销社”“农资物联网”等线上平台。提升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民宿等服务环境和品质,丰富文体娱乐、快递收发、综合维修等多样化生活服务消费,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三、优化投资结构,拓展投资增长空间

(一)加大制造业投资力度

18.引导优质要素集聚。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加强制造业投资用地、用海和用能等要素保障。编制重点产业链人才图谱和紧缺人才目录,探索设立人才创业投资基金,建设张謇企业家学院。

19.支持制造业重点领域投资。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聚焦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领域,扩大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发挥先进制造业基金、省产业链投资基金等引导扶持作用,支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0条重点产业链的强链固链延链项目建设。设立碳达峰碳中和、数字经济等省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相关领域制造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煤电、石化、钢铁等行业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装备生产。

(二)加强基础设施领域投资

20.构建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着力打造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发达的快速网,构建便捷畅达长三角区域的城际铁路网,完善围绕南京布局的“米”字型高铁网。提升运输机场保障能力,推进常州奔牛国际机场改扩建、扬泰机场二期扩建等工程建设,加快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三期工程、南通新机场前期工作,共建长三角世界级机场群。加快过江通道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过江通道23座,基本实现隔江相望的县(市)均有过江通道连通。完善江海河联运体系,加快建设通州湾新出海口。优化完善高速公路网络,推进高速公路瓶颈路段扩容,构建都市圈中心城市高速公路环线,提升苏中、苏北地区县级节点连通水平。

21.建设多元互补的综合能源基础设施。推动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大力推进近海风电建设,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优化油气管道布局,规划建设沿海输气管道、沿海LNG接收站。

22.扎实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流域防洪工程建设,推进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实施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及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工程,推进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提标工程,争取启动新沂河、新沭河扩大工程,加快实施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统筹推进长江江苏段河道整治,推进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太浦河后续、望虞河拓浚工程。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强化江水北调工程调度管理,推进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完成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加强淮北丘陵山区、高亢地区水源工程建设。推进区域治理工程,推进斗龙港、秦淮河等江河支流和重点区域骨干河道治理,常态化实施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泵站除险加固。加快农村供水、大中型灌区、农村生态河道、塘坝等重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23.加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统筹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工业园区管网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化改造,规划建设工业集聚区再生水利用系统。建立全覆盖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增强医疗废物处理能力,提升飞灰、废盐等资源化利用水平。建强环境应急基础设施,提升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实施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加快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和“生态岛”,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工业、农业、生活“绿岛”建设。

24.加快民生补短板设施建设。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统筹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和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完善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积极建设公办幼儿园,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00所左右。加大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资源供给力度,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800所左右、普通高中300所左右。分区分级规划建设居住区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加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利用存量房屋及社区用房等改建养老托育设施。加快建设和改造提升一批标志性重大公共文化设施,统筹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和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25.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滚动式整治城市易淹易涝片区。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推动城镇燃气管网、供排水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到2025年,改造城市公共供水管道3800公里、城市燃气管道1900公里、城市排水管道5000公里。

26.加快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强苏州实验室建设,支持太湖、紫金山、钟山实验室围绕国家需求承担一批国家科研任务。积极创建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高标准建设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优先布局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加快5G网络、千兆光纤网络建设,推进IPv6规模部署,推动南京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扩容升级。统筹部署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长三角枢纽节点,推进苏州市吴江区“东数西算”枢纽节点和无锡、昆山国家超级计算中心建设。加快运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对交通、水利、能源、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以及新闻传播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升级。

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持续释放内需潜能

(一)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27.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均等化全覆盖。加大“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实施力度,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

28.增强都市圈城市群能级。持续提升中心城市功能品质和辐射能力,支持南京争创国家中心城市和国家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试点。完善都市圈城市群空间布局,推进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建设,基本形成便捷高效的1小时通勤圈,促进公共服务标准衔接和共建共享。增强都市圈城市群竞争力,支持南京都市圈建设跨区域都市圈典范,将苏锡常都市圈打造成为接轨上海、辐射江北、联系周边的国际化大都市区,创新徐州都市圈引领省际毗邻地区协同发展长效机制。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29.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高县域经济发展质量,推动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精准布局新型研发机构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积极融入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增强县城服务能力,推动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加快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发挥国家级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引领作用,分类建设现代化县城。打造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实施乡镇功能提升工程,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增强重点中心镇特色产业集聚和公共服务功能,支持有条件的重点中心镇发展成为现代新型小城市。

30.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开展全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老旧住区宜居改善,统筹推动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等改造。实施城市生态空间修复工程,有序推进受损山体、水体岸线、城市废弃地及污染土地等生态修复。实施城市数字化智慧化提升工程,推进设施智能化升级和物联网应用。持续推动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推进住区、街区等美丽宜居地区集成改善。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和当代复兴。

(二)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31.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四好农村路”与国省干线公路、综合枢纽、机场、港口等衔接,推行农村河道、道路交通、绿化美化、环境保洁、公共设施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综合管护。强化乡村生态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开展生态修复行动。有序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建设一批新型农村社区。深入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加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加快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信息服务水平和数字治理能力。到2025年,建成1000个特色田园乡村,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达到70%。

32.培育乡村经济新动能。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农业、乡土产业和乡村生活服务业等现代乡村产业。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群集聚发展,培育土地入股、托管、统一服务等多种新型农业经营模式,提升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建设农业农村发展载体平台,推进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农业科技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建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科技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一批具有综合竞争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积极组织参与全国农业高新技术成果交易活动,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33.健全城乡深度融合发展机制。加强城乡发展统筹规划和布局,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护,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并轨。健全城市优质资源下乡长效促进机制,引导人才、技术、资本出城入乡。深入推进宁锡常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探索。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推动城乡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深化村企对接,持续推进村企在产业发展、产品市场、智力人才、生态价值、集体经济、社会事业等领域开展共建。

(三)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34.高质量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积极参与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推进沿沪宁产业创新带、环太湖科创圈建设。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省际产业合作园区等区域联动创新发展,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南通沪苏跨江融合发展试验区、盐城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建设。推动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协同立法,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加强规则对接、标准互认和政策协调,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共建长三角产权共同交易市场。协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办好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共同打响长三角国际消费品牌。

35.高水平推进“1+3”重点功能区建设。着力提升扬子江城市群发展水平,加快宁镇扬、苏锡常一体化进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努力把沿江地区打造成为全省现代化建设先行带、引领带。落实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加强陆海统筹、江海联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塑造南通“缤纷百里”、盐城“生态百里”、连云港“蓝湾百里”滨海特色风貌。加快推动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支持洪泽湖、里下河地区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打造江苏永续发展的“绿心地带”和“生态大公园”。推动淮海经济区高质量协同发展,支持徐州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创新完善南北结对帮扶合作机制,支持苏南苏中苏北围绕全产业链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全面拓展教育医疗、科教人才、健康养老等合作领域。

五、提高供给质量,带动需求更好实现

(一)支持发展新产品新产业

36.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制定科技强国行动纲要江苏省实施方案,加快建设科技强省。实施新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高新技术企业“小升高”计划,加强服务型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到2025年,力争基础研究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较2020年翻一番以上。

37.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落实制造强省部署,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专项培育行动,加快徐州、常州智能制造装备和苏州生物医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推动更多集群纳入国家级集群建设工程。聚焦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链主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到2025年,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规模达13万亿元。

38.加强自主创新产品服务推广应用。推进自主创新软件产业化、规模化应用,提升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安全软件等关键软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畅通制造业企业与互联网平台、商贸流通企业产销对接,鼓励发展反向定制(C2M)和个性化设计、柔性化生产。推动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协作,开发推广“专精特新”产品。

39.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开展人才发展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出台省实验室科技人才政策,聚焦“高精尖缺”培养引进用好一批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复合型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及大国工匠。开展人才评价改革,建立产业、科技、人才项目综合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激发产业工人创新创造活力。

(二)全面推动产业提质升级

40.积极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开展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提升行动。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打造黄河故道沿线生态农业产业带。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保护生猪基础产能。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推动海洋渔业发展。实施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计划,分类支持化工、钢铁、纺织、机械等优势传统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设备更新。

41.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331”工程,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建设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制造服务业集聚区,打造生产性服务业标杆城市。充分发挥省级服务业专项资金引导扶持作用,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开展两业深度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支持创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企业、项目、平台。

42.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实施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数字经济加速行动,积极推动数字产业化,大力发展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培育一批旗舰型数字企业。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加快工业设备和业务系统上云上平台,推动更多制造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制造示范工厂(车间)。推动服务业数字化升级,推进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加快发展数字化生活服务业,扩大消费级无人机、车载智能终端等新型数字产品消费。促进农业数字化发展,构建农业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及服务体系,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领域创新应用。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3.5%左右。

(三)大力推进标准质量品牌建设

43.建设新型标准体系。实施标准领航质量提升工程,完善产业链标准体系,在增材制造、石墨烯、超导等新兴产业领域,组织制定一批技术自主、应用带动的新标准,培育一批标准领航产品。大力发展先进团体标准,到2025年,力争发布实施团体标准1000项以上。

44.提高产品质量与水平。围绕“531”产业链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质量比对、质量攻关、质量合格率提升三大工程,推动主要产品质量水平进入国际国内先进行列。规划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质量检测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分级,倡导优质优价,推动质量分级结果在产业政策中的采信使用。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开展“江苏省省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十四五”期间争创2个中国质量奖。

45.培育江苏优质品牌。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发展指导,打造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一批高知名度、高美誉度、高复购率的农业品牌。建立健全产业集群品牌培育机制,支持地方围绕特色产业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鼓励企业开展境内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体系认证和品牌推广。保护、促进和引导老字号升级发展,支持老字号企业技术、服务、文化和经营创新,打造一批新时代“中华老字号”企业。支持自主品牌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培育发展一批国际知名品牌。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十四五”期间,力争培育发展1000个“江苏精品”。

六、健全现代市场和流通体系,促进供需有机衔接

(一)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46.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研究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加快形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47.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进一步破除区域壁垒和地方保护。深入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健全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公示共享机制。服务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完成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联建。

(二)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

48.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搭建城乡土地市场交易平台,规范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完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分配机制。加快完善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

49.推动劳动力要素合理有序流动。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支持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落实跨地区跨制度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在常住地为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建设完善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加强留创园等载体平台建设。

50.健全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积极申请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加强与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衔接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支持符合条件的实体企业发行股票、债券融资,强化对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备案和监管。

51.加快培育技术和数据市场。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体系,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加大科技领域国际合作力度。推动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等载体市场化运作,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数据交易试点,探索建立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积极参与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示范。推广省首席数据官(CDO)试点,提升企业数据治理能力。

(三)建设现代流通体系

52.优化完善商贸网点布局。编制实施新一轮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推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布局能力和商业资源带动作用,布局更多便民商业网点。加强社区公益性商业网点建设,支持便民商店增加快递外卖、市政缴费、社区配送等便民生活服务项目。加快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引导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品牌企业、便民服务进社区。

53.推动商贸业态转型升级。推动商贸综合体、超市等生活性服务业场所进行“人、货、场”云改造,支持大型商城和特色市场建设电子商务营销平台。鼓励办公楼宇、住宅小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布局建设智慧超市、智慧餐厅、智慧驿站、智慧书店等。支持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经营,鼓励建立智慧供应链。做强首店首发经济,支持南京、苏州、徐州等建设全国新零售标杆城市。

54.完善现代物流枢纽网络。优化完善以南京物流枢纽为增长极,以苏锡常通和徐连淮物流枢纽组团为两翼,以省级物流枢纽为支撑的“一极两翼多节点”物流枢纽布局。推进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南通、连云港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优化城市物流空间布局,构建“物流园区(分拨中心)—配送中心—末端网点”三级城市配送网络。到2025年,形成以国家物流枢纽为骨干、省级物流枢纽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为支撑的物流枢纽体系,新增5家国家物流枢纽、5家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40家省级示范物流园区。

55.提升物流专业化服务水平。促进现代物流业与制造、商贸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培育一批智慧物流平台。分层次完善各类专业冷库设施布局,提升冷链物流设施水平,打造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培育一批专业化生鲜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围绕电商、快递、高端冷链及贵重物品、精密仪器等时效性较强货物,打造一批“次晨达”“次日达”“当日达”高铁物流服务产品。加快建设应急物流保障体系,强化应急物流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海关服务,提升通关效率。

(四)增强交通运输流通承载能力

56.提高交通运输组织和服务水平。提升综合立体交通网流通功能,推进货运枢纽场站整合资源功能、协同联动,支持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加强重要站场间快速直通。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打造沿海港口至中西部地区海铁联运线路、沿江地区至中西部地区铁水联运线路和至西南华南地区公铁联运线路。推进智能化多式联运场站建设,鼓励应用电子运单、智能合同等新模式,探索建立全程“一次委托”、运单“一单到底”、结算“一次收取”服务方式。

(五)加强现代金融服务流通功能

57.完善流通金融保障体系。优化新型消费支付清算环境,推动新型支付结算工具在消费领域广泛运用,加强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鼓励银行等支付清算服务主体降低手续费用。稳妥推进跨境移动支付应用,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为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58.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建立省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确权,规范发展供应链应收账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推广供应链票据融资、营业中断保险、仓单财产保险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鼓励中小企业通过标准化票据融资。加强供应链金融业务监管,严格防控虚假交易和重复融资风险。

七、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内需发展动力

(一)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

59.不断释放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国内消费提振计划,扎实开展“苏新消费”四季主题购物节系列促消费活动,建立全覆盖、多层次、常态化消费促进机制。创新发展消费金融,规范发展消费信贷。稳妥有序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进一步对事业单位能够分离的生产经营业务进行市场化改革。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引导财政性资金向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健康、养老育幼等公共消费领域倾斜,提高公共服务支出效率。

60.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推广应用“苏解纷”等非诉服务平台,建立网上跨境消费者争议解决机制,畅通消费者维权通道。鼓励实施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和长三角地区异地异店退换货制度,提升消费者售后体验。加大对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制假售假、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二)持续优化投融资环境

61.全面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落实市场准入政策措施,支持民间投资持续拓宽领域。强化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和全周期服务,鼓励民间投资参与补短板等重大项目。用好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参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依法保护各类股东产权和合法权益,保障各类股东依股行权。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畅通市场化退出机制。

62.持续提高投资审批效率和监督管理水平。持续优化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审批流程。健全省重大项目清单成效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包。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区域评估成果在项目审批中的应用。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建立健全投资审批相关数据部门间共享机制,不断提升各类在线审批平台服务效能。

63.健全投资项目融资机制。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建立重大项目融资信息共享机制,将重大项目融资纳入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效能评价体系。鼓励金融机构统筹运用信贷、债券、保险、融资租赁等方式,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发挥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作用,在服务业、环保、外贸等重点领域研究推出更多专项产品,更加注重支持信用贷款和首贷企业。加大优质企业债券和专项债券品种创新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企业债券。

(三)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64.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打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进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化标准化,推广告知承诺制等模式。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省政务“苏服办”“一朵云”“一张网”建设。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完善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65.依法平等保护产权。依法及时公正办理各类产权纠纷案件,对涉案企业及其经营者审慎使用强制措施。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创新发展。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和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与服务。

66.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省社会信用条例,推进诚信江苏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规范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建成一体化信用服务平台,打造“信用江苏”综合服务移动端品牌。规范发展现代信用服务产业,推广应用信用服务产品。

(四)发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内需作用

67.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入实施“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五大计划”专项行动。推动中欧(亚)班列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打造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标杆示范。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加快发展丝路电商,推进公共海外仓建设。

68.加强开放平台载体建设。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赋予南京、苏州、连云港三大片区更多改革自主权,建设联动创新发展区。高水平推动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柬埔寨西港特区、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等境外合作园区建设。统筹布局建设与省内产业配套衔接的境内合作园区,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中日(苏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中德(太仓)中小企业合作示范区、中以常州创新园、中意海安生态园等国际合作园区进一步提升合作层次。持续推进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淮安台资集聚示范区等建设。

69.持续提高外资利用水平。制定外商投资地方性法规,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争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加大先进制造、高新技术、数字经济、服务经济和现代农业等领域外资引进力度,引导外资投向产业链薄弱环节和关键技术领域。实施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外资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70.扩大重要商品和服务进口。加快建设昆山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打造各类进口消费品集散中心和保税展示交易平台。鼓励国际知名品牌在江苏市场首发或同步上市新品,推动高端品牌集聚。实施跨境电商发展提速工程,加快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完善进口保税仓等设施,探索发展O2O、网购保税进口+实体新零售等新模式。支持南京、苏州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八、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厚植内需发展潜力

(一)优化初次分配结构

71.提升就业质量增加劳动收入。完善促进就业扩容的产业政策,支持技能密集型行业企业发展,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健全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发展新个体经济,完善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实施不同群体就业促进工程,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制定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和管理办法,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基地,开展订单式、套餐式和线上培训。健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为零。到2025年,城镇新增就业500万人。

72.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职工工资占地区生产总值和企业收益比重。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工资效益同向联动机制,全面推行全员绩效考核。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73.完善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健全知识、技术、数据等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市场化定价机制。鼓励符合条件企业用好用足股权期权、分红激励等方式提高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待遇水平。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增加居民投资收益。

74.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落实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优化税率结构、专项附加扣除等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减轻中等收入家庭教育、医疗、养老、育幼、住房支出压力。建立信贷、房租、税费等综合政策支持体系,稳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预期,促进稳定经营、持续增收。依法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

75.实施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提升农民工资性收入,构建信息、指导、招聘和培训服务平台,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拓展农民经营性收入,完善城乡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和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开发运营乡村旅游、康体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扩大农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完善农民直接补贴制度,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探索发行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或业务。

(二)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

76.落实财税政策。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将常住人口作为转移支付分配重要因素,加大向经济薄弱地区、基层县区、重点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提升经济薄弱地区财政保障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做好基本民生支出保障。落实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资本性所得管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财产税改革。健全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依法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收服务监管。

77.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进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全民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支持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完善职业年金制度,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行“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方式。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

(三)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

78.鼓励发展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完善慈善褒奖、慈善动员等机制,落实公益性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壮大慈善组织,发展“互联网+慈善”等新型慈善业态,健全对慈善组织和活动的评估监督机制。大力发展志愿服务,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九、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夯实内需发展基础

(一)稳定粮食生产和供应

79.完善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实施稳产保供强基工程和优质粮食工程,大力扶持“水韵苏米”等省域公用品牌。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建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加强粮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粮油应急供应网络,支持市县建立10-15天市场供应量的成品粮油储备。

(二)增强能源保障供应能力

80.加强能源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健全能源储备及应急体系,统筹推进综合能源供应基地建设。加强煤炭中转储备能力建设,落实煤炭最低库存制度,推进省外煤炭储备基地建设,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推进地方政府和城镇燃气企业重点储气设施建设,构建多层次储气调峰体系。积极争取新增电力规模,推动煤电清洁高效发展,保持煤电装机合理规模,科学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加快国家第一批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建设,不断扩大区外来电规模。

(三)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81.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事前防范、事中响应、事后恢复并重的应急管理机制,提升应急指挥救援能力和防灾抗灾救灾能力。实施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工程,加快省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布局省级机关人防疏散基地建设。实施救援能力提升工程,推动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加强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快应急科技平台载体和“智慧应急”建设,提升应急技术装备核心竞争力。推动应急物资仓储体系建设,科学规划建设一批城郊大仓基地。

(四)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82.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强化经济、金融等重点领域重大风险研判预警,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持续攻坚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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