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工商业用户自2021年12月起,工商业用户取消销售目录电价,终端到户电价随上网交易电价变动而变动;上网交易电价主要由市场交易形成,每月会发生变化。
原来电价是怎么样的?可以给个对比吗?
居民、农业用户本次电价不变,价格如上表所示。
原先的输配电价表请参考浙发改价格〔2020〕364号文,不同用户变化程度不同。
例如,公布的110千伏用户输配电量电价由0.1272元/千瓦时变化为0.0791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下用户由0.2611元/千瓦时变化为0.2452元/千瓦时。
工商业电价合并后,峰谷时段如何划分?
新电价政策未对原有的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划分进行调整,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文件
大工业用电分时时段划分为:
尖峰:9:00-11:00|15:00-17:00
高峰:8:00-9:00|13:00-15:00|17:00-22:00
低谷:11:00-13:00|22:00-次日8:00
夏季7、8月份及冬季1、12月份13:00-15:00由高峰时段调整为尖峰时段。
一般工商业用电分时时段划分为:
尖峰:19:00-21:00
高峰:8:00-11:00|13:00-19:00|21:00-22:00
低谷:11:00-13:00|22:00-次日8:00
市区道路路灯用电属于哪一类用户?
市区道路路灯属于市政,为一般工商业用电。
一般商业也要收基本电费了?
具体要看商业的用电容量。
容量在100-315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用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原执行单一制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
现执行单一制的一般工商业,如2000千伏安的商业体,增容后可选还是必须两部制?
办理增容业务的工商业用户,增容后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315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其中,增容前执行单一制电价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
您提出的单一制的一般工商业如2000千伏安商业体,属于增容前执行单一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后,不能重新选回单一制电价。
新增315千伏安以上的基建用电是否实行两部制?
是的。
浙江省发改委函件明确,基建等临时用电属于一般工商业用电类别,应按新政策标准同样执行。
两部制电价里的需量和容量什么意思?
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电价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称为容(需)量电价,另一部分称为电量电价。
其中,容(需)量电价可选择按用户设备容量(千伏安)或用户最大需量(千瓦)进行计费,也就是可选择按容量或按需量计费。
这个存量可选单一制或两部制,选择时间有期限要求吗?
原执行单一制的一般工商业用户,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选择没有时间限制要求,选择后次月生效,保持12个月不变。其中,大工业用户必须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用户,选择两部制电价后,不得再重新选择单一制。
基本电费是多少?
基本电费分按容量计费和按需量计费两种,各电压等级容(需)量价格不同,具体请查看发改委公布的浙江电网输配电价表。
单一制10千伏,基本电费多少?是否还是维持原来的?
单一制仅收取电量电费,无需交纳基本电费。
如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
10千伏容量基本电价:30元/千伏安·月
10千伏需量基本电价:48元/千瓦·月
若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当月需量电价可按90%执行。
两部制下,需量电价和容量电价是要同时执行收取吗?
两部制电价,按容量还是按需量只选择其中一种执行,选定后需3个月保持不变。
需量电价如何计算
用户当月需量电费=用户当月最大负荷*用户所在电压等级的需量电价。
例:某1-10千伏用电用户8月最大负荷达到了2000千瓦,则当月需量电费为2000*48=96000元;9月最大负荷变化为2500千瓦,则当月需量电费为2500*48=120000元。若满足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条件,当月需量电费则可按90%执行。
关于工商业电价的两种选择还是太专业了,能否用举例说明一下?
好。
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电价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称为基本电价,另一部分称为电量电价。
以某10千伏,变压器容量400千伏安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为例。
当选择按容量计收基本电费时,则月基本电费=400千伏安*30元/千伏安(10千伏用户对应的容量电价)=12000元;每月固定不变。
当选择按需量计收基本电费时,若当月实际最大需量值为250千瓦,则月基本电费=250千瓦*48元/千瓦(10千伏用户对应的需量电价)=12000元,若满足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条件,当月需量电费可按90%执行,为10800元,每月会随实际最大需量值不同而变化。
上个月刚刚从容量改需量的用户不是亏了吗?
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与当月实际用电量、负荷率相关,无法一概而论。
比如,变压器容量为250千伏安的用户,按容量电价每月30元/千伏安算,基本电费为250×30=7500元。
按需量算,需量是指当月实际最大用电负荷,不同电压等级的需量单价不同。若实际一个月内最大负荷只用到了100千瓦,按需量单价48元/千瓦·月,基本电费为100×48=4800元。
怎么感觉这些年电价一直在涨,每调一次,加一次价,电费越来越贵?
可能是错觉。
2012年至今,居民电价一直保持不变,农业电价2020年下调过1毛。
按照国家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白鹤滩等外来水电优先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由于浙江一次能源禀赋匮乏,电力供需紧张,上网交易电价高企,可能导致在某段时间部分工商业终端到户电价上涨。
而且,工商业的电价上涨也不尽然。也有不少在新政策后基本电费支出减少的案例。
案例1
容量两部制用户不变更计费方式,基本电费减少
宁波XX集团有限公司,电压等级35千伏,运行容量10050千伏安,执行容量两部制电价。原基本电费=10050*30=301500元,根据新的电价政策,基本电费=10050*28=281400元,每月减少基本电费支出20100元。
案例2
容量两部制用户选择需量计费方式,基本电费减少
宁波XX工具有限公司,电压等级10千伏,运行容量315千伏安,执行容量两部制电价,原基本电费=315*30=9450元。以该用户2023年5月的用电数据(实际最大需量值为195千瓦)测算新电价政策下的基本电费,若继续选择容量两部制电价,基本电费=315*30=9450元,若选择需量两部制电价,基本电费=195*48*90%=8424元,每月可减少基本电费支出约1000元。
目前执行单一制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6月1日后改成两部制电价,之后觉得不划算,能否改回单一制电价?
浙江省发改委函件明确,运行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存量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后,不能重新选回单一制电价。
需量是按月最高负荷计算基本电费,还是要自己申请?存量商业增容是否收取基本电费?
基本电费计费方式变更需用户自行申请;
存量执行单一制的商业用户增容后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
损益电费是否取消了?
未取消,也未增加新的费用。
原先损益电费已重新归集纳入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和系统运行费用。
原损益费用是次月结算的,那系统运行费是按照次月电量结算,还是按当月电量结算呢?
月末公布预测次月系统运行费单价,所有用户按次月实际电量结算,后续再对实际与预测的偏差进行清算。
损益电价如何分摊?
每月按照工商业用户用电量进行分摊或分享。
损益改成了线损?原来损益是每月浮动的,意思是改完后线损每月固定死了?
不能这样理解置换。
原先损益电费已重新归集纳入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和系统运行费用中。
上网环节线损费用与系统运行费用是两个相对独立的电价科目,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需按月预测发布。
持续更新……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6月份各地代理购电价格表已发布,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四川分时电价调整(5月起)5月起,四川省开始执行新版分时电价政策,因该政策挂网时间较晚,晚于5月份的代理购电价格解析文章发布时刻,故这个已经执行了一个月的新政策解析才挪至6月份的文章中进行分析。按
5月31日,天富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第八师电网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5〕140号。根据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价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在国家“双碳”目标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战略部署下,我国新能源开发规模稳居世界第一,分布式新能源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为进一步推动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开发利用水平、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国家发展改革
电源与负荷之间可以通过专用线路跨越实际的物理空间直接互联,更在商品流动和财务结算上绕开了公共电网,这也给源荷之间的双边交易带上了实打实的物理支持,不像在批发市场中的双边协商,仅有金融结算,不具备物理交割。(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按照文件的顺序,我们也对650号文前五个小节
5月下旬,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下称650号文。三个感触:专用线路的释放空间、自用电量的公平尽责、自备电厂的绿色替代。(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计划在六月的头三天,围绕这份政策文件做一个小专题,分享一些我的理解。第
日前,国家出台《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简称《意见》),提出风、光、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实现电量清晰物理溯源。《意见》的发布,既是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模式的重要创新,又直接回应了众多地方政府和企业在经济发展
改革是电力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进入“十四五”以来,在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以及能源安全韧性的拷问下,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提速,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探索适配的“软件系统”。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2025年一季度,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合计新增装机7433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14.82亿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30日,安徽省发改委、安徽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一致,主要变动为午间新增一个谷时段。低谷电价在用户购电价格加输配电价基础上下浮61.8%;夏冬季月份(1月、7月、8月、9月、12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30日,安徽省发改委安徽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发布的正式版与此前征求意见稿内容一致。主要变动为午间新增一个谷时段:春秋季(2-6月、10月、11月):新增低谷时段11:00-14:00高峰时段:6:00-8:00,16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发改价格规〔2020〕101号)提出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可计入有效资产的预计新增输配电固定资产,“基于提高投资效率的要求,按照不高于历史单位电量固定资产的原则核定(国家政策性重大投资除外)。”不考虑使用例外原则,这项规定对省级电网投资有直接而刚性的约束。总
2015年,对能源电力行业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历史刻度。这一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印发,确定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提出了包括有序推进电价改革、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开放电
改革是电力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进入“十四五”以来,在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以及能源安全韧性的拷问下,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提速,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探索适配的“软件系统”。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2025年一季度,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合计新增装机7433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14.82亿千
执行了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个体,如果调整负荷以适配分时时段,那么在整体用电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以获得更低的用电成本。(来源:黄师傅说电)但有人可能节约了电费,有人也就可能被抬高电费。本质上,划分的峰谷时段与系统净负荷曲线有关,也就会与用户负荷曲线以及新能源出力曲线有关。有些执行分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9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4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答复文件提出,上海市正通过健全机制、出台政策、完善市场、加强示范等多项举措,加快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关于建立灵活价格机制,夯实市场化交易平台,文件提出,按照国家电力市场改
自2015年3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电改9号文”)发布以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已走过十载峥嵘岁月。这份被誉为“新电改”纲领的文件,系统提出了“全面实施国家能源战略,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市场主体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作为社会生产力的基本载体,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作用举足轻重。人才是最活跃的先进生产力,市场的基石则在于培育先进的市场主体。当发电企业开始研究负荷曲线,当售电公司开始重视天气预测,当
2023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吹响了号角。在新发布的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表中不再包含线损折价,而是将上网环节线损单列,按综合线损率计算用户应采购的线损电量,以其实际购电价格承担线损费用。《通知
当前,面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日益增强,以及各国政府对低碳经济的承诺,电力市场与电碳协同的议题变得尤为重要。本研究旨在深入理解电力市场机制如何通过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结合,以实现电力系统经济性与环保目标的双重提升。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电力市场与电碳协同的理论基础,构建电力系统
2025年,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迎来第十个春秋。这场电力行业的系统性变革,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为核心理念,重构电力行业的运行逻辑。十年间,市场交易规模倍涨,市场主体数量激增,“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初步建立,多层次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雏形初现……一系列成果凸显出我国电力体制改
2025年,迟迟未能推进的绿电直供、隔墙售电或将迎来规模化落地。新能源消纳问题愈发严峻,出海贸易绿色壁垒逐渐高筑,在绿电供给和需求方迫切寻求匹配的情况下,绿电直供的呼声高涨,从中央文件强调,到地方试点,新能源和电网的博弈开始有了突破。2月13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
当前,面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日益增强,以及各国政府对低碳经济的承诺,电力市场与电碳协同的议题变得尤为重要。本研究旨在深入理解电力市场机制如何通过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结合,以实现电力系统经济性与环保目标的双重提升。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电力市场与电碳协同的理论基础,构建电力系统
作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国电价机制改革向整体和纵深推进,取得一系列积极成效。在国家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背景下,电价机制改革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本文围绕未来一段时期适应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电价机制改革重点问题开展研究,并形成对改革方向和思路的初步思考。(来源: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30日,浙江能源监管办、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浙江省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的通知。文件明确,明确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全部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纳入涉网安全管理体系,根据并网类型、容量规模、接入电压等级、
为进一步推动新型主体参与电力运行调节,充分发挥新型主体在电力系统保供和新能源消纳中的作用,浙江能源监管办近日组织召开全省电力领域新型主体市场化响应推进会。浙江能源监管办、浙江省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省电力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电力交易中心负责人,以及新型主体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电
近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浙江电力用户注册及注册信息变更操作指南,本指南适用于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规定、自愿参加浙江电力市场的省内用电企业和自然人。详情如下:[$NewPage$][$NewPage$][$NewPage$]
据浙江省电力行业协会26日消息,在正常气温、常规经济增长等边界条件下,预计今年夏季浙江省最高用电负荷将达1.33亿千瓦、同比增长7.8%,较去年增加1000万千瓦,电力供需趋紧。一季度,浙江GDP增长6.0%、高于全国0.6个百分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5.5%、高于全国3个百分点。据预测,今年浙江省盛夏高温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3日,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电力市场规则体系修订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市场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包括中长期市场(含绿电)、零售市场、市场结算实施细则以及市场方案、通知等编制修订,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
近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助企供电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8项电力助企惠企举措,进一步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用电需求,以稳定的电力供应和优质的电力服务,助力推动稳经济稳外贸促消费,持续提升电力营商环境水平。今年一季度,浙江外贸进出口额对全国增长贡献率达66.4%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受理注册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相关信息的公告。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的注册申请,2家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已通过电子资料形式检查和纸质资料核对,现将公司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6月14日,时间1个月。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9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售电公司持续满足准入条件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自查范围为2024年12月底前在浙江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的售电公司。报送内容包括,售电公司2024年度资产状况、固定经营场所情况、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情况、从业人员情况等;参与2025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印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指出,加强电力配套保障。鼓励符合条件的算力中心参加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与新能源、核电等低价优质电源直接达成交易。贴近万卡算力集群布局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通过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3日,浙江平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平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文件明确,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6个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92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3亿方左右。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50亿千瓦时左右,力争推动工商业电价较2024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8日,浙江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化工业“亩均论英雄”实施意见(2025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对D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