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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参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成渝、贵州国家枢纽节点建设

2023-07-28 08:55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关键词:云计算东数西算新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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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7月26日,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精准承接新兴产业。围绕长江经济带重点打造的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汽车等制造业集群,重点引进长江经济带企业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加快建立全产业链发展体系,支持以钦州为基地开拓东盟等国际市场,构建“在长江经济带研发、钦州生产、产品销往东盟等地”产业链格局。2023-2025年,每年新引进长江经济带新兴产业项目10个以上。

积极开展科研攻关合作。支持钦州企事业单位与上海市、成渝等地区的科创平台合作,联合开展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海洋资源保护开发、氢能等领域技术攻关。参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成渝、贵州国家枢纽节点建设,衔接“东数西算”,促进公共数据跨区域流通融合,探索建立统一标准、开放互通的公共应用平台。

原文如下: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钦州市对接长江经济带

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钦政办〔2023〕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7月23日

钦州市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钦州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基础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个省市,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均超过全国的40%。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近年来,钦州市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东部产业转移等机遇,主动加强与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交流合作,在互联互通、物流、产业、政务服务等方面取得了重要合作成果。以钦州为陆海转运基地的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已经全面覆盖长江中上游省份,其中,重庆、四川、云南班列实现双向“天天班”运行,钦州港开通了多条至宁波、苏州等长江经济带港口的集装箱班轮航线。面向长江经济带开展驻点招商,2018年以来,来自长江经济带企业的产业投资占全市投资比重60%以上,特别是华谊钦州基地、中伟新材料、格派新能源电池新材料、桐昆化工新材料基地、恒逸化工化纤基地等百亿级重大工业项目落户建设,川桂国际产能合作产业园等省份合作项目落户并建成,有力带动了钦州产业新格局发展。2018年以来,钦州市与四川省成都市、宜宾市、泸州市,重庆市江津区、綦江区,贵州省贵阳市,湖南省怀化市等城市建立了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合作机制,与湖南省邵阳市、益阳市签订了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与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政府层面沟通日益密切。同时,钦州市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协同程度不高,与长三角地区重点城市产业转移合作机制有待完善,本地产业配套能力不强等。

新形势下,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利于发挥钦州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中的独特优势,把握东部地区产业对外转移、内陆地区全方位扩大开放等机遇期,扩大与长江经济带沿线的产业、物流、科技、人文等合作,推动产业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构建跨区域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分类分区域推进与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城市对接合作,聚焦产业升级、科技创新、互联互通、开放平台、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务实推进重大政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落地见效,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钦州篇章提供战略支撑。

(二)战略导向。

根据长江经济带综合实力、城市功能分布、产业布局等特点,立足钦州沿海开放优势,按照“精准对接、各有侧重,创新驱动、协同推进,开放引领、互利共赢,保护优先、绿色发展,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对接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打造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示范高地、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核心示范区。

以长三角地区作为对接优先区域,抓住长三角产业转型升级机遇,依托已有产业基础,重点承接石化化工产业链、先进制造业项目,构建“长三角地区-钦州-东盟”跨区域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努力成为长三角地区产业对外转移、开拓东盟市场的重要战略平台。

以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为战略牵引,充分发挥钦州出海口的作用,重点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对接合作,积极拓展与贵州、云南、湖南等长江经济带中上游省份合作,推动通道与产业融合发展,合作建设临港产业园、贸易物流基地,构建西南地区南向开放的重要战略支点。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取得新成效,承接产业转移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度持续提升,来自长江经济带的投资额占比稳定在60%以上,成为广西承接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示范区。

到2035年,重大战略联动发展成效明显,与长江经济带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发展,跨区域跨境产业链体系化发展,培育形成若干个具有竞争力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超过1万亿元,成为全国承接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示范区。

三、主要任务

(一)对接长江经济带五大制造业集群,构建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

1.加大力度承接优势产业转移。紧抓长江经济带实施“大保护”特别是长三角地区环境提质升级、产业升级换代、劳动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外溢的机遇,围绕长江经济带重点打造纺织服装、家电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依托上海华谊、浙江恒逸、桐昆、湖南中伟等龙头“链主”企业,建立健全与“链主”企业以商招商机制、与长江经济带重点城市跨区域产业转移合作机制,近期重点承接石化化工、化纤纺织、新能源材料等产业链项目,同步引进服装、建材、家电、家具等轻工制造项目,谋划与企业在钦州共建专业产业园。落实国家关于支持长江沿线重化工业在广西北部湾沿海地区新建先进生产基地的政策,争取国家给予能耗单列、主要污染物指标跨区域转移等倾斜支持,推动新的重大石化项目落户建设。2023-2025年,每年新引进长江经济带优势产业项目3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石化产业发展局、市投资促进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经济发展局、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精准承接新兴产业。围绕长江经济带重点打造的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汽车等制造业集群,重点引进长江经济带企业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加快建立全产业链发展体系,支持以钦州为基地开拓东盟等国际市场,构建“在长江经济带研发、钦州生产、产品销往东盟等地”产业链格局。2023-2025年,每年新引进长江经济带新兴产业项目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拓展现代服务业合作。强化钦州-北海-防城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与长江流域重要物流枢纽的畅通对接,稳定运行钦州港至长江经济带中上游重要物流节点的海铁联运班列,开通加密钦州港至长三角地区港口的航线,推动长三角地区港航物流企业在钦州港设立运营基地,争取长江经济带中上游城市在钦州港设立贸易物流基地。围绕工业产业链拓展服务链,引进培育科技服务、设备租赁、设计咨询、商务管理、检验检测、劳务派遣等生产性服务企业,建设生产配套服务基地,为华谊、桐昆、中伟等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项目提供产前产后等关键环节配套服务。开展平陆运河文化旅游带、三娘湾旅游景区、五皇山旅游区等江海、山水生态旅游资源营销推广,拓展长三角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点客源市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石化产业发展局、市投资促进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经济发展局、贸易与物流发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深化现代农业合作。加大引进长江经济带农业资本、技术,开发本地农业资源,共建标准化种养殖基地、大宗农产品加工园区,打造绿色优质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实施农产品“钦品入沪”行动,对标长三角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农产品需求,以荔枝、百香果、陈皮、奶水牛、大蚝、香鸡、玉兰花、茶叶、辣椒等9大特色农业产业为重点,强化市场、基地、平台、企业全面对接,申报绿色饲料、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标识,建设靶向供应长江经济带农产品直供优供基地,长期持续供应生态化、绿色化、高端化、品牌化“钦字号”农产品。依托钦州本地农产品资源优势,以资源换产业,争取长江经济带预制菜行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知名企业、配套企业在钦州布局预制菜全产业链,打造中国预制菜之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开展向海经济交流协作。支持本地企业及科研机构联合上海、武汉等地科研力量,围绕海洋智能装备、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智慧运河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重大科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进长江经济带企业投资建设深海渔业、风电新能源、海洋工业等海洋经济项目,合作开发海洋资源。组织本地企业参与海洋科技领域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中试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海洋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6.推进产业园区协同发展。支持川桂国际产能合作产业园提质发展,争取渝桂、湘桂等跨省共建临港产业园区落地钦州,探索飞地经济、园中园、共享产值利税等园区运营模式。推进钦州石化产业园与上海化学工业区等长江经济带园区深化合作交流,共同打造铸链、强链、引链、补链的上下游配套项目。吸引长三角地区专业镇、工业园区等,以托管、共建园区等方式,向钦州梯度转移产业,建设专业特色产业园。对标长三角地区工业园区运作模式和服务标准,建立全市工业园区分类动态管理和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石化产业发展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对接长江经济带科技创新资源,构建跨区域创新链。

7.合作打造科技创新平台。推动龙头企业与长江经济带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钦州石化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打造国家级石化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统筹利用现有科技资金,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长江经济带创新型领军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或新型研发机构,吸引有实力、有技术、有人才储备的企业将科研平台建在钦州。支持市内企业到长江经济带设立“创新飞地”,促进产业链创新链双向融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石化产业发展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高新区管委)

8.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共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机制,推动长江经济带科技成果在钦州落地服务。加强技术转移合作,共同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鼓励长江经济带科技领军企业在钦州建设科技产业孵化载体。吸引长江经济带企业在钦州建立技术转移机构,探索“外地研发+钦州转化”模式,吸引高端人才带技术、带团队、带项目到钦州创业。编制发布石油化工、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本地龙头企业技术需求目录,建立长江经济带高校、科研院所资源与企业科技需求对接机制,加强技术供需对接。依托共建钦州石化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推动更多长江经济带科技成果在钦州中试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石化产业发展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高新区管委)

9.积极开展科研攻关合作。支持钦州企事业单位与上海市、成渝等地区的科创平台合作,联合开展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海洋资源保护开发、氢能等领域技术攻关。参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成渝、贵州国家枢纽节点建设,衔接“东数西算”,促进公共数据跨区域流通融合,探索建立统一标准、开放互通的公共应用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市石化产业发展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畅通开放合作大通道,构建区域互联互通体系。

10.建强西部陆海新通道陆海中转联运基地。全面实施集装箱全生命周期管理第三阶段改革,深化“一单制”、“一口价”模式等改革,开展铁路集装箱“一箱到底”联运、陆路启运港退税等口岸通关配套措施创新。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供应链协同平台,加快推进铁路运输体系与国际海运体系衔接,促进海铁联运高效运作,提升集装箱中转集结能力。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公共信息平台,打通铁路、海运、公路等信息壁垒。继续争取国家加大对铁路运价下浮的政策支持力度。研究推进“两国一检”跨国口岸通关模式在中马钦州产园区和马中关丹产业园“双园”试行,探索金属矿产品等通关便利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贸易与物流发展局,钦州海事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1.完善多式联运体系。高质量高标准服务保障平陆运河建设,开展平陆运河物流组织体系建设研究规划。争取长江经济带企业参与钦州港专业化码头、货运站场等港航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争取钦州港与上海港、宁波港等建立战略合作,打造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推动鹿寨至钦州港、玉林至钦州、海棠至勒沟等向海高速公路和南防线南宁至钦州段增建二线、钦州东至钦州港铁路增建二线项目在2025年前后陆续建成。(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升级开放合作平台,构建高水平开放新格局。

12.开展自贸区创新合作。推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复制推广长三角、成渝、云南等地自贸区制度创新经验,建立区域协同创新合作机制,共同探索面向东盟的贸易便利化、投资便利化、金融创新、跨境产业合作模式。(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制度创新局,市商务局)

13.打造高水平开放合作平台。依托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建设国家级跨境经济合作试验区,作为承接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的核心基地。推动中马“两国双园”升级建设,逐步向“两国多园”新模式发展,建设面向东盟的区域要素配置重要枢纽,打造长江经济带企业构建化工新材料、有色金属等面向东盟跨境产业链的重要渠道。参与建设面向东盟的科技创新合作区,争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平台落地建设。吸引长江经济带数字经济企业落户钦州,参与中国-东盟信息港钦州副中心建设,开拓东盟数字经济市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对外交流合作局〕

14.依托“两国双园”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深入实施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推动试点政策应用范围推广至东盟全域,发展面向东盟的跨境结算、融资、担保等系列金融服务产品,探索人民币国际化途径。与上海开展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服务合作,争取跨境金融、期货、大宗商品交易结算等机构落地。(责任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

(五)对标长江经济带营商环境,构建高效便利的企业服务体系。

15.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主动对标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四川和重庆等长江经济带重点省市营商环境,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新规则,建立落实RCEP约束性和鼓励性义务清单、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改革测试清单、钦州出口RCEP零关税优势商品清单。完善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推进信用信息资源互通互认互用。继续与长江经济带重点城市开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同编制“跨省通办”事项目录,强化信息跨层级、跨部门的畅通和业务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中级法院,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贸易与物流发展局,钦州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

16.创新投融资合作。推动本地企业与长三角等地区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融资、直接融资、上市培育等合作。以石化化工、化纤纺织、装备制造等产业链转移合作为牵引,鼓励长三角地区金融机构到钦州设立分支机构,在钦州港打造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按市场化方式建设面向东盟的跨境产业链投资基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钦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7.优化招商引资模式。常态化开展长江经济带驻点招商工作,完善以商招商、资本招商、特许经营招商政策,重点突破石化化工、化纤纺织、电子信息、海洋装备制造、新能源材料及汽车零部件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关键企业招商,引进龙头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大力引进“四类500强”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行业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招商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推动公共服务协同发展,构建人文合作体系。

18.合作构建人才链。根据长江经济带转移企业人才需求,推进以产教融合为抓手的校企合作,争取长江经济带职业教育机构入驻钦州,探索共建高水平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与长江经济带重点城市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组织开展高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名师交流活动,鼓励教师到长江经济带高校进修。创新柔性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通过项目合作、科技咨询、合作经营等方式使用长江经济带智力资源。推动北部湾大学与上海海事大学等长江经济带高校完善合作机制,开展港航、海洋等校际合作。融入长江经济带人力资源统一市场,建立衔接协调的劳动力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9.加强文化领域交流合作。推动钦州“岭南文化”、“英雄文化”与“长江文化”深度融合,联合举办研讨交流活动。与长江经济带制陶企业加强交流合作,联合江苏、重庆、云南有关城市共同打造“中国四大名陶”升级版,融合搭建文化平台。借鉴长三角地区大运河文化保护开发经验,利用大运河高水平展示平台宣传平陆运河历史文化资源,争取长三角地区企业参与平陆运河文旅产业开发运营。(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构建绿色经济发展体系。

20.健全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以四川、贵州、云南、湖南等省份的重点城市为重点,建立跨区域联动协调机制,推动区域内大宗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利用,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共享与联动执法,保障跨区域运输安全。与长三角地区化工园区合作打造绿色、智慧化工园,引进长三角公用工程服务企业参与建设钦州石化产业园生态环保、智慧化管理等设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石化产业发展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21.共同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吸引长江经济带城市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物流、生态农业等绿色产业项目入驻,服务本地企业绿色清洁生产。探索与长江经济带企业建立低碳、零碳产业园。鼓励长江经济带企业开展氢能等新能源产业开发,参与海洋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试点,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石化产业发展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钦州市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协调机制,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研究审议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年度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和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二)强化对接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化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的研究谋划,找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切入点,将工作落实到具体事项、项目上。整合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各县区招商力量,共同组建面向长江经济带驻点招商团队。要加强与长江经济带重点企业、政府部门、商协会沟通联动,建立协商交流合作机制,开展务实合作。加强钦州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事项、政策研究,争取纳入长江经济带发展各协调会议机制、广西与长江经济带省份合作机制统筹推进。主动争取国家、自治区在规划编制、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推动督促问效。各县区、各部门要将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采取措施全力推进。建立完善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成效统计和评价制度,规范相关数据信息发布,跟踪监测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年度总体工作情况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要工作成果随时报送。将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纳入督查计划,组织开展督查,强化督查成果运用,促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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