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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立法草案初稿)编制课题(三次)竞争性磋商

2023-08-01 16:18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石油天然气天然气管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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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立法草案初稿)编制课题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前往《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网址:/)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扫描件,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4-234XZ1ZF0114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立法草案初稿)编制课题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配合招标人完成建立课题编制组,召开项目启动会;配合招标人完成指定调研论证工作方案,开展调研及编制总结报告;负责向社会公布并开展解释工作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提供申明函);5供应商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出现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如未提供,以现场查询为准。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级工程师(油气储运专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2日 至2023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前往《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网址:/)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扫描件,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乌鲁木齐天山区明德路16号

联系方式:李超峰0991-2813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招标一部

联系方式:孔健1859904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健

电 话: 18599040513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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