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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证3.0时代”来临

2023-10-07 11:39来源:《能源评论》作者:曹原关键词:绿证绿电绿电交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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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明确了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的地位、适用范围、核发与交易方式。这标志着中国绿证机制基本成熟、进入全面运行阶段——绿证3.0时代已经到来。

来源:《能源评论》 作者:曹原

绿证新规以简驭繁

好的机制设计,是用简单的规则解决复杂的问题。新规对多项复杂任务的解决起到了定分止争、确立框架的重要作用。

与1.0时代的替代补贴、2.0时代的走向平价相比,3.0时代的全面绿证有哪些值得期待之处?

首先,新规明确了“绿电=可再生能源电力”,规定了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也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

新规以“全覆盖+唯一性”的方式,让“绿证”概念简单明了。以前只有集中式光伏和风电可以申请核发绿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水电和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则被视为“非绿电”。新规明确了绿证可再生能源电量的环境权益。据此,3.0时代的全部可再生能源电量只要完成建档立卡即可核发绿证。“绿证全覆盖”将为水电、生物质和分布式可再生电源的环境价值给予全面认可。

“唯一性”最大的好处就是简单可信,发用电两端的数据,经由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电网企业、电力交易中心等单位确认后形成绿证数据,可同时满足认证、统计、核算与考核的数据要求,极大优化了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对地方政府而言,简化了发电统计和消纳量考核工作;对用电单位而言,核算和认证绿电消费量只需要提供绿证,此前的“绿电交易合同”“绿电消纳证明”“超额消纳证明”将退出历史舞台。

其次,新规的发布终结了“电证合一”与“电证分离”模式的争论。自2021年开启绿电交易试点,便出现了“电证合一”的模式,与更早前的“电证分离”模式相比,它的好处是链路清晰、环境权益归属可信,但弊端是缺乏独立定价、交割的灵活性,“买电送证”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不便。

新规理顺了绿证从核发到转移的流程,明确了可交易绿证有偿转让原则,即通过参与绿电绿证等方式在发电企业和用户间有偿转让,且现阶段可交易绿证仅可交易一次:先是按照上网电量,给发电方核发绿证,确保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皆有绿证(绝大部分是可交易绿证,只有2023年前投产的常规水电项目需要核发不可交易绿证,并按电量直接无偿划转);再按照电力交易合同和执行数据,给电力交易机构批量推送对应的绿证(类似网购时后台自动推送商品发货与物流信息);最后按照交易双方执行合同的实际情况,给用电单位发放所购买到的绿证(根据交易合同对绿证数量和价格的规定执行,相当于网购商品最终签收付款)。

新模式下,绿证核发与交易过程实现了“解耦”:发电方的绿证数量与上网电量一致,用电方获得的绿证与实际消纳电量一致(或与合约规定数量一致),各方需求并行不悖。中长期电力交易协议用户可以自行确定电量和绿证的数量与价格,最终只需按约定数量交割绿证,与实际电量执行情况无关,以确保绿证交付的充分确定性。现货市场购电用户,也可以按照这一原则,并在交易机构出台相关细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消纳或协议数量获得绿证。未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兜底售电用户,就只能通过绿证交易平台单独购买绿证。

再次,新规厘清了电力交易与环境权益定价的关系,让“绿归绿,电归电”。统一的绿证市场,不仅能充分实现绿电环境价值定价,也有利于电力市场改革的突破。

我国新能源在2021年后进入“平价”时代,大部分地区新能源平准发电成本已经低于新建燃煤电厂。然而,2.0时代的“买电送证”模式导致绿电和绿证证度价格混在一起,难以避免将绿证价格计入电价,给用户造成购买新能源电量就必须支付“绿色溢价”的印象,也影响了绿电消纳的规模。新规出台后,各取所需、多方共赢得以实现。价格敏感的大电力用户可以选择“只买绿电,不要绿证”,而发电企业在此情况下可以把富余的绿证放在绿证交易平台出售,以满足其他有特定需求的用户。

剥离绿证定价功能后,新能源电源将与其他电源平等竞争,通过电力市场为电量定价、为占用系统灵活资源和辅助服务付费。此举将在很大程度上助力绿电中长期交易与现货衔接、辅助服务市场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最后,新规实现了“一证多用、多规合一”,解决了能耗、碳排放、可再生能源消纳等考核重叠的问题。一张绿证打通多项考核,是为绿证市场持续创造需求的根本保障。新规在这方面做了充分的安排:一方面,明确用电企业(尤其是高耗能企业)要承担消纳绿电的责任,绿证是履责的唯一凭证,为能耗考核、碳排放核算、可再生能源消纳考核使用绿证提供了根本依据;另一方面,明确了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凭证的地位:用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核算、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证明。

前者用于各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考核,落实可再生电力消费不纳入“能耗双控”的要求;后者则服务于用电企业能耗核算与碳排放计算,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同时体现了衔接碳市场的思路。

企业如何用好绿证

未来,绿证价格大概率将持续降低。

从供给因素分析,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持续增长。8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全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为4.9亿千瓦,同比增长42.9%;风电装机容量约为3.9亿千瓦,同比增长14.3%。

新规增加了现有的分布式光伏和生物质上网电量。新能源发电增长有刚性,绿证边际成本接近于零,考虑到绿证有2年有效期,其交易策略必然是舍价保量。未来绿证供给能力将快速增加,充沛的供给潜力将转化为“绿证库存”。

因此,短期内绿证供给增速将高于需求增速,且远期价绿证格将低于当前价格,但不会归零。未来绿证的边际成本或将与新能源购买辅助服务的成本挂钩,绿证也将实现“平价化”,渐入寻常百姓家。

“充分电气化+充分绿电化”,是实现企业净零目标、获得国际认可的优先路径。绿证3.0时代,绿证数量对应的电量将给企业带来多种益处:可作为企业和所在地区履行消纳责任的证明;不纳入企业和所在地区能耗总量与强度考核;可被视为零碳外购电力而免除计入碳排放。企业用好绿证,需注意以下几方面:

首先,企业需要更新认知:只有绿证数量能证明企业消费绿电的数量,购买绿证就是购买绿电。

其次,“负成本零碳”路径将惠及更多企业。今年以来,国内多个省份已将光伏出力最高的午间时段调成“谷电价格”,5月山东现货市场出现了多日“负电价”,这些信号体现了绿电的成本优势。对于外购电力导致间接碳排放占比高的企业,尤其是设立了净零碳目标的企业,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绿电将成为一种“负成本零碳”的现实选项。

最后,关注绿电消费认证,确保绿证有效性。新规提出要建立基于绿证的绿电消费认证标准、制度和标识体系,并规定认证机构根据两年内绿证开展绿色电力消费认证。这将有效限制绿证囤积,企业购买绿电绿证需要关注发电日期。对于投机炒作者,无论是炒绿证,还是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抑或“漂绿”,绿证新规都将给予限制。

绿证是衔接碳市场、实现国际互认的基础。对于已经设立零碳目标,或需要向海外用户证明消费绿电数量的企业而言,绿证将是最可靠凭证。此前,气候组织的RE100倡议已完成与中国绿证(GEC)的互认工作,后续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相关标准出台后,可以满足更多企业可再生能源利用信息披露的要求,以及碳排放核证要求。

除了惠及用电企业,绿电新规还将直接推动售电、综合能源服务、新能源电站运维等领域的发展,并有可能进一步促进基于绿氢的新材料等产业的发展。

(作者系商道纵横合伙人、零碳倡议项目首席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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