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23〕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9月7日
周口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是推进智慧城市发展、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方便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加快全市电动汽车推广使用,促进城市低碳发展,保障城市安全和有序运行,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0〕3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新城建”对接“新基建”,以“新基建”促进“新城建”,带动城市功能提升完善、新型能源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优化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购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品质生活需求和美好生活向往,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加强规划引领,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整合交通、市政、电力、土地等公共资源,科学确定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模、空间布局和推进时序,适度超前发展,适应快速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的充电市场发展环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充电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实现充电运营健康可持续发展。
——智能互联、规范管理。以服务群众、便捷充电为导向,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监管与运营服务平台,规范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明确信息采集边界和使用范围,推动全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智能充电网络,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达到1:8,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到2030年,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
二、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进城市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新建住宅小区和具备电力增容条件的既有居住区建设以慢充为主、快充为辅的自(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各级政府、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到2025年,所有居住小区要明确充电基础设施产权人、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等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建设、使用、管理流程,并进行公示。
1.推进新建居住区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新建住宅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配建和预留安装条件比例要求,确保建设单位按停车位数量100%的比例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并纳入整体验收范畴。落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加大对居住社区管理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解决机制。新建居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到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因地制宜制定居住区公共停车位的供电设施建设方案,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周口供电公司、市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推进既有居住区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联合消防救援机构、供电公司等指导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完成现有居住小区停车位加装充电基础设施综合评估工作,明确居住社区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标准和要求。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居住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鼓励既有居住区的固定停车位安装充电基础设施,因地制宜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停车位按照一定比例安装充电基础设施。推行居民自建充电桩接电“即报即装”,若为居民供电的电力设施产权归电网企业,充电基础设施所有人可向电网企业申请接入公用电网设备;若为居民供电的电力设施产权归转供电运营企业,充电基础设施所有人应向转供电运营企业申请接入专用电网设备。既有居住区地下车库电源延伸至每一个防火分区,各防火分区表箱以集中布置为主,并根据防火分区结构特点优化布局,分区内原则上由本分区集中表箱引出,尽可能减少用户表后投资。〔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周口供电公司、市投资集团、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鼓励支持居住区规模化增设充电基础设施并实行“统建统管、有序充电”。鼓励特许经营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在居住区内建设运营能够实时接收并响应上级负荷调控指令,实现错峰和智慧有序充电的充电基础设施。同时,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须将运行状态、业务数据实时传送市级监管平台。〔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周口供电公司、市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大力推动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公共停车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优化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布局,新建公共停车场以及具备停车条件的可利用场地,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量10%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加快推进既有停车场(站)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满足车辆充电需求。车站、码头、大型商超、文体场馆既有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点等城市人口集聚区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20%。独立占地建设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按照停车位总数量100%的比例建设充换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周口供电公司、市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推进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结合单位电动汽车配备计划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合理规划建设充电基础设施。2023年12月前,有独立办公楼(区域)的市直机关、省驻周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其他公共机构、产业园区等应当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并根据实际需求逐步增加。鼓励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周口供电公司、市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推动旅游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结合游客接待量和充电需求配建充电基础设施;4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设立电动汽车公用充电区域,既有停车位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5%,预留充电基础设施接口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投资集团、市发展改革委、周口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进行统一规划,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有序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周口供电公司、市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统筹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周口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位)及新能源车充电桩设施建设运营特许经营单位负责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规划的公共新能源车充电桩建设,对公共停车场既有的存量充电基础设施,采取收购、合作、合资、租赁等模式,尽可能纳入统一管理范围。自特许经营权授予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特许经营范围内私自新建安装充电站(桩),对私自建设安装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置。(责任单位:市投资集团、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周口供电公司,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
(三)推进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1.着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公交、环卫、出租、物流、机场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因地制宜在运营线路沿线及场站配建专用快速充电站。对于出租、公安巡逻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应充分挖掘单位内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潜力,结合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实现高效互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周口供电公司、市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城市建成区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环卫、执法、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除特殊要求外,市级党政机关每年新增、更新公务用车原则上应采购新能源汽车,并配建充电桩(位)。〔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周口供电公司、市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推进其他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1.开展城际快速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行动。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要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数量4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加快现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助力实现2023年年底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向所有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延伸,到2025年具备充电条件,实现有效覆盖。国道沿线服务区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应满足8辆以上电动汽车同时充电需要,必要时增加移动充电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周口供电公司、市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开展县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结合乡村振兴,支持电动汽车下乡,将县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全市充电网络建设的关键节点,支撑全市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化、数字化发展的战略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引导在县城客运站、乡镇政府、村委会、乡镇客运中心以及既有停车场等便利群众充电的场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构建“县域示范站+公路沿线充电站+村居充电桩”的县乡村充电网络,到2025年实现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县域全覆盖、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有效覆盖,基本满足农村居家充电需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周口供电公司、市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建立充电服务体系
(一)构建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市级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服务平台,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监管和资金支持等政策制定实施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撑,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便捷的充电服务。有效整合不同企业平台的充换电服务信息资源,促进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统一结算,提升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周口供电公司、市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制定财政奖补政策。研究制定财政奖励政策,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充电服务平台建设运营等相关领域发展。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省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充电基础设施用电优先参与绿色电力交易,落实峰谷电价、免收基本电费等电价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周口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优先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信贷资金需求。通过专项债券融资等方式,支持公交和出租车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引入绿色基金投资等方式扩大融资。〔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周口监管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周口供电公司、市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加强配电网接入服务。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在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电网企业要简化办事流程,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并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保障电力供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周口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规范服务费收取行为。充电服务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对在个人停车位(库)建设充电设施的,实行“一桩一表”分表计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报装费、增容费、涉电安全费等与用电有关的费用;对“合表”居民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无实质服务内容的涉电费用。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电网企业不得收取接网费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周口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管理要求
(一)简化投资建设审批。个人在自有停车位、各居住区或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基础设施以及配套简易防雨设施的,直接向所在地供电单位办理用电申请,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的充电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对必须办理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加快办理速度、简化建设施工安装报建流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施工临时占道、电缆管沟挖掘敷设、占用公共绿地的,城市管理等部门应予以支持,实行简易报装程序。〔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周口供电公司、市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建设运营安全管理。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应遵循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充电设施制造商、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应当承担运行维护责任。充电基础设施投入使用前,所有权人应按照《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2013)等标准规范,开展竣工验收。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的验收可由用户或其委托的电动汽车企业、施工单位会同小区物业企业完成,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充电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所有权人应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监督检查。加强充电基础设施供用电环节监管,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周口供电公司、市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周口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承担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支持政策,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二)制定专项规划。编制周口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明确各类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建设安排、规范条件。专项规划有关内容应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配电网建设改造规划等协调衔接,形成完整的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体系。〔责任单位:市投资集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周口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企业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建设进程等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和安全使用充电基础设施,切实提升群众对电动汽车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认可度和支持度。要加强舆论监督,曝光恶意阻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所称的充电基础设施是指充电站、换电站、充电桩及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包括自用充电基础设施、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和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本辖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要省、钱要赚怎么能既节电又赚钱?巧了!这不就来了?快报名节电响应活动节约1度电奖励3元电费呼朋唤友来参与活动时间2025年7月-8月具体执行日期和时段,以当日“国网安徽电力”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为准。*当日活动报名于当日节电响应任务启动时截止。活动对象国网安徽电力低压居民用户(含单独立户
7月14日,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企业改造提升,对技改项目按新设备投资额给予不同比例的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1000万元。坚持绿色安全发展,首次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
7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成一批零碳园区,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助力园区和企业减碳增效,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坚实有力支撑。近年来,南方电网公司大力推进生态强企建设,加
当前,能源产业生态正经历从“供给侧资源主导”向“需求侧价值创造”的范式跃迁。现代能源服务业通过构建“用户需求-能效服务-价值共享”的新型商业闭环,催生出涵盖规划咨询、系统集成、智慧运维的全周期解决方案。为把握产业变革机遇,北极星电力网拟于2025年8月7-8日在上海举办2025第七届综合能源服
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的通知》,正式确定上海市、常州市、广州市等9个城市为首批试点城市,同步公布30个试点项目。《能源评论》派出多路记者,前往济南、成都、广州、深圳等地,实地探访车网互动项目,了解规模化试点的进展。在济南,我们来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7日,山西晋城市司法局《晋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电网企业应当将充(换)电基础设施供电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保证供电容量满足需求且具有包容性;负责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应当设置服务窗口,简化办事程序,开辟电力增
连日来,全国各地持续高温。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显示,全国最大用电负荷近日达到14.67亿千瓦,创历史新高。迎峰度夏电力保供进入关键阶段,如何保障充足的电力供应?火电绿电齐发力煤炭在能源保供中扮演着“压舱石”和“稳定器”的角色。安徽淮南是华东地区最大的能源基地,在数百米深井下,采煤机正从
7月的浙江热浪袭人,电网负荷曲线持续攀升。7月4日,浙江全省最高用电负荷达12173万千瓦,冲破1.2亿千瓦大关的时间较去年提前了整整15天,杭州、绍兴等地电网负荷更是刷新历史纪录。据浙江省能源局预测,今夏浙江午峰和晚峰最高负荷将分别达到1.33亿千瓦和1.17亿千瓦,同比增长7.8%,电力保供面临“用
连日来,全国各地持续高温。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显示,全国最大用电负荷近日达到14.67亿千瓦,创历史新高。迎峰度夏电力保供进入关键阶段,如何保障充足的电力供应?火电绿电齐发力煤炭在能源保供中扮演着“压舱石”和“稳定器”的角色。安徽淮南是华东地区最大的能源基地,在数百米深井下,采煤机正从
7月6日,陕西省首个低压光储充一体化直流智慧微电网在铜川市宜君县花溪谷景区建成投运。该项目由铜川供电公司、国网陕西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和宜君县政府联合建设,在生态敏感区域以清洁能源为旅游景区供能。直流智能微电网以多端口微电网一体化装置为核心,由分布式光伏电源、储能装置、直流充电桩、
7月14日,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庄综合能源站项目(一期)施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该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交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加油、加氢、光伏、储能、充电桩为一体的综合能源站。一期建设加油、光伏、充电桩、储能部分,二期建设加氢部分。加油部分:新建二层框架结
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的通知》,正式确定上海市、常州市、广州市等9个城市为首批试点城市,同步公布30个试点项目。《能源评论》派出多路记者,前往济南、成都、广州、深圳等地,实地探访车网互动项目,了解规模化试点的进展。在济南,我们来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7日,山西晋城市司法局《晋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电网企业应当将充(换)电基础设施供电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保证供电容量满足需求且具有包容性;负责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应当设置服务窗口,简化办事程序,开辟电力增
配电网连接着电力主网和千家万户,是电力供应的“最后一公里”,是现代经济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和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要求,持续深化配电网建设改造,提高配电网可靠性和承载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电
7月10日,滨州市沾化区关于解释转发《关于印发滨州市贯彻落实省“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等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提升光伏发电质效,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稳妥有序推进海上光伏项目建设。2024年积极推进鲁北风光基地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项
从国网智慧车联网平台获悉,上半年,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自营充换电量5.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46%;全口径充换电量6.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27%。该公司自营充换电量和全口径充换电量均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各省级电力公司第一。据介绍,充换电量大幅增长,一方面是由于居民绿色出行热情持续增加,另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提出稳步构建布局合理、品质升级、技术先进的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到2027年底,力争全国范围内大功率充电设施超过10万台,服务品质和技术应用实现迭代升级。南方电网公司全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
继4月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交能融合指导意见之后,交通运输部再次携手此前十部门中的三部委,出台与交能融合相关细分领域的规划建设文件。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合编制的《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
2025年7月8日,贵州省贵阳市泉湖公园光储液冷超充示范站正式投运。场站部署了华为超快充设备,配置20把液冷超充枪,100把快充枪,提供120个超快充车位,将有效缓解贵阳新能源汽车出行充电焦虑。贵阳市泉湖公园光储液冷超充示范站上线仪式上,南方电网贵州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二级巡视员王玉萍在致辞中
7月8日,配备有20支超充枪、100支快充枪的贵阳泉湖公园光储液冷超充示范站投运,这也是贵州省首座“光储充放一体”全液冷超充站。“这是我们与生态合作伙伴共建的具有典型意义的综合示范站,最快‘一秒一公里’的充电技术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多场景应用和多元综合服务更是代表未来充电场站建设方向。”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4日,深圳坪山区人民政府发布《深圳市坪山区落实“双碳”战略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指出,支持企业建设新型电池及储能、充电设施、光伏、氢能、智能电网和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中试生产线,对项目总投资额(不含土建)在5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
北极储能网获悉,7月9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第二批先进充电设施示范项目,车网互动充电场(站)。包括实现智能有序充电或双向充放电的充电设施。其中,智能有序充电设施是指可通过“错峰、调功率”的方式,组织充电车辆有序充电,缓解电动汽车充电为配电网带来的压力,提高电网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7日,山西晋城市司法局《晋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电网企业应当将充(换)电基础设施供电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保证供电容量满足需求且具有包容性;负责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应当设置服务窗口,简化办事程序,开辟电力增
2025年7月9日,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集团”)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大兴区政府”)、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租”)在广汽集团番禺总部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广汽新能源汽车推广、新型电力系统“源网荷储”一体化基础设
7月8日,配备有20支超充枪、100支快充枪的贵阳泉湖公园光储液冷超充示范站投运,这也是贵州省首座“光储充放一体”全液冷超充站。“这是我们与生态合作伙伴共建的具有典型意义的综合示范站,最快‘一秒一公里’的充电技术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多场景应用和多元综合服务更是代表未来充电场站建设方向。”
近期,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火出圈。比赛点燃文旅消费热情,叠加高温天气,江苏省用电负荷不断攀升。5月10日联赛开赛至6月30日,全省服务业量同比增长9.7%,其中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单位用电量同比增长9.9%。7月1日,常州供电公司发布“绿电助苏超”大规模车网互动(V2G)活动计划,邀请前来观赛的新能源汽
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从多维度明确发展方向。政策要求结合地方经济、新能源汽车推广及电力资源分布,以“即充即走”场景为核心,科学布局大功率充电设施;省级部门需联合制定发展目标与专项规划,优先明确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计划,对重大节假日利
北极星储能网讯:7月7日,中国碳中和宣布,与北京中宏蓝海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碳达峰碳中和及新能源产业领域深入开展合作,总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100亿元。根据协议,双方将加快推动一些专案落地,例如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共同推进「双碳数字化管控指挥平台示范」项目,
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电网企业要积极开展大功率充电负荷特性对区域配电系统的影响研究,分层分级评估电网对大功率充电设施接入能力。推动大功率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与配电网规划融合衔接,适度超前进行电网建设并及时升级改造。鼓励打造智能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发布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文件明确,电网企业要积极开展大功率充电负荷特性对区域配电系统的影响研究,分层分级评估电网对大功率充电设施接入能力。推动大功率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与配电网规划融合衔接,适度超前进行电网建设并及
献礼“七一”值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来临之际,易事特兰州绿能融合示范基地项目——榆中县新能源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开工典礼隆重举行。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领导,易事特集团副总裁刘宝辉、数字能源西北区域总经理周庭金等出席仪式,共同见证重要时刻。01政企合力,携手共赢该项目作为重点示
能源与产业协同转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副秘书长周原冰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能源与产业转型升级已成为落实“双碳”目标、实现高质量发展、打造国际竞争新优势的关键抓手。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值此承前启后的关键节点
近期,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近零碳示范区(都匀区域仓)在黔南州都匀市建成投运,该示范区建成装机容量为940千瓦峰值、年发电量约100万千瓦时的光伏发电设备,搭建智慧仓储管理系统,能实现年减少267吨二氧化碳排放量。近年来,围绕服务实现“双碳”目标,贵州电网立足自身优势,不断推动各领域、各环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