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输配电电力市场需求侧管理政策正文

内蒙古乌海地区负荷管理预案:按照对应五个类别运行大工业负荷比例实施负荷管理

2023-11-22 09:32来源:乌海市能源局关键词:用电需求需求侧响应电网安全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1月16日,乌海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乌海地区负荷管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通知。

《预案》明确,当电力调度机构预测将发生电力供应不足时,在启动需求侧响应后预判仍有电力供应缺口或因缺口时段较长等因素不具备需求响应启动条件的情况下,应启动负荷管理应急预案。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乌海地区负荷管理预案》的通知

各用电企业,乌海供电公司:

按照自治区能源局《蒙西电网负荷管理预案》要求,为做好乌海市负荷管理工作,市能源局会同三区政府、市发改委、工信局和乌海供电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乌海地区负荷管理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乌海地区负荷管理预案

2023年10月13日

(此页无正文)

抄送:市人民政府、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电力公司

乌海市能源局办公室2023年10月13日印发

附件

乌海地区负荷管理预案

为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力有序应对电力保供极端情况,强化负荷管理措施科学有效执行,保障能源电力安全,加强经济运行调节,确保电力供应平稳有序,坚决守牢民生、公共服务和重点用能保供底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工作方案》及《蒙西电网负荷管理预案》结合乌海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负荷管理工作是指在发生电力供应不足情况下,通过行政措施、技术方法,依法对可中断电力用户控制部分用网电需求,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的管理工作。当蒙西电网电力供需出现缺口或电网极端供电情况时,启动负荷管理应急预案。

二、启动条件

当电力调度机构预测将发生电力供应不足时,在启动需求侧响应后预判仍有电力供应缺口或因缺口时段较长等因素不具备需求响应启动条件的情况下,应启动负荷管理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

负荷管理应急工作遵循政府主导、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的原则。

(一)压实责任。乌海供电公司负责本营业区负荷管理应急预案的实施,市能源局会同乌海供电公司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负荷管理工作。

(二)安全稳定。负荷管理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应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力客户人身和设备安全,维持正常供用电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有保有限。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国家安全的重要客户用电需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压减不合理用电需求。

(四)注重预防。乌海供电公司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负荷分析预测,及时根据内蒙古电力公司指令发布电力供需预警信息,加快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扎实做好电力需求侧负荷调研工作,提前做好负荷管理准备。

四、工作内容

(一)负荷管理应急指标分解

1.指标分配原则

选择负荷管理可调节负荷用户时,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确保党政重要机关、金融机构等重要单位和部门的工作用电;确保交通枢纽、医院、电台、煤气公司、军事设施和重要经济、文化活动等用电;确保不因电力供应的不稳定引发安全事故;确保不因电力供应紧张引发其他的公共安全问题;确保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群众的生活用电。限制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限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限制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限制景观照明、亮化工程;限制其他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类别企业。

2.可调节负荷类别及数量

负荷管理规模依照企业负荷性质及重要程度,在确保必要的保安电力供应情况下,将可执行负荷管理应急措施的客户分为5个类别。

(1)违规“两高”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配备燃煤自备电厂企业的用网负荷;

(4)其他“两高”项目;

(5)其他可中断大工业。

3.负荷管理应急预警级别

(1)预警等级

内蒙电力公司根据电网供需平衡情况,在供电范围内按照对应历史最大供电负荷比例履行负荷管理职责,预警信号分为四个等级:

I级:特别严重(红色、全网电力供应缺口20%以上);

II级:严重(橙色、全网电力供应缺口10%以上-20%);

III级:较重(黄色、全网电力供应缺口5%以上-10%);

IV级:一般(蓝色、全网电力供应缺口5%以下)

(2)预警发布

乌海供电公司要及时将内蒙古电力公司预警信息发送至各相关用电企业。原则上预警信息至少提前24小时发布。若遇电网负荷突变、电网突发事故或其他事件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可按既定拉闸限电序位表控制用电负荷。

4.负荷管理实施次序

根据电网供需平衡情况,按照对应五个类别运行大工业负荷比例实施负荷管理。

(1)负荷管理应急预警III级及以下时,优先开展区域平衡(含燃煤自备机组企业超规模用电);剩余电力缺口按照违规“两高”项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配备燃煤自备电厂企业的用网负荷依次进行控制;

(2)负荷管理应急预警II级及以上时,在III级基础上,对其他“两高”项目可调节负荷进行控制。其中优先控制非产业链其他“两高”项目。

(二)预测信息发布

乌海供电公司负责发布本地区电力供需平衡预测、月度及短期供用电信息。发电企业按要求定期提供本月发电装机、生产及检修计划,燃料调运和储备情况等。

(三)组织实施

1.培训及演练。为进一步提高负荷管理能力,乌海供电公司会同市能源局在迎峰度夏(冬)前,至少开展1次演练,检验负荷管理方案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效果,理顺负荷管理工作流程和协调机制,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2.预警管理。乌海供电公司密切跟踪本行政区域内电力供需走势,预测电网将出现电力缺口时,乌海供电公司根据内蒙古电力公司发布的负荷管理预警等级,同步报告市能源局,并向本行政区域内相关用电企业发布预警信息。

3.方案实施。

(1)事前通知。乌海供电公司应严格执行市政府和能源局批准的负荷管理应急预案,在对客户实施、变更、取消负荷管理应急措施前,要通过公告、电话、传真、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相关客户。

(2)及时响应。方案涉及的电力客户接到负荷管理应急指令时,要积极响应,加强用电管理,按照指令要求采取班次调整、设备检修和生产调休等措施,确保内部负荷调控指标落实到位。不执行指令或执行不到位,乌海供电公司可统筹考虑电网安全和民生用电安全的情况下,先拉闸、后报告。

(3)监测跟踪。乌海供电公司充分利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和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对负荷管理应急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实时监测,严格控制关停淘汰项目以及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等不合理用电需求,保障重要客户电力供应。

(4)解除告知。当电网供需平衡、负荷管理应急工作结束时,乌海供电公司应及时告知方案涉及电力客户,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4.信息报送。负荷管理方案实施期间,乌海供电公司认真做好负荷管理措施、影响用电负荷、用电量等统计工作,有关情况定期报送市能源局。

五、职责分工

(一)市能源局。指导乌海地区负荷管理工作,落实自治区和乌海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会同乌海供电公司根据本地区企业用网负荷变化及时调整修订乌海市负荷管理预案,确定参与负荷管理的用户、负荷、线路;监督乌海供电公司严格执行负荷管理;督促指导乌海供电公司与用电企业签订负荷管理协议;定期开展负荷管理工作总结,做好舆论宣传引导。

(二)市工信局。按照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地区产业结构,以及乌海市政府的明确要求,指导我市合理确定大工业行业参与负荷管理次序。

(三)市发展改革委。明确“两高”项目范围,提供“两高”项目清单,督促乌海供电公司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四)乌海供电公司。负责本地区电力供需平衡监测,发布预警信息,会同市能源局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荷管理应急预案、开展演练和监督检查,向所供电力用户下达启动、变更和取消负荷管理措施指令,指导电力用户科学、合理用电,统计上报本地区负荷管理工作情况;负责开展本区域内电力用户负荷管理协议签订工作;与市能源局建立联动机制,对负荷管理执行不到位的用户进行联合监管。

(五)发电企业。负责组织好燃料供应及储备,加强发电机组运行管理和检修维护,服从电网统一调度,提高机组出力水平,确保用电高峰时期机组满发稳供。

(六)用电企业。负责根据下达的调控指标,编制内部负荷控制措施,执行负荷管理指令;负责配合乌海供电公司按要求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明确区分可限负荷和保安负荷。重要客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保安电源。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在电力供应不足、能源保供期间,所属自备电厂要做到“应开尽开”,燃煤自备电厂机组开机时间不得低于前三年平均利用小时数,能够准确计量厂用电量,从电网购电量不得超过前三年平均购电量,购电价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通过蒙西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形成,并主动接受电力交易机构和电网企业监督检查。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职责分工。各单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市能源局加强对乌海供电公司和电力用户的指导和协调,乌海供电公司加强与电力用户沟通衔接。

(二)加快完善运行机制。乌海供电公司和电力用户要加强负荷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做好电力用户签订负荷确认协议,细化工作责任,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可靠。乌海供电公司建立常态运行机制和响应机制,做好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电力用户应加强对自身产权设备的日常维护,保障自身用电安全可靠。

(三)保障系统安全运行。乌海供电公司应落实安全防护管理规定,将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保障方案,强化风险管理,做好软硬件设备安全防护。电力用户应主动配合做好负荷管理装置等设备安全防护工作,不得私自迁移、更改、破坏,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乌海供电公司要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负荷管理方案,做好方案解读,适时向社会公开负荷管理执行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科学引导社会舆情。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2023年乌海地区电网有序用电序位表

2.2023年乌海地区电网紧急拉路限电序位表

附件1

2023年乌海地区电网负荷管理序位表

第三类:配备燃煤机组自备电厂企业(无一、二类企业)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用电需求查看更多>需求侧响应查看更多>电网安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