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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鼓励制造业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改造

2023-12-01 13:21来源:昆明市人民政府关键词:人工智能数字化数据中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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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12月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文件明确,鼓励制造业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改造,大力推进以人工智能、量子通信、元宇宙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行业融合发展。推动人工智能在工业制造、城市治理、政务服务、交通、医疗、金融、教育、文旅等领域应用推广,综合评选后遴选典型应用示范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机制,依法依规向人工智能企业开放重点领域数据。探索打造数据训练基地,培育发展人工智能生成语音、图像和自然语言等内容产业。

推动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提质扩容,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加强算力中心项目全过程服务,进一步满足人工智能计算需求。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有关部门政策,在电价、能耗等方面予以支持,降低算力成本。每年组织遴选示范类算力中心,打造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标杆,经综合评定后按照年度平台提供的第三方服务收入的30%给予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2年,单个平台每年不超过300万元。推动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加强算力合作,构建跨区域算力协同体系。探索建立算力资源一体化服务平台,加快算力统筹调度平台建设,构建低成本、高效率的公共算力服务体系。

原文如下: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

《昆明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云南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推动昆明市“8+N”产业链延链补链,构建人工智能新增长引擎,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示范,承接国内中东部地区人工智能产业有序转移,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核心产业导入

重点引进人工智能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产业引领力的创新型企业、技术领先型企业,加快构建垂直化产业集群和区域性产业生态。支持人工智能及其关联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建设人工智能产业赋能中心等双创载体,经综合评定后给予20—100万元资金补助及租金减免支持。(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

二、支持产业载体和算力中心建设

支持各产业园区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优化载体建设,完善园区配套,加强政策保障,持续吸引和集聚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创新创业企业。每年遴选一个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示范先行区,打造人工智能、先进计算、元宇宙、虚拟现实、无人驾驶、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特色产业集群,争创全国、全省产业示范园区。支持智算中心、算力大模型服务平台等人工智能创新支撑平台建设,根据建设规模,按平台软件和硬件设备实际投资的1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在依法依规的条件下,可实行“一事一议”予以支持。推动人工智能基础设施资源开发共享,为人工智能企业开展场景创新提供算力、算法资源,进一步汇聚行业数据资源,加快人工智能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全市产业升级和数字化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统筹优化算力布局

推动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提质扩容,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加强算力中心项目全过程服务,进一步满足人工智能计算需求。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有关部门政策,在电价、能耗等方面予以支持,降低算力成本。每年组织遴选示范类算力中心,打造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标杆,经综合评定后按照年度平台提供的第三方服务收入的30%给予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2年,单个平台每年不超过300万元。推动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加强算力合作,构建跨区域算力协同体系。探索建立算力资源一体化服务平台,加快算力统筹调度平台建设,构建低成本、高效率的公共算力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四、推广普惠算力服务

以普惠算力降低人工智能企业研发成本,通过共享开放、服务购买、创新券等方式,降低人工智能企业基础设施使用成本,促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训练和应用推广。设立总额3000万元的“算力券”,支持企业根据自身需求租赁算力、购买大模型应用产品或者使用大模型技术与服务,年度总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支出费用给予30%补助,每年最高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五、拓展算力场景和数据开放应用

鼓励制造业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改造,大力推进以人工智能、量子通信、元宇宙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行业融合发展。推动人工智能在工业制造、城市治理、政务服务、交通、医疗、金融、教育、文旅等领域应用推广,综合评选后遴选典型应用示范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机制,依法依规向人工智能企业开放重点领域数据。探索打造数据训练基地,培育发展人工智能生成语音、图像和自然语言等内容产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六、加快产业链培育和关键技术攻关

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链培育,支持发展芯片、传感器、智能理解设备、智能控制设备等人工智能硬件制造产业,鼓励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产品。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或国家人工智能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对承担国家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任务的单位,给予最高1000万元建设引导经费;对国家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500万元建设引导经费。围绕新型机器学习、自然语言理解、新型人机交互、智能控制与决策等重点领域,每年实施一批人工智能领域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按照项目实际研发投入的4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根据人工智能及关联企业规模、发展速度等情况,遴选成长型企业,经综合评定后给予阶梯式最高5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七、激励企业上市挂牌

加强企业上市全链条服务,对人工智能及其关联产业企业上市予以奖励,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按政策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补。对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并将再融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投资的企业,可按不超过其投资额5%的比例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补。对于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进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按照规定补足有关奖补资金。(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八、强化标准引领带动

发挥标准化引领作用,支持企业参与人工智能标准研制,争取在计算机视觉、深度合成等人工智能基础、人工智能与元宇宙融合应用等领域抢占标准话语权。对作为起草单位制定有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由市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补助。优先支持各级标准贡献奖获得者、国际国内标准主导起草单位、企业标准“领跑者”参与信息化建设、数字化转型、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等。(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九、加快跨境产能合作

依托昆明综保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等,加快离岸数据中心、跨境算力中心、电子信息保税维修加工保税检测、跨境电商等“两头在外”的跨境产业集聚发展,按政策给予物流补贴。支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数据中心、算力中心,探索在特定区域发展国际大数据服务和离岸数据中心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附则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和指导,各责任部门组织实施。本政策与国家、省和市其他支持政策重叠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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