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能源监管办 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的通知。2024年浙江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根据全省工商业用户年度总用电量规模确定。其中,中长期交易电量占比不低于95%,中长期未覆盖的现货交易电量占比不高于 5%。
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年度交易电量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用电量的80%,其余交易电量通过月度(月内)交易或(和)现货交易实现。
省内发电企业:
煤电:省统调煤电全年市场化交易电量暂按2600亿千瓦时确定(根据年用电增长适时调整)。
风电光伏:无补贴的风电和光伏发电可参与绿电交易,鼓励有补贴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综合补贴和绿电交易价格等因素)与电力用户自主协商参与绿电交易。
省外发电企业宁夏来电、皖电东送市场化交易电量根据两省政府间协议和国家优先发电计划确定。
详情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能源监管办 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宁波市能源局,省电力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版)》《2024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现将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市场主体范围
按照《2024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执行。
二、市场主体注册及绑定
1.发电企业入市注册。申请参加电力市场、未注册的发电企业签订入市承诺书,登录浙江电力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办理入市注册或信息变更相关手续。
2.售电企业入市注册。符合《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版)》准入条件、未注册的售电企业,签订入市承诺书,向浙江电力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递交申请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流程在交易平台办理注册手续。
3.市场用户入市注册。发电企业、批发市场用户(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和售电公司需签订入市承诺书,并按照要求在交易平台办理入市注册或信息变更相关手续。
4.零售交易线上绑定。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在电力交易平台签订电力零售交易合同进行绑定,绑定有效期同零售合同有效期。鼓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兜底用户有序入市,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5.注册备案及发布。交易中心汇总市场主体注册情况,向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公室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6.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在每季度末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交易机构应将上述变更信息于2日内告知电网企业。
三、中长期市场交易组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六签”工作要求,结合前期浙江电力市场交易经验,具体交易组织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电网代理购电用户入市签约手续应在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意向转为直接参与市场用户的兜底用户和已于2023年度直接向售电公司购电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应于2023年12月29日前在电力交易平台上完成合同签订。
批发用户入市手续应在2023年12月29日前完成。2024年度批发交易和2024年1月份月度交易组织原则上应在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
交易中心和电网公司应在零售用户绑定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售电公司签约用户名单。
(二)电力零售交易
1.零售套餐选择。售电企业与零售用户签订购售电合同,应根据《浙江省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办法(试行)》选择零售套餐种类(含封顶价格条款)。为确保零售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零售套餐封顶价格条款最大上浮系数暂定0.6%,并视市场运营情况定期调整、公布。
2.零售用户结算要求。电网企业根据交易平台推送的零售套餐电量、电价信息进行计算。零售用户勾选封顶价格条款的,当零售交易价格超过零售封顶价格时,按照零售封顶价格进行计算;当零售交易价格不超过零售封顶价格时,按照零售交易价格进行计算。
3.售电公司结算要求。售电公司零售侧收入按其代理零售用户套餐结算单一价格和用户实际用电量结算。
(三)电力批发交易
电力批发交易包括年度双边协商、年度挂牌、月度双边协商、月度集中竞价、月度(月内)挂牌交易和合同转让交易等,由浙江电力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和浙江能源监管办按照规定进行监督;年度、月度(月内)交易电量、电价按照单一电量、单一价格按月分别确定。
1.年度交易
批发用户、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在交易平台完成年度双边协商、挂牌交易申报与确认,在“e-交易”(北京电力交易中心App)完成年度绿电双边协商交易申报与确认。
2.月度(月内)交易
(1)根据月度用电需求,每月分别开展次月的月度合同转让、集中竞价、双边协商交易以及当月的合同转让、月内挂牌等交易。其中,批发市场用户、售电公司在合同转让交易中的转出电量不得大于当月净合同电量(当月年度双边、年度挂牌、月度双边、月度竞价、合同转让等所有交易多次购入、售出相互抵消后的净电量)。其中合同转让不得加价,并按原合同结算顺序开展结算。
(2)每月开展次月月度交易前,批发用户、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协商一致后,可调整后续月的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合同分月计划,但必须保证年度合同总量及价格不变。年度合同变更的,按变更后执行。
3.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和结算按《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06号)执行。每季度最后15日前,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可选择下一个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具体以与售电公司线上签约生效日期为准),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相应终止。用户信息由电力交易机构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推送给电网企业。
4.绿电交易组织暂按照《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修订稿)》(京电交市〔2023〕44号)执行。
(四)合同签订
1.各市场主体应根据浙江能源监管办2024年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各类合同,批发交易年度合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
2.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及时将批发市场交易合同(电子版)签订情况汇总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和浙江能源监管办备案。
(五)计量
1.电网企业应按照电力市场结算要求定期抄录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电能计量装置数据,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电力交易机构和相关市场成员,电力交易机构以此提供批发市场结算依据,推送电网企业进行结算。其中与省级电网公司签订直接购售电合同的发电企业,以电能量采集系统(TMR)数据为准。
2.参与批发交易的用户户号,若同一户号下存在不同电压等级的计量点,同一户号下低电压等级的计量点电量一并参与批发市场交易和结算。
3.售电公司或批发用户批发市场结算依据发布后,因计量或抄表差错等原因造成用户实际用电量与前期用于结算的用电量不一致时,电网企业可对该结算依据提出差错处理申请,电力交易机构按照电网企业提交的正确用电量进行差错更正,偏差考核费用同步调整,对涉及市场主体需要补交的在偏差考核资金统筹平衡。
(六)交易结算
1.批发市场结算由交易中心根据批发市场合同、中标电量和偏差考核等情况,出具结算依据,各市场主体根据结算依据分别与电网企业进行电费结算。
2.零售用户市场结算由电网企业根据交易平台传递的合同及绑定关系、零售套餐、绿电量价等信息及抄表电量,计算零售交易电费,经售电公司确认后,叠加发用两侧电能偏差费用、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后,分时电价用户按照分时电价政策规定的浮动比例形成分时结算价格,并形成零售用户结算总电费,出具零售用户电费账单。直接参与市场用户损益分摊或分享费用、辅助服务费用由电网企业根据用户用电量计算到户,售电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零售用户分摊。现货市场运行期间,辅助服务等费用结算另行明确。售电企业在批发市场的应付费用和零售市场的应收费用两笔资金分别记账、结算。
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煤电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向全体工商业用户收取。煤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的市场化批发交易电价,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的零售交易电价,均不含煤电容量电费。
4.售电公司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履约保障凭证金额不低于批发市场交易总电量乘以0.8分/千瓦时。兜底售电公司从事兜底业务对应电量暂免除缴纳履约保障凭证。其他暂按《浙江售电市场履约管理实施细则》(浙电交易市场〔2021〕33号)执行。参加2024年年度交易的售电公司应于12月11日前足额缴纳履约保障凭证。
5.发电侧合同偏差考核资金结余按月按结算电量(不含调试电量,绿电发电企业按照绿电结算电量)占比,在费用发生月次次月返还给统调直购燃煤发电企业和绿电发电企业;用电侧合同偏差考核资金结余按月按批发用户和售电公司结算电量占比,在费用发生月次次月返还给批发用户和售电公司,若售电公司对其代理零售用户约定偏差考核条款的,则所获得的偏差考核费用返还资金在费用发生月次次月按照其代理的所有零售用户用电比例全额返还至零售用户。
合同偏差考核资金结余不纳入售电公司收取的零售用户偏差考核费超出批发交易偏差考核费用一定额度(即当月售电公司代理零售用户实际用电量乘以0.1厘/千瓦时)费用的计算。若用户发生过户销户,则合同偏差考核资金结余不再返还至该用户,对应资金纳入全市场清算。
6.为维护用户权益,各类批发、零售合同的交易结算以2024年合同文本为准。
7.加强交易事中事后监管,对违规套利的市场主体,追回套利金额,并实施考核或处罚措施。相关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纳入电力市场主体信用评价。
四、交易相关参数
1.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执行“基准价+上下浮动”市场价格机制,上下浮动范围不超过20%。当燃煤发电企业月度结算均价超过燃煤基准价上浮20%时,按燃煤基准价上浮20%进行结算。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的单笔交易价格上下浮动不得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2.电力交易机构应在年度交易后10个工作日公布高低价电源年度参考价,每月25日前公布月度参考价。零售套餐参考价格按照年度交易均价80%、月度交易均价20%的权重确定。
五、规范信息公开制度
电力交易机构要及时公布批发侧相关价格情况,并在交易平台按月发布售电公司整体购电均价及度电平均价差;电网企业要规范全省用户电费账单格式,同步列示将批发侧交易均价;售电公司应向代理用户告知月度平均购电成本、偏差考核费用等相关信息,促进市场公开透明。
附件:典型曲线分解方式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浙江省能源局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典型曲线分解方式
若未约定电力曲线,则由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按照历史统调负荷曲线将合同电量分解至每个最小结算时段形成电力曲线。历史统调负荷曲线形成方式如下:
通过近36个月统调负荷数据提取历史统调负荷曲线。每月按工作日、周六、周日、节假日(如有)划分为4种典型日,不同典型日的每日48点曲线根据M-12月权重赋值0.5、M-24月权重赋值0.3、M-36月权重赋值0.2进行加权平均,得到月典型日历史统调负荷曲线。
不同典型日的负荷曲线有名值电量进行累加后,得到全月4种典型日的总电量比例参数,全月合约总电量按照各典型日比例参数分解成日合约电量。
每日合约电量,乘以各典型日对应的典型负荷曲线中各点数值占48点累加值的比例,得到48点分解电量。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在如今的电力系统中,随着资源分散化、碎片化程度加深,常规的电力系统运行管理、调度控制、市场交易行为,很难直接作用于这些资源,于是,以资源整合、协调互动为特征的虚拟电厂便应时而生。(来源:中国能源观察作者:本刊记者刘光林)随着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和电力市场建设的加速推进,虚拟电厂的发展
2024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2022年度全国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以及区域电网排放因子数据,全国平均排放因子为0.5366千克二氧化碳/千瓦时。近年来,国家共4次更新了全国平均排放因子,分别为0.5810、0.5703、0.5568和0.5366千克二氧化碳/千瓦时。新型电力系统的蓬勃发展推动了非化石燃料装机占比提升,
省发改委关于实行节假日深谷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出台背景是什么?从分时电价体系完整性来看,湖北省现行分时电价虽然“高峰之上有尖峰”,但是“低谷之下无深谷”,实施节假日深谷电价既有助于促进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纳,减轻电力系统调节压力,也有助于提振实体经济,推动社会能源消费结构的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台11号建议的答复,答复指出,浙江省高度重视核电高质量发展和核电电力市场化改革,《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关于明确2025年核电参与中长期交易电量的通知》中明确,三门核电参与电力中长期
源网荷储一体化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架构,正加速从政策蓝图迈向实践落地。这一创新模式打破了传统电力系统“发-输-变-配-用”的单向运行逻辑,通过电源、电网、负荷、储能四大要素的深度协同与互动,构建起能源高效利用的闭环体系。然而,在各地项目批复数量持续增长的繁荣表象下,实际落地进度却呈
“这款软件解放了设计人员的双手,让大型光伏电站设计迈入智能化时代!”在2025SNEC国际光伏储能展上,阳光新能源大型地面光伏电站智能设计软件iSolarTool3.0焕新发布让不少参展逛展的行业人员纷纷驻足停留、赞不绝口。在电力交易市场化浪潮中,iSolarTool3.0以“两首创、两升级”重塑大型地面电站智能
建设一座光伏电站,发电仿真必不可少。在当前电力市场化交易大背景下,光伏发电仿真精准与否,直接关系电站的整体收益。在2025SNEC展会上,阳光新能源基于“魔方”技术平台焕新发布iSolarSim光易仿光伏发电仿真软件2.0。这款搭载AI实景仿真技术的软件可构建全场景数字孪生能力,正以“全景仿真、精准仿
后“531”时代,分布式光伏尤其是工商业光储市场如何高质量开发成为行业从业者亟待探索的新命题。复杂市场环境下,智能化、数字化创新或是破题的创新秘钥。在2025SNEC光伏展上,阳光新能源焕新发布iSolarBP分布式智能设计软件2.0,新品以标准版与专业版双产品布局(iSolarBP/iSolarBPPro),在技术上实
6月28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启动会在广州召开。会议指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成了国内首个多省区、全主体参与、统一出清的现货市场,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初步建成的重要标志性成果,是突破省级行政区划,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的重大制度创新和平台创新,是电力市场化改革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6月26日,辽宁省沈抚示范区2025年陆上风电项目投资主体名单公示。根据公示,经企业申报、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确定京能国际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为本次陆上风电项目投资主体,建设规模为25万千瓦时。据悉,6月12日,沈抚示范区2025年陆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发布
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纵深推进,山东2025年分时电价政策(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深谷五段式)完成关键性调整#x2014;冬季储能“两充两放”运行策略正式落地,工商业储能的经济性显著提升。然而,不同购电模式下储能的收益逻辑和风险差异显著。下面,电工时代从代理购电与零售购电两种模式切入,分析山
2024年12月23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公布广东电力市场2025年度交易及年度绿电交易结果。广东省2025年度交易总成交量3410.94亿千瓦时,成交均价391.86厘/千瓦时。广东目前的燃煤标杆电价为0.453元/千瓦时,全国最高。而以此计算,年度交易均价比标杆电价下降了大约0.06元/千瓦时。(来源:微信公众号“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其中提到,加大绿色能源供给。推动核电与电解铝达成2024年年度交易40亿千瓦时电量的协议;推动绿色电力交易成交电量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8.92%。加快推进
近日,笔者从广西电力交易中心了解,今年以来,广西首次将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运营商纳入市场交易,共6家试点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商参与低谷电力消纳交易,预计拉动低谷电量增长24.74万千瓦时。“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商参与入市交易,一方面推动新能源汽车用新能源电,另一方面推动车网融合互动,助力广西
来自广西电力交易中心的数据显示,2024年,广西首次将新能源电动汽车运营商纳入市场交易,共6家试点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商参与低谷电力消纳交易,预计拉动低谷电量增长24.74万千瓦时。“新能源汽车运营商入市,一方面推动新能源汽车用新能源电,另一方面推动车网融合互动,助力广西清洁能源消纳。”广西
绿电环境价值机制蒙西2024年年度交易窗口结束后,2024年3月15日,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正式发布《2024年绿电交易衔接机制》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新能源企业2024年3-12月月分解成交电量,协商交易由发、用双方自行约定环境价值,新能源竞价交易、挂牌交易、电网代购交易环境价值取相应周期内协商交易环境
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2024年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运行﹝2024﹞18号)安排,近日,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圆满完成2024年度市场化交易组织工作。据悉,共计87家售电公司与61家发电企业达成交易,成交电量204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5%,占河南全年市场化交易规模的86%以上
2月1日,华中能源监管局组织召开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座谈会。华中能源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北、江西、重庆、西藏电力交易中心参加会议。会议总结了2023年各省(区、市)电力中长期交易情况以及2024年年度交易情况,分析当前电力市场运行面临的形势,交流研讨推动电力市场建设的方案举措
2024年冀北电网和河北南网电力市场化年度交易于2023年12月开市启动,于近日结束。国家电投河北公司完成36.98亿千瓦时在冀项目的电力市场化年度交易,共涉及34家新能源场站、2家火电单位。交易电价在河北区域同类型对标中名列前茅。
2024年2月2日正午12:00,随着钟声的响起,四川电力市场年度交易的发用两侧拍卖完成出清,这标志着四川2024年年度交易顺利结束。2024年年度交易流程的安排与前一年基本一致,回顾2023年度交易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结果,当年所有水电企业均达到了规定的签约比例标准,因而并未开展发电企业发用两侧拍
一图解读|关于四川电力市场2024年年度交易期间若干交易风险典型案例的警示通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中长期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预计2024年蒙西电网区内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规模2800亿千瓦时(区内用户及工商业代理购电预计2713亿千瓦时,网损预计87亿千瓦时),居民、农业用电228亿千瓦时。2024年,新能源“保量保价”优先
又是一年迎峰度夏季。数据显示,截至7月1日,今夏浙江全社会最高用电负荷已13次超过1亿千瓦。随着梅雨消散,副高北上,高温成为主导。气象部门预测,本周浙江大部地区最高气温将超过38#x2103;,意味着浙江电网进入常态化负荷过亿阶段,迎峰度夏电力保供进入关键时刻。这几年,高温引发电力供应紧张,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丽10号建议的答复。对于“创新出台电价倾斜机制”的诉求,答复文件明确,当前,国家正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的作用,有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我省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工商业用户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台11号建议的答复,答复指出,浙江省高度重视核电高质量发展和核电电力市场化改革,《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关于明确2025年核电参与中长期交易电量的通知》中明确,三门核电参与电力中长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0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本次下达的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应优先足额补助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截至2025年底所发电量对应的应拨未拨补贴。至此,申报时2021年前应补未补部分已全部足额补助。详情如下:浙江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0日,浙江温州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平阳县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补贴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省级电力保供前置措施(移峰填谷、集中检修,下同)执行期间,对工商业企业开展电力保供用电生产进行补助。1.错避峰补贴:对参与电力紧张时段有效压降的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5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舟40号建议的答复。就建议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大数据局等部门,统筹全省数据中心发展需求和新能源资源禀赋,支持普陀建设双循环多能互补绿色算力中心试点项目,并争取进入国家算力大通道。同时,支持普
6月25日,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纠纷调工作组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规则所指争议主要是指经营主体之间、经营主体与市场运营机构之间、经营主体与电网企业之间因参与市场交易发生的争议,包括准入、交易、出清、计量、考核、合同履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嘉兴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2025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文件提出,动工商业电价进一步下降。坚持以市场竞争促进各类电源降价,推动非统调煤电和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进一步降低控制线损和系统运行费。加强电力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7日,浙江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对义乌市十四届政协四次会议2025132号建议答复的函。答复文件提到,义乌深化交易机制,持续拓展绿色电力市场,积极鼓励企业开展绿色电力交易,积极购买绿色电能,据统计2024年我市企业自愿购买绿证总量约79.5万个,绿电总量约7.95亿度,相当
6月15日,浙江电网正式迎来一年一度的迎峰度夏用电负荷高峰。根据预测,今夏浙江最高用电负荷可能达到1.33亿千瓦,同比增长8%,这对浙江电力保供能力提出了严峻考验。为应对即将到来的用电高峰,浙江电网扛牢电力保供首要责任,以加强电网建设为重要抓手,持续补强网架结构,增强供电能力。6月14日,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0日,浙江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江山市2025年迎峰度夏负荷管理方案》的公示。文件明确,今年迎峰度夏保供形势严峻。2025年预计全省全社会夏季最高用电负荷达1.33亿千瓦,同比增长7.8%,措施前供电缺口约800万千瓦。其中2025年衢州全社会夏季预计最高负荷428万千瓦,网供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