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配售电电力交易政策正文

原文件|南方区域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实施细则(2023年版)

2023-12-29 09:43来源: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绿色电力证书绿电交易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第三十五条 当出现以下情况,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可依法依规采取市场干预措施,并详细记录市场干预有关情况,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提交报告。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二)市场主体违反本细则,严重扰乱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

(三)交易平台发生重大故障,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四)市场发生其他严重异常情况。

第三十六条 购售证主体之间发生交易争议纠纷时,应遵循双方自愿协商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由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交易〔2023〕81号附件2

《南方区域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实施细则(2023年版)》编制说明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动电力交易机构开展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797号)和《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体改〔2023〕75号)等文件要求,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国家最新政策文件和市场运行实际情况,修编南方区域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交易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绿证交易机制和市场体系,鼓励市场主体参与绿证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

二、编制过程

为落实国家797号文相关要求,2022年9月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编制报送《南方区域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实施细则》,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复函同意。近期,结合国家75号文和市场运行实际情况,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南方区域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实施细则》修编工作。一是结合75号文件要求,研究完善国家指定机构代售绿证以及绿证收益处理等内容。二是组织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等多方开展3轮次研讨交流,同时前往多家有绿证购买意愿的企业调研,充分吸收各方意见修订交易细则。三是面向市场管委会成员单位、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南方区域各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等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并结合意见完成修编工作。

三、主要内容

《南方区域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实施细则(2023版)》共八章38条,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交易细则的编制目的和依据、相关定义以及适用范围,支持南方区域外市场主体参照本细则参与绿证交易。

第二章,市场成员。明确市场主体和市场运营机构范围,运营机构包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南方区域各省级电力交易机构、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第三章,注册登记。明确市场主体参与交易的注册要求、绿证账户信息、信息变更原则。市场主体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登记,支持注册信息共享,无需重复注册。

第四章,绿证交易。明确交易形式、交易标的、交易方式等,支持市场主体代理其他主体购买或出售绿证,绿证交易代理购证关系与电力市场零售服务代理关系无关联。

第五章,资金结算。明确绿证交易支持协商结算、存管结算等多种灵活方式。

第六章,绿证管理。明确绿证推送撤回要求、产品信息、分配时限、分配要求等内容。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根据售证主体提出的绿证推送申请,向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推送相关信息。参与代理交易的购证主体原则上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绿证分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分配的,相应绿证默认归自身所有。

第七章,市场服务。明确免收交易服务费用,以及交易平台、信息披露、市场干预要求及纠纷权责等内容。

第八章,附则。明确本细则与国家政策文件规定衔接原则,以及实施时间。本细则由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绿色电力证书查看更多>绿电交易查看更多>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