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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2024-03-13 16:50来源:辽宁省发改委关键词:容量电价煤电容量电价电改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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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3月13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并公布执行容量电价煤电机组认定名单(第一批)。2024年、2025年辽宁煤电容量电价按照100元/千瓦·年(含税)标准执行。2025年后的容量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要求执行。

正常在运情况下,煤电机组无法按照调度指令(跨省跨区送电按合同约定)提供申报最大出力的,月内发生两次扣减当月容量电费的10%,发生三次扣减50%,发生四次及以上扣减100%。最大出力未达标情况由省电力公司按月统计,相应扣减容量电费。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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