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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九年观察 | 更简单、更有效——谈无需分解曲线的中长期交易

2024-04-02 08:29来源:电联新媒作者:闫鑫 刘春阳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力市场电力现货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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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我国开启了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新征程。回首9年的改革历程,现货市场从零起步到现在试点建设遍地开花,经营主体多元化,新能源在绿色转型的目标下飞速发展,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同时,经营主体对电力市场的认识进一步深入,“无现货,不市场”的概念深入人心。但是,“花团锦簇”的背后也伴随着不足,由于我国是渐进式改革,是在中长期市场版图的基础上建立现货市场,“以中长期为主,现货为辅”的论调造成经营主体对中长期交易究竟是实物还是金融属性争议不断,现货与中长期的衔接上出现了以中长期为基准、现货为偏差的误解,也是由此,出现了我国独特的中长期曲线分解机制。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联新媒”作者:闫鑫 刘春阳)

中长期交易曲线分解的来时路

电力市场化改革之前,中长期交易合同只约定电量,不分解曲线,实际发电出力由调度指挥。调度将中长期合同作为计划出力的参考,实时安排机组出力时再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出力调整。调度在中长期合同的基础上实现了发用双方的平衡,实发电量与中长期合同的偏差量由电网统计,再按照一定的系数结算,由此形成了我国中长期合同电量+中长期基准下偏差电量的结算模式。

而电力市场化改革开始后,经营主体是在中长期的基础上认识现货,把现货简单当成了中长期的偏差,同时由于现货中的电能量具有时标信号,每个时刻的电能量价格都不相同,在原有“偏差电量结算”思维的引导下,必须要搞清楚“偏差电量如何分配到各个时刻”才能完成结算。为了配合这种思维模式,将中长期合约分解为曲线成为了强制性要求。在改革初期,参与市场的发用双方为可控出力的电源与有能力调整曲线的大用户,曲线分解得以顺利执行,但随着市场改革和能源转型的深入,中小型用户、出力不可控的新能源逐步进入市场,中长期强制带曲线签约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

强制曲线分解的中长期交易在当下有何弊端

一是不利于理顺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的关系。中长期带曲线签约在初期对于增强经营主体对现货市场的理解起到了启蒙式的有益作用,但也因此留下了一些如“现货是中长期中很小的一部分偏差”“中长期为主,现货为辅”等错误认识。目前我国各省现货市场采用“中长期差价合同+现货市场全电量交易”的模式,从电量角度来看,现货是全电量交易,而并非中长期的偏差;从平衡角度来看,电力电量的平衡完全靠现货市场实现,而中长期仅为金融合约,对实时平衡没有任何影响。中长期与现货不存在谁为主谁为辅的关系,现货市场发现价格实现电力电量平衡,中长期市场规避风险维持市场健康稳定,两者互为补充,各自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是提高交易复杂度,增加了交易成本。中长期作为金融性质的差价合约,可视为发用双方签的对赌协议。原则上不应对对赌协议的颗粒度作强制性要求,对赌一个时刻,一天一月甚至一年的价格均可以。但是,颗粒度越细,对应的交易成本就越高。如果每个时刻的价格都要对赌,那就需要把中长期合同分解为对应每个时刻的曲线;然而如果只对赌一天或一个月的价格,那么交易时只需要考虑合约价格与合约规定时段内结算参考点的现货均价即可,大大简化了交易的难度。交易的复杂性降低可以缩短交易时间,提高交易效率。

三是限制中长期市场的流动性。当前大多中长期合约带曲线交易,经营主体灵活调整仓位的机会较少,中长期市场的流动性较差。流动性对于市场的健康运行具有不可或缺的价值,高流动性能够提升交易效率,有助于形成真实、准确的价格,反应电能量的真实价值;同时,高流动性有助于经营主体有效管理风险,避免因为市场干涸而造成的损失。交易标的没有了曲线,经营主体的持仓也没有了曲线,全部变成更为简单的电量调整,这将大大提高中长期市场的流动性,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更好地发现价格。

四是阻碍新能源机组和中小型用户参与市场。长期以来中长期合约被认为具有锁定收益,规避现货风险的作用,但是对于新能源机组和负荷曲线调节性差的中小型用户来说却并非如此。新能源机组如果签署中长期合同,由于中长期曲线固定,但是其出力却具有随机性、波动性,很难依照合约中的既定曲线发电,也就无法通过中长期合约规避风险。例如,中长期签约电量较多的时段如果新能源出力受限,现货价格很可能将由于供给减少而抬高,超过中长期签约价格后,新能源企业只能通过购买现货高价电来补发自己的中长期合同电量,导致亏损。中小型用户由于负荷曲线调节性较差,同样也面临类似的问题。因此,带曲线的中长期合约无法完全起到规避风险的作用,这也是横在新能源和中小型用户入市面前的一道重要阻碍。但如果中长期不强制要求带曲线签约,经营主体可以选择只签订电量合约,中长期财务避险的功能将得到有效提升,新能源与中小型用户入市便少了一份顾虑,多了一道保障。

五是不利于向电力期货市场过渡。我国电力改革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建设不断推进,未来中长期市场逐步发展,场内交易合约标准化之后,将以电力期货市场的形式成为规避电力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支持电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一环。参考国外成熟电力期货市场机制,合约无需划分曲线。

国外典型的电力期货交易所包括欧洲能源交易所(EEX)、纳斯达克交易所(NASDAQ)、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悉尼期货交易所(SFE)等。其中,EEX和NASDAQ主要针对欧洲电力市场的开设电力金融衍生品,NYMEX主要针对美国电力市场,SFE主要针对澳大利亚电力市场。以交割时段划分,电力期货一般包括基荷期货、峰荷期货、非峰荷期货。基荷时段一般为连续的24小时;峰荷时段一般是连续的若干个小时,欧洲的峰荷时段一般为12个小时,美国为15小时;非峰荷时段与峰荷时段互补。电力期货的交割功率在交割时段内恒定,是一条直线,而并非一条曲线。以NYMEX中的PJM月高峰电力金融期货(代号JM)为例,合约中约定的高峰时间为一个月中高峰日的高峰时段(高峰日为周一到周五,去除北美电力可靠性委员会规定的假日),约定的电量为高峰时间内一固定功率的电量总和,参考的价格为当天PJM西部中心节点电价的高峰时段算数平均价。此模式相当于按照电量签约,结算参考价格为合约对应时间段内现货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借鉴国外成熟的电力期货市场经验,电力中长期不带曲线交易,可以更好地推动中长期市场向电力期货市场过渡。

如何推进电力中长期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电力的特殊商品属性体现为电力市场要实现电量、平衡、调节、可靠性的功能,而中长期作为场外机制,更多的是为经营主体提供规避价格风险的金融工具。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以及现货市场建设的不断推进,我们需要重新认识中长期市场,使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互相补充,更好地发挥其价格风险管理的作用。

一要创新机制,完善中长期交易的组织方式,探索中长期不带曲线签约的交易机制。在中长期交易的组织上,应实现连续开市、设置较长的交易期。在交易机制上,取消中长期交易必须分解曲线的强制要求。允许经营主体自主选择中长期是否进行曲线分解以及分解的颗粒度。连续开市交易叠加取消强制曲线分解均能够进一步提升电力中长期市场的灵活性和流动性,激发中长期市场活力,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多交易和调仓机会,帮助经营主体有效管理风险。

二要取消中长期强制签约电量比例限制,适时放宽或取消中长期限价。中长期高比例签约并不适合所有类型的经营主体,偏紧的限价也无法充分发挥市场发现价格的功能,亦无法有效与现货价格实现耦合。应当放开签约电量限制,由市场经营主体基于自身对于未来价格的判断及自身对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关系自由选择签约电量比例,让中长期金融避险功能充分发挥。

三要研究标准化的中长期商品和交易模式,推动电力中长期市场向电力期货市场过渡。我国电力现货市场均采用集中式电力市场模式,标准化中长期交易品种推荐采用现金结算的方式。同时,为了满足市场主体对不同时间尺度的标准化电力中长期品种的需要,逐步建立完善涵盖不同交割周期、不同交割时段的标准化交易品种体系。

正如习总书记所说“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电力市场改革之路也需要在实践中一直探索下去,我们应该解放思想,及时走出过去的思维误区,坚定市场改革的初心,推动电力行业向更高水平发展。

本文系《中国电力企业管理》独家稿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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