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售电服务政策正文

云南发布通知:完善居民“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

2024-04-09 08:36来源:云南省发改委关键词:电价居民电价云南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完善居民“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家庭人口在6人及以上且未将住宅用于经营活动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向电网企业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

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详情如下: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居民“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发改价格【2024】237号

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减轻我省多人口家庭用电负担,完善“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人口在6人及以上且未将住宅用于经营活动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向电网企业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

二、家庭人口数量以我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云南省居住证》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我省核发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数量为认定依据。

三、居民用户同时期只能在省内一个住址申请办理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对于同一登记地址家庭人数满6人及以上,但户口簿或居住证登记地址与实际用电地址不一致的情况,可在登记地址与实际用电地址中任选一地址申请办理“一户多人口”用电手续。

四、居民用户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自申请日次月起生效,原则上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符合继续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条件的,应在期满前重新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转为居民阶梯电价。

五、电网企业应根据本通知及时制定发布具体申办细则,为居民用户提供营业厅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等多种办理渠道,通过营业网点、网站(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及申请办理方式的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六、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我省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后续将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完善。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价查看更多>居民电价查看更多>云南售电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