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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碳市场步入第三个履约期,市场扩容步伐加快。全国两会刚刚落幕,碳市场扩容便传出信号:3月15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铝冶炼行业》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铝冶炼行业》征求意见稿发布(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此举与发电行业进入碳市场的工作模式基本一致,标志着核算、报告、核查技术体系日益完善,预示着电解铝行业即将进入碳市场。
来源:电联新媒 作者:翁爽
自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启动以来,仅纳入了发电行业,市场平稳但不活跃,碳价从市场启动之初的每吨40多元,涨至近期的80多元。但三年多来,碳市场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单一,市场活力和流动性低,相比于试点碳市场5%的换手率,全国碳市场换手率大概只有2%,难以充分发现市场的价格信号,实现以价格优化碳排放权资源优化配置作用。
当前,碳定价已成为影响国际贸易的重要因素。随着欧盟CBAM进入过渡阶段,电解铝、钢铁等行业即将面临欧盟碳关税的压力,高耗能行业支付碳成本已成为必然趋势。CBAM将于2026年进入缴费期,但当前全国碳市场纳入行业范围未与CBAM覆盖行业一致,且两个机制下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全国碳市场不仅面临扩容的需求,还需要考虑与CBAM等机制的兼容,避免我国相关行业在出口欧盟的过程中,发生重复支付碳排放成本的风险。
早在全国碳市场启动之初,行业内普遍认为包括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等在内的八大行业有望在“十四五”期间全部纳入市场之中。但受限于碳排放数据基础薄弱、碳排放核算方法尚未明确、碳市场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因素,市场扩容始终蓄势未发。如今,“十四五”进程过半,首批扩容千呼万唤始出来。尽管电解铝行业扩容一只靴子已落地,但今年是否能够实际参与市场,业内仍在等待答案。
扩容增量 “稳”字当头
全国碳市场扩容迈出了慎之又慎的第一步。
此前,业内曾预计2022年全国碳市场将纳入2~3个新行业,当前的进展显然大幅滞后于业内预期。在碳市场数据造假风波叠加疫情等因素影响下,碳市场扩容迟迟难落地,发电行业至今仍是市场中唯一的交易主体。
仅覆盖发电行业的碳市场中,企业履约记录良好,但履约也几乎成为市场交易的唯一动力:临近履约期交易大涨,履约期之后交易量迅速回落,市场“潮汐现象”突出。从第二履约周期的交易数据来看:2022年全年未发配额,市场交易量极低,仅0.51亿吨;2023年配额成交量2.12亿吨,总成交额144.44亿元。2023年交易量已是全国碳市场开市三年以来最高,但整体仍处于较低水平。市场运行如何“活”起来是碳市场发展进入新阶段需要持续攻坚的课题。
市场扩容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路径之一。2022年12月,中电联发布的《发电企业在全国碳市场运行情况调研报告》提出,单一行业内的企业在技术水平、要素结构、风险因素等方面较为相似,导致碳市场存在潜在的结构性风险,不利于全社会低成本减排的碳市场目标实现。“我国在实现碳达峰目标的过程中,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的挑战,在兼顾减排降碳和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对全国碳市场进一步发挥作用、引导控排行业降碳转型的需求已经十分迫切,因此不论为碳市场自身发展,还是从推动碳达峰目标的实现而言,扩容都是迫在眉睫的。”北京电链科技双碳事业部总监、中国碳中和50人论坛特邀研究员郑颖表示。
2023年,生态环境部与钢铁、化工、建材、有色等行业密集召开纳入全国碳市场专项研究工作会议,对重点行业的配额分配方法、核算报告方法、核算要求指南、扩围实施路径等开展评估论证。对于扩大碳市场覆盖行业,生态环境部以“成熟一个,批准发布一个”为原则,那么,首先“开花”的电解铝行业进入碳市场具备怎样的基础?
业内人士分析,行业碳排放数据的可得性、可靠性和准确性,是判断一个行业纳入碳市场条件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准。电解铝企业已完成了2013~2022年共10个年度的碳排放核查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原始数据,具有相对扎实的碳排放数据基础。
“从各个行业的数据质量来看,电力行业的碳排放数据质量最高,电解铝、水泥、钢铁行业的数据基础次之,化工、石化、造纸等行业数据基础还需要进一步夯实。”中创碳投董事长唐人虎表示。
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部署了2023~2025年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等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有关重点工作,且要求水泥、电解铝和钢铁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其他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随通知一并发布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填报说明铝冶炼》(2023年版)。“从这一要求可以看到电解铝行业企业的核查工作截止日期明显早于其他行业,且拥有单独发布的核算报告要求,电解铝行业碳排放总量占全国的4.5%,其碳排放量约八至九成来自电耗,其测算相对容易。”北京天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碳中和研究主管王迪表示。
据了解,2023年6月,受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委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参与有色金属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专项研究工作。2023年8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与清华大学共同联合中环联合认证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单位共同完成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电解铝行业)以及基准值测算初稿并提交生态环境部,在此基础上,生态环境部组织相关单位对电解铝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关键问题进行研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党委常委、副会长兼新闻发言人陈学森曾公开表示,根据电解铝企业碳排放核查数据,全国共有80余家电解铝企业将纳入全国碳市场,相关企业经历了十个年度的碳排放核查工作,且部分企业拥有自备电厂,对参与全国碳市场较为熟悉。
“在电解铝行业中,超过60%的企业拥有自备电厂,自备电厂参与碳市场的履约为电解铝企业的碳资产管理和交易积累了经验。此外,电解铝生产工艺流程相对清晰简单,企业数量较少,在行业内相对容易达成共识。”山东财经大学中国国际低碳学院院长王璟珉表示,“总体来看,选择电解铝成为首个扩容的行业符合‘先易后难,稳中求进’的原则。”
电-碳互认向“绿”而行
在全国碳市场设计纳入的八大类行业中,发电行业与其他行业有着显著的差异:发电行业生产流程简单,碳排放源单一,几乎不涉及间接排放问题,而其他七大控排行业,由于生产工艺流程复杂,排放源和核算环节多,除了直接排放外,还涉及间接排放核算,因此碳核算方法较为复杂。
以电解铝行业为例,其排放源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阳极碳素参与氧化还原反应时产生的直接碳排放,另一类是使用电力产生的间接碳排放。
“在电解铝生产碳排放的组成中,大头在使用电力的间接排放,目前行业总体标准单位碳排放为11.4吨,其中有9吨左右来自用电的间接排放。”电解铝研究人士苏延波表示,“对于电解铝企业而言,要核算清楚用电的间接碳排放,这其中‘用什么电’是一个关键问题。”
此次《征求意见稿》对电力间接排放如何核算,给出了两处值得关注的认定。其一是在“铝电解工序交流电耗排放核算要求”的条款中,明确了使用市场化交易购入的非化石能源电力产生的间接碳排放为0,并进一步明确认定条件,即同一家企业内自产非化石能源电力通过专线直送给重点排放设施使用的电力;以及电力用户与非化石能源发电企业签署市场化交易合同,并通过电网配送给重点排放设施使用的非化石能源电力等两类电力,其间接排放按 0 计算。这一规定将促进电-碳市场的衔接。
“这是碳市场机制首次对市场化交易购入非化石能源电力使用不计入碳排放的认定。一方面,这将形成碳市场对非化石能源电力发展的支撑,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非化石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另一方面,在碳市场中充分体现非化石能源电力的零排放价值,避免企业重复支付减排费用,可降低企业的履约成本。”王璟珉表示。
记者了解到,电解铝行业对于争取非化石能源电力,特别是绿电的意愿十分强烈。电解铝生产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电力,在保障稳定生产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升绿电比例是现阶段电解铝行业减碳最有效的措施之一。电解铝企业神火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云南电解铝项目全部使用网电,云南水电规模大,电力构成中绿色电力占比约80%,火电占比约20%,碳排放水平较低。新疆电解铝项目目前约90%使用自备机组火电,10%使用网电,碳排放水平相对较高。“公司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在新疆木垒县投资建设80万千瓦风电项目,预计项目将于2025年底前并网运行,年发电量约23.24亿千瓦时,该部分绿色电力将通过电力市场交易给新疆神火消纳,以降低新疆神火碳排放水平。”神火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
可以预见,全国碳市场若能全面认可非化石能源电力的零排放价值,实现电-碳核算协同,将为绿电发展带来更加广泛的市场消费需求。“从之前披露的水泥行业、钢铁行业企业层级、工序层级的碳排放核算方法来看,其他行业后续进入碳市场,非化石能源电力的间接排放为0这一原则应是通用的。”王迪分析道。
《征求意见稿》中另一项重大变化在于电力排放因子更新。不同于《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332号)中的电力排放因子0.5703tCO2/MWh,《征求意见稿》给出了最新的电力排放因子0.5942tCO2/MWh。
“《征求意见稿》中已明确电力用户与非化石能源发电企业签署市场化交易合同,并通过电网配送给重点排放设施使用的非化石能源电力,其间接排放按0计算,因此,这部分电力在电力排放因子计算过程中予以扣除,避免了环境价值的重复计算,丰富了我国电力排放因子库,有利于提升我国绿电、绿证的国际认可度。”国网能源研究院高级专家杨素表示。
市场运行 以“活”为要
新的行业进入碳市场,或将为市场运行注入“活水”。
业内人士分析,市场覆盖行业主体的多样化将有利于提升碳交易市场的规模和活跃度、促进碳市场的发展和成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交易参与者,扩大减排资源配置范围,推动碳市场更加有效地发挥价格发现功能。
“从第二履约周期的交易情况来看,大宗协议交易量2.22亿吨,占比84.4%,挂牌协议交易量0.41亿吨,占比15.6%。挂牌交易量占比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市场流动性不足。”杨素说,“单一行业企业间同质化程度高,碳减排成本差异小,不同行业减排成本的差异化更有利于形成合理碳价。市场运行主体增加后,碳市场交易流动性及活跃度有望提升。未来碳价走势需要看新行业配额分配情况,如比较宽松,碳价会因为配额增多出现短暂下降。用电行业进入碳市场,将影响其产业布局及用电需求。另外也将促进电能替代、非化石能源消纳和电-碳市场协同等。”
“发电行业的生产活动具有统一的周期,当市场上的交易对手盘均在发电企业之间,可供流通的配额非常有限。”郑颖表示,“而不同行业需求周期、生产特性的差异化将有利于加强市场的风险对冲能力,提升市场平滑度。”
更多行业进入碳市场,要求市场政策更具连贯性和稳定性。当前,配额分配尚未形成稳定的长效机制,且采取事后分配的方式,企业难以提前做好预见和规划,由于市场主体对于配额的收紧存在恐慌心理,配额盈余的企业倾向于囤而不售,面临配额缺口的企业则求购无门,市场供需难以匹配。
2021~2022年,电力供需形势趋紧,发电机组保供责任重大,叠加燃料上涨等因素,煤电企业面临较大经营压力。而第二履约周期采用基准值降低约6~7%,这意味着分配的配额量减少。为了解决发电企业履约的现实困难,生态环境部出台“借碳政策”,即经营困难单位可预支2023年度配额的灵活机制。但类似“打补丁”的政策一旦开口,易加剧市场主体与政策的博弈心理,反而不利于形成市场的稳定机制。
近日,在国新办举行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表示,将推动配额分配机制完善调整,逐步推行免费分配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碳配额分配方式。
有偿分配是指国家从配额总量中预留出部分或全部配额进行拍卖/定价出售。当前,我国碳市场配额实行免费发放,配额的功能作用仅限于控排企业完成履约,其金融属性尚未发挥。“由国家掌握一部分配额,可解决部分市场主体想买配额买不到的难题,给市场主体以更多选择,从而更加充分地发挥碳市场价格发现作用。”唐人虎表示。
业内人士表示,尽管市场扩容已正式拉开帷幕,但从目前显示的迹象来看,对于扩容的进展需谨慎乐观。市场扩容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产业政策、技术方法、利益分配、机制优化、监管加强等方方面面的问题。无论是控排企业,还是市场主管部门,要面对的考验都是巨大的。
从技术与机制层面来看,杨素表示,一方面,服务于碳市场的碳排放核算方法还需明确。碳市场需建立各行业设施或工序层级核算方法。每个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都要根据行业的生产工艺变化、能源消费品类特点、用能方式变化等来制定,另一方面,不同行业在配额分配方法确定、分配比例和管理上有显著差异,当前发电行业采用行业基准值法,未来有色、化工、造纸等行业产品类型多样,行业基准值计算更为复杂。多行业的碳市场在配额分配的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行业减排技术发展趋势、减排成本和减排空间,以及国家产业政策,促进整体减排成本最低以及对各行业发展影响最低。以上种种复杂的问题,均是碳市场进一步扩容将要面对的挑战。
从经济社会发展承载力来看,我国经济还处于中高速发展阶段,后续市场的持续扩容也需要考虑减排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来适时调整碳市场建设的战略。“从全球典型碳市场的建设来看,欧盟是碳达峰之后才开启的碳市场,彼时欧盟已经基本完成了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的脱钩,进入了总量减排时期,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处阶段与欧盟不同,我国尚未实现碳达峰,碳排放与经济增长也还未脱钩,因此全国碳市场采取碳排放强度控制手段,而非总量压减。但随着碳达峰逐渐临近,以及达峰之后进入深度减排期,可以预见碳市场将从强度控制过渡到总量控制,并逐步引入拍卖机制,届时碳市场一方面可发挥更加明确的总量控制作用,另一方面通过拍卖形成新的资金池,为深度减排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资金。”郑颖表示,“但需要注意的是,与其他七大行业可以通过市场疏导碳排放成本不同,目前发电行业通过电价疏导碳排放成本渠道有限,因此未来在针对发电行业设计碳排放配额拍卖时,还需要考虑发电行业对拍卖配额的价格承受能力。”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4年3期,作者系本刊记者。版权所有,如需转载、使用或翻译成其他语言,需经本刊同意并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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