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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碳足迹是产品系统中以二氧化碳当量(CO2eq)为单位表示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清除量之和,它反映了产品从原材料获取到报废回收的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量。开展产品碳足迹相关工作,构建客观准确反映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的规则体系,是连接政府、企业、市场等多个主体,从生产、消费等多个层面发力,推动碳减排的有效途径。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作者:李可心等)
开展产品碳足迹工作的形势分析
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碳减排不仅是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国际涉碳贸易政策发展的新动向。因此,开展产品碳足迹工作,促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来自吉利控股、中车、小米、天能控股、鄂尔多斯等企业的多位人大代表也就产品碳足迹提出了富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议案。
开展产品碳足迹工作,推动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是落实“双碳”目标提出的新要求。《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推动建立符合国情实际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能够帮助企业摸清“碳家底”,找到降碳着力点,并在产业链的传递和带动作用下,推动上下游企业降碳,有助于从产品全生命周期和供应链角度带动企业和全行业温室气体减排。同时向消费者展示碳标识产品,不仅能够增强绿色低碳品牌价值,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也能培育消费者绿色低碳的消费习惯。由此推动形成“由点到链再到网”的全社会减碳模式,这是从产品层面落实“双碳”目标新要求的具体回应。
开展产品碳足迹工作是国际涉碳贸易政策发展的新动向。2023年6月,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生效,将从2026年开始根据覆盖产品碳含量要求购买对应的CBAM证书。2023年8月生效的《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要求,出口到欧洲的电动汽车电池必须按照欧盟电池碳足迹规则进行核算,并在2028年2月禁止超过碳足迹最大限值的电池产品在欧洲市场销售。同时,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正在制定碳关税,七国集团也在发起建立“气候俱乐部”。此外,法国于2023年9月发布关于电动汽车的补贴政策,电动汽车“环境评分”中产品碳足迹占比70%。法国能源监管委员会(CRE)去年更新的《与太阳能发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有关的招标规范(AO PPE2 PV Sol)》,依旧将光伏产品碳足迹值列为重要的竞标依据,并对光伏组件简化碳评估(ECS)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由此可见,对贸易产品提出碳足迹要求是国际涉碳贸易政策发展的新动向。
开展产品碳足迹工作是跨国企业供应链管理的新要求。当前,越来越多的供应链龙头企业对供应商提出碳足迹相关要求。龙头企业基于自身规模、人才、资金、管理等优势,率先规划自身可持续发展路径,并在此基础上要求上下游企业做好低碳转型,将产品碳足迹报告作为商品采购的门槛。例如,宝马汽车宣布到2030年单车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较2019年降低40%,据此对原材料采购、部件生产乃至回收环节提出了要求。苹果公司宣布将在2030年达成旗下所有产品的碳中和,公司正在原材料、生产和运输三个方面推进上百项与减碳相关的项目,自 2019 年起,就要求供应商定期确定排放源,测算碳排放并将其作为苹果公司《供应商行为准则》的一部分。可见,产品碳足迹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满足供应链管理要求的关键要素。
推动产品碳足迹工作的
国际国内进展分析
目前,国际上已有较为通用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和碳排放因子数据库,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建立起完整的产品碳足迹工作模式,并借助先发优势逐步扩大产品碳足迹相关的政策和市场要求。相比之下,我国产品碳足迹工作起步较晚,但相关标准制定和碳排放因子数据库建立等工作正在加紧推进并取得新成效。
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建立完整的产品碳足迹工作模式。全球已形成较为通用的碳足迹核算标准,包括《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PAS 2050)、《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ISO14067)等,欧盟则结合自身特征,建立了产品环境足迹(Product Environmental Footprint,PEF)认证体系,这些规则明确了不同产品碳足迹的核算边界、数据选取、计算模型等要求,并得到广泛应用。同时,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基本形成涵盖完整产业链的碳排放因子库。例如,美国环保局(EPA)发布了家庭温室气体计算器数据表,英国第三方机构、科研院校以及日本政府也都开发建立了本国碳排放因子数据库。此外,BSI(英国)、GABI(德国)、Ecoinvent(瑞士)等国家的相关机构建立了覆盖产品种类和地区较为全面、认可度较高的碳排放因子数据库,在全球范围内推广应用。
国内产品碳足迹工作具备一定基础并得到大力推进。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关于统筹运用质量认证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等文件,提出积极开展重点行业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碳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及认证制度体系建立等,构建起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总体框架。地方、行业企业陆续开展创新实践,结合自身条件和现实需求,印发产品碳足迹实施方案、发布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开展先行先试,为产品碳足迹工作提供基础支撑。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已有近200项现行的相关产品碳足迹的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正在征求意见。同时,我国首个公开开放透明的生命周期单元过程数据库——天工数据库正式发布,汇聚了涵盖中国55个行业、4000多组单元过程的70000多条公开数据。
当前我国产品碳足迹工作
面临的主要挑战
考虑到当前国内工作落实需求及国际贸易政策新要求,我国产品碳足迹工作在管理机制、基础能力、市场参与度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国际国内互信互认的碳足迹管理机制仍需完善。相对欧美等发达国家经济体对产品碳足迹的系统性设计,我国相应的管理机制还有待完善,尚未打通国内国际碳足迹工作互信互认的衔接渠道。目前,国内产品碳足迹核算、碳排放因子数据库建立、评价认证等工作开展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居多,缺乏统一的管理协调机制和对外出口,且国家级技术支撑和权威性机构数量不足,呈现国际认可度和权威性欠缺的特征。
二是碳足迹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国内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碳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认证和标识等管理机制正处于起步阶段,仍需进一步规范。目前,国内仍缺乏统一权威的标准体系,包括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认证及标识制度等,同时,国内碳排放因子数据库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仍需加强。普遍采用的国际主流数据库中,我国的数据老旧且代表性不强,易对国内产品碳足迹评价结果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在Ecoinvent数据库18000多条数据中,中国数据占比不到4%,其中电力碳排放因子是中国本土数据的近2倍。虽然国内授权的碳标签评价机构已超过150家,但机构规模和从业人员能力良莠不齐。
三是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参差不齐。目前,国内行业企业对产品碳足迹工作主要呈现两种态度:一种是为满足出口所在地管理规定、客户采购要求或自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需求,而开展碳足迹工作,如汽车、动力电池、光伏、纺织等行业;另一种是受进出口贸易影响较小的国内企业,对产品碳足迹工作态度正处于观望阶段,企业自身认识不足,且面临人员、资金等现实困难,缺乏参与和推动碳足迹工作的内生动力。
加快推进产品碳足迹工作的
政策建议
一是考虑国内国际需求,建立管理机制。基于国内“双碳”工作进展和国际碳足迹政策趋势,加强已发布政策文件的跨部门协同机制,制定有关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碳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认证和标识等管理和协调机制。加强多层次、多领域的产品碳足迹相关国际交流合作,多渠道加强国际对话,进一步提升我国产品碳足迹的国际话语权,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进国际国内互信互认。
二是突出国内国际互联互通,夯实工作基础。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制定发布产品碳足迹核算国家标准及相关制度,形成科学自主、国际认可的产品碳足迹工作规范。充分调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研究机构等积极性,加快建立权威的碳排放因子数据库,及时研究发布基础能源、大宗原材料等重点领域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加强监督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等保障措施,提供专业化培训,壮大第三方机构力量,推动第三方机构“走出去”。
三是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加强政策工具支撑力度,引导科技、金融、资源要素向低碳型企业和产品聚集。推动将产品碳足迹相关要求纳入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大对低碳产品的采购力度,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支持产品碳足迹相关的气候投融资模式和产品,支持在公众生活消费等碳普惠场景中引入碳标识产品。开展产品碳足迹、碳标签产业链和重点地区试点示范,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增强全社会对碳足迹工作的了解,推动相关主体主动参与碳足迹工作,构建全社会生产生活消费绿色低碳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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