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海南省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次,其中A类信用等级为“信用很好电力用户”、B类信用等级为“信用一般电力用户”(默认评价)、C类信用等级为“信用较差电力用户”、D类信用等级为“信用很差电力用户”。
详情如下: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海南省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海南省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省发展改革委在开展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形成了《海南省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6月8日(30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海南省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
(联系电话:0898-65323813;邮箱:yxj_fgw@hainan.gov.cn)
附件
海南省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为深入推进海南省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电力行业的分级分类监管,倡导电力用户形成良好的用电习惯,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过程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21〕4号)等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电力用户的信用等级评定、信用修复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电力用户是指与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电网公司”)及所属供电局签订《供用电合同》等建立了事实供用电关系的用户(包括自然人及社会法人用户)和对电网运行安全造成影响的组织或个人。
第三条【基本定义】本办法所称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类与评价管理,是指海南电网公司根据电力用户履约信息,按照规定的程序、指标和方法,对电力用户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
第四条【职责分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电力用户信用评价办法和评级标准制定发布、监督管理等工作。海南电网公司负责组织开展全省电力用户信用等级评价、信用等级修复、异议信息处理、用电信用信息归集和评价等级信息报送等工作。海南省营商环境厅(以下简称“省营商环境厅”)负责将海南电网公司报送的电力用户信用信息归集至海南自贸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第五条省发展改革委、海南电网公司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互动宣传渠道、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提升电力用户信用意识,加大对窃电、拖欠电费等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力度,鼓励用户依法履约、实名制用电等守信行为,共同维护良好供用电秩序。
第二章 信用等级分类与评定
第六条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次,其中A类信用等级为“信用很好电力用户”、B类信用等级为“信用一般电力用户”(默认评价)、C类信用等级为“信用较差电力用户”、D类信用等级为“信用很差电力用户”。
第七条A类信用等级(信用很好电力用户)行为满足以下任何一条即可评定:
(一)电力用户连续1年及以上保持用电行为良好,无本办法中第九、十条款中所列的不良信用行为;
(二)电力用户选择预付费结算方式,且无本办法中第九、十条款中所列的不良信用行为。
第八条B类信用等级(信用一般电力用户)行为满足以下任何一条即可评定:
(一)在连续6个月内按时交纳电费,且未发生窃电或违约用电;
(二)新增电力用户若未选择预付费结算方式,原则上均默认评定为一般电力用户。
第九条C类信用等级为(信用较差电力用户)行为满足以下任何一条即可评定:
1.自然人信用较差行为包括
(1)经催缴后,在连续6个月内发生1次欠缴电费;
(2)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2次违约用电或1次窃电的行为;
(3)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1次未及时整改用电安全隐患的行为;
(4)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1次在规定时间内拒不配合整改计量装置故障并补缴电费的行为;
2.法人及其他组织信用较差行为包括
(1)经催缴后,在连续6个月内发生1次欠缴电费;
(2)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2次违约用电或1次窃电的行为;
(3)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1次未及时整改用电安全隐患的行为;
(4)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1次在规定时间内拒不配合整改计量装置故障并补缴电费的行为;
(5)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1次用户故障出门(不可抗力除外),造成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公用电网停电。
第十条D类信用等级为(信用很差电力用户)行为满足以下任何一条即可评定:
1.自然人信用很差行为包括
(1)经催缴后,在连续6个月内发生2次欠缴电费,或连续欠费超1个月;
(2)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3次及以上违约用电或2次及以上窃电;
(3)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未及时整改用电安全隐患;
(4)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2次在规定时间内拒不配合整改计量装置故障并补缴电费的行为;
(5)故意破坏电力设施,拒不赔偿损失的行为;
(6)根据法院判决书,存在窃电、违约用电、恶意拖欠电费、故意破坏电力设施、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行为;
(7)无正当理由阻挠电力工程施工建设,拒不执行政府有关部门调解结果或司法判决、裁决;
(8)扰乱供电企业秩序,致使生产、工作和营业不能正常进行。
2.法人及其他组织信用很差行为包括
(1)经催缴后,在连续6个月内发生2次欠缴电费,或连续欠费超1个月;
(2)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3次及以上违约用电或2次及以上窃电;
(3)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未及时整改用电安全隐患;
(4)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2次在规定时间内拒不配合整改计量装置故障并补缴电费的行为;
(5)故意破坏电力设施,拒不赔偿损失的行为;
(6)根据法院判决书,存在窃电、违约用电、恶意拖欠电费、故意破坏电力设施、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行为;
(7)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用户故障出门(不可抗力除外)或1次及以上因违章作业,造成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公用电网停电;
(8)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违章作业,拒不接受劝阻和处理的行为;
(9)拒不依法履行有序用电方案、用户负荷互动避让协议的行为;
(10)扰乱供电企业秩序,致使生产、工作和营业不能正常进行的行为。
第三章 信用信息管理
第十一条海南电网公司应加快推动电力信用数字化转型工作,建立以电力用户信用等级与评价管理为核心的信用信息档案系统,电力用户信用档案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实名制信息、信用等级分类与评价结果等信息。
第十二条海南电网公司应规范电力用户信用信息管理,及时通过电力营业场所或南网在线、公众号、微信、APP等方式公告电力用户的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及监管内容,并组织开展动态评价管理。
第十三条海南电网公司应对信用等级评价较差的电力用户实施提醒和告知,对C类信用较差电力用户,可通过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进行提醒;对D类信用很差电力用户,通过发送书面告知函进行提醒和警示。
第十四条电力用户信用档案信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不得滥用。属于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应当采取安全保密措施。
第四章 守信奖励与监管举措
第十五条省发展改革委、省营商环境厅及海南电网公司,依法依规对不同信用等级电力用户采取守信奖励及监管措施:
(一)电力行业内部守信奖励及监管措施
1.A类信用等级用户守信奖励措施
(1)允许预付费用户享受一定透支额度;
(2)优先受理诚信用户的用电业务,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用电信息咨询及合理用电解决方案;
(3)根据用户需要,免费进行用电诊断分析,提出节能降耗减费建议;
(4)优先安排用户增容等用电需求,优先保证公用变电所间隔、公用线路容量的使用;
(5)提供电费融资服务;
(6)提供票据交纳电费服务。
2.B类信用等级用户守信奖励措施
(1)提供电费融资服务;
(2)提供票据交纳电费服务。
3.C类、D类信用等级用户不良信用行为监管措施
(1)在该信用等级期间执行预付费结算方式,即先付费后用电方式。
(二)社会信用监管措施
1.在企业或个人授权的前提下,将电力用户信用等级情况通过海南自贸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金融机构融资服务提供信用参考;
2.对社会法人的用电信用等级情况纳入海南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进行使用。
第五章 信用等级修复
第十六条电力用户用电不良信用行为信息记录有效期限从该等级不良信用行为认定的生效日起算。C类、D类信用等级电力用户不良信用行为信息记录的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18个月,在有效期内连续及时交纳电费且未发生违约用电、窃电、故障出门、扰乱用电秩序等影响信用评级不良信用行为,可恢复用电等级至B类信用等级,并享受相应等级守信奖励。
第十七条电力用户因非主观故意发生不良信用行为,未造成严重事故后果,并在一定期限内能纠正不良信用行为的,可以按照一定条件实施信用等级修复。
第十八条在不良信用行为生效期间,对监督措施执行到位的C类、D类信用等级电力用户,在确定用电等级后,分别连续6个月、12个月及时交纳电费且未发生违约用电、窃电、故障出门、扰乱用电秩序等影响信用评级不良信用行为,可提前恢复用电等级至B类信用等级,并享受相应等级守信奖励。
第十九条电力用户信用修复后,12个月内再次发生不良信用行为的,在新的信用记录有效期内不得进行信用等级修复。
第二十条电力用户信用修复后,海南电网公司应将修复信息通过省营商环境厅推送海南自贸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六章 异议信息处理
第二十一条电力用户认为其信用信息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的,可以向海南电网公司当地市、县供电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海南电网公司当地市、县供电局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异议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处理后,电力用户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市、县电力主管部门提出复议。
第二十二条异议信息核实完毕后,若需更正的,海南电网公司应当予以更正并通过省营商环境厅推送海南自贸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二十三条异议处理期间,暂时停止相关监管举措。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或滥用本办法规定的信用监管举措,侵犯电力用户合法权益,损害电力用户的信誉,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电力用户等级信息应按照法律法规,采取保密措施,不得滥用。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中内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海南电网公司负责共同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24年XX月XX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新疆、蒙西、蒙东地区纷纷正式下发136号文承接方案。对于三份方案的具体规则,北极星进行了梳理,不同之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交易机制新疆1、新能源项目报量报价参与交易2、分布式光伏项目可不报量不报价参与市场、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3、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上网电价和交易机制按
日前,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新发改能价〔2025〕350号,以下简称《方案》)。根据公告,新疆对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区分补贴项目和平价项目。其中,补贴项目机制电价0.25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为其上网电量的3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明确,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下同)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报量报价参与交易,分布式光伏项目可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发布《深化蒙西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到,完善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完善现货市场交易规则,推动新能源公平参与实时市场。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上限为1.5元/千瓦时;考虑新能源在电力市场外可获得的其他收益等因素,申
6月25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安徽电力市场风险提示书,截至2025年6月,安徽省电力市场尚有534家市场化用户未与售电公司签约绑定。依据《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华东监能市场〔2025〕6号)、《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皖能源电力〔2024〕60号)、《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0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市场注册实施细则》提到,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经营主体基本条件(1)与电网企业签订负荷确认协议或并网调度协议,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或电力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5日,四川省发改委、能源局联合下发《四川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方案》。提到,构建“1#x2B;N”虚拟电厂管理服务体系。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1个省级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平台,与电力交易平台、电网调度控制系统以及各虚拟电厂运营商平台互联,为全省N个虚拟电厂提供运
6月6日,湖北电力现货市场结束416天连续试运行后正式转正,成为国家第二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中首个实现正式运行的省级市场。湖北也成为全国第6个迈入现货市场正式运行的省份。自2021年纳入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以来,湖北积极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化运行机制。立足“水风光三足鼎立、送受电双
6月20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省内配套市场结算实施细则》提到,本实施细则主要适用于贵州电力市场电能量交易结算,内容包括:结算价格、非现货市场结算、现货市场结算及其他事项。非现货市场结算电价:非现货市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3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7月份第三批新增准入电力用户名单公示的通知。其中包括甘肃省2025年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售电公司准入名单,共84家。详情如下:
6月24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等5份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提到,本细则所称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分布式电源、智能微电
面向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可深度调峰的灵活性煤电起到了促进电网接纳高比例新能源,同时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低碳运行的关键作用。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煤电灵活性改造工作的不断推进,为加快
进入智能化时代,当每度电都学会“思考”,能源系统的变革才真正开始。今天,在全球能源结构与电力系统转型的浪潮中,人工智能(AI)技术正成为不可或缺的关键“破局者”,让能源系统迎来前所未有的“数字觉醒”。6月20-21日,以“人工智能深化协同,能源科技求索创新”为主题的2025国家能源互联网大会
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0550号建议的答复函,其中提到,截至目前,陕西省已核准镇安、曹坪、山阳、佛坪、沙河、大庄里6个抽水蓄能项目,总装机容量890万千瓦。其中镇安项目已正式投产发电,山阳、佛坪、沙河项目已进入建设阶段,曹坪、大庄里项目正在推进开工前手续办理
6月23日,工信部等九部门发布的《黄金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指出,到2027年,资源保障能力和产业链创新水平明显提升。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和装备,2000米以下深度的矿山开采、无氰提金等采选冶技术装备实现应用,新一代电子信息、航空航天、高端医疗器械、新能源等领域用黄金、白
近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2024年度电力行业火电机组能效水平对标结果,国家能源集团有14台火电机组分别获评不同兆瓦级AAAAA级火电机组荣誉称号,代表了电力行业领先水平,这些火电机组正以“5A”实力,节能增效,焕“新”引领,全力应对迎峰度夏大考。国家能源集团都有哪些“5A”级火电机组上榜?
浙江公司宁海电厂630MW亚临界机组提温提效综合改造可行性研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宁海电厂630MW亚临界机组提温提效综合改造可行性研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5863,招标人为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浙江宁海发
日前,陕西省电力行业协会公布2025年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评选结果,电力运营《电力检修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路径研究与实践》获三等奖,《基于AI大模型的电力检修企业“战略+业务”数智化转型管理创新实践》等4项成果获优秀奖。此次获奖的5项成果覆盖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合规风控、国企改革、AI应用等关
4月,两部门印发的《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中提出,在实施“三改联动”基础上,推动煤电在新型电力系统中更好发挥兜底保障和支撑调节作用,以新一代煤电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文件公布以来,电力央国企集团之间、央国企与各地区举行的会见中,多次提及将在新一代煤电
6月23日,中国能建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倪真在京与国家电投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栗宝卿会谈。双方就深化规划咨询、清洁能源、科技创新、国际业务、战略投资等领域务实合作进行深入交流,并达成广泛共识。倪真对国家电投集团长期以来给予中国能建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并简要介绍了公司改革发展
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进程中,高比例清洁能源并网已成为显著发展趋势。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第一季度我国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14.82亿千瓦(风电5.36亿千瓦,光伏9.46亿千瓦),历史性超越火电装机规模(14.51亿千瓦)。随着风光新增装机持续放量,新能源装机规模领跑传
日前,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2×1000MW扩建项目三大主机设备合同签约仪式,在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举行。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解其林,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龚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焦国峰,哈电集团首席科学家于龙,哈电锅炉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刘雁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4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等5份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海南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提到,发电侧现货市场结算电价为机组所在物理节点的小时平均节点电价,用户侧现货市场结算电价采用统一结算点电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4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等5份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海南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提到,跨省中长期电能量交易与现货交易衔接跨省中长期电能量交易由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统筹组织开展,海
6月24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等5份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提到,本细则所称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分布式电源、智能微电
6月24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等5份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南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V1.0版)》提到,现阶段,以“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报量不报价”模式组织市场申报,市场机组申报运行日的报价信息,待具备条件后以“发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6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海南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补偿标准:约定型削峰响应采用电量补偿#x2B;容量补偿方式,日前邀约响应和日内紧急响应采用电量补偿方式,电量补偿标准单位为元/千瓦时,容量补偿标准单位为元/
6月13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海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信用评价内容包括售电公司与电力交易密切相关的基础管理信息、客户服务信息、市场交易信息、财务经营信息和行为表现信息等五个方面评价内容。信用评价得分根据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得分计算。信用评价指标总分100分,其中
为保障海南省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注册并缴纳履约保障凭证,截止2025年6月11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完成了28家售电公司交易资格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名单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9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详情如下:反馈单位:海南电网反馈意见:一、建议进一步明确“三、结算机制(三)增量配电网与省级电网的结算机制。2.增量配电网与省级电网结算居民农业用户电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7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布海南2025年具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名单的通知。为保障海南省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注册并缴纳履约保障凭证,截止2025年5月27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2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海南省能源电力领域安全专家人选名单,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组织完成海南省电力安全专家入选推荐和遴选工作,决定入选钟琼雄、王珊、张昌庆等113名同志为海南省能源电力领域安全专家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情如下: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为保障海南省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注册并缴纳履约保障凭证,截止2025年5月15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完成了24家售电公司交易资格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布。详情如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