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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新能源企业对绿电绿证的政策梳理和思考

2024-08-12 08:35来源:享能汇作者:巽雷关键词:绿电绿证绿色电力证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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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呈现一位新能源企业人士对2016年以来绿电绿证政策的梳理和思考。】

2021年下半年,国家从顶层重新设计可再生电力能源绿色权益管理体系(包括绿电交易和绿色证书,以及CCER等体现可再生能源环境价值的权益载体),经历了三年的探索,初步形成完善的绿证管理、交易体系。随着政策体系的完善,绿证核发和交易市场逐年呈大幅度增长。2022年全年核发的绿证数量高达2060万个,对应的电量为2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率高达135%。至2023年底,绿证核发数量超过了1亿个。

(来源:微信公众号“享能汇”作者:巽雷)

在近三年的绿电交易、绿证市场的建设过程中,国家从顶层角度设计绿证管理、交易体系的建设思路,逐步明确各部门管理定位,细化各市场主体权力与职责,通过政策引导和规范市场行为、降低市场风险。

在这里,分享一下近三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财政部、统计局所下发的政策文件,梳理一下我国绿电交易、绿证市场的建设脉络,以及笔者关于绿证、绿电政策的一些思考。

体系建设与管理探索期间

(1)绿证体系建设

我国绿证交易的概念最早在2016年由国家能源局在《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提出。该政策文件要求研究完善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体制机制,并探索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交易机制。2017年初,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正式颁布了《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这标志着中国绿证交易体系的正式建立。

(2)发改委批复《绿电交易试点工作方案》

在2021年以前,绿证体系虽已建立,但是在申请、核发、交易及消纳方面并没有高效运转。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双碳”目标后,绿证、绿电交易管理体系建设并高效运转迫在眉睫。绿证、绿电交易是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市场机制之一,碳排放权交易共同构成了促进“双碳”目标实现的市场体系。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其交易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从而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在2021年,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绿电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并于2021年9月获批。在此方案中,主要明确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明确了绿色电力交易定义和交易框架”、“强调了绿色电力交易的优先原则”、“规范了绿色电力产品的交易方式”、“厘清了绿色电力产品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提出了绿色电力交易的衔接与发展预期”。

此工作方案获得批复后,关于可再生电力能源绿色权益承载主体主要由绿电交易和绿证交易承接。在当时的市场政策环境下,绿色权益到底由谁来来承接是未来政策方向的一个岔路口。主要影响方面有以下几点:

影响一:绿电交易的业务主管部门电力交易和调度机构,绿电交易由电力交易机构组织开展。绿色权益的定价权、执行权与分配权均由电力运营机构负责;绿证管理工作由国家可再生能源管理中心负责,交易市场是独立于电力市场的,绿色权益的兑现独立于电力交易。

影响二:绿电交易跨省区协调受电网结构和电网调度制约大,西北部绿色资源丰富的地方,绿电交易需求低;东南部绿色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绿电交易需求高,绿电交易的组织与实施全国范围存在资源配置效率低的情况。而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基本属性,且具有统一的认定核发标准,具备全国流通的条件。

影响三:在与国际市场接轨方面,绿证具备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客观条件。在绿证相关政策、管理规范,市场成熟的条件下,可提升国际市场影响力及认可度。绿电交易仅作为电力交易形式的补充,在认定标准,管理规范及市场运作方面存在较多大的问题。

(3)补贴项目参与绿电、绿证交易

2023年2月1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向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下发《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的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强调:“就进一步完善绿电交易机制和政策,稳妥推进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更好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给出有关要求。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绿色电力,参与绿电交易时高于项目所执行的煤电基准电价的溢价收益等额冲抵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或归国家所有;发电企业放弃补贴的,参与绿电交易的全部收益归发电企业所有。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并参与绿电交易的绿电优先兑付补贴。绿电交易结算电量占上网电量比例超过50%且不低于本地区绿电结算电量平均水平的绿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审核后可优先兑付中央可再生能源补贴。由国家保障性收购的绿色电力可统一参加绿电交易或绿证交易。由电网企业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要求保障性收购并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绿色电力,可由电网企业统一参加绿电交易,或由承担可再生能源发展结算服务的机构将对应的绿证统一参加绿证交易。”

该文件的出台主要有以下重要影响:

影响一:鉴于国家财政部关于补贴新能源的财政补贴压力,补贴新能源项目可通过绿电交易、绿证交易的绿色权益溢价优先回收新能源补贴。

影响二:为推进补贴项目参与绿证交易、绿证交易,明确发电补贴与绿色权益的结算机制,为后续推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工作做好政策支持。

影响三:提前加强国家可再生能源管理中心、北京交易中心、广州交易中心、北京、广州结算公司关于绿电交易、绿证交易的管理工作部署,提升数据采集分析、结算能力,并开展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绿证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1)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

2023年8月3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绿证是中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并将核发范围扩展至几乎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现了绿证核发的全覆盖。这一政策被视为绿证制度发展的里程碑,标志着中国绿证制度从试行阶段正式迈入全面实施阶段。

该政策出台,主要有以下影响:

影响一:明确了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和通用性,提升了绿证在绿色电力消费中的公信力。绿证成为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有助于规范绿色电力消费市场。

影响二:以绿证认定可再生能源的绿色属性,鼓励用户购买绿证体现绿电消费是国际通行做法。绿证制度的全面实施将进一步激发绿电消费市场活力,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电力消费意识。

影响三:绿证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通过绿证交易,可以引导更多资金和资源投入可再生能源领域,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

影响四:通过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的方式,实现“证电和一”,明确各相关主管部门、市场主体业务权责,解决绿电交易和绿证交易的管理重叠问题。

影响五:在交易管理方面,提出双边协商、挂牌、集中竞价等交易模式,从原先的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扩展到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并计划后续适时拓展至国家认可的其他交易平台,为绿证交易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2)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

2024年2月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该政策旨在通过完善绿证制度、扩大绿证交易范围和规范绿证交易制度等措施,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和绿色电力市场的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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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主要影响有:

影响一:绿证纳入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将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基础凭证,加强绿证与能耗双控政策有效衔接,将绿证交易对应电量纳入“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

影响二:明确绿证交易电量扣除方式,在“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中,实行以物理电量为基础、跨省绿证交易为补充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扣除政策。避免可再生能源消费量重复计算,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影响三:加快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证核发,落实绿证全覆盖等工作部署,加快制定绿证核发和交易规则。到2024年6月底,全国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基本完成建档立卡,分布式项目建档立卡规模进一步提升。

影响四:扩大绿证交易范围,鼓励各地区实行新上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承诺制,加快建立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强制消费机制,合理提高消费比例要求。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外向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通过购买绿证、使用绿电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影响五:完善绿证与碳核算和碳市场管理衔接机制,推动建立绿证纳入地方、行业企业、公共机构、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的制度规则。加快研究绿证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的功能边界和衔接机制,明确各类主体参与绿证和碳市场交易有效途径。

关于绿电、绿证政策的一些思考

近三年,除了以上一些关键性政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也下发一些关于促进绿色能源体系建设的通知,其中比较关键的有2019年5月1日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2022年1月22日下发的《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2022年11月26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年5月30日下发的《2024-2025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结合这些政策情况,笔者提出一些关于绿电、绿证政策制定方面的一些思考:

思考一:

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下,制定和执行能耗双控、碳排放管理等政策时,绿证交易是有效抓手。围绕可再生能源的绿色价值推动节能降碳开展,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是国家主要的绿证市场的主要建设方向,目前建设思路明确,市场框架合理且初步形成。在市场完善运行过程中,面临存量补贴新能源的补贴兑现困难、绿电交易溢价高于绿证交易价格、新能源项目全面入市绿证核发数量大幅增加等具体问题,因此在新政策制定时,维持政策的连续性和市场的稳定性,在能耗双控、碳排放双控的新目标下制定可执行、可落地的配套政策,是绿证市场建设未来的关键点。

思考二:

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及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要求下,绿证具有合理、规范、绿色价值明确、兑现效率高的特点,作为新能源项目建设、投资、运营的润滑剂可为企业提供稳定的现金流,充分发挥绿证的市场调节作用引导投资和消费,促进可优化电力市场和电力体系运营。

思考三:

激发绿色电力消费潜力、扩大绿色电力消费需求,对推动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意义重大。目前,国家引导鼓励跨国公司及其产业链企业、外向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购买绿证、使用绿电,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发挥先行带头作用,稳步提升绿电消费比例;强化高耗能企业绿电消费责任,按要求提升绿电消费水平;支持重点企业、园区、城市等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目前已培育出初具规模且稳定的市场主体,未来在提升绿色环保的价值时,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绿色理念深入、规模庞大,市场活跃的绿证交易市场可最大可能的提升绿证价格,使绿证价格维持在与绿色价值匹配的水平,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图例:根据8月两部委印发的《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电解铝成为首个用户侧试点行业,纳入配额考核

思考四:

提升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的国际影响力,应制定与国际接轨的绿证核发和交易标准,确保绿证的国际认可度,加强数据管理和核算系统建设,适时引入区块链技术,加强绿证核发与交易的监管和监督,确保绿证交易市场的公正。另外,可提升在华外企,及港澳台企业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消纳的要求,提高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的影响力。

享能汇补充评论:

创造和扩大绿证、绿电的供需基本面,增强产品的流动性,疏通两者的衔接,甚至疏通与碳市场、CCER这主要四类产品的衔接,是实现我国双碳目标的尺子工具,是一个既要求快,又要严谨的过程。通过不断完善理顺各类产品间的关系以及持续扩大供需面,由市场发出合理的价格信号,我国将逐渐把绿色定价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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