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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持续开展“智慧能源+工业互联网”体系构建

2024-08-16 13:29来源:肇庆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键词:工业互联网数字化智能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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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广东肇庆印发《数字肇庆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其中指出,深化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持续开展“智慧能源+工业互联网体系构建,重点打造“智慧能源+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创新园区。

原文如下:

肇庆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数字肇庆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数字肇庆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反映。

肇庆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

数字肇庆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及国家关于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工作部署,深入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数字广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政数〔2024〕6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以全面数字化推动肇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数字肇庆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积极参与“数字湾区”建设,推动重点任务建设落地

(一)推动政府服务衔接融合。重点围绕生活便利、交通出行、教育培训等领域,推动我市特色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微信“湾事通”小程序和支付宝“湾事通”APP,提升湾区公共政务服务便捷性,实现更多服务事项“跨境通办”。积极参与“湾区PASS”建设,依托“数字空间”和“粤省事码”“粤商通码”,推动实现个人和法人数据在政务服务事项和高频公共服务事项“亮码”授权使用,推动大湾区办事“一码通行”。提升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证件在肇庆市行、消、住、游等方面的便利化应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人行肇庆市分行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探索智慧应用场景建设。积极参加数字湾区“揭榜挂帅、赛龙夺锦”征集活动,围绕“数字湾区”建设“六通一融”目标,按照定向式、半定向式、开放式等三类,向社会广泛征集肇庆参与大湾区智慧城市建设、泛公共服务、数据开发利用、数字经济等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支持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相关应用场景建设,利用“数字湾区”建设基金,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推动“数字湾区”建设重点任务落地。(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城市群建设。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共建智慧城市群工作部署,重点推动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和交通运输、新型基础公共支撑能力融合互通互认。落实“港车北上”“澳车北上”“粤车南下”等工作。[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数据特区”建设。积极探索与香港、澳门数据跨境流通机制,推动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基础制度、数据要素跨域跨境流通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率先实现场景落地。(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通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数字赋能“百千万工程”,助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

(五)强化“百千万工程”数字化支撑。完善肇庆市“百千万工程”信息综合平台,加强构建“百千万工程”数据资源运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视频资源、无人机等指挥调度能力,探索打造考核督办、人口热力分布图等特色应用,服务产业平台、重点项目、营商环境、绿美广东等重点业务场景决策研判。(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百千万工程”指挥办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城镇数字化转型。积极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推动智慧城市业务流程重塑和再造,强化智慧城市数据共享和融合利用,提升极端情况下城市智慧运营调度能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拓展社区便民利民生活服务。积极参与数字家庭建设工作。(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围绕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技术赋能生产升级等领域,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数字乡村发展路径。推进农村“三线”(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规整,将农村“三线”整治和布局纳入镇村规划建设,鼓励规划建设符合安全规定的公共路由器。完善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开展“双技”人才会才日——“人才大学堂”赋能产业人才活动,加强乡村地区数字化人才培养。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数字化管理,健全“四好农村路”数字化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推动决策科学化、管理精准化、服务便利化。完善“路长制”管理系统,促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数字化。推进完成“智慧广电”平台服务乡村振兴和美丽圩镇建设示范建设任务。推动传统广播电视转型升级,推动农村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转型和光纤化、IP化改造。开展数字供销建设,积极对接省“三位一体”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平台,数字赋能农产品综合服务站,提升联农带农组织数字化联结能力。(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供销合作联社,广东电网公司肇庆供电局、省广播电视网络肇庆分公司、市通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数字技术创新,强化关键数字技术创新应用

(八)推动数字领域核心技术突破。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鼓励企业自筹资金自主创新。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数字经济相关领域,推动企业积极参与核心技术交流活动。大力支持企业参与“广东强芯”、核心软件攻关、“璀璨行动”等工程。(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牵头)

(九)增强数字技术自主可控能力。按照省工作部署,推动安全可控的关键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产业应用,扩展产业应用场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通过应用拉动产业发展。加强对数字政府适配测试中心的指导监管,推动信创技术攻关和适配测试,提升信创产品和服务应用深度,加强信创产品售后服务支撑能力。争取在广东省信创综合服务网发布优秀案例,为广东省信创工作贡献“肇庆”经验。(市工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首台(套)重大技术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组织企业积极申报重点新材料项目资金,推动企业降本增效,提高科技产业化水平。强化技术转移转化,支持企业开展技术交易。支持企业申报“新一代人工智能”旗舰项目。(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动数字技术协同创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为企业争创创新型企业做好全方位服务,鼓励企业创新研究成果应用,重点做好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建设数字技术领域创新平台,落实省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政策文件,引导企业积极参与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市发改局、市科技局牵头)

四、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十二)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前瞻布局未来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支持晟合微电子、魔丽显示等企业发展,壮大我市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和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规模。发挥风华高科“链主”企业辐射作用,带动本地上下游关联企业集聚协同发展。推广支持超高清解码的光口网关应用,扩大超高清视频应用规模。以场景为牵引,探索深化数字政府领域的通用人工智能应用。(端州区人民政府,肇庆新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省广播电视网络肇庆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实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聚焦新能源汽车(含新型储能)、电子信息、金属加工、绿色建材等行业,推广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模式,组织遴选供应链龙头企业、产业链牵引企业等数字化牵引单位,组建数字化软硬件企业等产业生态联合体,广泛发动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推动中小企业在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管理、安全等各个环节数字化升级。推动230家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建设一批智慧农(牧、渔)场,开展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建设试点。深化粤港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等政策运用,加快推进中国(肇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提升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水平。打造智慧口岸,推进肇庆新港智慧口岸拖车平台系统项目和四会港智能化卡口升级项目建设,提高港口码头智能化作业水平,实现通关效率、通关能力的双提升;推动肇庆大旺跨境电商国际货站建设,推进肇庆海关与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开通跨境电商货物进出口联动业务,实现肇庆与白云机场电子关锁自动解封和途中监管互联互通。稳妥有序推进现有步行街设施改造和业态升级,推动形成一批人气旺、特色强、有文化底蕴的步行街。(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税务局、肇庆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动数字金融发展。加强“信易贷”“粤信融”“中小融”等线上融资平台推广应用,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进驻平台并发布金融产品,引导企业在平台注册和发起融资申请,充分发挥政务数据对平台的赋能作用。推动建设全省第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融资服务。稳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各领域数字人民币受理环境建设,持续扩大常规零售消费场景应用,推动公共服务和支付应用领域创新,形成更加便捷的数字人民币使用环境。完善数字供销系统信用模块建设,完善粤供易贷(肇庆供销e贷)数据录入,打造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化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开展“供银担保”数字化支农体系建设。在肇庆高新区试点打造以ESG账户为载体的“一户四链”金融服务体系。(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合作联社,人行肇庆市分行、肇庆金融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动保险服务数字化。全力推动保险服务数字化改造,提升服务运营线上化水平、投保及服务自动化水平。推动财产险公司积极利用数字化、大数据等技术,提高农业保险服务的水平和效率,提升农业经营者对保险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督导人身险公司加快保险产品和服务转型升级。推动医保与商保数据共享,为保险产品精准定价和创新提供数据支撑。(肇庆金融监管分局牵头)

(十六)推进“数字低空”产业发展。大力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无人机及各类低空飞行器零部件、整机、操作系统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动形成“研发+制造+运营+服务”的集聚态势,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加快引进“数字低空”类技能型人才,加大低空经济产业领域技术创新支持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低空经济招商引资,围绕材料、装备、零部件等环节补链强链。充分发掘低空数据价值,基于作业类场景,探索开发利用形成数据产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动智能物联网产业发展。推动国产智能物联网操作系统在数据要素产业发展、工业、文体、社会民生、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基本应用和辐射引导,以及在产业数字化转型中的应用推广。深化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持续开展“智慧能源+工业互联网”体系构建,重点打造“智慧能源+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创新园区。(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生态

(十八)完善数据要素制度。制定《肇庆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完善数据流通规范和监管规则,推动数据确权授权使用和市场化流通交易。(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数据开发利用。开展第二轮公共数据资源普查,推动本地公共数据资源落实编目挂接,推进垂直管理业务系统数据向基层按需共享,支撑各类应用场景建设。探索“块数据”应用,构建覆盖各层级的块数据应用服务体系,丰富并深化各类块数据场景应用。建设市级公共数据流通基础支撑平台,提供数据要素安全、可信流通通道,支持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聚焦本地金融信贷、新能源、健康医疗等特色产业开发数据产品,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高效融合应用,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促进数据交易流通。成立广州数据交易所(肇庆)服务基地,组建市属数据产业集团,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数据经纪人、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数据产品合规辅导和产品宣传等服务,聚焦建立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的立体全方位服务体系,壮大数据要素生态圈,引导一批数据产品和服务进场交易。(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一)推进数据要素场景创新应用。落实广东省“数据要素×”行动计划,组织本地企业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大赛。聚焦本地重点行业领域,挖掘典型数据要素应用场景,支持各县(市、区)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创新试验。创新减碳降废数字化应用,深化“企业碳账户”数据应用场景复制推广。[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数字赋能营商环境,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十二)推进扩权强县强镇改革。围绕建设工程、市场监管、用地审批等领域,梳理一批拟调整的市级行政职权事项,以直接下放、委托等方式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调整至各县(市、区)实施。根据差异性发展定位做好各县(市、区)扩权强镇工作。制定《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通用目录》,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形成清单化动态管理,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布。推动商事登记、涉税经营、养老就业等高频县镇事项向典型村(居)和具备条件的村(居)延伸,发布“粤系列”平台等特色事项清单。(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三)加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2.0”建设。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落地应用13项“高效办成一件事”专题。推进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升级改造,并与省服务中枢对接,落实省“一网通办2.0”试点事项,全面实现省、市、县、镇四级业务通、系统通、数据通“三通”,减少“二次录入”工作。积极探索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审批”,通过信息共享、自动核验、智能比对等技术,梳理并实现一批契合办事人需求的“秒批”事项,简化办理流程,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引导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提供导办、帮办、代办等暖心服务。(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四)提升企业服务数字化水平。推广应用“投资广东”平台,赋能产业有序转移和招商引资。发挥粤商通、粤省事等平台主渠道优势,强化惠企利民政策推广和落实。依托“粤公平”平台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助力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巩固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CA)跨区互认成果,持续推广移动数字证书服务,推广电子保函,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推进新电子税务局试点扩围,推广上线金税四期税务人端智慧办公平台,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市发改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深化信用肇庆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数据归集,强化信用数据应用,推行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3.0。深化“信易贷”等专题行动,发挥信用大数据惠民便企作用。(市发改局牵头)

(二十六)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推动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税务等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的迭代完善,逐步实现跨行业信用信息的横向应用。向科技借力转变执法方式,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积极推进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推动更多创新主体参与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工作。(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政务服务普惠公平,提升民生保障数字化水平

(二十七)推进“民意速办”改革。整合全市民生诉求渠道,推进12345热线平台全面升级,实现多个诉求入口、一个平台办理。制定我市“民意速办”若干措施,梳理细化不少于500项高频民生诉求事项目录清单、职责清单,推动民生诉求快速分拨、有效处理,诉求转派速度提升10%。(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八)推进民生服务保障数字化发展。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加快建立社会保障卡互认互用、通办通用工作机制,推进人社服务“全程网办、跨域通办”。深化广东民政业务综合信息平台应用,对接应用“金民工程”,推进民政数据共享共用和业务系统协同应用。推动肇庆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应用,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数字化水平。(市民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推进教育数字化发展。建设市教育大数据基础平台和教师发展中心教科研管理平台,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能力。开展“双师课堂”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研究。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云平台和粤教翔云平台教育资源,加强资源整合共享,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拓展数字化教育应用场景。(市教育局牵头)

(三十)推进医疗数字化转型。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发展攻坚行动,探索应用5G、人工智能、北斗等新兴技术。不断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深化电子健康码应用。加快数字医院建设,推进建设数字医院示范应用场景。开展数字医共体建设试点,高标准打造广宁、怀集县域数字化医共体示范项目。进一步发展数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建设我市检查结果共享平台、智慧急救、智慧门诊等“便捷就医服务”场景。(市卫健局牵头,广宁县、怀集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建立共治共享的协同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数字化水平

(三十一)启动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提升行动。制定出台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提升行动方案,推动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平台基础支撑能力,升级优化“粤治慧”等基础支撑平台。创新公共数据融合应用,推动更多专题上线省政府治理专区。(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十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积极申报全省“粤平安”综治中心工作台试点镇(街),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以点带面推动“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应用。持续深化我市“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开展“包公文化调解”新“枫”貌行动,进一步发挥政法力量和其他社会力量,全力提升我市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提升法治数字化水平。推进公安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建设,编制本地资源目录完成与省目录对接。推广应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推动我市行政执法编目挂接率和数据挂接率实现“双提质”,探索实现行政执法数据“一数一源、一源多用”。落实智慧法院相关系统的应用,配合推动案件全生命周期卷宗数字化规范应用。强化“粤执法”平台应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四)提升行业治理数字化水平。深化“粤经济”地市标准版深入应用,加强经济数据汇聚与共享。建立重点桥梁智能防撞预警系统,通过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为水上交通和桥梁安全保驾护航。加快肇庆市水利智慧防汛平台建设,打造水利业务数字化基座。推进西江干流治理工程(肇庆段)智慧水利建设,搭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模块,强化市域水利工程等数据资源整合应用。(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肇庆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赋能绿美肇庆建设,构建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

(三十五)加强林业数字化应用。大力弘扬“岳山造林”光荣传统,深入推进“六大行动”,重点围绕我市西江、贺江、广佛肇高速等9条重要绿色通道,持续开展林分优化、林相改善,实施林分优化提升13万亩、森林抚育提升15万亩,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肇庆样板。开发林业数据价值,发展多元化林业数字产品。(市林业局牵头)

(三十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数字化应用。持续夯实时空信息定位基础,做好肇庆市自然资源类空间数据统筹管理工作,打造数字肇庆统一时空基底。依托肇庆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增强自然资源动态感知、实时监测、模拟推演、便捷服务等能力。(市资源局牵头)

(三十七)推进生态环境数字化应用。推广应用肇庆市大气综合服务天地车人监管平台,集聚空气质量数据、工业源管控、污染源在线、移动源管控、非道路监管、油气回收和预警预报等功能模块,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支撑。(市环境局牵头)

十、促进数字文化丰富多元,推动文旅体新业态发展

(三十八)发展数字文化。加大投入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建设,打造一批重点数字文化产业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在基层实现共建共享。推广应用公共文化数字资源集群管理系统,挖掘更多的公共文化信息,整合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文化场馆文化资源,开展常态、精准、便捷、高效的数字文化服务,推进实现文化信息的全民共享。加快打造“1+5+N”新媒体矩阵,探索应用AI等先进技术赋能内容生产。(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市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九)推动文旅大数据建设。建设肇庆市旅游大数据平台,推动文化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和服务等环节产品开发,构建更多智慧化应用场景。打造文化数据产品和服务体系,发展数据驱动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强文化消费大数据分析运用,促进供需调配和精准对接。(市文广旅体局牵头)

(四十)推动数字旅游产业发展。发展数字旅游,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科技创新成果,升级传统旅游业态,创新旅游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数字化文旅传播和服务,引导文化场馆、景区景点、园区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将创作、生产和传播等向云上拓展。(市文广旅体局牵头)

十一、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数字化发展坚实底座

(四十一)完善网络设施。提高通信网络覆盖面和质量,推动5G网络在城郊、乡镇和行政村等区域广度覆盖,以及在交通枢纽、大型商超、景点等流量密集区域的深度覆盖。推动光纤网络提档升级,促进全光接入网进一步向用户端延伸,逐步推进千兆光网进企业、进小区、进家庭,建成5G网络基站总量8000座以上。探索政务外网IPv6单栈建设,推动自主可控域名解析根服务在全市政务外网广泛应用。(市工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通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二)强化算力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城市算力网建设,加快优世联合数据中心、联通公司大湾区(肇庆)5G数字化创新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运营。强化汇睿大数据中心应用,建设与城市能级跃升相匹配的智算中心,推进基础算力平台的建设,加快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大力推进智慧城市、企业数字化转型等,充分释放算力设施支撑能力。(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肇庆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通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三)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个人和组织专属数字空间建设,持续完善数字空间产品能力,提升用户体验和数据凭证流转效率,增强数据利用可信、可控、可计量能力。依托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和“开放广东”平台,探索构建以数字政府元数据管理为核心的数据共享新模式。(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二、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筑牢安全防线

(四十四)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推动建立健全全方位网络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调度协调,推动网络和数据安全信息共享通报。细化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市委网信办、市委机要保密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五)强化网络安全保护。建立健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重要网络、系统、核心数据台账,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强化一体化网络安全运营。加强保密审查,积极防范数据关联分析和数据汇聚产生的失泄密风险。组织开展“肇盾-2024”暨“肇网安”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活动,积极参与“粤盾”攻防演练活动。(市委网信办、市委机要保密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六)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健全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完善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快推动密码应用,增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测评、检查、审计、漏洞排查和供应链安全管理。做好全省政务APP数据安全专项演练活动。(市委网信办、市委机要保密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释放数字化发展创新潜能

(四十七)加强数字化整体统筹。完善数字肇庆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形成推动全市数字化发展合力。做好数字化发展规划前瞻性研究,启动谋划数字肇庆建设“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数字经济的统计监测,加强相关统计研究和分析,认真组织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字经济统计调查。(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工信局、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八)建立高效协同的政务运转体系。推进数字政府资源一体化,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备案审核。完善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推动我市移动应用程序对接粤政易平台。加强粤复用应用超市、“数字人大”一体化应用平台、数字政协平台的推广应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九)加强数字化人才培养。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牵引”作用,有序开展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推动我市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引导企业精准引进一批产业领域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和高技能人才,助力打造数字化人才高地。落实“数字湾区”有关人才工作部署,做好全面数字化人才发展相关工作。(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加强合作交流。鼓励、引导企业打造广东省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基地,推动提升全民数字素养。深化与外省、外市和香港、澳门的数字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推动数据跨境流动,促进数字经济对外开放,助力数字“一带一路”发展。(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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