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面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建设,充分发挥财政的支柱支撑作用,湘潭市财政局7月19日出台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若干措施(试行)。
《措施》总共分为三大部分十九条,包括财政支持措施、金融支持措施、产业支持措施。
湘潭市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面推进我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建设,充分发挥财政的支柱支撑作用,加快实现全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财政支持措施
1.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对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树立鲜明导向,加大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储能、充电桩、低效用地再开发等重大项目建设力度,完善地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绿色发展。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项目、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低效用地再开发等申报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资金。
2.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优化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分类制订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明确绿色低碳产品采购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评审过程中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力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
3.加强碳账户信息化建设。建设气候投融资信息服务平台, 搭建集气候投融资项目信息、工业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对企业碳排放总量及趋势、碳排放强度及趋势、企业能效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价,综合形成企业碳账户。
4.支持开展碳足迹认证。鼓励企业面向国内外市场绿色低碳发展需求,依据相关标准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单个产品证书给予1万元奖励。
二、金融支持措施
5.用好风险补偿机制。全面启动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试点工作,用好省、市两级组建的20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池。对入库项目获得的气候投融资贷款在满足申报条件的情况下,纳入市本级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范畴,给予风险补偿,与其他风险补偿政策不重复享受。鼓励和指导银行机构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加大对绿色低碳项目信贷投放,稳步提高绿色贷款支持的企业户数及贷款金额。鼓励金融机构采用提前审批、循环贷款等方式,大幅增加无还本续贷。拓宽环境权益市场化融资渠道,有效盘活企业 环境权益资产。
6.实施贷款贴息。对气候投融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对纳入湘潭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库获得贷款的项目,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的,贷款第一年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20%对贷款主体给予一次性补贴;贷款利率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的,贷款第一年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支付利息的20%进行贴息。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贴息20万元。
7.强化担保增信作用。充分发挥市属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助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信贷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担保机构合理降低担保费率。对经市区两级审核的纳入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的企业,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新增担保业务,原则上担保费率不超过1%。
8.加强产业基金引导。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办法,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资金。充分用好湘潭低碳气候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投向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 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低碳产业项目,充分发挥股权投资对绿色低碳产业的支持引导作用。
9.评选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湘潭市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评选,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产品创新及推广,对获得气候友好型称号的金融机构,单个金融机构给予3万元奖励。年度总额控制在15万元以内。
10.评选气候友好型企业。开展湘潭市气候友好型企业评选, 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节能降碳工作,对获得气候友好型称号的企业,单个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年度总额控制在30万元以内。
三、产业支持措施
11.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充分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等支持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循环利用。对个人消费者报废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节能型燃油乘用车,按国家统一标准,配套财政补贴资金。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投资及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2. 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绿色低碳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家、3万元/家奖补(至 2025年)。加大对国、省科创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对新批建设的国、省级科创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家、10万元/家支持。推动绿色低碳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按不超过项目科研投入总额的25%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3.推进企业技改提质、绿改转型。对通过国、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的中小企业,按照国家级10万元/家、省级5万元 /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大力支持企业绿色化技术改造,全面推动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依法依规加快“散乱污”企业整治和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提升工业生产过程管理水平,推动减污减排和超低排放,加快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循环利用。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智能化改造、科技成果转化,对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的重大产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 额1%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工业节能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和新产品开发项目,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的补助。
14.鼓励绿色示范创建。全面推动钢铁生产节能减排,推进清洁运输、高炉余热回收利用、钢渣综合回收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鼓励产业链上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工业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分层级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15.鼓励货运车辆节能减排。在市城区范围内,自2024年起, 被交通运输部确认为规模以上道路货运企业(新增),当年度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直单位已安排奖励的不予重复)。对于道路货运规上企业新增国六及以上标准燃油货车或新能源、清洁能源货车的(不含挂车)给予以下补助:核定载重量在30吨及以上的,每辆车补助1.5万元,分2年支付,每年支付0.75 万元/辆;核定载重量10吨-30吨(不含)的,每辆车补助1万元,分2年支付,每年支付0.5万元/辆。若第二年降为规下企业,则取消相应年度奖励。对于道路货运规上企业新增新能源车 (不含天燃气车、不含挂车)另给予1.5万元/辆奖励,分2年支付,每年支付0.75万元/辆。若第二年降为规下企业,则取消相应年度奖励。对于新增道路货运规上企业,入规前车辆不足 50台,通过购车达到50台车辆的,在确认为入规企业前一年度新增车辆参照前项奖励执行。若第二年降为规下企业,则取消相应年度奖励。本项奖励按自然年度结算,财政每年安排总额1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补贴的申请以新购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时间为顺序,申请金额超过100万元之后不再进行补贴。
16.积极推动“公转铁”。鼓励全市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不含军事运输)托运人采用铁路运输方式出市,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自2024年起,对铁路运单托运人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对首次(自2022年以来湘潭市内无铁路发运量) 通过湘潭市内铁路发送货物且年度累计发运量达1.2万吨(含) 以上的,奖励2万元;对上年铁路发运量超1.2万吨(含),且本年度增量达20%(含)以上、40%(含)以上、60%(含)以上的,分别奖励4万元、8万元和12万元。本项奖励按自然年度结算,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如测算年度奖励资金总额小于或等于100万元,则按以上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如测算额度超过100万元,则各项补助标准同比例压减至年度奖励总额100万元后,计算实际补助额度。
17.支持绿色建造发展。鼓励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高品质绿色建造、装配式装修推广应用,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类公共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社会资本投资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研究开发新型建筑工业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
18.支持绿色工艺发展。以整车企业为依托,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示范,引导企业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产品设计、制造、包装、物流、使用和报废回收的全生命周期。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推动企业采用减量化、无害化的高效清洁工艺技术。建设热处理中心、集中喷涂中心、电镀处理中心等绿色共享工厂,降低企业委外表面处理成本。推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培育资源循环利用再制造企业。
19.支持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支持加强土地利用,优化土地要素保障,助推产业升级和城市更新建设。落实低效用地分类处置政策要求,支持鼓励企业自愿退出申请收回土地使用权。鼓励社会主体投资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
本政策出台后,按属地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出台本领域资金奖励实施细则。各级各部门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本政策试行两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北京市财政局12月30日于印发《北京市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京财资环〔2024〕1779号),制定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等措施,重点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
12月24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4年版)”,全省共有108项技术、装备、产品入选。关于公布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湘工信节能〔2024〕481号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为加快
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印发《天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强化节能降碳目标引领,实施八大行动。方案提出,2025年,天河区目标为实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5%,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全文如下: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天府〔2024〕8号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龙岩市生态环境局12月24日印发《龙岩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龙工信〔2024〕69号),目标“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和用能结合布局进一步优化,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努力达峰削峰,在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基础上强化碳中和能
为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部署和《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有关要求,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市生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度“零碳”工厂试点培育名单,联想创新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入选。关于公布2024年度“零碳”工厂试点培育名单的通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推动工业领域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发挥绿色低碳标杆的引领带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17日,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安县碳达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计划》指出,积极推进新型储能建设。推进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光伏+储能”一体化试点创建,重点突破电源侧和电网侧储能,到2025年,新增装机容量达
四川省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12月19日发布关于公开征集《阆中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聚焦达峰目标,提出了能源清洁高效转型、工业绿色低碳发展、节能降碳提质增效、交通运输绿色革新、城乡建设集约低碳、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赋能、绿色低碳全民参
国际能源署发布《2024煤炭》报告,探讨了全球煤炭市场的现状和未来趋势,重点分析了煤炭需求、供应、贸易、价格和成本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核心观点如下:•全球煤炭需求在2024年达到历史新高,但预计在2027年前趋于平稳。•煤炭生产在2024年也创下新高,但未来几年增长将放缓。•煤炭贸易量在2024年达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12月13日发布《全省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实施意见》(苏市监〔2024〕227号),目标建立全省产品碳足迹管理标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体系,加快形成一批效益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产品碳标识认证试点及应用典型案例,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服务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送审稿)意见的公告,征集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包含《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通则》、《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第1部分:红树林》、《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第2部分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10月24日公示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第三批拟入库项目名单,拟将97个申报项目确定为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第三批入库名单,这些项目分属于低碳能源、低碳技术服务、低碳交通等类别。详情如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示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第三批拟入库项目名单
近日,深圳发布了全国首个气候投融资地方标准,以《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参考标准》《深圳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项目评估和项目库管理指引》为基础,以境内外绿色低碳产业及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制度为参照,结合深圳市气候变化领域的产业特点和气候投融资改革实践经验,构建了“2+3+4+
近日,山西中部城市群气候投融资项目征集储备研讨会上传来消息,太原、晋中、忻州、吕梁、阳泉五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数量达121个,其中45个项目获得银行贷款,实际贷款余额为173.22亿元,助力区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入库项目分为减缓气候变化类项目和适应气候变化类项目,包括低碳产业体系、低碳能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气候投融资项目和气候信息披露报告的通知,其中指出符合条件的项目将纳入通州区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并协调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气候信息披露报告将于近期集中发布。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集气候投融资项目和气候信息披露
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总体部署,交流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有关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生态环境部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印发《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方案》。其中指出:气候投融资是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体系包括区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气候投融资发展、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气候投融资能力建设、气候投融资特色创新5类一级评价指标。按照突出重点、数据可
近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等9部门联合印发《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方案》,充分发挥评估工作对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的引导推动作用,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体系包括区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气候投融资发展、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气候投
12月12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首批市级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确定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等11个区县为首批市级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首批市级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的函渝环〔2023〕11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10月11日,兰州市政府组织举办了第二批气候投融资试点项目签约仪式,就兰州新区第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项目、兰州新区第三污水分区污水管线改造工程、永登祁连山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中深层地岩热绿色能源供热示范项目和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10月8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官网发布了《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促进气候投融资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气候投融资十条”主要围绕集聚气候要素资源,以及引导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两方面发力,对新落户从
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北京市财政局12月30日于印发《北京市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京财资环〔2024〕1779号),制定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等措施,重点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
12月24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4年版)”,全省共有108项技术、装备、产品入选。关于公布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湘工信节能〔2024〕481号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为加快
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印发《天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强化节能降碳目标引领,实施八大行动。方案提出,2025年,天河区目标为实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5%,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全文如下: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天府〔2024〕8号
近日,西城区二龙路机关办公区获得北京绿色交易所碳中和证书,成为全市首个实现碳中和的政府机关办公区,标志着西城区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迈出了关键一步。碳中和,即通过各种方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碳”路先锋,深谋远“绿”。走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龙岩市生态环境局12月24日印发《龙岩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龙工信〔2024〕69号),目标“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和用能结合布局进一步优化,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努力达峰削峰,在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基础上强化碳中和能
为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部署和《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有关要求,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市生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度“零碳”工厂试点培育名单,联想创新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入选。关于公布2024年度“零碳”工厂试点培育名单的通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推动工业领域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发挥绿色低碳标杆的引领带动
12月20日,山西印发《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12月13日发布《全省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实施意见》(苏市监〔2024〕227号),目标建立全省产品碳足迹管理标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体系,加快形成一批效益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产品碳标识认证试点及应用典型案例,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服务
【沙特,利雅得,2024年12月18日】以“赋能下一个能源时代”为主题的2024构网型技术峰会在沙特阿拉伯利雅得瑞吉酒店盛大举办。来自全球领先的企业领袖、行业专家共赴盛会,分享全球能源行业前沿观点以及探讨低碳创新技术。华为数字能源副总裁兼首席营销官方良周应邀出席,并发表“构网型储能加速碳中和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送审稿)意见的公告,征集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包含《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通则》、《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第1部分:红树林》、《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第2部分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