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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移交 已成为配电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障碍

2024-09-26 08:40来源:电力法律观察作者:观茶君团队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网企业增量配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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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划转给地方政府,或许是存量配电资产处置的最佳方式。但时至今日,电力资产无偿移交的现象仍然存在,不仅老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妨碍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新问题又产生了。观茶君试着做了点思考,择其要者,简述如下。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观察”作者:观茶君团队)

一、无偿移交是怎么回事

无偿移交,是“用户电力资产无偿移交给电网企业”的简称,指将用户具有所有权的电力设施资产无偿移交给电网企业,并由电网企业负责运营维护管理。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政策性整体移交,如农电体制改革中的农村集体资产的整体移交,以及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等;二是用户单独将自有产权电力设施移交给电网企业。前者主要是在特定时期、根据特定政策进行的资产整体划转行为;后者一般是单个用户的个别行为,通常由电网企业与用户签订无偿移交协议予以落实。这些,在观茶君之前的文章中曾做过介绍。在这里,我们主要探讨后者,不探讨政策性划转。至于无偿移交的出发点,从电网企业的角度来说,主要是为了解决配电资产的维护更新投资、转供电违规加价等问题。简言之,根据“谁的资产谁负责”的基本原则,用户投资建设的配电资产应由用户维护更新。但现实中,有共用(非“公用”)电力设施无人维护的现象,如“弃管小区”,因小区共用配电资产的产权不属于电网企业,电网企业维护更新的投资无法通过输配电价予以回收,因此,需要移交给电网企业才能进行维护更新。另外,近年来随着转供电治理特别是直供电改造工作的开展,一些用户资产也无偿移交给了电网企业。可见,无偿移交主要是为了解决用户配电资产运营维护主体缺位问题,防止类似“弃管小区”等维护责任无法落实、普遍服务不到位的情况。

二、无偿移交的主要弊端有哪些

无偿移交制度自实施以来,有效发挥了作用,特别是为电力保供和电力普遍服务的落实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特别是随着双碳目标、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要求的推进,显得愈发尖锐。弊端之一,实践操作中的无偿移交“扩大化”问题。无偿移交的本意,是解决用户配电资产运维主体缺失、成本无法疏导等问题,但很多人告诉观茶君,实践操作中不少地方演化成了“强制移交”:用户投资建设的电力设施,如果不无偿移交给电网企业就拒绝接电——异化成了电网企业拿捏用户的手段。弊端之二,为人诟病的“公平性”问题。“谁投资,谁受益”是《民法典》和《电力法》均确立的基本原则,但用户投资建设的配电资产却要“无偿”移交给电网企业,不仅仅在情感上很难让人接受,也直接违反了法律确定的基本原则。很多人告诉观茶君,在用户为了用电、被迫移交的项目上,对公平性的质疑尤为明显。弊端之三,不利于吸引更多主体投资配电网、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问题。正如很多人告诉观茶君的,源网发展不协调特别是配电网投资不足,已成为阻碍新能源——特别是分布式光伏风电发电项目发展的最大阻力。为此,国家发布了多份文件解决配电网的发展问题,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8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59号)等文件,力促配电网的发展,并鼓励“配电投资主体多元化”,但问题在于:如果配电资产投资后需要无偿移交给电网企业,投资者的成本回收都没有门路,那又靠什么吸引投资者呢?如果不能吸引投资者,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双碳目标的实现,是否会被延误呢?

三、解决无偿移交问题的思考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有法律界同行告诉观茶君,电网企业强制用户移交配电资产的行为,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反《反垄断法》,依法应予以重罚。观茶君吓出一身冷汗。惊吓之余,尝试提出如下解决思路:一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出台具体政策、制定具体措施,为配电投资主体多元化扫清障碍。配电主体投资多元化是既定方针,但观茶君觉得远大的目标需要具体的措施予以落实,否则就是空中楼阁。现在的问题是:落实配电主体投资多元化的具体措施是什么?比如,需要建立怎样的投资回报机制,让更多的投资者愿意投资配电网?以无偿移交来说,需要建立怎样的机制,让配电网投资者愿意承担现有配电设施的改造、运营,从根本上解决无偿移交带来的问题?二是强化监管特别是电网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严查严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迫交易等行为。非自愿的无偿移交,本质上是电网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优势,逼迫用户所实施的行为,确实涉嫌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反《反垄断法》。这就要求监管机构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保障自然垄断环节的独立运营。三是具体操作层面,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资产移交问题,不要搞“一刀切”。资产移交所涉及的问题多种多样,不是一两个文件能够说清楚的。但观茶君建议,一切以用户自愿为前提,根据“用户自愿”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处理方式:愿意自担维护责任的,就没必要干涉;愿意移交给电网企业的,同样不予干涉;愿意保留所有权、委托他人运营维护的,予以尊重。观茶君觉得,这种方式可能对吸引第三方投资配电、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目标的意义更大。无偿移交的问题看似简单,但真正解决起来,却考验着决策者的智慧与胆识。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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