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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29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盘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大力发展新能源,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发展,建设一批风光百万千瓦基地,推进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建设新型储能,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消纳能力,积极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
加快推进六枝特区洒志风电场、水城区杨梅光明农业光伏发电、盘州市铜厂沟农业光伏发电(三期)等集中式光伏项目,推进盘州市、钟山区国家级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到2025年,全市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100万千瓦、3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
原文如下: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盘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现将《六盘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4〕9号)精神,深入打好六盘水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为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总要求,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以控制工业排放和城市扬尘污染为重点,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到2025年,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8%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不发生重污染天气,重点工程NOx和VOCs减排量分别达到2825吨和1630吨。
二、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
(一)坚决遏制“两高”和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22〕12号)有关要求,严格项目核准(备案)管理、节能审查、环评审批,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规范“两高”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六盘水市“两高”重点项目联评联审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同步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推动能耗和排放不达标煤电机组淘汰退出、升级改造或“上大压小”,实施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200MW机组供热改造及超低排放改造等重点工程,加快推进六枝电厂、盘北煤矸石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66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示范机组建设,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推进煤焦钢、煤焦化电、煤焦氢、煤焦化一体化循环发展,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加快推进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设6、7号烧结机脱硝系统及脱硫、除尘改造项目建设。推动实施水泥产能整合,着力化解水泥产能过剩矛盾。加快推进贵州省六盘水双元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改及扩能项目建设,推动铝产业发展向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推进美锦六枝煤—焦—氢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水钢焦化、宏盛焦化技改项目,优化产品结构,推动向现代煤化工高附加值产业延伸发展。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推进“富矿精开”精深用矿,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到2025年,全市煤电机组、钢铁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快现有产能升级改造与布局调整。加快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强化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约束,全面清理淘汰类涉气产能,推动重点行业完成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升级改造。以煤电、水泥、电解铝、焦化、冶金、铸造、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为重点,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循环低碳改造。以有色、铸造、建材、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推动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和园区化发展,依法实施“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落实能源、工业等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聚焦碳达峰目标,实施减污降碳行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基于环境承载力优化调整产业布局,有序解决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开展低水平产业集群整治工作。按照“疏堵结合、分类施治”的原则,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特色产业集群专项整治。对有色、建材、铸造、采矿等烟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产业集群,开展专项治理。对煤机装备制造、家具、零部件制造、钢结构、铝型材、铸造、电子元器件等涂装类产业集群,重点推进低(无)VOCs含量涂料替代。对焦化、涂料、橡胶制品、制药、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等化工类产业集群,加强设备密闭和工艺废气密闭收集处理,定期开展泄漏检测、监管。对包装印刷、纺织涂层、合成革、制鞋、人造板等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产业集群,推进实施低(无)VOCs含量油墨、胶粘剂等替代。(市生态环境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推进各类园区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发挥园区集聚优势,加强工业园区和企业集聚区能源替代利用与资源共享,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或使用工厂余热等清洁低碳能源。试点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审核,提升工业园区和企业集聚区整体清洁生产水平。到2025年,累计创建绿色工业园区4个以上,累计创建绿色工厂20家以上。有序设立园区大气监测站点,强化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管。(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水性、高固体分、无溶剂、粉末等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在木质家具、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等喷涂环节,大力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六盘水海关,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企业积极进行源头替代,将标杆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生产、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的企业,鼓励参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等。将低(无)VOCs含量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支持培育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加大对大气环保产业领域低价中标乱象的联合惩戒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速能源行业清洁低碳发展
(一)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大力发展新能源,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发展,建设一批风光百万千瓦基地,推进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建设新型储能,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消纳能力,积极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加快推进六枝特区洒志风电场、水城区杨梅光明农业光伏发电、盘州市铜厂沟农业光伏发电(三期)等集中式光伏项目,推进盘州市、钟山区国家级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到2025年,全市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100万千瓦、3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有序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严控煤炭消费增长,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关停规模小、煤耗高、服役时间长、排放强度大的煤电机组,推动支撑性煤电项目等容量替代建设,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打造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充分消纳新能源发电量,减少电煤使用量,积极引导建材、冶金和化工等重点行业减煤降碳、节能增效。到2025年,新建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不高于285克标准煤/千瓦时。(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推动既有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鼓励现有燃煤发电机组替代供热,积极关停工业供汽小锅炉,对具备供热条件的纯凝机组开展供热改造,因厂制宜采用打孔抽气、低真空供热、循环水余热利用等成熟适用技术,进行热电联产改造,促进工业余热供热、热泵供热等先进供热技术推广应用。着力整合供热资源,充分发挥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实现集中式供热。(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四)有序推进工业炉窑燃料清洁替代。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安全稳妥推进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煤层气等,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或者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改造,逐步淘汰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持续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输气管网和储气调峰设施布局,稳步提升天然气消费量,做好油品消费清洁替代和能效提升工作,合理控制油品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鼓励通过民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浓缩、发电、乏风煤层气氧化等方式,实现煤层气安全利用、梯级利用和规模化利用,推动建设六盘水煤层气产业发展基地。(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
(一)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统筹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管道、邮政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构筑多层级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以进入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布局为契机,依托贵昆线六盘水段、水红线铁路货运功能,优化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加快纳水铁路境内段、黄百铁路境内段、美锦六枝煤—焦—氢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配套9.61千米铁路专用线等铁路建设。对铁路货场进行环保提升改造。打造衔接畅通、运转高效的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大力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六盘水车务段,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提升机动车绿色低碳水平。全面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b排放标准和船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大力推进老旧车船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符合强制报废情形的机动车交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和销毁。积极推进“电动贵州”建设,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货车。到2025年,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货车(含场内作业车辆),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实现全覆盖,充电桩数量力争达到4500个;新能源车销售占比达到15%左右;全市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30%。(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及集中使用和停放地的入户检查,依法依规处理拆除尾气后处理装置、破坏篡改车载诊断系统(OBD)等违法行为。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和机动车排放召回制度,强化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管执法。严格实施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传输技术规范,加强检验数据尤其是OBD检验数据的核查。(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机场、厂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更新改造。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排放管控。鼓励铁路站场及煤炭、钢铁、发电等行业推广新能源铁路装备。制定年度抽检抽测计划,重点核验编码登记情况,部分机械排放抽测比例不得低于20%。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快推进六盘水月照机场内车辆装备电动化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能源局、六盘水月照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车务段,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保障油品质量。加强油品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监管,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依法处理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加大柴油使用环节检查力度,增加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的油箱中柴油抽测频次,追溯非标油问题线索,依法依规追究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六盘水海关,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治理
(一)深入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严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降尘》(DB52/1699—2022)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加强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排放监测和监督执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七个百分之百”。各市(特区、区)应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联动的施工扬尘污染监督执法机制,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工地扬尘污染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七个百分之百”以及裸露地块扬尘措施是否落实。推广城市建筑、道路桥梁、公交场站施工以及建(构)筑物拆除、装修等项目高围挡封闭化作业方式,有条件的实施全密闭化作业。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线性工程进行分段施工。加快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道路网格化保洁管理,配置一体化道路洗扫车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制定渣土、砂石料、散煤等运输管理措施,规定运输车辆通行路线和时间段,严格落实渣土运输车辆车轮、底盘和车身高效冲洗及货箱密闭等防尘措施。加大城市外环路,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做到路面、路牙见本色。强化对隔离带、路缘石等道路设施清扫保洁,加强行道树池覆盖管理,及时清理道路两侧垃圾,加大对路面破损、未硬化道路、绿化带泥土高出路面等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到2025年,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六枝特区和盘州市城区达到7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加强工业企业除尘设施运行监管,持续推进工业企业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治理;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需要,引导工业企业合理安排停产、检修时间。推进铁路货场、洗煤厂、配煤场、粉煤灰堆场、煤矸石堆场等规范化治理,全面完成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等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降低物料装卸高度;鼓励有条件的堆场实施全封闭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矿山、砂石场扬尘治理,相邻矿山生产建设作业范围最小距离应满足有关安全规定,普通建筑用砂石露天矿山不得以山脊划界。加快生产矿山绿色化升级改造,实现施工低尘化、加工密闭化、运输清洁化。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由属地县级政府负责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修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积极争取中央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建立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完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配合省级部门划定全省秸秆禁烧区域,结合实际制定本市秸秆禁烧管理办法,细化市县乡村四级秸秆禁烧管控责任,充分发挥村组等基层组织作用,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提高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专项巡查,对秸秆焚烧问题突出、诱发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到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筹加强生活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烧烤污染防治,严禁随意焚烧垃圾、草皮、树叶等行为。加强城郊结合部及高速公路沿线露天焚烧的依法管理。规范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位,合理划定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做好引导、消防、喷灭等配套工作。建立烟花爆竹管控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违规销售、无证运输、超量运输、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从严管控禁燃限燃区域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加强春节、中元节等特殊节日的大气管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重点污染物协同减排
(一)深入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含VOCs储存转移和运输、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情况,加强储罐综合治理、装卸废气收集治理、敞开液面废气治理、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严格整治不达标排放行为,提高VOCs治理设施收集率、投运率和去除率。加快推进低效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组织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检查,依法依规整治汽修行业“散乱污”现象。引导加油站、油库、焦化等行业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臭氧污染高发季节尽量不安排开停车、装置停工检修、储罐清洗和防腐防水防锈涂装作业等操作。(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强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火电燃煤机组排放监管,严格执行火电行业超低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分阶段实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采矿行业颗粒物污染精细化防控,对露天实施的开采、转运、加工等工序进行密闭化改造。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引导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含电力)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焦化、铸造、建材、炼钢、有色金属冶炼、矿棉等其他重点行业实施全流程深度治理。加强企业内料仓、堆场、物料输送等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控制,严格按照密闭储存、密闭运输的要求实施生产活动,实现有组织排放稳定达标、无组织排放全流程收集处理、物料运输清洁化。依法依规查处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加快推进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确保2025年前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开展餐饮油烟和恶臭异味专项治理。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拟开设餐饮服务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县级城市科学合理划定或优化露天烧烤食品(含腊制品烟熏)禁止区域和时段,明确具体监管部门。加大油烟超标排放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对未安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在禁止区域和时段露天烧烤等行为进行处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化工、制药、工业涂装等行业结合VOCs防治进一步实施恶臭治理。强化橡胶、塑料、食品加工等行业的恶臭气体收集和治理。加大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密闭收集力度,因地制宜采取脱臭措施。探索建立汞排放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稳步推进氨污染防控。提升养殖业、种植业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推进种养循环,提高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效率。鼓励生猪、鸡等圈舍封闭管理,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减少氨挥发排放。推广化肥减量增效,鼓励增施有机肥。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脱硝设施氨逃逸浓度原则上控制在8毫克/立方米以下。(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健全大气环境管理体系
(一)持续实施城市空气质量目标管理。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考核,分解下达各市(特区、区)年度和季度目标,定期通报大气环境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城市大气主要污染来源解析,不断提升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二)落实区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将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产业规划等有效衔接,推动区域多规合一。严格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同步预警和启动应急管控。(市生态环境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健全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体系。严格执行《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办法》,完善六盘水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通报制度。修订六盘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健全“市—县—乡—企业”四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完善轻中度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应急处置、监督评估的闭环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动态更新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建立重点道路应急管控清扫保洁现场指挥机制,推动配置道路自动化清扫车、洒水车、雾炮车。加强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落实情况监督。开展全市冬季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攻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预防人为干扰环境自动监测站。坚决杜绝环境治理形式主义,不得通过干扰监测数据实现“改善”环境,“完成”考核目标。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预防人为干扰国控、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联动机制,压实部门责任;加强防范人为干扰的宣传培训和警示教育,推动划定保护范围、设立警示牌、加装电子围栏等措施,定期开展站点周边人为干扰风险隐患排查,坚决杜绝人为干扰。(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能力建设和监管执法
(一)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市中心城区开展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建立健全地方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在公路、机场和铁路货场开展交通污染来源监控。鼓励空气质量监测微站、高空视频监控装置和省级以上空气自动监测站电子围栏建设。开展PM2.5自动监测仪器手工监测、O3逐级校准和VOCs标气量值比对。逐步开展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定期更新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覆盖。推动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推动配备移动式监测车、便携式监测仪器、监控无人机等应急监测设备。到2025年,市中心城区至少建设1个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站,各市(特区、区)全面开展降尘监测。(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大气环境执法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监管。严格规范污染源排放监督性监测,提高基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依法依规处理废气治理设施、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和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重点针对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油品质量监管等开展移动源专项执法。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提供黑加油站(车)、企业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线索,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排污单位或第三方机构、人员参与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决策科技支撑。开展PM2.5和O3污染成因机理研究,实施常态化污染溯源分析。强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预警预报。指导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目标未完成的市(特区、区)制定并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一区(市)一策”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方案。加强环境统计、排污许可执行报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等的应用。建立跨部门数据收集和动态更新机制,推进城市源排放清单编制程序化、标准化。开展臭氧生成潜势大的VOCs关键物种排放清单研究。到2025年,制定VOCs排放清单。(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落实环境经济政策
(一)落实价格和有关政策激励约束机制。落实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严格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在保障民生用气用电价格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峰谷分时电价、阶梯电价等价格政策。严格落实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加大税收优惠和支持力度,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落实国家老旧公路运输车辆淘汰、新能源汽车推广,以及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逐步健全财政金融支撑体系。统筹现有财政资金,加大对公益类无收益性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项目建设资金投资力度,对减污降碳协同项目予以倾斜。做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项目申报。积极谋划包装项目争取省级生态环保发展基金支持,推进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按照市场方式加大传统产业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铁路专用线建设、新能源铁路装备推广等领域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健全完善与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相匹配的各级财政投入机制,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防”“以奖促治”等形式,加强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完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产业集群绿色升级改造、VOCs治理工程、煤炭清洁化、铁路货运量提升等工作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中国人民银行六盘水市分行,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保障措施
各市、特区、区和六盘水高新区是巩固改善本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具体实施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推动各项任务按期落实。要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公布空气质量、环境执法、污染天气应急等信息,鼓励公众通过电话、微信、短视频等方式积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曝光典型违法案例。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市(特区、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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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新型电力系统布局规划、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
8月7日,云南省副省长刘勇到云南能源监管办调研,看望慰问干部职工,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听取云南能源监管情况汇报,并对云南能源监管办切实履行“四个角色”、主动做好“三个服务”、积极推动云南能源高质量发展作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3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发展,建设一批风光百万千瓦基地,推进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分
7月25日,云南省2024年下半年能源工作调度推进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能源工作要求,总结上半年成效,部署下半年任务。会议分析了上半年能源经济运行、重大项目开工投产、电煤保供、石油天
近期,中国能建集团内单位中标16个大型工程,包含风光水火储等多种类型,详情见下:甘肃张掖抽水蓄能电站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中标甘肃张掖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引水系统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中标金额约11.89亿元。该电站是国家“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装机容量140万千瓦,年发电量16.37亿千瓦时,建
最是一年春好处,扬帆奋进正当时。安徽公司紧密结合区域实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尤其是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要部署,抢抓安徽省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机遇期,聚焦“高质量发展”两会关键热词,全面落实集团公司2024年工
3月7日,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文件指出,在继续做大光伏、风电体量的同时,强化储能调峰设施配套,兼顾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全力构建“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综合能源供给体系。加快投资28.3亿元的3个大基地项目进度,确保6月底前实现全容量
日前,云南省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布,其中涉及电力能源工作整理如下:2023年工作回顾:以硅光伏和新能源电池为代表的电子行业连续18个月保持25%以上增速。煤炭产量增长11.2%,火电出力创10年来最好水平,新能源成为第二大电源、投产并网规模突破2000万千瓦、为2022年的14倍,坚决落实“西电东送”任务
12月5日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能源日。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当天在迪拜发布报告说,全球能源转型已进入攻坚期,应推动全球能源包容、公正、韧性转型,构建安全、经济、智慧、绿色、开放的现代能源体系。这份名为《全球能源包容公正韧性转型——方案与实践》
10月18日,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征求《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核能、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积极推动分布式能源发展,推动能源结构实现“清洁能源为主、化石能源为辅”的转变。加快推进“风光水火核储”能
10月14日,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优化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提案的答复,为充分利用我市有利的光照资源,提升光伏开发应用水平,切实推进我市光伏产业及上下游产业链健康发展,市工信局出台支持政策推进工业领域屋顶光伏建设。原文如下:关于优化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提升能源安
政策原文:工信部印发《工业互联网与电力行业融合应用参考指南(2024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772号(工交邮电类397号)提案的答复摘要,关于完善电力调度机制和市场机制,提升煤电企业积极性,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进一步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持续完善有利于发挥煤电企业调节作用的市场机制,健全完善电能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0月14日,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关于优化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提案的答复,其中提到,下步将持续加大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按照不超过设备和软件投资额的1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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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14日,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成立90周年暨2024年年会在京举办。年会围绕“求实奋进九十载,创新电靓新时代”主题,设置了开幕式、主旨报告、院士专家论坛、主题活动、专题活动等30项学术活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此次年会上专家学者和各方代表热议的话题之一。电网技术创新如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构建
从青海国投官微获悉,10月11日,青海盐湖创融黄河水电察尔汗工业园53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开工仪式在格尔木工业园察尔汗重大产业基地举行。据悉,该项目属于国家第三批大基地项目,总投资208636.46万元,总规模530MW。项目投运后,预计每年实现发电量约10亿千瓦时,年节约标煤33.11万吨,不仅将有力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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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河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根据《总体方案》,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农村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分阶段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从试点起步,总结经验,稳步推广。试点阶段(2024年-2025年):原则上每个县(市、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绿色智能计算产业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鼓励存算并举、以存强算,推进布局符合规范标准的温、冷数据存储数据中心集群,加快部署下一代先进存储技术,加强对关键行业核心数据和重要数据的容灾备份建设。积极争取第三回特高压直流入湘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青海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2042号建议答复的函,其中提到,青海省能源局将积极与省电力公司衔接沟通,待接入送出能力满足,适时扩大“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地理距离限制。详情如下:“关于加快探索清洁能源、算力、碳交易深度融合发展新模式,形成‘青海特色算
10月11日,南方电网公司召开重点工程建设推进会,通报公司2024年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要求全力以赴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绍武出席会议并讲话。今年,公司安排固定资产投资1730亿元,同比增长23.5%,对于带动上下游产业链转型发展效应明显,全面完成年度任务至关重要。会议强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0月14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发布了《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根据方案,共计108个项目,总装机容量934.75万千瓦(9.3475GW)纳入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其中,风电项目30个、装机容量242.26万千瓦,光伏项目78个、装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0月14日,上海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强化政策供给,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氢能关键材料及装备、太阳能电池、智能电网、新型储能等绿色新能源细分赛道,高分子材料、电子化学品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0月12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2023年度新建非独立新型储能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省级复核结果的公示。文件显示,项目包括鹿邑县洁美风电有限公司昭阳储能电站项目、永城市洁美风电有限公司洁美储能电站项目、华润电力邓州100MW风电项目10MW/20MWh(磷酸铁锂)储能工程、河南
最近,江苏省省能源局电力处党支部、江苏省电力公司调控中心第三党支部、中国能建江苏院规划中心党支部、盐城市发改委机关第六党支部、盐城供电公司调控中心党支部五方党组织联合开展五方“结对创先”共建交流活动,并签署了以“旗帜领航聚合力、打造‘新能源+储能’新样板”为主题的结对创先协议。“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13日,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印发《南川区激励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的通知。《政策》指出,支持区级科技创新项目。聚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及配套、绿色建材、新能源及新型储能、电子信息制造及软件信息服务、生物技术、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及特色高效农业等重点产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江苏在泰州兴化市戴南镇,110千伏华润新型储能电站顺利投运,这是泰州地区投运的第一座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占地总面积约41.346亩,总装机规模为55MW/110MWh。自2023年8月项目规划伊始,国网兴化市供电公司、华润电力有限公司、中电科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及相关政府部门便紧密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0月10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答复“关于出台支持储能产业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的函。文件明确,将积极衔接并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及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做好青海省新型储能电价疏导政策后续研究工作。同时积极对接国家相关部委,争取相关储能政策倾斜,为推动储能领域的健康发展
10月10日,青海省能源局对姚小彦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海南州第二条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助力青海新能源输送消纳的建议”做出答复。答复提出,关于推动海南第二条通道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开工建设类项目的建议,将会同国家电网公司等相关单位全力推动海南清洁能源基地外送工程前期工作,力争20
10月9日,国家地方共建新型储能创新中心举行以“创新驱动,储能新程”为主题的总部基地启用仪式。广东省工信厅、省发改委及省能源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广州市政府、市工信局、广州空港委,白云区区委、区政府、区科工商信局、区投促局、云城街道等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3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未来产业培育行动计划(2024—2027年)》(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计划》指出,新型储能。开展全固态电池、钠/镁离子电池等新型储能电池研发应用,探索超级电容储能、飞轮储能等技术应用。原文如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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