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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电力市场<mark>结算</mark>方案(修订稿):用户参加需求侧响应产生的<mark>偏差电量</mark>自行承担

      来源:新疆电力交易中心2022-04-24

      方案指出,遵循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的电量分开解耦结算的原则,建立合同偏差电量结算机制,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同偏差分开计算。...电力用户拥有储能,或者电力用户参加特定时段的需求侧响应,由此产生的偏差电量,由电力用户自行承担。

      2022年四川电力市场<mark>结算</mark>细则发布(附算例)

      来源:四川电力交易中心2022-01-14

      发电侧结算细则调整了偏差电量结算及考核方式 调整了发电企业超发结算价格和偏差考核价格;对纳入市场 化交易范围的发电企业,超发电量在其省内市场交易合同电量2%及以内的部分调整为按其省内市场交易合同加权均价结算

      新疆电力市场<mark>结算</mark>方案(修订稿):用户参加特定时段需求侧响应产生的<mark>偏差电量</mark> 由用户自行承担

      来源:新疆电力交易中心2022-01-1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新疆电力市场结算方案(修订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指出,遵循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的电量分开解耦结算的原则,建立合同偏差电量结算机制,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同偏差分开计算

      来源:首都电力交易中心2022-01-05

      四、直接交易用户结算(一)合同电量结算批发合同电量按照批发合同电价进行结算。(二)偏差电量结算1.超用电量按照超用电价结算,少用电量按照少用电价结算。超用电价、少用电价计算口径为北京220千伏落地侧。

      陕西电力市场电力交易临时补充规定:建立能升能降的市场交易价格机制 建立正<mark>偏差电量结算</mark>机制

      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2021-10-26

      其中提到,建立明确的市场边界,建立能升能降的市场交易价格机制,建立正偏差电量结算机制。详情如下:

      湖南电力市场月度平衡机制(一)

      来源:电力市场随感2021-07-06

      3.湖南电力中长期市场平衡机制3.1 基本规则上下调预挂牌机制《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中首推采用发电侧上下调预挂牌机制处理月度偏差偏差电量结算方法如下:(1)批发用户超用、发电企业少发是造成发电侧上调的原因

      来源:山西电力交易中心2021-06-01

      一是按日跟踪外送省间外送实际送出情况,及时了解省间合约执行进度,掌握执行偏差情况,提前做好偏差电量结算准备工作。...二是加强省间交易结算规则研究,与北京交易中心积极沟通,对省间合约月度计量电量与分时电量偏差分配原则提出合理化建议,降低偏差电量对发电企业的影响。

      内蒙古东部地区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正式发布: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原则上全部放开

      来源:东北能监局2021-03-29

      建立合同偏差电量结算机制。将发用电双方结算出现的差额资金和合同电量偏差电量等费用单独记账。...合同偏差电量按以下方式处理:(一)超合同发用电量按照以下原则结算∶火电企业按照火电平均交易电价的0.9 倍结算;新能源企业按照新能源平均交易电价的0.9 倍结算;用电侧按照合同签订的相应类别发电企业平均交易电价的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1-03-29

      在走访过程中,安徽电力交易中心专业人员向市场主体介绍了今年电力直接交易面临的新形势和新变化,宣贯年度直接交易方案和市场规则,就用户关切的问题回答用户咨询,并就偏差电量结算、市场交易差额电费返还、电力e交易平台以及绿电交易等问题和用户进行了热烈的交流

      来源:内蒙古工信厅2021-01-08

      (二)建立合同偏差电量结算机制,将发用电双方结算出现的差额资金、合同电量偏差电量费用单独记账。...欠交易合同的发用电量按以下原则结算:发电企业因自身原因未完成交易合同发电的,偏差在5%以内的少发电量,免于支付偏差电量费用;偏差超过5%的少发电量,按照相应类别发电企业平均交易电价的10%计取。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1-01-07

      (二)建立合同偏差电量结算机制,将发用电双方结算出现的差额资金、合同电量偏差电量费用单独记账。...欠交易合同的发用电量按以下原则结算:发电企业因自身原因未完成交易合同发电的,偏差在5%以内的少发电量,免于支付偏差电量费用;偏差超过5%的少发电量,按照相应类别发电企业平均交易电价的10%计取。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2021-01-06

      (二)建立合同偏差电量结算机制,将发用电双方结算出现的差额资金、合同电量偏差电量费用单独记账。...欠交易合同的发用电量按以下原则结算:发电企业因自身原因未完成交易合同发电的,偏差在5%以内的少发电量,免于支付偏差电量费用;偏差超过5%的少发电量,按照相应类别发电企业平均交易电价的10%计取。

      来源:内蒙古工信厅2021-01-06

      (二)建立合同偏差电量结算机制,将发用电双方结算出现的差额资金、合同电量偏差电量费用单独记账。...欠交易合同的发用电量按以下原则结算:发电企业因自身原因未完成交易合同发电的,偏差在5%以内的少发电量,免于支付偏差电量费用;偏差超过5%的少发电量,按照相应类别发电企业平均交易电价的10%计取。

      京津唐电网电力中长期交易<mark>结算</mark>规则(试行)正式发布(附解读)

      来源:华北能监局2021-01-04

      2重点完善内容《结算规则》规则共6章44条,包括总则、计量装置和抄表、交易结算依据、结算基本原则、合同偏差电量结算以及附则。...1.合同电量偏差电量分开结算,合同电量“照付不议”,偏差电量按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系数进行偏差结算。2.发电侧和用户侧电量实现解耦结算,不再对应进行偏差考核,有效厘清发用双方界面,降低结算风险。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0-12-25

      完善电力中长期合同市场化调整机制,建立偏差电量结算机制,理顺中长期交易价格机制。十是保障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落实。建立合同签订进展跟踪机制,完善合同签订工作保障机制。...力争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80%,并通过后续月度合同签订保障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90%—95%。建立和完善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的激励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及时、高比例签约。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0-12-24

      完善电力中长期合同市场化调整机制,建立偏差电量结算机制,理顺中长期交易价格机制。十是保障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落实。建立合同签订进展跟踪机制,完善合同签订工作保障机制。...力争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80%,并通过后续月度合同签订保障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90%—95%。建立和完善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的激励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及时、高比例签约。

      来源:发改委2020-12-24

      完善电力中长期合同市场化调整机制,建立偏差电量结算机制,理顺中长期交易价格机制。十是保障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落实。建立合同签订进展跟踪机制,完善合同签订工作保障机制。...力争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80%,并通过后续月度合同签订保障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90%—95%。建立和完善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的激励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及时、高比例签约。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0-12-24

      完善电力中长期合同市场化调整机制,建立偏差电量结算机制,理顺中长期交易价格机制。十是保障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落实。建立合同签订进展跟踪机制,完善合同签订工作保障机制。...力争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80%,并通过后续月度合同签订保障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90%—95%。建立和完善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的激励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及时、高比例签约。

      来源:东北能监局2020-11-24

      建立省内电力直接交易合同偏差电量结算机制,合同偏差电量按以下方式处理:(一)发电企业因自身原因欠交易合同发电的,偏差在5%以内的少发电量,免于支付偏差考核费用;偏差超过5%的少发电量,对应的电力用户可购买目录销售电价电量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11-09

      内蒙古东部地区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日前东北能监局发布关于征求《内蒙古东部地区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建立合同偏差电量结算机制,将发用电双方结算出现的差额资金和合同电量偏差电量等费用单独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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